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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3 17:30:02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品)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品)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规范考勤记录,为每月工资计算提供合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考勤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

  1.夏季作息时间(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工作时间: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3:00-17:30

  2)办公室人员时间(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时)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2.冬季作息时间(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2:30-17:00

  2)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时)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3.其它工作时间制度

  1)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兼职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部长级以下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需填写《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见附表1),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时间的,由部门制定相应岗位的工作时间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工作时间表,作为考勤标准执行。

  部门工作时间变更,必须在三日内报综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上班的,均视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须当日填写加班单(见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紧急加班除外)。各部门加班单上交时间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员根据实际打卡或考勤表记录加班时间。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签到两种。原则上,生产部门员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结合的方式,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采用打卡方式。综合管理部食堂员工采用考勤表方式进行考勤。部长级(含副职)以上人员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实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未打卡者综合管理部视具体情况分别做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

  一卡通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全体人员,炼钢厂、镍铁厂、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其中:综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员实行考勤表记录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递交的排班表,制作统一格式的考勤表(见附表5)。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班组长、车间主任负责点名考勤、记录。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每月15日之前交给综合管理部,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处罚50元。

  五、考勤异常

  考勤异常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在岗未打卡,打卡未在岗,出差,请假,休假等。

  1.迟到、早退、旷工等

  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岗;旷工:无故缺勤或未准假缺勤。

  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员工一个月内允许2次5分钟内的迟到;如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超过2次者开始执行处罚。

  每月累计迟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罚当月工资200元;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工资20元;迟到(或早退)10到30分钟以内扣工资30元;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1.5倍;

  旷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3倍,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旷工三天的扣罚半个月工资,并予以留用察看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给予除名且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2.在岗未打卡

  上下班忘记打卡或遇急事无法打卡,但不影响出勤的,员工需要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写《考勤补录单》(见附表4),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补录单修正考勤记录,否则将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由本人填写特批单交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

  3.脱岗

  考勤记录正常,但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办理私事。一旦发现人员脱岗,扣除当月工资10%,并作通报处分。脱岗由部门自查发现的,只对脱岗员工本人予以处罚;如被综合管理部发现,则对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4.公出

  外出办理公务当日无法考勤。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公出单修正考勤记录;

  5.出差

  经领导审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没有考勤记录,综合管理部根据出差单修正考勤记录;

  6.请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参见《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报备

  部门及班组长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记录。使用考勤表的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每月3~4日将本部门、车间考勤表交综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员,与一卡通考勤进行核对。如发现经常违反考勤制度的`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逐层上报。对连续三日旷工者,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员工本人的请假单、出差单、考勤补录单等,要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

  1.上报不及时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虚报考勤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班组考勤统计人员和直接主管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3.请假期间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虚作假者,双方均处以3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4.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异动情况,部门需及时填写异动单并报至综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内未上报而造成员工考勤异常,按每人/次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七、考勤公示

  1.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员进行两次考勤公示。公示时间为每月16日和30/31日对半月考勤进行公示。

  2.综合管理部每月5~7日对上月度考勤进行公示、确认。对考勤有异议人员必须在公示期间到综合管理部核对,如果差异,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修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考勤进行签字确认后,送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的监督检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总经理,作为违纪处罚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九、附件

  1.《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

  2.《加班单(个人)》

  3.加班单(成批)》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3、病假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

  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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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出勤管理,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公司具体条件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中心:

  1、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考勤结果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同时负责对下属各部门考勤工作指导和监督。

  2、对于公司员工的缺勤、全勤情况,人力资源部逐月统计,作为人力资源分析的依据之一。

  3、人力资源下属的行政人员为考勤管理员,对所负责的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每月10号提交上月考勤汇总及违规处罚情况,各部门主管需在二天内核查并核定违规处罚金额后,反馈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15日前交给财务部门。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并屡教不改的员工,报经上级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相应处理。

  3、各部门应加强员工管理。当部门内当月员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排最后三名的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对违规情况负管理责任,排名最后一名扣发当月本部门员工违规扣发总额的50%,倒数第二名40%,倒数第三名30%。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 考勤打卡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需实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条外出:

  a)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上报到考勤管理员,方可作为打卡记录的替代。未进行登记和说明的,按旷工处理(外出每达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外出每达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b)假借公出名义处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按旷工一天记录。

 第九条全天无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说明的,计旷工1天;无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计旷工半天。

  第十条员工发生内部调动,考勤管理员负责记录员工在原部门的出勤情况,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考勤记录转入调入部门考勤管理,员工调动当月的考勤记录由调入部门统一上报。

  第十一条长期外派的员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将由所属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单独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当月满勤,即无迟到、病假、事假、旷工者,可发全勤奖100元,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200元。

  第五章 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上班的时间(早晨8:30)之后到岗,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的时间(下午17:00)之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以内的,处于2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1个小时,处于5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1-2小时,处于1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2-4小时,处于2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4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日,处于3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8小时以下的,视为一天旷工,处于400元罚款。

  以此类推。

  由于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导致的迟到不计迟到。

  第六章 旷工

  第十四条旷工: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离工作岗位者。

  b)请假期限已满,未按期到岗者。

  c)看病无医院诊断证明及事先未请假者。

  d)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者。

  e)不服从分配、调动,未按指定时间到岗者。

  f)未经批准,擅离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者。

  2、旷工期间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扣减: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扣罚1.5天工资;旷工一日,扣发3天工资。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补助)/当月应出勤天数。

  3、考核周期内有旷工行为的员工将无权享受年终奖金及评选活动;

  4、连续旷工(包括视同旷工的情况)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或者当月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含十天)的,该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对该员工给予除名处罚。

  第七章 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根据准假权限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准假人签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该于上班前半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准假有权人请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批准人有权保留不批准之权利,未批准之假期将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所有员工请假前必须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为此,要求主管级以下(含)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一天办理好请假手续;经理级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二天办理好请假手续,总监级人员及所有请假超过5天的员工,须提前三天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准假人有权不予批准或将假期后延。

  第十八条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天,且将根据请假天数相应延长其试用期限;如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的,视为员工自动辞职。

  第十九条带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计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一次休完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分次休假。

  第二十条休假假期若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重叠者,应连续计算休假日期。

  第二十一条如临时缩短假期须在上班后的`第一时间向准假人销假,并到考勤管理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力资源中心有权以《员工请假单》认定休假,由此导致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发;如员工需延长假期,应遵循本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否则超出时间将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岗考勤者,事先无特殊情况、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

  第八章 事假

 第二十四条事假(因处理私人事务,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须按照第七章所述办理手续。

  第二十五条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当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当月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九章 病假

 第二十七条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负伤。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病假三天以内者,如提供区(县)二级以上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及病假建议单,不扣工资。超过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计算。如属急病、重病不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单者,必须及时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适当方式请假。

  第二十九条如利用病假期间从事经济活动,取得额外收入者,公司将视为欺诈行为,收回已发放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和补助,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如属故意自伤自残,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而致伤病者,医疗期间以事假处理,情节严重或属个人品德有缺陷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章 婚假

 第三十一条员工婚姻状态的生效日期(即结婚证的发证日期)必须在正式办理入司手续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须在发证日期后一年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三十三条再婚员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拟休假的员工,最迟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请,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一章 丧假

 第三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个工作日丧假。

  第三十六条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增加2个工作日路假,路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员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享受丧假待遇。

  第十二章 产假

  第三十八条员工怀孕需及时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司才予认定并酌情给予调岗等相应照顾,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条女员工怀孕7个月后,根据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申请产假,期限98天,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休假,但整个产假期限并不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三十天。所有产假相关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

第四十条男员工享受护理假一般为7到10天;对于晚育的,给予延长男方护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条产假期间中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十二条产假期满未回公司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十三条已婚已育女员工享受一次流产假,第二次及以后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凭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及建议单消假。

  第十三章 年假

  年休假:

  休假说明:

  1、员工入司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员工第一次年休假天数以入职月按比例核定。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5天标准的需一次性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年休假10天和15天的可分两次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

  5、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于12月25号终止。如未休完,余下的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累计并不给予工资补偿。

  6、年休假的休假计划需提前半个月书面申请,并按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进行审批,经审批确认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章 加班

  第四十四条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完成上班时间内未能完成的正常工作的,不视为加班;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上级安排的超出正常工作范围的或职责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四十五条以任务或绩效目标为考核的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无加班。

  第四十六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如因个人原因下班后继续在公司逗留,不属于加班范畴。因突发事件临时加班的,须在事后1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十七条加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开始计算加班时间。满半小时不满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以此类推。禁止将任意两次加班时间累计计算。加班经过审批之后,加班时间以实际考勤卡记录为谁。

  第四十八条员工在日常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应首先安排倒休,倒休应首先安排在本周内完成,本周不能安排倒休的,应在本月休完,不允许隔月倒休。员工应于休息前提交倒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交考勤员存档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九条加班费计算:月基本工资/21.75×200%×加班时间。员工在节日加班,将享受节日加班工资。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加班申请表、员工外出登记表、员工请假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一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务必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下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7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 》(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7月15日起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监督执行

  1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制度制定、执行、监督、统计、及实施处罚。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日常执行和常态监督。

  四、考勤制度

  1考勤制度是公司的一项基本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并对本规定的贯彻执行负全面责任。

  2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3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指纹、人脸识别签到的办法记录员工到岗和离岗的时间。考勤记录以考勤机签到记录为准。 4工作时间为早8:00到下午5:00,半日休息中午时间节点为11:30。 5上班前和下班后的考勤记录视为有效考勤记录,其它时间的记录将被视为无效记录或实施处罚的依据。

  6因工作需要或偶发特殊情况造成的迟到或漏打卡情况适用请销假管理制度,可填写请假单按流程审批予以免责。 7综合部为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将及时与各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上报至公司主管领导。

  五、违规的界定

  1迟到/早退:上班考勤记录晚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的将视为迟到。

  下班考勤记录早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的将视为早退。

  2脱岗:是指在上班时间内,无正当理由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的将视为脱岗。

  3漏打卡:正常出勤无考勤记录并附有请假条说明。

  4旷工:是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的擅自缺勤者将视为旷工。

  (1)假期届满逾期不到岗,并未再次办理请假者。

  (2)迟到/早退/脱岗时间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视为旷工0.5天,当天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1天。

  (3)值班期间无故不到岗或擅自脱岗的。

  (4)因公外出期间办理私事或未能及时归岗的。

  (5)不服从工作调动,未在调令要求期限内报到的。

  六、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脱岗按照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2倍递增。

  2漏打卡一次20元/次处罚。

  3旷工按照半天50元、一天200元/次处罚。

  4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天的给于辞退。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员工出勤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明确出勤、缺勤计算方法,根据《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及所辖项目部全体员工。

  二、集团公司员工到事业部出差或临时借调到事业部的,适用《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负责整个集团考勤工作的整体规划,并负责监督、指导事业部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制订、修订、培训本细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细则内容,审核通过后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在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授权下,负责管理事业部“钉钉”办公软件后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调整事业部员工考勤规则。

  四、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监督员工日常出勤情况,按时统计员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业部员工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如有疑问,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解释。人事岗无法处理的,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并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和解决方案。

  第四条工时制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规律以自然周计算,从一而终,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

  (二)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时长为7.5小时。

  二、项目部员工

  (一)项目部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计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为工作日。若集团公司有统一安排休息的,以发文通知为准,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况下,项目部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紧张,需要延长每日工作时间的,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统筹安排。

  第五条基本规定

  一、事业部员工必须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在手机上安装“钉钉”办公软件,用以落实考勤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配备智能手机的,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备案后,可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进行考勤。

  二、新员工入职当日,由人事岗负责指导安装“钉钉”办公软件,协助新员工注册“钉钉”账号,同时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将其纳入考勤组。

  三、员工离职的,由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在员工离职当日关闭其“钉钉”账号,以免离职员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员工必须使用手机“钉钉”软件亲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为的,每次对委托人和代办人各给予500-1000元罚款。

  五、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间时段不用打卡。实行多个班次的,每个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记录考勤的,每个工作日手工签到两次,上班和下班各签到一次。

  六、无论采用一个班次还是多个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时间段内,打卡次数必须为双数,以保证“若有上班卡,则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况下,员工考勤地点为员工常驻办公地坐标区域内,具体区域范围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设定。

  八、集团公司高层领导或特殊岗位员工,经总裁批准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为一个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为第一天、星期日为最后一天计算,星期六、星期日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为开始时间、以23:59分为结束时间。员工在使用“钉钉”进行打卡及申请、记录等相关工作时,时间一律以钉钉后台运行的时间为准,不以员工自行设置的手机时间为准。

  第六条迟到

  一、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当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视为迟到。

  二、员工在上班途中应关注时间,若预知迟到,应在08:30分前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报告,以便领导做出相应安排,以免影响工作。

  三、迟到的员工应在到达工作地点或外勤地点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进入工作地点范围或未到达外勤地点不得打卡。

  四、迟到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1:《迟到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迟到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迟到1小时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时以下的,应当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迟到时长与表1合并计算,正常乐捐。未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的,按旷工半日处理,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单独从工资中扣除,迟到时长不再与表1合并计算。

  六、员工当月迟到累计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业部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超过八次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第七条早退

  一、员工当日上午正常上班,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请早退。

  二、早退员工应提前10分钟以上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提前下班;强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条进行处罚。

  三、员工早退时,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时打下班卡,不得延迟打卡,不得离开工作地点打卡。

  四、早退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2:《早退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早退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应按休假程序申请调休、补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计算。未请假的,按旷工半日处理,乐捐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经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则不予批准。

  七、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应关注员工早退原因,并给予人性化关怀。若员工一个月内早退超过15个工作日并影响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级领导应逐级汇报至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视情况调整该员工岗位,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延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请早退或申请早退未被批准而强行下班的;

  (三)一天内无上、下班打卡记录、无补卡记录、无休假说明也无其他形式情况说明的;

  (四)未经批准的调休、外出、出差等情况;

  (五)本细则其他条款中所称的视为旷工的情形。

  二、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为旷工:

  (一)员工本人因突发疾病或事故致无法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已知晓或员工本人情况好转后有情况说明的;

  (二)员工外出或出差过程中,因环境所限致无法及时打卡、联络,事后补卡、联络的。

  三、员工当日旷工3小时以下的,按旷工半日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旷工3小时以上7.5小时以下的,按旷工1日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员工当月旷工累计达到3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员工当月旷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累计达到5个工作日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第九条加班、加点

  一、加班是指员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仍照常上班处理工作的情况。

  二、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当日工作时间的情况。

  三、需要加班或加点的,应有直接上级领导以书面形式或“钉钉”信息下达的指令或员工通过“钉钉”“加班”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或加点。若上级领导有加班指令的,员工亦应通过“钉钉”“加班”模块提出申请,完成正常审批手续,以便核实。

  四、加班人员应在加班开始和结束时各打卡一次,打卡地点根据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设定位置限制。

  五、加点人员加点时,应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结束当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点开始。加点结束后,打下班卡,结束当日加点时间。

  若加点至次日凌晨,应在当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产生当日缺卡情况而造成误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点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合并加点时长。

  六、员工加班当日超过8小时的,仍按加班1天计算,不视为“加班当日又加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或加点:

  (一)无领导指令或员工未通过“钉钉”履行加班、加点申请的;

  (二)员工申请加班、加点未被批准的;

  (三)项目部员工因工期紧张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间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工作会、培训会或其他公共活动的;

  (五)员工加班、加点期间无打卡记录的;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长时间的;

  (七)因工作性质特殊(如施工岗位、司机),需要晚间临时工作的;

  第十条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短时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短、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近、在同一个城市内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需要外出办事的'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领导口头请示或钉钉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需要连续多日外出办事的,应一日一申请,不可一次申请多日。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时间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时间。

  四、下班时间已到,员工仍然在外办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时,“钉钉”系统中显示为“外勤”,员工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备注原因的,每次乐捐10元,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长、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远、跨城跨省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通过“钉钉”“出差”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三、员工出差期间,应按时打卡,打卡方式与工作日相同。

  四、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应提前对超出部分另行申请。

  五、出差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撤销,上班时按时打卡即可,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六、员工出差时,在出发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计算。

  第十二条休假

  一、补休

  (一)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一律补休,不发放加班费。

  (二)员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间加班的,须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补休完毕,剩余未休的将自动清零,不跨年补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补休。

  (三)补休方式为“先加后补,加一补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补休、加班一天补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补休多天。

  (四)员工加班次数较多的,可以合并连休,也可以分散补休。合并连休的,一次连休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五)员工加点至当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动延后一个小时,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备注情况说明,不再安排调休。晚于此时间打卡或无情况说明的,按迟到计算。若遇次日为休息日,隔日上班则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时”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仅限工程事业部项目部员工享有,事业部机关办公室员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应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连续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连休10天。

  (三)项目部员工休息时,休息日从24天中扣减,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记录并统计。24天休息日扣完后继续申请休息的,根据实际按其他休假种类计算。

  (四)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全年休息日的总数按“入职后本年度剩余月数×2天”计算。其中,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前(含)的,则当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后的,则当月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每月仅可休息两天,连休或分休均可。转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项休息。

  (六)项目部员工转为机关办公室员工的,自转岗之日起,适用“单双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动清零。

  (七)机关办公室员工转为项目部员工的,取消“单双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实际休息日总数按本款第(四)项折算。

  (八)项目部员工转岗后仍为项目部员工的,休息方式不变,剩余休息日接续执行,不再重新计算。

  三、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应请事假。

  (二)原则上,员工一次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含休息日),两次事假间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员工请事假时间较长或频繁请假的,直接上级应给予人性化关爱,详细了解员工实际困难,必要时进行调岗,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四、病假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请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体自然产生不适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发生意外致病、致伤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二)请病假的员工,应在上班后三日内向综合管理部人事岗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病历或医院诊断证明。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或调休。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计算:

  1.因个人原因聚众闹事、主动与他人打架、斗殴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2.违法乱纪、违规违章引发事故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动中,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某些行为可使自身产生不良后果,未主动避免致后果发生、本人无法正常上班的;

  4.员工本人身体健康、但为照顾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请假的;

  5.员工休病假天数已超出医嘱,则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四)若员工故意制造、提供虚假材料骗休病假,按旷工处理。其中,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不超过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旷工计算,旷工1日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超过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旷工计算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丧假等,集团公司另有制度规定,详见相关制度。

  六、休假规定

  1.需要休假的员工,应提前半日以上,通过“钉钉”申请,按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审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设定,系统将自动分配、处理信息,申请人无需选择或更改。特殊情况,应口头或书面申请和审批,事后再通过“钉钉”补办申请和审批手续。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多种假期合并连休,由审批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员工一次连休多种假期的,应分别申请和审批,以免造成误算。

  4.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打卡。

  5.员工应按已批准的时长休假,到期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原则上,员工休假时长不得超过已批时长,不得故意采取“少请多休后补”的方式休假。

  6.休假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通过钉钉撤销。提前返岗员工应通过“钉钉”告知人事岗,上班时按时打卡,以便人事岗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员工不宜请假,以免影响考勤核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8.员工休假会引起工资变化,休假与工资的对应关系详见集团公司相关制度。

  七、请假审批原则及权限

  一、员工请假时,相关领导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对待、工作为重、人本关怀”的原则进行审核和审批。

  二、员工请假应逐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见表3:《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表》。

  第十三条考勤统计

  一、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3日前下载事业部员工上月“钉钉”考勤数据电子表格,打印并签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载的“钉钉”考勤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的依据。

  二、考勤表须使用集团规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数据中,若无打卡记录、也无补卡、请假、调休、出差信息的,当日缺卡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缺卡两次按旷工1天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5日前将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证明材料和24天休假统计表电子版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审核,并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和再次上报。如遇法定节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个工作日上报。

  五、经审核通过的考勤表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签字、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经扫描后再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备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存档备查,同时用于制作《工资表》。

  七、经签字的考勤表和项目部24天休假统计表应发布在工作群中进行公示,以便员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况和休假情况。

  八、每年1月底前,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应将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证明材料汇总、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异常处理

  一、如遇“钉钉”软件故障、员工手机故障或其他环境影响致员工无法正常打卡的,须及时口头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说明原因,经核实属实后,由人事岗补录出勤情况。

  二、员工正常上班若忘记打卡,每月前两次漏打卡免予乐捐,自第三次开始,每次乐捐10元,从工资中扣除。

  三、员工应经常关注、自检本人打卡情况,如有漏打卡、漏申请情况,须在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补卡或补办申请手续。逾期的,每次乐捐10元;未补办申请手续的,每次乐捐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四、员工发出申请后,应及时与审批人沟通、快速处理,以免耽误时间造成不良后果。

  五、审批人应在接到申请后当日内完成审核、审批。若审核、审批不予通过,应立即通过“钉钉”信息的形式说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六、因员工申请不及时或申请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时造成考勤数据缺失,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因审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审批不及时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和罚款,罚款从审批人工资中扣除,申请人不承担责任和罚款。

  七、在事业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员工对考勤记录、相关证明资料、申请、审批程序有异议或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写《员工申诉表》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人事岗登记备案后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组织相关领导进行裁决。人力资源组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服从。

  八、员工在使用钉钉时,如遇其他非正常情况无法处理的,应及时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由人事岗协调处理。

  第十五条考勤监督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有权对事业部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事业部总经理有权对经常迟到、早退、请假和旷工的员工调整岗位,有权建议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有权对事业部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事业部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应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如发现旷工,应及时联系询问原因,并向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备案。

  五、直接上级有权力和义务对直属下级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员工之间有权互相监督,有权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进行举报。

  第十六条附则

  本细则由工程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编制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和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明确员工请假与休假流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公司依单位经营特性、订单及业务生产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为前提。

  第五条公司采取综合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劳动产品计件任务产量为标准,倒班连续作业人员以在岗完成当班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六条为满足生产及客户需求,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条因生产安排或工作业务需要,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八条加班须书面报请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核准,并有实际的工作产出(指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第九条经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书面核准的加班,加班人员先由部门尽量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的,未依规定流程申请并经分管副总核准的,一律不得计列加班;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请加班的,须专案说明并提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公益性活动、集会、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的,均不属加班范畴。

  第四章加班费支付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非生产线人员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

  第十三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均以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计发,每月随薪资一起发放。

  第五章法定节日

  第十四条国家法定节日休假以当年国务院下发通知为准,具体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条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入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上岗工作。

  第十六条考勤机依据不同岗位实行人脸或指纹识别打卡,若因考勤机无法识别或指纹磨损无法打卡成功的,应及时向人资部门反馈并重新录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部门领导以纸质记录出勤天数,一周后到人资部门录入考勤机系统进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进行考勤机打卡签到和签退,正常工作时间内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别打卡1次。

  第十九条上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或早退,0.5小时内的迟到、早退,按20元/次的标准给予处罚;0.5小时至2小时的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条因公事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需填写《打卡异常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或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七章请假流程

  第二十一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准处理个人私事,如因私事需办理应严格按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须先向上级领导报备。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层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时需要请假,可事先电话或口头申请,经上级同意后再事后再补《请假申请单》,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均视为旷工。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提前返岗工作时应先向部门领导报到,并到人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资部门将不计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条员工一个月内请假超过15天的,当月社保费用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六条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人资部门核准,凡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七条请假员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据部门领导安排,做好相应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由请假人提交至人资部门存档备查。

  第八章请假类别

  第二十九条工伤假

  必须是员工因工受伤且在工伤医疗期内,并按工伤定点医院的医嘱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事假

  因处理私人事务而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须提前一天申请;请假3-10天者须提前三天申请;请假10天以上者须提前七天申请。员工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年,请假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请假时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医疗证明;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再凭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否则均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休假天数依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嘱证明给予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二条婚假

  指员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三个月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请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已转正员工结婚公司给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丧假

  (1)已转正员工因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给予三天假期,但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可事后补办);

  (2)假期时间含倒班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条产假

  (1)在职所有女员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产假,但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产假期间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2)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

  (3)女员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产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员工怀孕流产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假期,休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条年休假

  (1)员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假期;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假期;年满20年的,给予15天假期;

  (2)员工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条调休

  (1)必须有节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记录,不得提前预支调休;

  (2)职能部门调休按正常上班计薪不另计加班费,生产线员工、保安人员调休分别依生产情况及部门内部进行调整安排。

  第九章请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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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由人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建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员工能严格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责任

  公司所有员工。

  四、正文

  1. 员工考勤包括了员工请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日常上班的时间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不允许无故旷工,有紧急的事应该要按请假程序进行请假。迟到早退者进行如下处罚:

  1.1.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罚款××元;

  1.1.2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元以上;

  1.1.3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罚款××元以上;

  1.1.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除扣减工资外,罚款××元,依次类推。

  2.请假:

  2.1请假程序:

  2.1.1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及联络电话,按请假审批权限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1.2假期若较长,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1.3假满须回公司销假,通报综合办。

  2.1.4请假规定:

  2.1.5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按审批权限以电话直接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1.6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3.加班:

  3.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3.2公司鼓励员工每天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应得到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加班。

  3.3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员工,应该服从上级的'安排,但怀孕期间的女员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经部门主管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毕后,加班记录单经部门主管验审后送综合办留存;

  3.4.3综合办每月20日统计月度加班情况,报财务部,在发放员工工资的同时支付加班工资。

  3.4.4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3.4.5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经部门申请和综合办同意审批。调休时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4

  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考勤范围:

  1、公司在册员工。

  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考勤方法:

  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考勤打卡时间: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有关规定:

  1、考勤规定

  (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2、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3、请假、外出手续

  (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4、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3)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6、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7、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8、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9、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员工考勤制度 - 七品书 - 七品书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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