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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8 21:45:07 兴亮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选20篇)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为了完成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同时也为了提升各岗位的工作成绩,使得员工个人技能不断提升,为员工晋升、职业生涯规划、薪酬调整、培训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特制订此制度。

  一、考核范围:

  1、公司全体员工均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2、新入职的员工,入职日期为20日前的,第一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二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入职日期为20日后的,第一、二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三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考核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

  三、考核原则:

  1、各岗位绩效考核的项目,原则上从本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和《月度工作计划》中提取。

  2、考核标准的制定,遵守量化原则,即:能量化的指标一定要用数字量化,不能量化的一定要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清楚,以便于考核评分。

  3、每月考核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五条,各部门从下月工作计划中提取重点。

  4、承担经营指标的岗位,相关经营指标所占比重不低于80%。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1、考核以纸面签字为准。

  2、考核根据谁主管谁考核、按组织架构层层上报的原则进行;考评人为被考评人的直接上级,间接主管如总监或主管副总裁等岗位均为审核者;依此类推。

  3、绩效考核计划:

  a、每月25日,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所有员工下个月的绩效考核表(计划部分),发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的电子邮箱中。

  b、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进行审核调整,报总裁审批。

  c、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绩效考核表发回到各部门负责人的电子邮箱中,部门负责人将其分解给下属员工,作为本月工作及考核的依据。

  4、绩效考核评分:

  a、每月2日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员工上个月的绩效考核进行评分,双方及主管副总裁签字后将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因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相连,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工作,未及时提交者,工资延至考评完成后的次月发放。

  b、人力资源部将参考财务数据,对考核结果进行校核,报总裁审批。

  c、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进行说明,与员工一同讨论,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计划,以提高以后的工作绩效。

  五、考核表填写说明

  1、考核项目--为达成业绩目标当期(当月1日-月底)所必须完成的2--5项最重要工作,是保证销售任务及利润完成的行为目标及手段。

  2、完成标准--该考核项目应完成数量、质量、成本等指标要求。

  3、完成时间--该考核项目最晚的完成时间。

  4、比重--单项考核项目所占总体工作量以及重要程度的百分比。业绩考核、价值观考核满分各为100分。

  5、实际完成情况--实际工作完成指标量的描述。

  6、分数--将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进行对比,评定分数。

  7、总结--由评价者填写。根据分数,对工作业绩和价值观进行二维度评定。

  8、签字--被考评人、考评人、审核人均需在签字栏中签署本人名字。

  六、正确看待考核

  1、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工作计划》均对岗不对人,绩效考核对事不对人。

  2、考核对于管理人员而言,是帮助达成目标的有效手段,而不是负担。

  3、考核重在未来,不是过去;重在改进与提高,不是当下的利益。

  4、树立共同发展的观念:考核过程既是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的过程,亦是员工获得指导、改进工作的过程,只有在管理者的指导下,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才能够共同完善与优化。

  5、考核结果保密,只对考核人、被考核人、审核人公开。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医院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及地方

  相关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参照国内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突出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医院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医院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医院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方案报医院董事会及院长批准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经董事会和院长批准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医院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医院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医院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医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二条医院的招聘形式分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

  第二条招聘程序

  1、申请:各用人科室、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退回《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董事会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3、发布信息: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要求,着手招聘。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医院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5、面试: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对获得的简历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简历转交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挑选适合的简历,通知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面试日程,通知用人部门,并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动机与期望工资、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科室、部门主管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经理在《面试记录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部门还应与应聘者的科室、部门主管进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工作。

  6、录用:用人部门决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向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并填写《员工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员工入职:新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应提供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

  7.1新员工入职当天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发放《员工手册》及相关工作、生活用品。

  7.2新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到职通知单》,将新员工介绍给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

  7.3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交人力资源部。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试用。

  7.4新员工入职后一个工作日内,更新员工通讯录及部门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7.5每周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9、转正:

  9.1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通知待转正员工所属部门主管填写《转正考核表》,并通知其本人上交个人试用期总结。

  9.2人力资源部将待转正员工的试用期总结和《转正考核表》交至院部和董事会审核。

  9.3经院部和董事会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签署《转正通知》。

  9.4人力资源部主观与待转正员工谈话,并发放《转正通知》。

  9.5员工转正当月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9.6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招聘时商定的标准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条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以下称“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变化和需要,在设置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编制岗位人员数额、配备人员等。它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编制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可适时调整。

  第六条“五定”工作应遵循“精简机构,以职定责,以责设岗、定编、定人”的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设置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范围(管理界区)、核定各组织机构工作权限的建议;

  2、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各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岗位,统一岗位名称,对各岗位进行划分归类;

  3、定期核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调整各类岗位人员比例;

  4、根据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各级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5、根据已确定的机构及岗位职责,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各岗位调查、评价,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对一些虚岗、空岗、重复设置的岗位予以撤岗。

  第九条对确定设置的岗位,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起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岗位职责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工作范围和任务明确。

  第十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岗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员素质要求,以岗位定员编制为标准,通过招聘录用或考核竞聘的方式安排人员上岗。

  第十一条确定岗位编制要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推行满负荷工作法,确定某岗位能完成任务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员编制职数。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五定”结果并结合实际岗位的缺员情况,定期编制人员需求计划,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上报公司。

  第十三条经审核、汇总的人才需求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人才招聘执行“人才本土化”原则,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招聘。

  第十五条人才招聘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招聘,具体根据岗位需求定性。

  第十六条人才需求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及业务技能要求,要有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性别等要求。

  第十七条人才招聘应成立人才招聘小组,负责对人才招聘的筛选工作。人才招聘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

  1、初选。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

  2、面试。对面试人员进行各类证件的审查,并进行面试,必要时,可进行相关专业的笔试或专业技能的测试、个案研究确定等。

  3、录用。对所有面试或复试者作出评价,提交人才需求总经办进行审查并研究确定后,统一由综合管理部下达录用通知书。

  第十八条

  1、人才录用时,要求被录用人才提交必要的政审材料,如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的审查,对学历(学位)和技能等级证件的验证,同时对其进行户籍、劳动关系的审查,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的调查。

  2、员工正式被通知录取,需要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相关体检,体检报告由单位指派专人去提取,不允许员工本人自行提取。相关费用由单位出资结算。

  第十九条应聘人才录用时,经检查验证有严重疾病的、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取消录用。

  第二十条应聘人才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0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则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综合管理部核实批准后可延期报到,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被录用人才报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及原工作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持有乡(镇)级提供的待业证明和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的推荐书、下岗优惠证等;

  2、学历(学位)或技能等级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3、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旗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证明;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二十二条新录用人才报到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进行入职企业文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经企业文化培训合格后即安排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予以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依据劳动法规定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对正式录用的人才,公司建立个人跟踪调查档案并定期上报,条件成熟者应纳入企业后备人才队伍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正式录用工作结束后,将本次实际录用人员情况与所报人才需求计划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于下一次的继续招聘和下一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的调整。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法定假日结合公司实际安排进行相关通知。

  1、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实行公司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制。

  2、全年法定假日及调休日期具体安排:

  ①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②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③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④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⑤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⑥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⑦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1、员工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内未到岗位为迟到;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0分钟离岗视为早退。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⑴、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

  ⑵、上班时间请假未准而离岗的。

  ⑶、未经批准,擅自顶替工作而离岗的。

  ⑷、员工请事假或病假,从事有收益活动和第二职业的。

  ⑸、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职者。

  ⑹、因工作调配后,不按时去调入部门报到者。

  ⑺、未经综合管理部办理调动手续,部门之间私自调动者。

  ⑻、员工请事假或病假,从事第二职业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或服务的(无论是否有偿);

  ⑼当月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5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3、违规处罚

  ⑴、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工资30元;

  ⑵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每次扣工资50元;

  ⑶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2个小时以上为一天,旷工最小单位为半天;

  ⑷员工每旷工一天,扣基本工资三天。

  第二十八条出勤

  1、员工按规定时间工作的,视为出勤。

  2、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考试、函授及其它活动的,按出勤对待。

  3、经公司领导批准,护理工伤病人和因公出差的,按出勤对待。

  4、员工在特殊节日经总经理批准休假或参加活动,按出勤对待。

  5、员工年出勤率低于70%的员工,享受公司福利的50%;出勤率低于60%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6、中途(指一年)离职、辞退、辞职等情况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加班

  1、员工在正常工作以外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员工休息的视为加班。

  2、加班时间原则上应以每人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执行。

  3、对员工加班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视情况给员工安排补休或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考勤管理

  1、凡公司注册员工,均属考勤范围;

  2、各部门必须严格考勤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考勤措施,考勤表要公开,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考勤周期为一个月,考勤人员要在每月27日前将本部门上月考勤记录汇总报综合管理部。

  3、考勤表要符合审批程序,首先考勤员要在考勤汇总表上签名,然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未经审核的考勤汇总表,不能作为员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4、请各类假的考勤,均凭符合规定的请假证明登记考勤,凡请假、续假无规定手续或擅自不上班者,均按旷工考勤;出差人员按《出差派遣单》考勤;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凭《加班记录表》考勤。请假条、《出差派遣单》和《加班记录表》、《外出办事登记表》必须完整地附在当月的考勤表上,不得另存。

  5、考勤员必须严格履行考勤员职责,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工作中若发现有伪造考勤记录和凭据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

  6、考勤必须按考勤表中的统一符号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另作标记。各类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加班情况以及出勤率要在考勤汇总表中分项统计。

  第五章假别及享受条件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凭据并如实地填写统一编制的一式二联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假期,到假后需向部门考勤员及综合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人员请假者以天计算,两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三条、员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先审批后休假制度。先休假后审批者,审批前休假部分按旷工论处。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4

  1、目的

  明确人事部关于人力资源的安全管理,以规范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人事部。

  3、职责

  3.1人事部主管负责人事安全程序的建立、培训及人事考核的策划和实施。

  3.2人事文员负责对新员工的`招聘、背景调查,培训实施及员工档案的管理。

  3.3安全主任负责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4、程序

  4.1制定人力资源安全稽查程序,满足美国海关c-t防恐指导要求,本程序所有雇员。人事部主管负责策划和督促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核实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符合《劳动法》务工年龄等条件的发给招工《人事档案》 。

  4.2.1真假身份证的鉴别如下:

  a、手感:真身份证证身富韧性和弹性,假的证身较硬,不具弹性,易折断。

  b、视觉:

  a、真身份证网格直接印在证身上;假的印在过胶片上。

  b、真身份证局字外形上下整齐;假的则如正常字体。

  c、真身份证公安机关印章字体偏长,笔划采用隶书形式;假的印章字体属铅体字。

  d、真身份证防伪标志长城图案与中国字样鲜明,并会反光;假的图案与字样暗淡、不明显。

  4.2.2借用身份证识别:

  a、观察头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询问:生日、家庭门牌号、身份证号码、老家的习俗等。

  c、对比:将其身份证与其它证件(毕业证、婚育证等)。

  d、跟踪:借用的身份证一般不能长期持有,可在日后进行检查。

  4.3要求应聘者在《人事档案》中据实填写个人履历、学历、政治背景及详细地址和联络电话。

  4.4对所有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保留记录,对员工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采用电话核实,对高校毕业证书可以上网核实,对员工是否有犯罪经历和吸毒历史,人事部要通过公安部门协助查核,核实合格后方可上岗,背景调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4.5培训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品质系统及政策,厂规、厂纪安全生产等,作好记录,存档于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培训,安排导师进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训内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识和识别非法进入、识别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举报内部阴谋及自身安全、危险意识,突发事件处理等防恐常识,并保存培训记录。

  4.7深入员工群体调查了解,着重调查了解员工中有否可疑现象,有否拉帮结派等。

  4.8鼓励或奖励员工进行防恐安全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理异常行为和可疑对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举报人。

  4.9录用后的员工由人事部发放厂牌,员工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厂牌如果遗失必须立即申请补办,原厂牌编号作废,并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进入。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 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从事质量活动的有关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并对其提出分层次的录用与培训要求,从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地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从事质量活动的管理,执行验证和特殊工作人员的能力的要求识别及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的控制。

  3、职责与权限

  3.1、管理部

  负责对从事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对人力资源进行控制,会同品管部、生产部、市场部等有关部门商讨培训和确定培训的要求,汇总《年度培训计划》并按其组织实施。

  3.2、各职能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描述书》和新员工入职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招聘申请与《年度培训计划》,品管部、市场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有关知识讲课,并参加考核工作。

  3.3、总经理

  负责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岗位描述书》,审批职工入职要求、《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审批《招聘申请表》,并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控制。

  4.2、岗位能力的识别

  4.2.1、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入职要求。

  4.2.2、各部门经理制定本部门各类人员的入职要求,并根据工作岗位和任职条件填写《招聘申请表》,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简历等,经总经理审批,作为录用职工的依据。

  4.2.3、人员录用由总经理批准后,管理部实施招聘工作,招聘时统一发放《招聘登记表》,并交下述材料:

  a)学历、职称证明

  b)个人简历

  c)身份证复印件

  4.2.4、管理部审阅《招聘登记表》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合格者由管理部发放《员工登记表》进行登记,新进员工必须培训。

  4.3、培训计划制定、审批与实施

  4.3.1、各个部门根据需求于每年末或年初会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职工素质等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实施。

  4.3.2、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品管部、市场部等商讨培训考试、考核具体工作。

  4.3.3、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训合格人员、在公司已获上岗证的特殊专业人员为讲师,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授课或选派人员到外培训。

  4.4、培训对象和内容

  4.4.1、管理人员

  以质量管理基本知识、iso9000族标准,本公司的质量手册和相关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为教材,组织学习,使之懂得本公司质量体系的'结构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并掌握本公司的相关质量体系程序运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作业人员

  对执行人员(从事执行的技术人员、转岗人员、新进人员)培训质量活动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为教材,技术人员逐步开展统计技术运用的基础知识培训,以适应公司生产之需。对新进人员培训以公司简介、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为教材。通过培训,使他们树立质量意识,法规意识和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检验人员

  培训重点是完成任务所需的测试和检验的方法、技能,以相关质量体系文件、规范、标准等为教材。

  4.4.4、特殊岗位人员

  a、内审员、驾驶员等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派出外训。

  b、关键工序人员培训,以作业指导书为主要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管理层、作业层执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员工。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班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点至次日早7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值班,均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点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一般管理人员、作业层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或予以同等换休时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后,遇有业主、公区报修需要工作所计时间可填报加班,其余时间不予计算加班,可安排适当时间换休。

  2、公休日值班原则上不予申报加班,但应安排员工在一周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

  3、国家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

  4、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时间未完成工作任务,领导责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时间不得申报加班。

  5、执行倒班或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的员工不得申报加班。

  6、因公出差期间占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员工不予确认加班。

  7、未申报、补报加班手续而发生的超时加班不予申报加班。

  8、专职司机的加班

  a)、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早七点前、晚七点后出车,可申报加班。

  b)、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出车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认,公司行政部核审后,可申报加班。

  9、员工每月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10、操作层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变配电值班、空调运行值班、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电梯运行及维护、工程维修。以一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年休假的方式补休,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完成,累计加班时间超过年休假的,按加班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申报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报考勤的同时上报下月员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门经理要认真审核本单位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与轮班,保证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随考勤表一同于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虚报加班的行为的责任人,一经确认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 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 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 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 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 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 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 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 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 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 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 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及责任。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进处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可以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四、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竞聘制度

  1、集团公司的管理岗位竞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内外、不分亲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有能力就上”)和“先内后外”原则。

  ⑴鼓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积极参与竞聘;员工自荐、推荐、举荐、引荐适合者参与竞聘。

  ⑵内部竞聘报名后,向社会公开招聘,选其中优秀者与内部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2、竞聘的实施办法

  ⑴在职管理岗位的竞聘:每年年末,公司组织中级管理层(含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和主管级)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考评。先本人自述,尔后由总经理和全体员工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其中,总经理的投票权重点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点50%。述职考评通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被考评人可以连任。未能达到60%为不合格,该被考评人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进行内、外竞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岗位的竞聘:公司统一组织竞聘。鼓励能胜任某岗位的员工,向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报名积极参与竞聘。

  3、竞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说→竞聘答辩→筛选评定→上岗试用→任职考核→月绩效考核→年终述职考评。

  4、竞聘组织

  行政部负责竞聘的组织,竞聘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组成(本岗位竞聘时,岗位的原负责人回避),竞聘题目由公司领导或专家出题。

  5、试用

  竞聘小组采用打分制决定人选,进入试用期(公司内部员工1个月,外聘人员1-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履职考核。

  第四章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集团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司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2、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3、年绩效工资:根据集团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4、项目效益奖金:集团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以税后利润的5%提取,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约定实施。

  5、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6、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达到26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公司其他单位均不享受此项津贴。

  7、待岗工资

  ⑴集团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份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择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情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亦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团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集团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第五章绩效考评制度

  一、总则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其不断改善工作表现,圆满完成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原则

  1、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考评档案,作为工资发放、薪资级、档调整、岗位聘用与晋升的重要依据。

  2、考评对象

  ⑴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因病、因私、因伤缺勤者,但不包括当月出勤未达15个考评工作日者。

  ⑵员工在考评期内更换工作岗位,就职新岗位超过15天参加新岗位考评,反之则回原岗位进行考评。

  3、考评分为月考评、年度考评和其它考评。

  4、因完成公司计划外临时安排的工作,影响了月计划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评时应酌情正确处置。

  三、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按普通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两种类型分别确定。

  四、月考评程序

  在员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的组成:

  1、普通员工类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成。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组成。

  五、年度考评程序

  1、普通员工的考评分上级、同级、自我考评三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占总评的70%,同级占总评的2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分上级、下级、同级和自我考评四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考评占总评的60%,下级考评占总评的20%,同级考评占总评的1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六、年度考评方式

  以考评会议评定的方式实施年度员工考评。

  1、考评会议的成员:由被考评部门全体员工、其它部门的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组成。

  2、考评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参评者负责会议的相关记录和评分核算。

  3、会议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对被考评人各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简要介绍。

  ⑵被考评人作自评陈述。

  ⑶被考评人回避,参评者对被考评人的陈述进行评论和评分。

  ⑷评分以不记名方式,按上级、下级、同级分类后交给记分员。记分员按上述级别分类算出各类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级评分权重比例算出被考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七、奖惩办法

  (一)“优秀”:绩效考评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晋升一档薪金。

  2、年绩效考评得分为全公司第一名,晋升三档工资;第二名晋升两档工资;第三名,晋升一档工资。

  3、年度奖励名额:集团公司参评人数在20人以下,评选一人;参评人数在20-50人,评选二人;50人以上,评选三人。

  (二)“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89-80分为称职,不奖不罚。

  (三)“基本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60-79分,考评为“基本称职:

  1、月绩效考评得分为75-7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5%;绩效考评得分为70-7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15%;绩效考评得分为65-6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20%;绩效考评得分为60-6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30%。

  2、连续二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按比例加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若本人为部门经理的,还要扣除其“职务工资”的100%。

  3、员工月绩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20%;连续三个月“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四)“不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作以下惩处:

  1、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除扣100%“绩效工资”外,加扣100%的“职务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降薪(降职)一档处理;连续四个月考评“不称职”予以换岗或辞退。

  2、员工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4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60%;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五)年绩效考评为集团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档或降职。

  (六)考评后的个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第六章员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按政府的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时另行通知。

  2、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司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天。该类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时间。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按政府规定给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条件的,参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实际另加晚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养人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加来回路程,最多不超过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6、休假的一般规定

  ⑴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⑵具体休假时间,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与公司行政部协商安排,报总经理审批。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二、社会保险

  1、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政府规定执行。

  2、公司对长期外派和现场工地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3、若员工本人不愿意购买、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购买上述保险,需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适当组织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公司员工均可参与公司工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司周年庆祝、春节联欢、体育竞赛、郊游等活动。

  第七章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集团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进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

  2、奖励分为项目绩效奖、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

  ⑴项目绩效奖。根据安全、质量、进度、开源节流、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上级主管单位推荐,集团公司组织评审,经总经理批准。

  ⑵年度特别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⑶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即时给予奖励。

  二、处分

  集团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予以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一定后果;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吵闹、打架的过错方;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应受的处罚;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制度。

  2、处罚分为:警告、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绩效工资、薪资降级(档)、开除四类。

  第八章员工培训

  一、培训目的:保障员工自尊、自我实现的需要,充分释放其潜能,有效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员工敬业精神,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训内容

  (一)新员工培训

  1、培训时间:新员工到岗后的第一周进行。

  2、培训内容:

  ⑴了解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方针和宗旨(行政部负责);

  ⑵了解企业规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负责);

  ⑶了解工作内容、性质、责任、权限、利益、规范(部门经理负责);

  ⑷熟悉组织机构、岗位、人事环境(部门经理负责);

  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门经理负责)。

  (二)员工素质培训

  1、目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价值观,增强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训方法:以面授、讨论、心得共享、自学相结合。

  3、培训负责部门:行政部

  4、培训时间安排:分阶段进行,每逢双月的周六下午4:30-6:00、视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进行专业培训。第一阶段培训以激励和素质教育为主题;第二阶段以iso9001:20为培训主题;第三阶段以宣传企业文化为主题。包括其它相关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培训

  培训内容为公司的规章制度,通过培训,使之人人熟知、自觉遵守(行政部负责)。

  四、专业知识培训

  1、专业知识普及培训。涉及的各个专业的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分别由公司专业人员或各级领导以讲课方式传授专业知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2、学历培训(公司支付学费式培训)

  ⑴符合下列条件、未取得大专或本科文凭的员工,享受在职学历培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愿意长期服务于公司,也希望提高自我素质;绩效突出,公司拟重用或作后备力量的;岗位工作需要进行培训的。

  ⑵学历培训以业余学习(夜大、函大学习、进修)方式为主,时间一般为2-3年。员工可选择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进行深造。

  ⑶第一年学费由公司支付,其余学费毕业后凭毕业证报销。未取得毕业证,全部学费自行负责;继续学习取证的后期学费不得报销。

  ⑷接受了学历培训的员工,须在公司服务三年(从拿到毕业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应向公司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为: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的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换岗、任职培训。因岗位变更须进行的培训,可在任职过程中接受锻炼、培训(由公司领导安排)。

  4、技能培训(在职短期培训)

  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定向、专业、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⑵员工培训结束后,所学内容应在本部门和相关专业的公司员工中进行“互教学”,共同分享成果。否则将承担所有的学习费用(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5、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的执业资格、岗位证培训考试,取得的资格证的费用由公司报销,但持证人须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从拿到资格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是: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培训纪律

  1、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确有要事的,需事前以书面形式(附总经理签字)交至行政部,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30元。

  2、迟到每十分钟主管级以上员工罚款10元,普通员工罚款6元,以此计算。

  3、培训将进行不定期的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当月绩效考核内容。

  六、培训绩效评估

  每一阶段的培训结束后,以考试、问卷调查、谈话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评估,依此对下阶段的培训方式、内容和对象进行调整,以达到培训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劳动合同与离职

  一、适用范围: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全体员工

  二、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员工个人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均视为一年期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时,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期满未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原合同续签。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⑴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⑶未经公司批准而自动离职;

  ⑷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⑸擅自离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被公司除名;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支付经济补偿:

  ⑴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增发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⑶不能胜任分配的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⑷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未提及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职手续、补偿

  1、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否则不给予离职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决的权利;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2、离职手续包括:

  ⑴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⑸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⑹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3、离职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补发一个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发;超出一年不满一年半的,按一年半发,以此类推。补偿费最少发一个月,最多发放12个月。

  五、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公司专职负责人、公司工会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申诉,协议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吸纳优秀人才,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人事政策,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制定和员工招聘、录用、考评、晋级等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公司新聘人员一般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才可聘为正式员工。

  第二章招聘、录用及考核

  第五条综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员工招聘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和职责。招聘方式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由公司内部员工引荐。第七条招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优良,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30岁之间,特殊情况不超过35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同行业业一年以前的经验从优。

  第八条招聘流程

  1、填表:应聘人员先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选:人力资源部负责筛选应聘材料,根据情况电话通知对方面试。

  3、笔试和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填写《应聘人员面试评估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录用

  1、确定录用名单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拟录用人员。

  2、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三日内如不能正式报到,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第十条报到

  1、被录用人员在三日内到公司报到,报到事项有: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试用期协议;

  (3)申领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2、新录用员工根据岗位不同,确定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时间,试用期间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不满15天因个人原因离职者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聘用

  1、人事部门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结合公司《员工考评个人档案》,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议,报总经理批示。

  2、员工由试用期转入正式聘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人事部备案存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3、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录用时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条除试用期员工外其他人员的考核由人事部负责。

  第三章晋升及岗位调动

  第十三条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员工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员工的任免由总经理决定。

  第十四条职级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职级升降机制。

  2、职级升迁总经总经理审定,由人事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条岗位调动

  1、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岗位调换。

  2、员工岗位调换的.审核权限:

  (1)各岗位调换,由人事部提议,总经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解聘、辞退和辞职

  第十六条解聘、辞退和辞职管理必须严格依据国家劳动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解聘或辞退: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第十八条员工辞职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3

  一、聘用原则:

  1. 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 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 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 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 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 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 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 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 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 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 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 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 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 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 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 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 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 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 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 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 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 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 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 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

  7、录用准则

  1) 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 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 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 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 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 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 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 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 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 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 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 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 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 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 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 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 试用期规定

  1) 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 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 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 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 试用期培训

  1) 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 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 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 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 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4) 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 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 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 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 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管理

  1. 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 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 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职位名称。

  4) 办公时间。

  5) 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 工作纪律。

  7) 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 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 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 《保密协议》

  12) 《担保协议》

  3. 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 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 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 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 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 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 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对工作不胜任。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 员工辞职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 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 辞退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 员工辞职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 公司内部转移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 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 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 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 、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七、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实行与总部一致的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

  在管理体系上实行分公司经理对业务范围内人力资源工作进行负责和监督,总部管理部直接领导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1、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流程公司总部所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流程均适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举在操作上的不同之处:

  1) 招聘与录用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来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根据总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在当地组织招聘工作。总公司管理部会采取适当措施亲自在分公司当地进行招聘或在总部组织联合招聘会。

  在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招聘申请,由分公司管理部确认并组织招聘,总部管理部确认。但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需求须经总部管理部确认。

  招聘信息一般由总部管理部统一发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选择推荐当地较为认可的招聘渠道,经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在当地发布招聘信息。

  分公司一般员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试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与笔试;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经总部管理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复试;分公司经理须由总监/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复试。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汇总当地录用申请,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办理通知录用手续。

  2) 试用及转正

  新员工报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总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进行统一的新员工培训。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新员工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3)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与一般员工签定公司统一的《劳动合同》,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由总部管理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邮政快递形式至总部加盖公章。合同一试两份,由分公司管理部与员工本人分别保管。

  分公司管理部在当地选择信誉服务优良的人才服务机构,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与之签定人才服务合同,委托代办存档、交纳社会保险、人事关系转移与证明等人事服务。

  4) 人事管理与人事月报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向总部管理部通报当地人员变动情况(包括入职、内部调动、职位升迁、辞退及辞职等),经过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相应手续。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 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人力资源月报》。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以上实际工作经验,龄在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以上实际工作经验,龄在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5

  1、总则

  1.1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招聘

  2.1. 招聘目的与范围

  2.1.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1.2人事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发布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1.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网络广告和媒体广告等。

  2.2. 招聘原则和标准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 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 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事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发录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 招聘申请程序

  2.3.1公司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事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2.3.2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2.4. 招聘组织程序

  2.4.1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事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 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事部。

  3) 人事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 人事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 人事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6) 人事部开具《人员调动通知单》发放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

  7) 人事部在调动通知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 人事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 如应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2.4.2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职资格条件,上报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 人事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事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 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门经理或相关副总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 面试/测试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 人事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事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 人事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用人部门经理。

  2.5. 招聘费用管理

  2.5.1人事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试用期员工管理

  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3.1.1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3~6个月,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要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

  3.1.3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 试用期管理程序

  3.2.1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安排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给予指导。

  4) 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事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5) 人事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转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 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签订劳动合同。

  7) 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3.2.2试用期的员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 试用期薪酬福利

  3.3.1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4、临时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4.2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4.4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事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5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人事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职资格评审

  5.1.目的与原则

  5.1.1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5.1.2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定岗位和所需素质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 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 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5.2.评定者与组织者

  5.2.1任职资格评定者

  1) 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 基层员工由其部门经理会同分管副总进行资格评定;

  3) 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4) 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5.2.2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事部。

  5.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5.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5.4.1人事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号汇总各岗位月度考核结果和年终360度考核结果;

  5.4.3对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与其上级主管进行沟通,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或降级处理。

  6、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6.1.目的与范围

  6.1.1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6.2.岗位调动程序

  6.2.1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长期工作。

  6.2.2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 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事部批准;

  2) 总经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 人事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 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事部;

  5) 部门经理和人事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 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 人事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6.2.3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6.2.4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事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6.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6.3.1行政级别调整包括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年度定期调整。

  6.3.2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 人事部汇总年度考评成绩;

  2) 人事部根据年度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 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 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5) 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6) 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 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8) 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3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 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根据员工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提出调整建议;

  2) 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 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4) 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5) 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 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7) 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4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

  7.1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9、辞职和辞退

  9.1.辞职

  9.1.1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9.1.2审批。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事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9.1.3交接。员工辞职后,经与其直接上级协商,确定离职期限,并在离职前,到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

  9.1.4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辞退

  9.2.1辞退是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处分描述中除名行为的,应接受辞退处理:

  9.2.2被辞退员工按辞退表办理会签手续,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辞退员工应以工作为重,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内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交接者,公司有权采取处罚措施。

  9.3.离职程序

  9.3.1员工离职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条款;

  9.3.2员工主动离职时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9.3.3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继续聘任的,公司人事部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或不续约理由,并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9.3.4员工离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由人事部送交至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9.3.5离职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9.3.6审计。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及销售人员异动时,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10、人事申诉

  10.1公司员工因对公司对自己或他人的奖惩、晋升、降级、调动等处理过程和结果有以下异议的可以进行人事申述:

  1) 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 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 发现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对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异议可以向人事部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申诉书应写明事由,并尽量详细列举可靠依据;

  2) 人事部组织调查认为属实的在申述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述书和调查材料呈报总经理审阅;

  3) 总经理根据调查材料和申述书与当事人、人事部核实,必要时另外组织调查;

  4) 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最终结果以总经理的裁决为准。

  5) 对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给总经理,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10.3对申述不属实的,人事部给予申述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10.4对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述,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若发现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严厉惩罚相关人员。

  10.6有关因考核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组织修订本制度,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有重大变更时,人事部根据具体要求临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讨论修订本制度。

  11.2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关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条款作废。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6

  一、考核范围:

  1、公司全体员工均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2、新入职的员工,入职日期为20日前的,第一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二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入职日期为20日后的,第一、二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三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考核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

  三、考核原则:

  1、各岗位绩效考核的项目,原则上从本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和《月度工作计划》中提取。

  2、考核标准的制定,遵守量化原则,即:能量化的指标一定要用数字量化,不能量化的一定要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清楚,以便于考核评分。

  3、每月考核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五条,各部门从下月工作计划中提取重点。

  4、承担经营指标的岗位,相关经营指标所占比重不低于80%。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1、考核以纸面签字为准。

  2、考核根据谁主管谁考核、按组织架构层层上报的原则进行;考评人为被考评人的直接上级,间接主管如总监或主管副总裁等岗位均为审核者;依此类推。

  3、绩效考核计划:

  a、每月25日,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所有员工下个月的绩效考核表(计划部分),发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的电子邮箱中。

  b、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进行审核调整,报总裁审批。

  c、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绩效考核表发回到各部门负责人的电子邮箱中,部门负责人将其分解给下属员工,作为本月工作及考核的依据。

  4、绩效考核评分:

  a、每月2日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员工上个月的绩效考核进行评分,双方及主管副总裁签字后将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因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相连,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工作,未及时提交者,工资延至考评完成后的次月发放。

  b、人力资源部将参考财务数据,对考核结果进行校核,报总裁审批。

  c、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进行说明,与员工一同讨论,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计划,以提高以后的工作绩效。

  五、考核表填写说明

  1、考核项目--为达成业绩目标当期(当月1日-月底)所必须完成的2--5项最重要工作,是保证销售任务及利润完成的`行为目标及手段。

  2、完成标准--该考核项目应完成数量、质量、成本等指标要求。

  3、完成时间--该考核项目最晚的完成时间。

  4、比重--单项考核项目所占总体工作量以及重要程度的百分比。业绩考核、价值观考核满分各为100分。

  5、实际完成情况--实际工作完成指标量的描述。

  6、分数--将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进行对比,评定分数。

  7、总结--由评价者填写。根据分数,对工作业绩和价值观进行二维度评定。

  8、签字--被考评人、考评人、审核人均需在签字栏中签署本人名字。

  六、正确看待考核

  1、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工作计划》均对岗不对人,绩效考核对事不对人。

  2、考核对于管理人员而言,是帮助达成目标的有效手段,而不是负担。

  3、考核重在未来,不是过去;重在改进与提高,不是当下的利益。

  4、树立共同发展的观念:考核过程既是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的过程,亦是员工获得指导、改进工作的过程,只有在管理者的指导下,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才能够共同完善与优化。

  5、考核结果保密,只对考核人、被考核人、审核人公开。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维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人力资源,是指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本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的招聘与录用、劳动合同、薪酬与福利、考核与培训、人力资源档案及信息化、退(离)职与解聘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成员公司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原则及职责划分

  第四条 人力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公司各部门(含成员企业)在招聘录用新员工时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思想品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应当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岗。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于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在维护稳定、符合法规原则的指导下应当灵活掌握。

  (三)以人为本。公司在制定员工的薪酬与福利政策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在工作分配、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要不得存在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民族宗教歧视等不平等待遇,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

  (四)约束与激励并重。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一方面要尽量做到考核方法科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准确,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第五条 人力资源管理要立体化、系统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各成员公司加以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 董事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总经理的任免;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经理的任免;

  (三)审批公司各单位定编方案;

  (四)审批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人力资源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审核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二)审批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三)根据各单位(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的提名,决定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助理的设置及调整;

  (四)审批中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五)编制公司各单位(部门)定岗、定员、定编方案;

  (六) 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核、汇总、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二)拟定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三)起草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四)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招聘录用、入职培训;

  (五)组织实施相关岗位的绩效考核;

  (六)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七)定期对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调研;

  (八)人力资源档案的整理、保管、信息化及其统计利用;

  (九)薪酬、福利政策的拟定与实施;

  (十)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制、工资审核;

  (十一)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掌握与宣传。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在人力资源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编制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二)制定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参与本部门员工的招聘与录用工作;

  (四)负责与员工签订岗位责任书,对员工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五)负责员工的职业素养、工作效率和劳动技能提升。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当关注以下风险,并运用科学合理的控制手段降低或化解这些风险:

  (一)人力资源缺乏,使得工作目标不能及时、高效地实现;

  (二)人力资源过剩,造成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

  (三)人力资源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合理,对关键岗位未加以特殊控制,造成专业人才不正常流失;

  (四)员工退职、离职、解聘等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公司声誉受损。

  (五)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掌握及正确运用是化解劳资纠纷的保障。

  第三章 招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工作强度、相关法规的要求拟定各个岗位的用工定额,包括:生产工人名额、各类技术人员名额、管理人员职数等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相应机构审批后下达执行。

  其中:总裁助理或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职数、副总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名额由董事会审批;

  中层人员的职数和名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应当编制本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在编制人力资源年度需求计划时,应当考虑企业战略、各单位生产经营需求、预期的员工流动情况、人员储备、本地区人力资源供需状况等因素。

  第十三条 招聘录用员工时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各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用人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或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三)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履历、身份证明、照片、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就其教育、任职背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复试阶段(如面试、专业笔试、体检等);对初审和复试均合格者,人力资源部汇同用人部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正式发出录用通知。

  (四)人力资源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安全教育等。对于一些特殊岗位,还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上岗前培训,如专业教育、公关礼仪等。

  (五)对于已确定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要征求应聘者意见,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前题下签定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到期考核的内容包括该员工的专业能力、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

  (七)转正定薪,试用期满,试用员工应当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考察审核,考核成绩合格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转正。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在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时,可以按公司的招聘要求向其口头发问。对有明显精神病症、举止粗野、言语严重不雅、健康不良、过分自负、对社会与人际关系看法过分偏激、对以前任职单位严重不满、对关键问题避而不答或答非所问者,不得录用。

  人力资源部应当认真审验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技术、从业经验等是否与招聘要求相符。

  第十五条 公司招聘中层助理及以上、专门人才岗位时,由经营班子成员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面试。公司招聘一般管理岗位时,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与面试。通常,用人单位在招聘财务会计、文秘、证券期货专员、审计员、技术员等专门人才岗位时,可以要求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前先行组织笔试。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试用员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果断在30天内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

  (一)经考核不合格者;

  (二)使用伪造、涂改证件或编报虚假资料等进入公司的;

  (三)有不服从指挥,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的;

  (四)发生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五)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

  (六)违法乱纪,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十七条 公司通过内部选拔方式招聘相关岗位时,应当采用考察、公示或者考核的方式确定。

  第十八条 新招聘的属于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普通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关键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董事长审批,重要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普通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用人单位领导审批。

  其中,关键岗位(甲类)是指根据公司规定,具有一定的决策权,能够接触到公司机密级以上信息,或者有权处置重要资产的岗位,这些人员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发挥关键作用。这些岗位一般包括:中层助理及以上、责任工程师(含同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者)、出纳、保管、文秘等。

  重要岗位(乙类)是指能够接触到公司秘密级信息,可以根据专业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岗位,这些人员可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岗位一般包括:中层助理以下、公司主办科员、采购、销售、审计、监理、关键岗位工段长、班组长等。

  普通岗位(丙类)是指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重复性工作任务的岗位。这些岗位一般包括:生产工人、服务员、保卫等。

  简单岗位(丁类)是指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非全日制岗位。这些岗位包括:保洁等各个岗位的归类由人力资源部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加以明确。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如实、详细地记录员工招聘、录用、转正的全过程,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的组成部分。对于报名应聘,但未被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当建立人才储备信息库。

  第四章 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员工的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及用工情况等因素将员工分为管理岗位及操作岗位两大类。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临时用工合同三类。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2、 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员工到职日期、试用期约定、合同起止日期);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6、教育培训和劳动纪律;

  7、违反合同责任,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第二十二条 员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司董事、监事;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满,经批准转正的员工,公司可以与其签订3-5年期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员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劳动合同:

  (一)从本公司办理了退休手续,经批准仍然从事一定工作的;

  (二)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聘用在本公司从事一定工作的;

  (三)劳动关系或人力资源关系在其他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内退、病退、病养等),经批准在本公司从事一定工作的。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按以下权限执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属于关键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董事长签订;

  (二)属于重要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总经理签订;

  (三)属于普通岗位和简单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总经理授权,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中应当对以下内容加以明确约定:

  (一)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必须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二)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三)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接受了专项培训而未达到约定服务期限、违反了保密协议等行为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用续签;

  (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经董事长批准可以续签;

  (三)与公司首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在原合同期满前6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意见,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关键岗位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通过后,续签为期五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重要岗位、普通岗位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后,续签为期三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二次合同期满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经群众评议、单位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通过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一份员工自存,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部门层面考核、关键岗位员工考核和其他员工考核三个方面。其中战略管理部或经营管理部负责部门层面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岗位员工考核,用人单位负责重要岗位、普通岗位、简单岗位员工的考核。

  第三十条 对员工进行考核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即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责任都应当有明确规定,同一岗位要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人力资源部制定全公司统一的考核规则,并拟定关键岗位的考核标准;用人单位拟定其他岗位的考核标准;

  (二)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对员工的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一般而言,定性化指标40%,定量化指标60%);

  (三)沟通与反馈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第三十一条 对员工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岗位,考核重点应有所侧重。

  (二)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包括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第三十二条 对关键岗位员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年一次,对重要岗位的考核一般是每半年一次,对其他岗位员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季一次。重要岗位的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他岗位的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自行存档。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结果具有以下作用: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与员工绩效薪酬、绩效奖励挂钩;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决定对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变更与否。

  第三十四条 为了持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使员工掌握最新的专业技术和技能,更新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培训分为不定期培训和定期培训两类。

  (一)不定期培训包括:

  1、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培训和指导;

  2、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拟订所辖部门教育计划,并按计划推行;

  3、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所具备的知识,必要时指定下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并实施考试;

  4、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利用部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二)定期培训包括:

  1、所有员工均应参加定期培训,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30课时,中层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0课时。

  2、定期培训分为高层管理者培训、中层管理者培训和基层人员培训。

  3、培训考试成绩将纳入员工考评。

  第三十六条 高层管理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总助及以上岗位人员。高层管理者的培训以理念和意识培养为主,由董(监)事会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制定计划,并通过外聘专家、脱产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创造意识:高层管理者应当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掌握新的管理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二)素质提升:责任心、使命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三)战略理念、市场理念、财务理念。

  对于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还应当包括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

  中层管理者是指各公司中层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中层管理者的培训以提升管理水平和督导能力为重点,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计划,并通过外聘专家、脱产、内部培训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计划能力: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掌握有关事实;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拟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能力: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分析并决定工作内容。

  (三)控制能力:制定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基层管理者是指工段长、班组长和行管等岗位人员。基层管理者的培训应当以工作责任心、奉献精神、实践能力、合作意识、团队意识等为重点,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以下岗位必须定期进行轮换:出纳、采购员、销售员、审计、保管、总帐会计 轮换的期间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5年;轮换的方式可以是从一个岗位调整至另一个岗位,也可以是调整岗位负责的内容,包括在成员企业之间内部调动等;岗位轮换方案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年12月中旬制定,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岗位任职资格及晋升

  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关键岗位、重要岗位的任职资格,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岗位名称、上下级岗位名称、行政级别、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从业经验、专业技术要求等。

  第三十九条 公司新进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各单位财务、文秘、人事、审计等岗位必须为统招二本以上学历并持有学士学位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聘任中层助理级及以上岗位原则上应为本科学历并持有学士学位证书(指统招、自考和成人,不含函授。下同)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

  第四十条 员工晋升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提名,由相应岗位推荐拟晋升者名单;

  (二)人力资源部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任员工的以下内容:

  1、品质:主要考察其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主要考察其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条件,是否符合经批准的管理者职数;

  3、态度:主要考察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

  4、业绩:主要考察其工作成果及对企业的贡献。

  (三)审批,由相应机构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考察结果,审议确定是否准予晋升。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各类岗位按行政职务分为7级,分别是:第1级,董事长;第2级,总经理;第3级,副总经理;第4级,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第5级,中层正职(经理、部长、主任);第6级,中层副职(副经理、副部长、副主任);第7级,中层助理(经理助理、部长助理、主任助理);第8级,基层管理者(工段长、值长、班组长);第9级,职能部室行政管理人员。

  鉴于个别岗位的重要性或个别员工具有特殊技能,其福利待遇可以提高一个级别,但是,待遇级别不得等同于行政级别。个别职员可能身兼数职,对于这种情况,应当以其主要职务确定其行政级别。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各类岗位按技术序列分为4级,分别是: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中级(会计师、工程师、预算师、造价师等);初级(助理会计师、助理工程师等);技术员。

  对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需要聘任的,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四十三条 经过正式程序任命的行政级别的职员具有相应的指挥权、决策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技术系列的可以享受高于其行政级别的待遇,不具备指挥权、决策权,但具有建议权,同时对其建议的技术方面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级别划分仅仅是规范内部管理的需要,只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部,不应当与政府机关或其他企业对号入座。

  人力资源部应当另行制定各个岗位的编号、行政序列、技术序列、薪酬标准等要素对照表,经相应机构审批后实施。

  第七章 薪酬福利

  第四十六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计件工资、年终奖、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加班工资、住房补助、工龄工资、等其他内容。

  本管理制度未明确的,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实行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方式。人力资源部在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区、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拟定岗位工资标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其中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市国资委考核确定,董事、监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效益工资和计件工资由各成员企业结合本单位的经营任务和工作强度,自行确定。各成员企业应当组织定期考核实行工资分级管理,真正实12 现按劳分配,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薪酬对于员工的激励作用。

  第四十八条 各成员企业拟进行调整工资时,应当将调整方案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按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一)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二)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

  如果员工申请不缴的,或者员工拒不缴纳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公司可以中止各类保险的.缴纳。

  第五十条 各成员企业可以根据岗位的安全风险,为相关岗位缴纳工伤保险,并将缴纳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伤保险应该是必买的吧)

  第五十一条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会同的正式员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公司为其交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自批准之日起开始交纳。

  第五十二条 假期管理:

  (一)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员工不能无故缺勤,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故缺勤或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2、员工需要请假时,3天内由部(室)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批准,最后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

  3、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规定相应的请销假制度。

  (二)假期类别

  1、私假:员工私假期间无工资。

  2、员工请休病假必须持有医院建议书,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获准病假。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按70%计发。

  3、工伤:员工因工负伤应立即送就近医院治疗,并及时报安监部(技安部)和人力资源部。工伤治疗休养期间,工资照发。

  13 4、产假:员工申请产假,可享受有薪假期的天数是:国家规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员工增加产假30天。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5、婚假: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3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年龄的员工(女23岁,男25岁)可获加10天的有薪婚假。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6、慰唁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亲兄弟或姐妹、配偶、子女不幸逝世,其中嫡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7天有薪慰唁假,上述其它亲属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员工慰唁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章 档案信息化管理及统计利用

  第五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统计利用工作;各成员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其他岗位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统计利用工作。

  第五十四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 各种鉴定;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学历证明(副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本等;

  5、 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其他党派的材料;

  6、 各种奖励及荣誉;

  7、处分、撤销处分;

  8、 任免文件;

  9、退职审批表;

  10、培训记录等。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按以下规定期限保管:

  (一)需要永久保管的员工:公司历任董事、监事;公司历任关键岗位人员;与公司发生过劳动争议并且在劳动部门立案的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被公检法等部门拘留审查的员工;对公司有过重大贡献由总经理指定特别永久保留信息的员工;在公司有未报账款、未还财物携款、物不辞而别的员工;被公司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经济性辞退的员工;曾任职公司财会、采购、司机、业务、保管、监理及门卫的员工。

  (二)需要保管到离职后十年的员工:重要岗位员工;任职车间主任、14 工程师、班组长、质检员的员工。

  (三)需要保管到离职后五年的员工:以上两项以外的员工。

  第五十六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密级划分、装订、借阅、保管等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及成员企业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的信息化建设,要及时掌握公司各单位、各层级员工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技术结构、性别结构,掌握不同管理岗位的管理幅度,不同岗位的员工流失状况等,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书面汇报。

  第五十八条 每月3日前,各成员企业应当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上月《人力资源状况变动表》,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审核后,在每月10日前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呈报人力资源状况报表。

  第五十九条 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应当就上年度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运行情况向总经理办公会议和职代会专题汇报。

  汇报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公司总体及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当年人力资源变动情况综述,变动原因分析,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情况评价等。

  第九章 员工退出

  第六十条 公司员工退出分为以下五种:

  (一)合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未再续签;

  (二)协议离职: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与员工协议离职;

  (三)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四)辞退或解聘:员工由于违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予以辞退或解聘;

  (五)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

  出现以上五种情况,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即终止。

  第六十一条 员工离职如有欠款,公司有权从其工资、股利、奖金、经济补偿金等收入中扣除其所欠款项。离职手续结清后,档案转至失业保险中心,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辞退或解聘:

  (一)不服从分配,连续旷工15天以上。

  (二)有盗窃财物、贪污受贿行为,或挪用公款,或因赊欠形成呆死帐数额较大,或故意毁坏公物。

  (三)在工作场所聚众堵博,或打架斗殴性质恶劣。

  (四)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用公司名义盗盖印信。

  (六)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七)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八)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六十三条 若员工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员工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申请;协议离职,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

  员工的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原聘任该员工职位的相应机构批准。

  第六十五条 员工退出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员工退出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1、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2、 向办公室归还公物、办公用品。

  3、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劳保用品等。

  4、向档案管理部门归还借阅的档案。

  (二)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将有权在其工资、奖金、股金等款项中扣除未归还公司财物的等值金额,不够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四)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移交、注销等手续。

  第十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六十六条 丝丽雅体系各公司、部(室)均实行定编、定岗。各公司的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 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提出书面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或党委会批准。

  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所属的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机构内部班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各单位提出书面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一章 罚则

  第六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一)未按规定时间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或虽编制但内容粗糙,数据严重脱离实际的;

  (二)未按规定期限、频率对相关岗位进行如实的绩效考核的;

  (三)人力资源档案要素不全、丢失、损坏,管理混乱的。

  第六十九条 上述情形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的,人力资源部可以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

  第七十条 实际用工人数超过经批准的劳动定额的、各单位岗位职数超编的,责令改正,并对用人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未按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员工退出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单位或部门承担,其中单位(部门)负责人承担30%,相关责任人承担70%。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8

  1、目的

  明确人事部关于人力资源的安全管理,以规范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人事部。

  3、职责

  3.1人事部主管负责人事安全程序的建立、培训及人事考核的策划和实施。

  3.2人事文员负责对新员工的招聘、背景调查,培训实施及员工档案的管理。

  3.3安全主任负责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4、程序

  4.1制定人力资源安全稽查程序,满足美国海关c-t防恐指导要求,本程序所有雇员。人事部主管负责策划和督促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核实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符合《劳动法》务工年龄等条件的发给招工《人事档案》 。

  4.2.1真假身份证的鉴别如下:

  a、手感:真身份证证身富韧性和弹性,假的证身较硬,不具弹性,易折断。

  b、视觉:

  a、真身份证网格直接印在证身上;假的印在过胶片上。

  b、真身份证局字外形上下整齐;假的则如正常字体。

  c、真身份证公安机关印章字体偏长,笔划采用隶书形式;假的印章字体属铅体字。

  d、真身份证防伪标志长城图案与中国字样鲜明,并会反光;假的图案与字样暗淡、不明显。

  4.2.2借用身份证识别:

  a、观察头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询问:生日、家庭门牌号、身份证号码、老家的'习俗等。

  c、对比:将其身份证与其它证件(毕业证、婚育证等)。

  d、跟踪:借用的身份证一般不能长期持有,可在日后进行检查。

  4.3要求应聘者在《人事档案》中据实填写个人履历、学历、政治背景及详细地址和联络电话。 4.4对所有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保留记录,对员工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采用电话核实,对高校毕业证书可以上网核实,对员工是否有犯罪经历和吸毒历史,人事部要通过公安部门协助查核,核实合格后方可上岗,背景调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4 .5培训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品质系统及政策,厂规、厂纪安全生产等,作好记录,存档于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培训,安排导师进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训内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识和识别非法进入、识别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举报内部阴谋及自身安全、危险意识,突发事件处理等防恐常识,并保存培训记录。

  4.7深入员工群体调查了解,着重调查了解员工中有否可疑现象,有否拉帮结派等。 4.8鼓励或奖励员工进行防恐安全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理异常行为和可疑对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举报人。

  4.9录用后的员工由人事部发放厂牌,员工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厂牌如果遗失必须立即申请补办,原厂牌编号作废,并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进入。

  5、记录

  5.1 《人事档案》

  5.2 《厂牌遗失处理记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9

  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胜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

  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

  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

  2)实现组织目标;

  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

  1)提供经济保障;

  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

  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

  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

  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

  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

  3)当地生活水平;

  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与作业

  薪酬管理对整体的组织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受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

  2)薪酬战略是组织基本战略之一:一个组织有许多子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人才战略等,其中的薪酬战略作用:

  1)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2)对各类员工的积极肯定;

  3)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

  4)谋求与员工共同成长;

  5)薪酬管理影响组织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的关系:

  1)薪酬管理与工作分析的关系;

  2)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的关系;

  3)薪酬管理与招聘录用的关系;

  4)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

  5)薪酬管理与员工关系管理的关系。

  2、人力资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0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选聘培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选拔、录用、调配工作等分项工作,员工、各单位高层管理、中层管理等核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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