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方案策划>应急预案>《雨雪天气应急预案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3-07-05 15:10:1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精华)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雨雪天气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精华)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因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減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各村、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3、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地灾点,敬老院等重点区域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二、领导小组

  (一)成立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邵鹏(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胡启亮(镇长)翟雨婷(分管领导)

  成员:应急办、综治办、农业办、民政办、卫生院、派出所、交警中队、镇党政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办),。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破坏程度,经会议研究可决定道路交通封路工作。

  3、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硏究部署并组织指挥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5、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人员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6、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措施。冰雪灾害发生后,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镇各部门、工程机械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组织强有力量,做好辖区內各级道路的监控和现场管理。由交警中队及派出所组成巡查小组和现场维护调解小组,加强对结冰路段和事故易发点的巡查力度,按照科学管理安全分流,分类指导原则确保交通通行,不出交通安全事故。

  3、加大地方电网的巡查力度。由镇农电站牽头,加强对农村电网的巡查,对个别老化的电网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科学合理地拉闸停电,在确保安全运行下,确保生活用电,以免给群众带来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4、为确保通讯畅通和群众正常收看电视节目,各村、居委会负责加强光纤电缆的巡查,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公室,以便给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抢修。

  5、镇卫生院成立冰雪天气医疗应急队伍,一旦出现灾情,确保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6、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上报。

  7、镇党政办协调做好后勤工作,做好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8、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冰雪灾害评估,并及时上报县级各相部门。

  四、后期处置

  1、镇应急办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2、各部门应当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兑付工作。

  3、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应急部门报告,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

  五、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财政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各村和各部门应急工作需要。

  2、物资保障。镇应储备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帐蓬等设施装备,确保盐、沙、草袋等除冰物资储备充足。

  六、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值班制度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

  连日来,我市出现了几十年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强降温和雨雪、冰冻的极端天气。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针对不断发展的天气灾害形势,为提高我院应对灾害性天气的能力,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根据医院所承担的医、教、研、防的特殊性质,确保发生强降温强降雪等灾害性天气时,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院区主干道无积雪无积冰,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后勤保障坚强有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道路清扫组:xxx

  医护保障组:xxx

  物资保障组:xxx

  设备维护组:xxx

  (二)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江大附院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的预案》;组织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发生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三)职责分工

  道路清扫组负责院区主干道积雪清扫、冰层铲除,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具体分工为:保安队负责门诊广场、住院部停车场

  后勤班组负责住院部主干道

  机关干部作为后备队伍,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

  医护保障组负责组织突发情况时医疗抢救组织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扫帚、铁锹、草垫、急救药品设备的准备。

  设备维护负责管道、供暖供水供电设备、医疗仪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

  三、工作任务

  在发生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时,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立即投入工作,各负其职,组织人员至现场开展有效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灾情伤情,各工作组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组织应对措施。

  四、通讯网络

  工作日:

  院办负责总协调:xxx

  总务处:xxx

  保卫科:xxx

  非工作日:

  总值班室:xxx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3

  为确保师生安全,就雨雪冰冻天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年级主任班主任

  二、安全措施与要求

  1、组长、副组长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准备好防滑用的地毯、工业盐、铁铲、推把等物品,一旦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启动此应急预案,采取铲除、撒盐、铺设防滑地毯手段,消除危险地段致滑隐患,防止摔跤伤害事故的.发生。

  2、遇冰冻雨雪天,各年级主任、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并按任务安排组织学生完成规定区域的铲冻雪任务。任务分配是:高一年级负责向善楼、臻美楼向外的所有路道,综合楼前后台阶。高二年级负责求真楼、食堂之间的路道,教学楼与综合楼之间的一二层楼道。高三年级负责大报告厅内侧通道,教学楼与综合楼之间的三四层楼道。未涉及到的易滑地段,届时听从安排与指挥。

  3、冰冻雨雪天,当日行政值日人员和年级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在放学之前15分钟到教学楼出口和校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疏离。

  4、遇到雨雪天气时,各班主任应提前通知走读生不骑自行车、电瓶车上学。

  5、未尽事宜,以当天xx中QQ平台发布的紧急通知为准。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4

  积极响应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的《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警信息,11月22日起我市迎来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将给县城交通和市民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市政处高度重视降雪、冰冻、低温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特制定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增强认识,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市政处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应急保障。及时全面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融雪、除雪等相关物资和装备储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清除主次干道、慢行道等处冰雪,及时发现、维护市政道路护栏,消除道路障碍,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组长:周东永

  副组长:方新华、孙晓峰、张龙、尹晓刚、王朋

  成员:各队股室负责人及成员

  三、物质准备:

  铲车5台、自卸车6辆、三轮车4辆、铁铣50把、民工40人、封土布20卷、工业融雪盐等物资。

  四、值班人员名单:

  11月24日 周东永朱坤杏文涛

  11月25日方新华范学文丁民

  11月26日 孙晓峰朱坤王亚非

  11月27日张龙孟文中刘祖梦

  11月28日尹晓刚李刚季东风

  11月29日王朋蔡军李晓杰

  五、纪律要求: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奔赴一线,到岗到位,执勤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其余人员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圆满完成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任务。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5

  一、工作目的

  为了确保本工程在雨雪加冻天施工,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应急救援,把事故风险降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机构本工程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组长:冷峰成员:徐金金、李伟、晏立、吕木生、郑红x、李飞、

  三、安全措施:

  1、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雨雪加冻天气的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x。谋全局、想部门、思岗位,要充分估计到雨雪降温天气对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中雪以上恶劣天气要求现场暂停施工,小雪等天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充分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加冻天气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在雨雪加冻天工作时,作好相应的防冻措施。

  5、加强对建设工地内工棚、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坚决不得住人,人员必须要撤离到安全地区。

  6、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用电的隐患排查,防止雨雪加冻天气下因用电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强对建设工地内交通路面上设置的围栏、x示标牌、损毁凹陷的旧路面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必须要进行消险加固,确保工地周边的'行人与车辆的安全。

  8、加强对建设工地内桥梁、深基坑、部分和隐蔽沟渠、涵洞等管理,要求项目部必须要做好明显标志,保障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

  9、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项目经理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人员必须要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做好对建设工地内突发x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

  10、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应对。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施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

  (3)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恩施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指挥长: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气象局、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粮食局、州环保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州畜牧兽医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州安监局、州旅游委、恩施州供电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州长途传输局、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疾控中心、州消防(应急救援)支队的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州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州发改委副主任担任。

  2.1. 3县、市机构

  县、市人民政府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2)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督促检查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根据本预案建立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2.3咨询机构

  指挥部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提出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防御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3.2避难场所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培训与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宣传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1)州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并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监测预报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2)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环保、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发布

  州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所有成员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分级

  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预警分级参考《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确定。(详见附件2)

  5应急响应

  5.1 Ⅳ级响应

  5.1.1 Ⅳ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州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1.2 Ⅳ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2 Ⅲ级响应

  5.2.1 Ⅲ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州政府报告。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县、市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州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县、市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煤炭和电力供应;州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生产及调度;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国、省、州公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铁路办负责督促铁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铁路交通运输畅通,指导受灾县市做好铁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州粮食局负责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组织粮食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州商务局负责做好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协调市场供应;州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指导受灾县、市开展救治工作;州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州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县、市可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2.2 Ⅲ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5.3 Ⅱ级(含)以上响应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运输组、电气通信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州发改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气象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安监局、州教育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运输组: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商务局、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州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4)电气通信工作组:州经信委牵头,州住建委、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州长途运输局、州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畜牧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州卫生局牵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受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5.4 Ⅱ级响应

  5.4.1 Ⅱ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4.2 Ⅱ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5.5 Ⅰ级响应

  5.5.1 Ⅰ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向州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州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5.2 Ⅰ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州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灾后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理

  (1)受灾地区政府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灾害损失赔偿工作。

  (2)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向上级政府申报。

  (3)Ⅳ级、Ⅲ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理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并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Ⅱ级、Ⅰ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州政府统筹安排,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6.2社会援助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恢复重建

  6.3.1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3.2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4调查与评估

  6.4.1灾情报告责任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民政、交通、经信、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

  6.4.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4.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7.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2灾情发生后,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恩施日报社、州广播电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对互联网的信息进行及时监测、研判和处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上报信息。

  7.3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后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件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保障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1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留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对受灾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2物资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民政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扫雪除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通畅。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经信委、药监、电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管理。商务、粮食部门要做好猪肉、鸡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内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8.3应急队伍

  民政、交通、公安、住建、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水利、林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方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州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7

  佳佳幼儿园校车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校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预防方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幼儿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

  3.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幼儿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10”报警;

  2.上报上级领导(一般事故三天内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报告);

  3.处置乘车人员(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幼儿,换成车辆是,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4.立即通知受伤家长。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8

  近段时间,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县将连续出现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灾害天气一旦形成预计会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造成严重影响。为扎实做好我镇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我镇在近期低温雨雾冰冻天气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确保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特别是确保贫困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医疗保障,决不因冰雪灾害冻死、饿死人。

  (三)确保全镇水、电、路畅通,确保正常供电、供水、供油、供气,交通、通讯畅通。

  (四)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治安行为,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五)确保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防灾到位,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领导

  武水镇成立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蒋学成

  副组长:贺召鹏,石建军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唐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年关将至,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将持续,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各村(社区)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总结以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的经验教训,站在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冰雪灾害预警不解除,工作不松懈。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要迅速分赴各村(社区),指导、督促抓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安排全镇的应对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测预警。

  要及时掌握气象部门对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提出防范应对建议。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普及防灾避险知识。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村(社区)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转变作风,加强服务。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社区)值守办公室要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要加强沟通协调,遇有突发性情况及灾害发生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

  冰冻雨雪气象预警未解除之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外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强化信息报送手段,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妥善处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实行信息一天一报制度,各村(社区)于每日下午16:00时前将本村(社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报镇办公室。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9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低温雨雪凝冻天气人、车、路的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极端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整个低温凝冻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畅应急保障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明伟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鹏同志总牵头,县交联办相关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服从配合调度,构建通畅、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

  三、职责分工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龙泉大道大道、环团圆山大道、县城区域主次干道除冰、保畅工作,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市政基础设施。(责任领导:甘立朝,责任人:舒均跃)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我县辖区主干道路面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负责及时将除冰工业盐调拨到各乡镇(街道)。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责任领导:陶春,责任人:周伦波)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保畅工作,协调做好高速公路做好交通疏导,实现合理分流;负责配合各镇(街道)做好道路被困车辆、人员的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刘剑君,责任人:宋安文)

  4.高速交警一大队:负责会同“一路多方”加强辖区高速公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发布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主动对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车辆、人员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周军,责任人:周圃丞)

  5.县气象局:负责加强天气监测,及时发布低温、凝冻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增加预报预警发布频次。(责任领导:何肖国,责任人:钟彬)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救援指挥;按照规定进行低温恶劣天气分析和评估,做好工业除冰盐的协调,调拨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为公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责任领导:姜文艺,责任人:方义)

  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工作。(责任领导:何铜琼,责任人:黄翔)

  8.县教育局:负责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向幼儿园、中小学发布道路交通信息,必要时做好停课准备。(责任领导:杨再艳,责任人:肖德春)

  9.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通村、通组路的.路面巡查工作,负责做好重要通道和重要路段的道路警示标牌设置、标识和值守工作,及时做好凝冻期间辖区撒盐除冰保畅工作。(责任领导:各乡镇(街道)长(主任),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会商研判预报预警。气象、应急、交通、交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收集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引发风险的因素、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严重程度,以及需采取的防控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

  (二)强化“抗凝保畅”安全防范。一是交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及高速公路“一路多方”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和道路巡查工作,在重要路段做好除冰保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凝冻、道路交通受到影响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交通保通畅保安全有关工作。 二是交通、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滞留人员的就餐、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道路隐患排查,临水、临崖、临边、急弯、陡坡、凝冻等路段设置警示标牌,在辖区内重点路口和村寨主要出入路口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做好群众出行的劝导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守和处置救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迟报、漏报、乱报灾情信息,应急处置不作为、乱作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0

  为切实做好应对大范围持续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确保天然气运营安全,保障城区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用气冬季不中断供应,防止因上游气源紧张、突发极寒天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造成较大范围天然气供应中断对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天然气详细应急预案,具体为: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界首市天然气冬季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供应保障问题;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预警紧急状态。

  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由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质安中心安全股以及界首海特燃气有限公司、界首市新奥阜康天然气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等主要负责同志为主要成员。

  二、确定预警级别发布

  (一)适用范围

  突发极寒天气、暴雪等灾害性天气时段,上游气源单位对界首市实施天然气减供,日天然气供应量减至应急预案下述规定气量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办法

  在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或发生突发事故,引发局部或区域性天然气供应紧张,并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或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必须限供、停供天然气时,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故紧急程度实行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Ⅳ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全市供需缺口3~5%。燃气公司运用应急气源自行调节。

  Ⅲ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应急气源的补充仍不能够满足正常供气需要,全市供需缺口达5~1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燃气公司按照保供顺序对工业、商业用户采取压减限气措施。

  Ⅱ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应急气源的补充仍不能够满足正常供气需要,全市供需缺口达10~20%,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燃气公司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对于工商业用户根据用气情况、用气规律进行分组,按一定时间轮流限、停供气的原则,实施对车用气进行压减;限制采暖用户(含家庭采暖)用气的应急供气方案;橙色预警状态下,由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启动橙色应急供气方案,同时,由燃气公司对限、停供气的用户提前24小时通知,被限、停气的用户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出现次生事故。

  Ⅰ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的紧张状态预警,全市供需缺口超过20%,受极端恶劣天气等因素影响,应急补充LNG气源无法及时到位,气源大幅短缺对全市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燃气公司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含医院、学校、公共交通等);按照工业、车用、商业、采暖(含家庭采暖)、公共服务设施的顺序限(停)气,并采取其他综合紧急措施,缓解或消除Ⅰ级预警状态产生的特别严重影响;红色预警状态下,应根据用户用气性质、类别按区域和管网情况,通过管网控制阀门划分停气区域,制定区域停供气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红色应急供气方案,并将停气区域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发布通告。

  三、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的`程序

  1.当出现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紧急情况时,由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公布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和停(减)供气的具体实施方案。

  3.实施限(停)供方案。燃气企业负责落实停(减)气方案,并做好相关停(减)供各类用户的宣传和协调工作,确保城区有序用气及安全用气。

  4.恢复供气。领导小组决定解除预警,燃气企业应提前通知用气单位,并与用气单位在恢复供气前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供气安全隐患后恢复供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天然气应急保供工作关乎民生,关乎经济社会稳定,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应对措施,根据各自职责,保障预案实施。同时,建立重大、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二)科学安排实施。应急预案确定的限(停)供天然气预警一经公布,必须实施到位,委属有关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及燃气企业要密切协调,全力执行。天然气用户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自觉服从应急调度。

  (三)严格监督管理。限(停)供天然气期间,领导小组要对燃气企业供气情况进行监督核实,对于违规供气或者延长停供时间的,一经查实,将严厉处罚;同时,对擅自开启阀门以及破坏天然气设施的用户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工作。要加强应急预案实施的宣传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社会理解,明确实施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配合应急调度。同时,大力提倡应急保供期间天然气用户错峰使用、节约用气。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1

  为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防范雨雪冰冻灾害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根据《贞丰县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结合贞丰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雨雪冰冻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有效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特成立贞丰县卫生健康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明俊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韦大成、王希勇,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调度组、气象预报组、物资储备管理组、安全保障组、应急处置组、宣传引导组、督促检查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调度组

  组长:黄正兴

  成员:姚培、曾红霞

  负责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相关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各卫生单位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组织研究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负责收集整理各卫生单位上报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

  (二)气象预报组

  组长:黄正兴

  成员:姚培、罗兰

  负责根据县气象局天气监测预警情况,及时发布冰灾、雪灾、低温、凝冻等预警信号,进行灾害影响预评估,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和预判时限。

  (三)物资储备管理组

  组长:赵丽娅

  副组长:陈波

  成员:唐斌、张黔兰、姚培

  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了解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调拨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

  (四)安全保障组

  组长:黄正兴

  副组长:冯禹、王希勇

  成员:曾红霞、姚培

  1.负责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减少因取暖而引发的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燃气爆炸等事故发生。

  2.负责建筑工地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恶劣天气停止一切室外作业活动。

  3.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确保正常工作。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天气发展趋势及研判成果,及时启动局地抗凝冻应急响应,对灾害事故风险高的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及时派出工作组。

  (五)应急处置组

  组长:黄正兴

  副组长:朱应炳

  成员:韦大成、冯禹、王希勇、姚培、付剑

  负统筹各医疗机构,针对冬季常见、多发传染性疾病,做好防控和救治工作。负责加强对医院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疫情防控工作。疾控中心要加强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监测,切实提高疾病监测的敏感性,尤其是要做好学校、幼儿园等人口密集地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六)宣传引导组

  组长:韦韬

  成员:罗兰

  负责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措施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报道抗凝冻保民生的典型事迹,加强舆论與情的引导,弘扬正能量,为抗凝冻保民生营造良好氛围。

  (七)督促检查组

  组长:韦兴鑫

  成员:付剑、罗中英

  负责督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督导,适时开展阶段性重点督导;对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依程序提请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冬明春极端天气可能频繁出现,抗凝冻保民生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预测预警到位、应急处置到位、秩序管控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宣传服务到位,坚决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确保信息畅通。要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预报,及时通报县气象局的预测预警信息。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及应对处置情况。

  (三)严格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响应,第一时间报告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应对。

  (四)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效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五)注重舆论引导。要加强气象信息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和防灾救灾知识,大力营造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天气的良好氛围。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

  (4)《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人大常委会公告〔20xx〕第102号);

  (5)《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人大常委会公告〔20xx〕第47号);

  (6)《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皖政秘〔20xx〕147号);

  (7)《宿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宿政办秘〔20xx〕52号);

  (8)《砀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4.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4.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1.4.5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驻砀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组织指挥体系

  2.1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是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县长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发生极端性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升级管理,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县人民政府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科技局、县文旅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审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直机关工委、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供电公司、砀山县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宿州市银保监局砀山监管组等相关负责同志。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2.1.2县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指挥机构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况请求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驻砀人民部队、武警部队给予支持;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负责组织县内媒体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灾情信息的研判、综合、分转,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上报和信息管理;分配抗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县民政局:指导各镇(园区)开展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据民政救助政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家庭及时纳入民政救助对象。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指导县内道路沿线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公路维护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县内道路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企业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灾后恢复生产;协调药品、医疗器械、融雪剂等生产供应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县内高速公路的调度,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采取限制车速、警车压速带道等多种措施,进行合理分流疏散;必要时,对县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负责县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的清障施救;指导各地加强对县内干道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对车辆通行进行合理分流,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县财政局:编制县级财政灾害救助资金预算,筹集并按规定程序下拨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

  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将减灾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开展灾区价格动态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助开展灾情评估,并提出对策建议。

  县住建局(人防办):指导组织开展危房鉴定;组织专家赴灾区提供技术服务,帮助指导灾区开展灾后重建。

  县城管局: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公交等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供气等受损公共设施的抢修;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动员各单位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干道、桥梁等,尽快恢复城市交通。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赴灾区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

  县林业局: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林农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赴灾区对林农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林业生产。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做好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做好教育部门灾情的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医疗救援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和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企业和居民正常用电。

  砀山县火车站:负责组织砀山县铁路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滞留旅客的运输计划调度,保障铁路运输畅通;统计、报告火车站滞留人员数量。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砀部队、武警、民兵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按有关程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对各级政府及成员单位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通信网络以及各通信企业救灾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宿州市银保监局砀山监管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后保险理赔监管工作。

  其它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为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向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后发出灾情综合预警信息;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镇(园区)指挥机构

  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视情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抗灾救灾工作。

  2.4工作组及专家组

  县指挥部视情指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组,共成立交通和社会治安保障组、市场供应组、公用事业保障组、应急救援及医疗卫生组、灾害监测组、生活救助组、综合协调组等7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交通和社会治安保障组: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砀山县火车站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县内主次干道、桥梁、铁路的铲雪除冰作业,道路交通疏导管制工作,以及保障客货运输安全和滞留司乘人员、旅客生活安排,指导镇(园区)公路畅通、安全等工作;社会面控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

  市场供应组:县发改委牵头,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保证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平稳供应,以及交易市场建筑、设施安全等工作。

  公用事业保障组:县城管局牵头,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保障城市水、电、气、热有序供给,通信、客运(指公交车、出租车、长短途客运车,下同)、广播电视畅通,以及树木养护、倒伏清理等工作。

  应急救援及医疗救治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人武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等部门组成。开展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因灾伤病的医疗救治、疫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等工作。

  生活救助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灾害监测组:县气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跟踪天气形势,监测次生地质灾害,农业损失等情况,并向县防指、成员单位及各镇(园区)提供灾害预警信息。

  综合协调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参与组成。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综合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以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指挥部根据灾情应对需要,视情成立应急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参加救援。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参与应急方案的制订和审查;落实县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园区)、政府相关部门应确定应急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编制相关应急工作手册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

  3.2隐患排查

  各镇(园区)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客运、广电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在冰雪来临之前,对设施、装备和线路进行巡查、检修,消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对校舍、危旧房、加油站、钢结构市场(厂房)、临时建筑物(工棚)、塔吊等建筑设施以及农业设施进行承压隐患排查,做好防范准备,确保人员安全。

  3.3储备物资

  各镇(园区)应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县发改委要储备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商务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县城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等铲雪除冰作业单位应安排专项资金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铲雪除冰专业机械设备和物资,保证除雪和救灾工作需要。

  县交通运输局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做好水、电、气、油正常供给以及通信、客运、广播电视畅通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在雪灾中正常运行。

  3.4队伍建设

  县住建、城管、交通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铲雪除冰应急队伍,各镇(园区)要组建综合应急保障队伍,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适时组建志愿者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队伍体系。各类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3.5社会动员

  各镇(园区)、县相关部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同时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广场、集贸市场、人行便道、过街天桥、街巷等公共区域,划分成若干铲雪除冰责任区,明确关联就近的单位为责任主体,以便快速响应。

  4监测预警

  4.1监测预测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测,依据灾害气象预报等级,对城市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预测,并将气象灾害预测情况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次生地质灾害监测。

  4.2预警级别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冰雪灾害天气的预警级别,按照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见附件1。

  4.3预警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预估,及时制作发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预警信息,并通知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责任人,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县气象局负责发布道路结冰或暴雪预警信号,充分利用“安徽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承担预警发布工作,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灾害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信息。

  4.4预警响应

  4.4.1分析研判

  接报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开始运转,并立即通知各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做好应对工作准备。冰雪灾害发生后,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判定灾害级别,并向指挥部建议发布响应级别。

  4.4.2调配装备物资

  各镇(园区)、县相关部门、铲雪除冰专业作业单位对所属应急装备、物资完成集中保养和检查,并配置到指定地点或一线,以便及时投入使用。

  4.4.3集结应急队伍

  县应急、公安、城管、住建、交通、卫健、农业、商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客运、广电以及铁路、高速公路管理等单位应及时集结应急队伍,加强值班备勤,明确任务分工,理顺合作互助机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迅速展开。

  4.5预警解除

  由县气象局按相关规定解除。预警信号在解除之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县防指办公室报告。

  5信息报告及发布

  5.1信息报告内容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

  5.2信息上报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县有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统一报送至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应进行研判分析,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信息发布

  (1)灾情和重大决策部署、抢险救灾行动等信息由县指挥部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其中一般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审签,重要信息由县指挥部负责同志审签。

  (2)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要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灾害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灾害发生在重点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灾害的,不受相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级标准限制。

  (1)Ⅳ级响应条件

  ①县建成区,或玄庙、周寨等种植水果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

  ②唐寨、良梨、赵屯、葛集等种植水果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

  ③其他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下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

  (2)Ⅲ级响应条件

  ①县建成区,或玄庙、周寨等种植水果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

  ②唐寨、良梨、赵屯、葛集等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③其他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下镇中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3)Ⅱ级响应条件

  ①县建成区,或玄庙、周寨等种植水果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②唐寨、良梨、赵屯、葛集等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③其他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下镇中有2个出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4)Ⅰ级响应条件

  ①县建成区,或玄庙、周寨等种植水果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②唐寨、良梨、赵屯、葛集等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的镇有2个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③其他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下镇中有3个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6.2响应启动

  达到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条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响应启动建议,报县指挥部领导研究决定。Ⅳ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副指挥研究决定,Ⅲ级、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研究决定,其中Ⅰ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6.3Ⅳ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值班备勤,随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卫健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城管、住建部门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市主干道、桥梁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限制车速、压速带道、主线容留等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

  (4)县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县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6)各成员单位严格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县防办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6.4Ⅲ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在Ⅳ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县指挥部7个工作组全部运转,牵头单位分别召开会商会议部署工作。副指挥长视情主持召开重点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

  (2)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城管、住建部门加大铲雪除冰作业力度,扩大作业范围,组织力量向其他主次干道、街巷延伸。交通部门加强主、次干道巡查,及时开展桥梁、陡坡等危险部位铲雪除冰作业,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城管加强道路绿化巡查,做好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保障道路畅通。

  (3)县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强化社会面网格化巡控工作,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清理事故车辆,维护正常社会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人工疏导和调流,对重点路段和桥梁实施封道,便于铲雪除冰作业。

  (4)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巡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县卫健部门加强医疗救护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煤气中毒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疫病防控工作。

  (6)县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利)、经信等部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通信等单位开展设施、线路巡查,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正常生产与供应。

  (7)县商务、市场、发改、经信等部门加强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监测,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准备。

  (8)县应急、民政、发改等部门解决因灾受困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

  (9)县农业农村(水利)部门加强乡镇受灾情况调查,派出工作组指导农民开展农作物、果木等防冻抗灾工作。

  (10)县交通运输部门视情限时关闭县域内高速公路入口。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长时间被困车内人员燃油供给、饮食保障等救援工作。

  (11)县汽车站、火车站管理部门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做好旅客宣传疏导工作。及时清理道口、场站、跑道、车身积雪积冰,及时疏散或妥善安排滞留旅客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工作。

  (12)县委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燃煤取暖安全等基本常识。

  (13)县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向县政府、县委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6.5Ⅱ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在Ⅲ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指挥长视情主持召开副指挥长、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县教育部门及各级党组织、人民团体组织动员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等基层组织,开展校园、广场、街巷、小区和各单位周边铲雪除冰工作。

  (3)县应急、发改、商务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平稳供应。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4)县指挥部统一调配县域内应急资源,启用县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受理铁路、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请求,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援。视情协调驻砀部队、武警参加铲雪除冰等救灾工作。

  6.6Ⅰ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指挥部七个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成员单位抽调专人24小时值守,向社会公布有关热线电话。

  (2)指挥长主持召开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报县委、县政府,必要时申请上级政府支援,指挥部领导分赴抢险救灾一线协调指挥。

  (3)县指挥部发布全县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动员全县各方面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生产”,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

  (4)县委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救灾行动。

  (5)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6)县住建、城管等部门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县教育部门根据灾情调整教学工作时间,必要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7)县财政部门按程序启用应急准备金,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征用。发改、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8)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

  6.7应急结束

  冰雪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得以控制、道路交通等秩序恢复以及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其中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副指挥长研究决定,Ⅲ级、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指挥长研究决定,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指挥长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立即向社会公布。

  7灾后恢复与重建

  7.1善后处置

  (1)各镇(园区)和县相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园区)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优抚安排,需县人民政府支持的,可向县人民政府申报。

  (4)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7.2社会援助

  各镇(园区)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配合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7.3调查与评估

  (1)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气象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指挥部,并由县指挥部视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2)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灾害应急处置等进行调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对灾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当年灾害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8应急保障措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园区)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1人员保障

  县相关部门和镇(园区)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消防救援、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8.2财力保障

  县政府合理安排预备资金,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确保应对工作的需要。

  8.3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发改部门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县交通运输部门、城管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县发改、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县商务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8.4基本生活保障

  县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事发地镇(园区)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8.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县相关部门或当地镇(园区)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8.6通信保障

  县经信、文旅体等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传播。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管理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9.2奖励与责任

  县政府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灾害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时之日起实施。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涡阳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涡阳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办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武警涡阳中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武警涡阳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涡阳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的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救灾装备。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县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全县石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落实县级应急消杀类药品储备。

  (4)县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损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县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属企业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地震局):指导危房加固和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物资,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11)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指导协调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场馆、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16)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抢修供水、供气等受损市政设施;协调局属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

  (19)武警涡阳中队:在收到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0)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1)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2)涡阳火车站: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3)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24)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警涡阳中队、涡阳火车站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燃气等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涡阳火车站、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

  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

  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底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2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4.1.3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4Ⅳ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3天低于0℃,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4.2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各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传递机制,形成县-镇-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文旅、气象、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2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2万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8)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申请,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应急局、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县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县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部队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本地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镇、街道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乡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镇、街道可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以上,5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县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积极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信、发改、供电、卫健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4

  为了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全园师生的平安,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从我园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恶劣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职责:全面负责幼儿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幼儿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X

  职责:带领全体教师开展清除雨水和积雪的工作

  二、恶劣天气范围:

  雨雪、大风、洪水、雷电、冰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园舍安全检查。幼儿园对园舍、围墙、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置。同时加强对园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幼儿正常的活动及教育教学条件。

  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收听有关天气预报如有蓝色预警时,即使安排好第二天的安全防范工作。

  3、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岗,指挥各部门开展清除积水和积雪的'工作。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开大门,幼儿尽早离园。

  4、值班教师及时清扫各班外走廊,先用扫帚清扫积水、积雪和冰,再用干拖把将地面擦干,以免造成路面湿滑和结冰。

  5、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在雨雪天气的安全意识。

  6、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幼儿进行雨雪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幼儿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7、如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幼儿园可采取停课、延迟入园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幼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加强我园师幼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幼的安全工作。

  8、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5

  为切实做好应对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各类损失,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各科室要对当前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要从思想上极端重视,周密部署,有效应对,确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实现“四保”目标,即保安全、保畅通、保医疗、保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院正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领导和组织建设,建立科室分工协调机制。

  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进行线路、车辆、房屋的安全维护。

  3、确保信息畅通各科室当值人员要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医院应急值班室电话:白天工作时间:午间及夜晚时间:

  4、严格应急值守各科室当值人员要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响应,第一时间报告,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应对。

  5、做好物资准备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了解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如有不足,及时补充,确保需要时调得出、用得上。

  6、加大督促检查院办将不定期检查各科室和当值人员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并抽查应急值守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予以追责。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02-27

雨雪恶劣天气应急预案02-27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02-23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03-28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08-18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1-22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01-10

雨雪凝冻天气的应急预案02-16

雨雪低温天气的应急预案01-21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