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制度

时间:2023-11-07 16:28:02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应急值班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值班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集】应急值班制度15篇

应急值班制度1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3、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

  4、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5、维护好仓库秩序,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

应急值班制度2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值班岗位管理,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处置紧急突发性事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信息、政令畅通,保障安全生产秩序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值班人员规定

  1、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为总值班。

  2、公司调度及保卫值班一人为副值班,由公司安排各部室部室长或管理人员。

  3、设备车间电、钳值班一人值班。

  4、各生产车间值班为一人,由工段长或生产骨干,但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5、综合办司机值班一人。

  二、值班职责

  1、公司总值班为当班处理各项事务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协调指挥当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当班生产、安全、保卫及公司其他事务负总责,并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各岗位值班情况,并如实记录。

  2、调度、保卫值班人员,需在每日18:00之前呼叫各岗位,对各岗位值班人员进行落实,并对各值班人员对讲机进行呼叫调试,同时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及车间加班、夜班生产情况;检查各办公室门窗、照明灯、电脑、空调及停用设备等电源是否关闭,路灯及车间夜间照明灯是否开启。并分别于19:30分,21:30分再次对厂区范围内进行巡查。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公司总值班汇报,对当班的生产、安全、保卫及公司其他事务负直接责任。

  3、设备车间值班期间负责设备的维修,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是确保当班设备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

  4、车间值班负责组织召开夜班班前会,对当班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注意事项及安全技术交底;负责检查车间门窗、各停用设备等电源是否关闭,路灯及车间夜间照明灯是否开启。安排好车间夜班生产,并对当班质量、安全和睡岗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分别于17:30分,19:30分,21:30,分,23:00分对车间进行巡查。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公司总值班汇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对当班的安全生产、保卫、质量、进度及公司临时安排的其他事务负直接责任。

  5、综合办值班司机,是公司处理非办公时间的`临时性、突发性事宜时匹配的保障用车,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是确保当班车辆安全行驶的第一责任人。

  三、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需于晚18:00分按时到岗签到,值班签到处设在调度室值班室,当班值班记录由公司总值班负责记录管理。

  2、各值班人员需在17:30开始,保持对讲机畅通,对讲机调至1频道,并与调度进行调试。

  3、当班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对讲机通信频道畅通,上岗时认真检查对讲机,电源打开,频道正确,呼叫对方时,语言简练严肃,不准粗言秽语,禁止利用对讲机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不得长时间占用频道,更不得有涉及私人问题的话语。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应报告调度值班人员,及时调换或维修。

  4、公司总值班人员因公外出或其他事项不能参加当日值班的,需提前告知综合办,由综合办进行调整人员补缺,并将值班记录本转交至调整后人员,原值班顺序仍维持不变。调度及其他值班人员不能参加当日值班的,需提前告知公司调度,由调度安排替班人员,并告知公司当日总值班,不得出现脱岗。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因特殊事项需要外出时,需报请总值班同意,并由总值班在值班记录上留下记录。

  6、当班值班司机值班期间应随时待命,车辆由总值班人员负责派遣调度,出车回来后要及时向总值班领导报告,以便随时掌握车辆的调派情况,如外出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总值班领导,并说明原因。

  7、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得喝酒,聚众打麻将、打扑克等,不得空岗、缺岗、脱岗。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违反其中一项,将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情节扣减当月度薪酬50至200元处理。

应急值班制度3

  第一条县水产局担负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县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负责办理向省、市县报告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保证各乡(镇)场和县水产局单位联络畅通,协调、督促各乡(镇)、场应急管理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第四条值班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

  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国家、省、市和、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还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值班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第七条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1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副主任批准。

  第八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九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

  第十条各乡镇场要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接受县水产局的督察指导。

  第十一条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值班员要将公共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等记录准确后,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值班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其它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第十四条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县水产局实行领导每天带班和干部轮流值班。

  第十六条若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以及因失职造成重大

  工作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失职的责任。

  第十七条渔业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x。

应急值班制度4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本领,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订立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当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需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布置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当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把握本单位重点情况,适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乾净。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次序(精准明确到分钟)认真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认真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依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需时可帮忙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忙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当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

  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娴熟把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短时间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点、特别重点突发公共事件。重点、特别重点突发事件或事件自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点、重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需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需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做事项,必需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碰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需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进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祸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需时进行会商,然后依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看法,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紧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定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紧密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适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依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快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管。

应急值班制度5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坪山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7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清楚掌握校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分管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处理。

  3、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学校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4、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

  5、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6、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安排行政成员轮流值班,负责节假日期间校内外接待及工作协调事宜。

  7、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8、如有违反规定、玩忽职守,从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将按《学校事故追究责任制》和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6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制定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本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担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单位重大情况,及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须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办事项,必须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遇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须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发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灾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要时进行会商,然后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迅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存。

应急值班制度7

  1、值班实行每天轮流循环制,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无节日。

  2、值班每天设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3、带班领导当日值班要保持通讯畅通,原则不得外出,若确有事外出,须协调好其他领导顶替带班。

  4、值班人员实行正班负责制,副班协助正班工作,承担正班临时交办的工作事项,若正班因特殊情况临时离岗,由副班承担主责。

  5、值班人员接打电话用语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态度要和蔼。

  6、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带班领导负责,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日志记录,有事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意见处理有关事宜,确保当日事当日处理完,若因特殊情况当日未能处理完,次日要同接班人员做好衔接。

  7、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交接班时间为次日7:50—8:00),交接班人员要将当日值班情况和未尽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发生失误。

  8、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后,要及时打扫值班室卫生,确保值班室干净整洁。

  9、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聚众玩扑克、看电视、打瞌睡、玩游戏、用公务电话聊天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应急值班制度8

  为了确保岗位责任的落实,健全日常值班、特殊时期和应急值班的值班体系,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根据园区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制度,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应急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和值班应急电话接听、值班工作反馈、及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带班领导。特别是在遇到重大情况时和敏感时期,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工作指令或接报突发事件后即为第一责任人,从接报登记、情况核实、跟踪查询、情况反馈等环节全程做好记录,做到不让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单位形象因自己而受到负面影响。

  3、应急电话值班人员按照“谁值班、谁在岗,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对值班环节出现的工作失误或问题,严格分清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因工作疏忽致使事件处理不及时、工作出现被动局面,造成影响情节轻微的,对值班人员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给予处分。

  二、值班员职责

  1、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职责。

  2、熟悉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程序,遇突发事故有按照工作程序独立操作能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维护值班室秩序,监督管理值班室的设备、资料和物品,并严格进行交接班。

  4、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收发传真,对收到的传真文件做好登记记录,及时阅读并转有关人员处置。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晰。

  5、严格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程序,做到方法正确内容详实,无迟报、错报、漏报和隐情不报等现象。根据指令与事故现场保持不间断的联络。

  6、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认真做好上下班情况交接与值班室内的各种设备的交接工作。

  7、做好本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准酗酒。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应急值班制度9

  为规范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扬州市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特制定项目部应急值守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一)应急值守人员范围

  1、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参加项目部应急值守;

  2、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负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直接领导责任。

  (二)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全项目部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每天上午9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项目部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

  2、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

应急值班制度10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制度11

  为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应对各类事故及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检查站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应急值班办公室,负责我站各项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保障工作。

  二、建立保障体系。成立站应急值班室,设立固定值班电话,站属车辆、船艇等救援力量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三、制订各类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定时进行应急演习,确保全站干部职工熟悉应急组织指挥系统,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服务大厅做到24小时为执法相对人服务,不受休息时间影响。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站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五、完善各类应急培训,确保应急值班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密制度,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做好上传下达。

  六、加强应急值班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完善应急值班交接班程序,保持应急值班的连续性。

  七、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错报漏报有关事项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12

  1、任何法定节日期间,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值班,由办公室统一排出节假日值班表并提前通知。非经值班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值班领导带班期间不能离开县域范围。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到岗及离开时必须电话报告值班领导,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谢绝外来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好当天发生的有关情况的处理,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报告,以组织力量及时进行解决。

  4、要做好值班的上下班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跟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室钥匙、值班记录本及相关情况的交接工作,不得马虎。

  如由于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而导致重要事项不能及时处理的或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的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大地震、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停电、洪灾等),在应急处置期间,按本制度执行。

  二、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三、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通讯保持畅通,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四、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五、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对来电的重要情节,应逐句核实。

  2、汇报请示。对上级机关的电话指示、通知应填写《电话记录》,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督促催办。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六、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白天由学校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学校日常工作,会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讯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3、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对经办的事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受理的.工作要迅速准确地完成,注重质量,讲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积压,不遗漏,避免差错。

  7、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七、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应急值班制度14

  为了加强我分公司应急值守工作管理,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准确处置应急信息、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分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应急事项是指涉及本单位的突发的紧急重大情况。

  第二条

  实行国家节假日安全生产值守制,领导轮流带班,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

  第三条

  值守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带班领导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当班值守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应急值守人员工作要求:

  1、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带班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值守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应急事项。

  2、值守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值守,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时,要提前请假,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因,并由调度室和办公室安排人员顶替值守,值守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守或值守期间无故离岗,必须严肃处理。

  3、值守人员要及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动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必要时应立即向经理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精神快速处理,启动相关应急救援。值守人员要将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4、值守人员要爱护值守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不得占用值守电话办理与值守工作无关的事情。

  5、值守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收集事故发展、救灾等情况,并及时按要求汇总上报。

  6、值守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7、值守人员应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值守事项。

  8、值守结束应填写值守记录,并亲自签名。

  9、非值守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值守室无故逗留。

  第五条

  应急值守工作职责:

  1、负责及时接听、接收和掌握相关安全生产重要动态信息,保证联络畅通;

  2、负责我分公司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督办和反馈工作;

  3、负责报告重特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

  4、负责上级电话指示、通知和汇报的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

  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履行报告程序,值守人员在接到重要情况后,要认真做好记录,5分钟内向带班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并按领导的意见向上级部门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经发生、可能发生或由于某种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第七条

  应急值守室负责对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因下列情形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提请领导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分:

  1、应急值守工作不扎实、安排不细致、措施不得力;

  2、当事部门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

  3、值守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应急值守工作中造成工作失误;

  4、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

  5、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关单位或值守人员不能积极落实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

应急值班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障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政府应急值班室担负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协调等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办公室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第二条办公室应急值班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月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安排拟定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三条应急值班室要保持与州委、州政府、县委,各乡(镇)、部门的联络畅通,并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应急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第四条应急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政府办各科(室)人员组成,值班人员在带班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应急值班工作要坚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的原则。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围绕办公室及全县中心工作,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或请假时,由带班领导按照值班顺序进行调整,并报领导批准。值班员要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舆情及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第七条值班员要认真甄别来电来访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可疑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时,值班员要及时掌握情况,认真研判,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第九条接受一般性来文来电时,值班员要迅速按程序报带班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接受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时,值班员可直接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条值班员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交接班的值班记录,防止处置发生断档。

  第十一条值班要使用专用《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做到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二条值班员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重特大事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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