工程合同

时间:2023-06-05 08:43:06 合同书 我要投稿

【精品】工程合同范文汇总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工程合同范文汇总6篇

工程合同 篇1

  在室外的工程,大家了解相关的施工流程?室外工程施工该怎么签订合同呢?

  甲方: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

  乙方: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将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建设工程承包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新型产业园。

  3、工程内容: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工程施工

  4、工程承包范围:

  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道路、土方、管沟、景观绿化、各系统管网、室外照明、主楼主电源供电。

  第二条:工期: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及竣工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各项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条件,质量等级为: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有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费用,但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四条:安全施工及事故处理: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现场施工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结算及承包方式

  1、按照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四类工程取费,不含税工程造价优惠3%;安装按照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配套费用定额三类工程取费,不含税工程造价优惠5%;绿化工程按照苗木总价*(1+30%)进行结算,苗木总价包括苗木价、运输费用及挖苗费,苗木价需经甲方认质认价。甲方认价及甲供材料不优惠。贷款利息不予计取。

  2、根据甲方确认竣工图纸工程量、签证,变更文件。

  3、乙方自购材料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后作为计价依据。

  4、乙方应如实编制工程预算,若出现乙方报送预算与实际审定价相差±5%以上(含±5%),全部审计成果费由乙方承担。

  (1) 5、结算时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报送决算给甲方,在30日内甲方给予审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以甲方认可的价格按实结算,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结算后20日内付至工程造价的70%,财务决算完成后30日内付至总造价的95%,预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保质期满后20天付清5%工程预留款。绿化工程付至工程造价的80%后暂停支付,剩余20%的工程款作为保质金,保质期满后20天付清20%工程预留款。

  3、发票的提供时间为每次甲方付款前(甲方付款前2日通知),发票金额同每次付款金额。发票未提供或金额不足,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提供发票同时乙方应提供收款单位开户行和账号。

  4、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支票。

  第七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预留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保质期为 贰 年;绿化工程保质期为 壹 年,保质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绿化工程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修剪、施肥、打药、补植、除草、浇水等工作,保证苗木成活。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质保期如无质量问题,期满一次性付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理,因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不计利息)。

  3、质保金的退付以紫薇物业验收单为依据,执行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保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其他

  1、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1变更项目处理中存在的难点

  (1)工程设计工作不够完善。由于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工程设计工作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这就容易造成变更项目的增加。在前期设计工作中要尽量完善,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尽量避免漏洞,以免出现大量的变更项目。

  (2)对合同个别条款约定各方理解有歧义。虽然在加高工程上,尽量采用了现行通用的合同范本,但在个别条款上还是存在着理解上的歧义。例如,在大坝加高工程主体施工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了“承包人在进行大坝加高混凝土施工前对原坝体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涵盖大坝几乎所有部位,并具体明确了检查内容和裂缝处理措施。但在计量与支付条款中明确规定“裂缝处理按裂缝各自分类并按长度米计量”,“单价中应包含裂缝处理所需的脚手架、安全护栏、全部材料、各施工工序等全部费用”,但未提及检查工作是否包含在裂缝处理单价中等。承包人认为计量与支付中未明确说明包含检查费用,特别在招标时谁也未预计到有这么多的检查工作,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要求对坝顶、廊道及上游面的裂缝检查应按合同外项目计量,因此要求坝顶、廊道、迎水面的裂缝检查工作按合同外项目处理。监理及发包人则认为技术条款上既然有规定,就应该包含在相应单价中,造成目前在对该重大变更的项目清单认定上,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3)承包人提供的变更计价依据不充分。承包人对部分变更项目报价很高,套用定额时尽量用消耗量较大的定额子目计价。在协商交流中会极力描述该变更项目的特殊性、复杂性等,但所提供的施工资料描述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却不能支撑其定额子目的选取,或根本就没有经过认可的较为详细的资料记录,导致在审核时无法认定其施工上的特殊性,各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如老坝体裂缝处理中很多钻孔项目的单价测算。其次是有些项目无定额可套,承包人申报单价很高,但没有提供有效的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的现场实际消耗量签证单,在审核过程中无法采信,若参照类似定额消耗量等意见,承包人也不同意,难以达成一致。

  (4)各方思想认识难以统一。承包人与监理、发包人的建设管理目标不完全一致,导致思想不统一。在变更处理上,承包人以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取最大利益为主要目标,监理以所监管和审批的事项不违反规章制度和合同条款为主要目标,发包人除了具有监理的目标外,还要兼顾投资控制等,并以最终顺利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为目标。因此,在变更处理具体商谈中,承包人可能某些项目无论量价都是就高不就低,甚至可能虚高。而监理和发包人在计量和计价上坚持按原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签证资料执行,这样每个变更项目都要经过多轮商谈,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变更处理的工作效率较低,周期较长,有些项目不得不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按照监理审核意见进行暂结算。

  (5)各方人员变动。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的施工期长,从20xx年开工到20xx年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各方人员都有变动,尤其承包人是施工企业,内部人员变动更大,很多熟悉当时施工现场情况的'人员调离现场,从客观上对变更处理产生了一定影响。变更索赔处理流程中的某个环节因各种原因进展缓慢,会影响到整个变更索赔的处理进度。

  2变更索赔处理

  (1)制订变更索赔处理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定变更索赔项目处理流程。通过制订、修订、颁发《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变更及索赔处理办法》,对合同变更及索赔的范围、原则、各方责任、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责任划分,理顺了变更索赔处理流程。变更项目处理采取一次性报量和价,听取承包人意见后各自独立行使审核认定的权利。流程的规定主要为了:一是减少程序环节,提高效率;二是避免与承包人就某个问题反复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而影响批复工作,造成变更项目处理久拖不决;三是按照施工合同对可判定的部分及时认定批复并办理结算,可以及时提供变更项目主要的资金,用于解决承包人流动资金的困难,而对于分歧的部分留下一点尾巴,适时再做处理。变更项目的量、价实际上是紧密相联的,发包人内部审核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只有弄清楚某个清单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该清单项目的价才能够审得准确、完整、依据充分,与定额之间的差别才能一目了然,给出合理的解释。否则,审价的只能对着清单套定额,定额的适用性就会引起双方争议,从而影响变更处理效率。同时,量价一并申报,在审查审批过程中各方能直观了解该变更项目总体费用是多少,并且项目审查时清单之间有了一定的可调节余地,不至于为了某个单价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影响整个变更的处理。

  (2)注重优化设计,降低施工难度,节省工程费用。鼓励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和进度、有利于工程安全可靠运行、有利于工程形象和后期持续发展的优化设计,建设时给予合理投入,以达到降低施工难度、节省工程费用的目的。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看待和解决各方存在的争议。为加强和推动变更索赔项目处理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变更索赔小组,不定期召开变更索赔处理专题会议,对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处理方法。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及时疏通变更及价差处理工作中的思想顾虑。

  ①合同经济工作的处理责任重大。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人员谨慎处理合同变更,坚持讲原则、讲依据的工作态度是值得肯定的,是站在发包人投资管理和控制责任的立场上考虑的。从具体工作人员的角度看,还存在某些顾虑,思想上有了顾虑,以致在少数情况下对上级口头指令有时不能完全贯彻执行和落实,在具体工作上难免放不开手脚,这就需要及时了解情况并打消顾虑。

  ②具体工作中,生搬硬套合同条款、法律法规来解决错综复杂的变更项目并不是讲原则的体现,关键是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合情合理地运用。合同条款是格式条款,在意思表达和理解上明显发生分歧时,变更处理的具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能生搬合同条款和规章制度不放而导致变更处理工作停滞不前,各方都应该多换位思考,包括从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建设大局等多方位多角度看待问题,以便抓住问题的关键,找出解决问题的核心,达成一致意见。

  (2)正确分析和对待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承包人提出的要求要正确分析和对待。面对不同的情况,要采取不同的措施,该坚持的原则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不能一味迁就。变更处理中无论项目大小,不能因承包人的要求就放宽政策,降低标准。也不能完全不理会承包人的要求,应正确对待承包人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认识到其困难的产生,除自身因素外,工程的特点也确实造成了其人、机、物料的高消耗和低工作效率等,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合同清单外的工作量可以认可的应该认可,合理计价。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发包人建设管理的水平、树立现场管理的权威,同时也提高了承包人提高施工质量和加快施工进度的积极性。

  (3)适时修订合同中影响工程建设和变更处理的条款。从总的原则上讲,合同既然由合同双方协商签订,对双方来说都应该是公平的。如果某一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认为某些条款对自己不利,就要求进行修改,原则上讲是违背合同订立初衷的。但对于重大变更项目,在运用原合同条款不能完全涵盖或者与建设实际不相符时,可考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原合同条款,使合同条款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求实的原则。合同条款和规章制度实际上都是为管好工程建设制订的,当某些条款或制度制约着工程正常建设时,就应该考虑修改条款或灵活处理,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4)对较复杂、争议较大的变更索赔项目,聘请中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咨询,保证变更索赔项目的处理合理、公正、公平。

  3结语

  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具有技术上的复杂性、协调上的多面性、施工中的不可预见性等不同于新建工程的特点,加之当前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等因素,合同管理繁琐、复杂,尤其是合同变更工作处理工作问题尤为突出,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构建参建各方的和谐关系,实事求是、重点突破,有力地促进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形式

  四、承包价格:

  五、工程造价:按实际尺寸制作,安装面积结算。

  六:付款方式:

  七: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塑钢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八、质量要求:

  ( )型材塑钢材料为6 0、6 5料白色、钢衬1.0mm厚。按规范要求达到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标准。

  九:施工要求: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现行检验标准进行自检,作业场地必须工完料净场地轻。

  十、安全: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吉林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遵照安全交底的施工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十一、成品保护:

  承包方进入现场后不得损坏工地原有成品及半成品构件等,如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并对其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十二、承包方在现场的`施工及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的领导,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所需材料工具的管理,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食宿、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卫生等管理工作。

  十三、工期:按发包方要求,保证发包方其它工种工期进度。

  十四、违约责任:因单方做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因施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造成的处罚由责任方负责。

  十五、施工期间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作业、不参加人身保险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十六、保修:

  承包方需按相应规定付保修工作,保修期一年,发包方留置承包方的工程保险金为:承包总价:0.5%,保修期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十日内返还。

  十七、其他要求: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算完毕后自行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打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桩基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如需增减3.1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一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7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2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3、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15、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19、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21、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0.3%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0.3%的违约金。若超过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详细项目见预算书。

  4、承包方式:

  5、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乙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

  二、项目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制作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并交于甲方验收。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注:详见报价单,结算时如有增减部分按实际增减结算)。

  3、付款方式:合同鉴定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 元),为工程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泥水基础施工过程中甲方再付(合同总价的40%)工程进度(备料)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苗木种植施工过程中甲方再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余款10%待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并办理结算后一星期内付清。

  三、甲方工作

  如须办理物业管理及监管部门相关手续,应及时办理并负责各项费用。

  四、乙方工作

  乙方按图纸说明要求及报价单内工程项目施工。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泥水铺设基础、雕塑、铁艺、木质等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材质、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材质及苗木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六、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3个月,养护标准达到《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试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未及时参加验收,一星期后视为合格。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停电、地震等)或经甲方同意顺延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八、保修期限: 泥水基础设施及雕塑保修为12个月,包栽包活养护苗木3个月。

  九、争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合同保修期满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相关文章:

工程工程合同04-24

工程合同 项目工程合同11-16

正规工程工程合同12-13

关于工程工程合同11-15

工程合同工程合同02-21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04-01

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04-14

工程土方工程合同02-23

工程工程合同(精选15篇)02-23

工程工程合同15篇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