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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7:02:44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公司对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重点季节公司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消防实施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五、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案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规章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他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8、定期听取职能部门的汇报,及时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9、总结防火工作,火灾扑救情况,做出奖惩的.提案和决定,对严重失职、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做出处理的提案和决定,必要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承担因工作失职而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直至法律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燃气具注意保洁,避免油泥造成线路短路等现象的发生;

  2.用气用火部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施,防范于未然;

  3.坚持值班制度,做到随用随关,做到人走气关,并要求值班人员监督检查,做好记录;

  4.做好上下岗清理、检查工作,做好当班记录;

  5.应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及配电线路进行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

  6.定期使用电流表对负荷情况进行监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银行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责任人,并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总行、各支行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过程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设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员队伍;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管理部应在上级组织领导下做好总行及各支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管理部负责人为本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总行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本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本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组织管理本单位消防安全员队伍;

  (六)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员工防火安全职责:

  (一)学习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爱好消防设备和器材,积极参加本行组织的消防活动和培训;

  (二)懂的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掌握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操作要领,会熟练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能够扑灭初起火灾;

  (三)牢记火警“119”电话,一旦遇有火警能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勇于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违反本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第七条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在本行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围绕以安全管理为中心,经常开展对周围员工预防火灾事故的宣传教育,传授消防知识,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

  (二)经常对本部门、支行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注意发现火灾隐患,确保本部门、支行安全;

  (三)熟悉掌握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四)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安全员要迅速组织人员安全扑救,及时报警和保护火灾现场。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明确机房、营业厅、监控室、档案室等区域为我行消防安全重点位置,消防安全重点位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进行建设并严格执行进出登记制度,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第九条消防安全重点位置应确定消防工作专人管理,并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条设由员工食堂的营业网点,应明确具体管理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员工食堂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直接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执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检查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食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还应负责疏导就餐期间食堂出入口的就餐人流。

  (二)员工食堂为禁烟区域,禁止吸烟。

  (三)食堂内不得拉临时电气线路,如确需增加照明设施和大功率的厨房设施等,应事先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经有关人员核准后,方可按规定安装使用。

  (四)食堂在摆放餐桌时,应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通道和餐厅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堵塞。

  (五)食堂内的明火部位,要明确分工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

  (六)厨房你燃气管道中的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以防泄露。如发现泄露时,首先应关闭阀门,及时开窗通风,并严禁明火或启动电源开关。

  (七)要加强对煤气灶、消毒柜、开水炉、蒸饭锅等食堂设备的管理和检查,保证气表和减压阀等灵敏可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防止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八)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厨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应采取良好的防尘、防潮措施。

  (九)每天厨房工作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后方能离开操作间。

  (十)食堂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应妥善保管,已防止受潮锈蚀影响使用。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设施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第十一条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或项目,应严格落实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合规操作。已竣工的工程或项目须经过有关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三条爱护消防设施,办公区域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挪用。

  第十四条公共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应到指定位置,吸烟后应确保烟头熄灭后在扔掉,不得用纸或其它可燃物品代替烟灰缸;严禁将烟头直接丢进垃圾筒内;严禁向地毯上弹烟灰。清扫卫生时,烟灰缸内应注水后再倒掉清理。

  第十五条办公区的电源插座、接线板四周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在上面堆放物品、杂物或纸屑,不准私拉电线或私自接线,增设电器设备需报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第十六条办公区不准使用电热杯、电炉子、煤油炉、酒精炉等用电量及容易引起火灾的器具。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使用器具予以没收。第十七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等办公设备使用完成下班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不能关机的设备应在明细位置注明,手机充电器等设备用后应及时拔掉电源插头。

  第十八条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物品带入办公区域内。第十九条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灭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条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一条每季度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依据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记录档案资料,记录配置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三条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须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二)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三)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四)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五)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六)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二十四条对布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检查人员或消防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已经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二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和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对在职员工应当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七章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

  第二十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现场处理和紧急疏散;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当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补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第三十条安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三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消防安全人员及其变动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岗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完整记录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完整记录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完整记录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四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经行批准,可予以图表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如与当地消防法规或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布一致的,应以当地消防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有银行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产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灶、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医院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必须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柜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严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应使用固定的柜台、货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摆设易倒的柜台、货架、服装模特。

  六、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市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市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规定》 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节组织领导

  第四条丰乐市场是广州市黄埔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对全市场消防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丰乐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市场场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计划和协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部门根据需要配备一名兼职消防人员,确定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

  第六条各部门要按照《 规定》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按照《 规定》确定的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在管理范围内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要根据消防法规和丰乐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初发火灾的能力。

  第九条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处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

  第十条管理处是丰乐市场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用电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要认真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气线路的安装由总务科委托水电班按规范进行。

  第三节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一条按照《规定》要求,市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下属部门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二条各重点要害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严格管理,并按照要求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按照防火巡查要求,安排消防专管员对本部门辖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要有防火管理人员或消防专管员随时进行巡查,营业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对存在的火险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按火险隐患整改的程序进行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整改。

  管理处要及时掌握各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加大对火险隐患的查处力度。

  市场对难以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险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上岗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要按照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根据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第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举行一次“11 . 9 ”消防月活动,学习、宣传消防法规、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各部门要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堵塞、占用楼道、楼梯及消防通道。

  第十九条管理处对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器材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严禁使用明火。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起火单位或个人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发生的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消防、管理处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第四节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丰乐市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根据“61号令”要求,位安全畅通,防止火灾时的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针对设施的维护制定以下的规章制度: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严禁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4.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安全出口及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5.对应急灯定期检修,保证完好有效。

  6.对设施出现问题应在3天内检修,保障完整无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学校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学校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检查测试,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善。

  2)学校各类消防设施要按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3)学校各类设施要按月进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好用,并做好记录。

  4)学校范围内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经消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6)学校全体教职工有义务爱护所有消防设备。

  7)对有意损坏、违章使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1)学校内供电系统由专职部门控制、检查并维修。

  2)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具等,要由正式电工安装和管理,严禁非合格电工人员操作。

  3)专职部门必须有上岗证方可上岗,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任何部门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线盒使用私人电器。

  5)外来施工单位给人需要用电时,必须经过专职部门允许并由专业人员接电、拉线,严禁擅自拉线、接电现象,所有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6)严禁超负荷用电。

  7)必须接临时电源时,应在临时电源附近配臵适当的灭火器材,并熟悉使用方法。

  三.机房(电脑、电话)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体擦拭机器,要采用不燃洗涤剂,用过的擦拭物不能乱丢,要集中处理。

  2)磁带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柜内,废纸每天要及时处理。

  3)值班员应该常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

  4)机房内的线路及接地装臵应定期检查,进行绝缘和接地电阻的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值班员要熟悉机房内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性能、位臵和使用方法并保持清洁完好。

  6)禁止烟火。

   7)定期检查设备的散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程部。

  8)保持设备清洁,定期除尘。

  四.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厨房内煤气管道、阀门接头、仪表、开头、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露。如发现泄露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通知,严禁明火检测和启动电源开关以及启动易产生电火花的设备。 2)电烤炉、绞肉机、切菜机、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并作定期检查。

  3)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烧,熬油时工作人员不能离开。

  4)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需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能离开。

  5)厨房内抽油烟机罩、抽油烟管要定期清洗。

  6)清洁时须防止各种电器及插座进水受潮,以免引起电源短路。

  7)厨房除配臵常用灭火器外,还应配臵灭火毯,以备油锅起火。 8)严禁挪用、遮挡、损坏消防设备。

  9)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挚、抽油烟机、煤气、供油系统等,并认真填写《每日消防安全检查自检表》,及时反馈上报安全隐患情况并防患未然及时进行检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规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则旨在加强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均实行防火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学校防火责任人由校长担任,各年组防火责任人由年级主任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级组设兼职的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学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学校防火责任人和年组安全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学校和年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现象,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学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检查,组织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招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部们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年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年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七条教学楼、宿舍楼等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龙头、水管、灭火器等要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不得借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条对电工、锅炉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岗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各实验室、仓库存放的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堆放和管理,对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参加扑救。学校接到报警后,应即使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灭火。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地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它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二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方能离开。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针对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处理,为保证安全无误,隐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部位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2.对违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应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进行验收;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将验收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为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二、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更新。

  三、学校教职员工要学会使用操作灭火器。

  四、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森林地带野吹,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严禁学生野外用火。

  五、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等是否老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更换,使用电器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以免发生火灾、触电事故。

  六、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力度,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七、使用煤气炉、热水器前要检查煤气管道、阀门、煤气瓶、煤气炉等性能是否良好,方可按规程操作使用。

  八、如出现火灾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转移师生,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师生要记住“119”火警电话。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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