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9 16:52: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学校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学校管理制度2

  1、整理学校的有关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借阅、清退等各项工作。

  2、协助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准备工作。

  3、负责学校大事记、信息书记及整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5、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6、做好学校的接待工作。

  7、负责党总支校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的.管理、提水及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3

  一、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适当分工。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3、充分利用学生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 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 以《家长学校教材》和《少年儿童研究》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

  3、 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

  4、 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 要求家长按时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不无故缺勤,请假者要及时补会。每次由班主任在开会前负责统计考勤。

  2、 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四、 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 每学年家长要结合听课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2、 体会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根据家长的出勤、体会及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评出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给予表彰,向家长发贺卡。

  好家长的评比条件:

  1、 出全勤:"家教工程"中安排的每项活动都积极参加。

  2、 守规范:能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3、 热心教育:能积极配合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开展工作,自己的子女在校表现好或进步快。

  4、 身先为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子女做榜样。

  好家长标兵的评比条件:

  在评上好家长的基础上,对学校各项实验、改革寄以极大热情的支持者。

  评比办法:对照条件,班主任推荐,实行家教组织考核,按班内家长总数的20%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按6%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标兵。

  奖励办法:校宣传窗张榜榜公布,参加学校休业式并授予好家长、好家长标兵证书。

  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遵守家长学校有关规定。

  2.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缺课要自觉补上。

  3.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确保授课效率。

  4.组织讨论、要热烈发言,勇于发表科学的育儿见解。

  5.注意教室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蒂。

  6.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积极为学校献计献策。

  7.认真完成家长学校作业,积极参加测试。

  8.主动进行有关家教咨询,善于总结,做合格学员,争当优秀学员。

学校管理制度4

  1、需要备课的老师必须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准抽烟,不准做与备课无关的事。

  2、使用电子备课室进行备课,要及时做好登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3、需要采集视频录像及音乐,应经管理员同意,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方可进行。

  4、课件完成后,备课人要及时上传到自己的ftp空间,否则造成课件的`丢失由备课人负责。

  5、备课过程中,除上网查找与备课有关的资料外,不准浏览其它网站,严禁玩游戏及浏览不健康网站。

  6、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关锁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学校管理制度5

  1.须提前制定好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

  2.上、下班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钟到岗,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下课时间可以根据课堂情况进行适当调节,但是提前下课不得超过30分钟。

  3.不得化浓妆,穿拖鞋,不得饮酒,要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仪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学区域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要保持教学区域环境卫生。

  5.不得擅自旷工或者离岗,因故不能到岗时(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请假,不得私自请人代课。请假或调课经过准许后要协助安排课程调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者擅自离开教学岗位,按旷工处理。

  6.教学和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校方反映沟通。

  7.不得打骂学生,要文明用语,对待学生要严谨认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以及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9.课前点名,学生上课迟到达15分钟,须告知教务联系家长,不得隐瞒包庇。

  10.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外出活动及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教育机构的宣传讲座。

  该制度适用于启源所有工作人员,最终解释权归启源传媒培训学校所有。

学校管理制度6

  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大家才到翰林来;为了改变自己的学习习惯,大家才到安亲班里来;为了能让自己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提高,大家才到一起来……那么,既然有着这么多的共同目标,大家都同在一个教室里,更应该相互关照,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故制定安亲班教室管理规则,希望同学们能自觉遵守:

  1。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如果故意开,关门发出很大的声响,影响到其它同学的学习,请站在教室门后写作业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以后再犯,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2。不能在教室里吃东西,尤其是边做作业边吃零食,如果被发现,零食无条件被没收。如果吃晚饭,一律到休息区就餐,就餐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3。请自觉的维持教室里的秩序,保持安静,如果在问老师问题,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严禁大喊大叫,捣乱其他同学的思路。

  4。如果要喝水,上厕所,出教室前要告诉老师,并且进行登记,清楚地注明离开和回来时间,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

  5。没有经过老师的同意,不得随意窜班,在每个教室里逗留一段时间,浪费了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以至于作业不能按时完成。

  6。教室里出现跟学习无关的东西(如:玩具,毽子,游戏机,手机等),拿出来后自己玩,借别人玩,被老师发现后,无条件没收。

  7。自己作业完成后,按照老师的安排自觉复习,如果打搅到其他同学们的学习,罚站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屡犯,则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学校管理制度7

  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教务处任命。教研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带领全组教师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德育大纲》,端正教育思想,认真执行学校计划,拟草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计划。

  2、每学期开学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实施,期末认真做好教研工作总结。

  3、支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4、协助教务处、教科研室安排本学科教师的教学教研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了解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教师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要组织对本组教师全面听课,一学期内至少听每个教师一节课。

  5紧密结合本学科特点,组织本组教师积极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学之中。

  6、组织本学科各年级“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的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对改进教学、提高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7、组织本组教师指导本学科课外活动和学科竟赛活动。

  8、组织好本组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9、关心本组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及健康情况。

  10、经常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向校长室、教务处及时反映,汇报教研活动和各年级学科教学工作情况。

学校管理制度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本校制定学籍管理制度如下:一、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及学籍档案管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二、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报名登记表、注册登记表、上课缺课登记表、成绩考核登记表、缺课情况及原因记载、退学情况记载、结业情况记载等内容。

  三、新学生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包括报名专业、报名时间、学生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学校应告知学生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登记表由学生本人用蓝、黑色墨水笔认真填写并签名,学生为未成年人者,应由家长代填并签名确认或者学生填写后由家长签名确认。

  四、学校建立学生入学注册制度,新生开课一周内由教务处管理人员依据学生报名登记表按教学班进行入学注册。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分学期连续学习的,新学期开学应重新注册。

  五、学校建立学生上课缺课登记制度。按教学班建立学生名册,由班主任页负责登记学生的上课、病假、事假、旷课等情况。学员不明原因连续缺课2次以上的.,班主任应同学生或学生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入班主任工作日志,必要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汇报。

  六、学生在学期内要求退学,应由学生本人,学生是未成年人的应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退学申请,由学校依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班主任要将退学情况记入工作日志,教务处要将退学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并取消该学生注册。七、学校建立学生成绩考核登记制度,由班主任按时登记学生各科考核或考试成绩表,交教务处保存。

  八、学生学期结束时进行考核或考试作为结业成绩,结业成绩由教务处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需要发给结业证书的还应将结业成绩由教务处记入结业证书。

学校管理制度9

  1、负责全校必修课、选修课的课程安排,以及作息时间表和其它各种表册的编制工作。

  2、做好新生的注册与学籍建档,整理,保存好学生档案,落实好学生的转入,转出等事宜。

  3、负责全校教师和学生的'课本、教参、教辅的订购、分发、留存与核算。

  4、负责教师、教学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归档保存,管理好教学档案。

  5、收集管理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报告、数据资料、课题组会议记录、研究报告及工作报告等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资料。

  7、统计教师工作量。

  8、完成招生考试、市(县)统考、月考、期中、期末、学科竞赛等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准备、布置。

  9、负责教师的公事、私事、请假或病休请假的记录,并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安排调课、代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10

  1、管理、安排体育方面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体育、卫生两个《工作条例》,努力增强学生体质。

  3、根据市、街、校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全校体育工作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开展各项工作。

  4、有计划、有条理、有步骤抓好体育运动队的培训工作,建议每天坚持不少于1小时的`业余训练(田径、篮球、乒乓球、三棋等)。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运动技能和锻炼方法,养成锻炼习惯,参加各类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5、校举行集会或其他活动,负责安排、指导学生进场、离场,整理队列,并维持会场纪律,协助学校做好学生体检、保健工作。

  6、按体育部颁布的要求,切实抓好学生体育锻炼、达标工作,达标率要达到上级要求。

  7、组织安排好两操、两课、两活动,负责“两操”的机务工作,并做好每日检查评比工作,两操正确率达98%以上,切实抓好“两操”质量。按课程标准要求制订好教学计划,备好课,上好课,期末写出质量较高工作总结和教学经验论文。

  8、积极开展全校性体育运动,有计划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多种文体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学生田径运动会(校运会),一次班际两操比赛、篮球赛、乒乓球赛、三棋赛。组织好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

  9、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体育课、训练课没有属自己责任范围安全事故发生。

  (1)每学期通过考核认真评定学生的体育成绩,做好体育资料的积累和统计工作,并列入档案。

  (2)做好体育器材的管理和一般维修,充分发挥体育设施和场地的利用率及使用寿命。管好体育场地、设施,保持体育室的整洁。

  (3)乐意接受学校、办学单位交给的任务,并努力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能用清晰、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教学。

  (5)按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6)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校,热爱学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主动协助有关部门领导做好学校的其他工作。

  (7)能吃苦耐劳,具有创新、有奉献精神,教育、教学质量高,令家长、学校、办学单位满意。

学校管理制度11

  1.听课要有计划,有明确目的,做好充分准备,熟悉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听课过程要做到:耳听、眼看、手记,按教学流程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认真分析,并及时为教师评课,点评时要切合实际,观点新,有高度,利于操作。

  2.看教学目的是不是明确,对教材理解是否深刻,讲授是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

  3.看教学过程的组织是否严密。是否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学科特点、学生实际、教学原则、周密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有精确的目的性、针对性,有效的利用四十分钟。

  4.看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年龄特点,运用启发式。是否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给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积极思维,看全班每个学生是否会学习,每堂有所得,达到学懂、记住、会用。

  5.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的听课节数完成听课任务。

  6.学校领导要重视非考试学科,非考试学科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总听课节数的四分之一。在听课和评课工作中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7.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力度,整个学期里校领导要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深入课堂,听随堂课的节数不得少于听课节数的60%,听后要有针对性地点评。

  8.教导处要建立领导预听课记录,便于掌握领导听、评课情况。

  9.领导要定期把听课簿送到教导处接受检查登记。

学校管理制度12

  一、太原市迎泽区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太原市迎泽区培训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一)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四)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初,财会人员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年度预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实际用款计划。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按照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并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和本校制定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从严掌握。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坚持勤俭办学。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七)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负责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财务主管及校长同意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八)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计划外及临时性开支,100元以内的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内的,由财务主管请示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支付;1000元以上的,由学校理事会研究同意后,经校长批准方准支付。

  (九)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十)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指应缴税金和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的款项及银行贷款等。财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十一)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十二)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开展勤俭办学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

  (十三)学校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十四)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财务建档、存档工作。

  (十五)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法规、制度、财会工作条例、财会人员条例等文件,加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十六)时刻提高警惕,做好财务工作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13

  为维护学校安全,并使出入学校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二、本学校人员出入管理:

  1、本学校教职员工出入大门,严禁骑车进出。

  2、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大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领导批准或打招呼,说明出入事由并由门卫进行登记。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留住或进入学校。

  三、校外人员出入管理:

  1、凡学校外来人员或家长来访时,应予先与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取得电话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出校时,在接见单上请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签字,将接见单交门卫(备查)后方可出校2、禁止来宾未经准许随意进入校园,如发现请到门房问清事由,与接待领导或教师取得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外单位车辆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经门卫人员查验后,登记单位、车号方可入校。

学校管理制度14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15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新生报名时,必须由家长交验“两证”(户口簿、房证),确属本学区的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

  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

  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

  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保留学籍: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12、开除学籍:对在政治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开除学籍。

  13、休学:学生因故因病需中断学习时,经学校批准可办休学手续,学校给其保留学籍。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自主发展。

  2、严格使用国家法定教材,任何人不得订购和帮助推销法定教材外的教学参考书、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用品。

  3、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通过学校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生摊派课外读物、报刊等。

  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科学配置课程结构,加强非考试科目的管理,提高其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深入开展教师练功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6、认真执行学校关于作业留、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次数和作业量,并不断改革作业内容,由留书面作业向留口头作业、实践性作业开放性作业转变。

  7、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6小时之内),不准任何教师用放学后、节假日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大面积补课。

  8、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立各种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好,发展学生特长,张扬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的文化生活品位和综合素质。

  9、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后不排名次、不张榜公布,并对学生实行多方面内容的等级制评价,决不单纯用考试成绩去衡量学生的优劣。

  10、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文明语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合法权利。

  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签到。

  2、签到应由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凡由他人代签者,一律无效。

  3、签到时间一过,由德育校长准时收好考勤表,并注明未签人员的原因。

  4、外出人员一律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无正当理由未填写外出登记表者,视为旷工。

  5、如有因病假、事假而不能签到者应填写请假条。请假不足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出1天的由校长批准。(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凭病假证明可请病假。(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应办理请假手续。(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办理。(5)丧假:父母以及配偶丧亡,可请丧假,丧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6)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为迟到。(7)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属早退。(8)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续假未准而不上班,均为旷工,按有关文件和规定予以处理。

  6、上班签到后,校内抽查时找不到人视为早退。

  7、请假至少要在1小时前通知有关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8、每月末统计考勤情况,将汇总情况报 教导处。

  9、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解释并负责组织监督执行。

  校务公开制度

  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

  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议标制,不搞一言堂。

  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

  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市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

  7、校级领导以及中层干部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8、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9、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

  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

  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班级管理。

  四、加强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员无故进入学校。

  五、积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对危房或拆除或围栏隔离。

  六、建立校园巡查制度,及时检查学校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如篮球架、门窗、锅炉、楼梯栏杆、年久失修的围墙、厕所等等,定期检查维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加强监管,是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七、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卖地摊上的食品。

  八、防水、放火、防电,砌好校园围墙,盖好校园内道路井盖,检修老化的电路、电器设备,安装好消防设施。

  严禁学生私自或单独下河游泳,严禁学生玩火,严禁学生擅自拉线接电。

  九、精心组织好学生的一切活动,确保学生的活动安全。组织学生春游、旅游、外出参观学习,举行校外庆典性活动等,都要报教育局审批。如需要租车,必须租用车况好、证照齐的车辆并严禁超载,最好是由旅游公司承担外出任务,在办好保险等安全措施后外出。

  十、强化传染病的防治和隔离,保证学生的饮用开水。

  十一、加强实验药品和仪器的管理,规范实验操作程序,防范药品中毒和实验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隐患。注意“水、电、气、”安全,化学危险药品须采用低压照明(36V),计算机网络教室须安装防盗设施,实验室、仪器是装好灭火器。

  十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三、定期召开家长会,沟通与家长的联系,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校园值班巡查制度

  1、明确24小时领导带班、有关人员值班。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每半月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组成的学校巡逻队,定期巡查,特别是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检查。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

  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级管理人员对本人负责的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出现问题要及时、如实处理、汇报。

  三、对突发事件,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要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没有及时报告,或不能采取得力措施,按具体情况、后果影响追究其责任。

  四、各级管理人员每天要对本部门进行细致的事故隐患检查,水、火、电、食品卫生、进货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五、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当事管理人员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取消评优选先,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治安,创建文明校园,达到“四无”(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学校治安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教处具体分管,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4、值日领导要做好值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值周教师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各处室、各班级、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防盗、防火、防电意识。

  6、门卫人员、安全值日人员、值周(日)教师、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防在校园内传播。

  9、加强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各种财物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现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4、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要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下乡必查安全 ,进校必看安全,做支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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