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0 18:26:4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档案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档案管理制度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1、基层档案室的基本功能

  随着档案卷宗的不断增加,档案室基础条件的改善,为发挥档案本身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从实际情况来看,档案室应当具有如下功能:

  (一)资料收集。基层档案室要收集和整理本单位所有的归档材料,因此需要档案人员具备全局意识,及时将所要收集的材料全部按时归档,并进行整理,以确保所搜集材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避免相关材料的缺失。

  (二)信息保存。对所保存的档案材料,基层档案室应该在归类整理基础上,保证档案信息的时效性,对关乎本单位发展大局的资料要进行重点保存和维护,以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为单位发展创造条件。

  (三)开发利用。基层档案的开发利用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努力挖掘本单位保存的档案的潜力,对已有的档案进行开发,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出档案本身作用,为本单位的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与此同时,对档案中信息加以充分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档案编研。长期以来,基层档案室对自身所管理的档案的编研在较低水平上徘徊。档案本身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重视档案编研工作。在档案编研工作中,挖掘档案本身价值。为更好的利用档案的信息资源创造良好条件。

  2、基层档案室存在问题

  基层档案室的水平建设直接关系到资源利用以及档案作用发挥,基层档案室虽然长期存在但是多数基层单位档案室投入不足,管理方式落后。档案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基层档案室管理人员的素质与快速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不相适应,不仅制约了档案信息化发展,同时成为制约基层档案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为提高基层档案管理、利用水平。

  (一)档案意识不强,领导重视不够。很多基层档案室的工作不能与其他工作同步发展有些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薄弱,认为档案可有可无,认识不到档案在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性。

  (二)档案室管理机制和设施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设施不健全分管领导不过问,导致基层档案室管理混乱。

  (三)档案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专业知识差。管理人员身兼众职,没有时间系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加之更换频繁,许多档案管理人员没有长远工作的思想,档案知识贫乏管理水平跟不上。

  3、基层档案室发展方向

  基层档案长期是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系统内运作的,缺乏自身活力,导致已有的资源、能量、以及自身发展都受到较大限制。要提高基层档案室服务能力的实践探索,加强单位内部文档一体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发展同步,加强基层档案室的内部文档的一体化管理工作,更新档案管理软件,同时将文件的接收、管理环节,以及分类、鉴定、整理、归档、著录、标引、检索、调阅、登记、统计等全部文书管理与档案管理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生成的数据、文件表格、单据等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传递、交换、处理和管理,达到了电子档案目录、索引自动生成,并实现了及时归档。

  (一)增强档案意识。档案室要完善档案室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室工作的领导。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档案室管理制度,是做好档案是管理制度的重要保证。制定档案保管期限表,归档范围,分类编目方法等规定。把分散在各科室和各人手中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立卷归档,集中到档案室统一由档案员管理和利用,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利用效果登记等各种登记,手续要齐全。

  (二)更新服务观念。要改变“等人上门”的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及时为单位各部门提供宝贵的信息资料。创建一个单位档案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形成一个以档案室为基地,以档案员为纽带,全员参与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服务能力,是做好基层档案室工作的动力。基层档案工作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明确服务是档案的根本宗旨。档案工作就是要以服务为主线,一切档案的保管保护都是为了利用服务。只有搞好服务,基层档案工作才能创造更大发展空间。运用各种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出具有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一个良好基础,通过培养一流的管理人员建立一流的文档信息资源,才能得到一流的文档信息服务结果。同时,档案管理者需坚定信念,始终明确目标,同?r要求档案管理者强化责任感,有甘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默默无闻,兢兢业业,才能使基层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档案管理制度2

  1技术档案的作用

  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2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3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6)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7)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施工员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①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②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③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④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⑥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⑧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施工记录

  ①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②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③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④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⑤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⑥沉降观测记录

  ⑦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⑧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⑨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0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1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5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6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

  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①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②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③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反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给排水与采暖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①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反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②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检查记录。

  ③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④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②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反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③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施工记录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建筑电气

  (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①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②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②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反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③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④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施工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通风与空调

  (1)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反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反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施工记录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电梯

  (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

  (9)电梯运行记录

  (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隐蔽验收表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智能建筑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隐蔽验收表

  (3)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系统检测报告

  (7)系统试运行记录

  (8)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5)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4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5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组卷

  (1)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2)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6)验收与移交

  (1)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局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子文件的存储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存储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xx〕、《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有关法规、国家标准、行政规章,结合重庆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重庆市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以维护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为原则,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可利用性。

  第四条 基本术语解释

  (一)电子文件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数字形态记录。它是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传输、存储和利用的文件,用数字(比特)形态表现,通过编码和解码来输入和输出。

  (二)电子档案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形成,经鉴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按照有关电子文件存储管理规定处理并且已经存储的电子文件。

  第二章 电子档案的存储

  第五条 电子文件具有对计算机系统的依赖性、非人工直接识读性、复制传递的高保真性、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信息内容的易改性、载体的不稳定性等特性,并且对于不同信息类型的电子文件,由于其技术特点不同,存储载体和记录信息的标准、算法也不同,所以电子档案的存储应根据电子文件的特点分别采取措施保证其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

  (一)字处理文件

  1、TXT文档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XML文档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对于其它类型的文档,如果无法转换为XML或TXT格式,则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二)图像文件

  1、TIFF格式图片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2、JPEG格式图片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3、其它格式图片应转换为以上两种格式中任意一种,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4、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图片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5、由扫描仪获得的图像电子档案,对于普通纸质档案来说光学分辨率不低于200dpi,对于照片档案来说分辨率不得低于600dpi。

  6、由缩微胶片扫描仪获得的电子档案,对于16mm胶片来说分辨率不低于200 dpi,对于35mm胶片来说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三)图形文件

  1、图形文件的存储要求参见图像文件的存储要求。

  2、存储时应注意其设备依赖性、易修改性等问题,对相关软件及各种数据信息应一并存储。

  (四)影像文件

  1、MPEG格式、比特率4Mb/S以上的影像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影像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压缩算法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五)声音文件

  1、WAV格式声音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MP3格式声音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声音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六)多媒体文件

  1、多媒体文件包含多种信息形式,信息完整的多媒体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多媒体文件依赖的计算机软硬件信息及相关参数应一并存储。

  (七)数据库文件

  1、数据库文件DBF格式可以作为电子文件直接存储。

  2、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数据库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八)超文本文件

  1、超文本文件包含的信息较多,存储时注意数据的完整性。

  2、信息完整的超文本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超文本文件依赖的计算机软硬件信息应一并存储。

  (九)计算机程序

  1、计算机程序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计算机程序依赖的.软、硬件平台说明应一并存储。

  (十)数据文件

  1、数据文件的类型较多,包含以上所示的多种类型,具体类型的存储办法参考以上各类型的存储办法。

  2、数据文件应对数据来源进行说明并一同存储。

  第六条 对电子档案的说明性文档一律用TXT文档编写。

  第七条 在符合软、硬件平台条件下,应保证电子档案能正常被计算机所识别、运行,并能准确输出。

  第八条 电子档案中涉及的口令、密匙、权限管理说明等应同电子档案一并存储。

  第九条 保存与纸质等档案内容相同的电子档案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互相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第十条 用扫描仪、视频压缩卡等设备获得的电子档案,如果采用非标准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存储。

  第十一条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设计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档案一同存储。

  第十二条 电子档案应该拷贝到耐久性的载体上,一式3套,一套封存(A),一套供查阅利用(B),一套异地保存(C)。对于加密的电子文件,则应在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第十三条 在相同条件下,电子档案的存储载体的选择应优先考虑可靠性和先进性。本标准推荐的存储载体是:只读光盘、磁带等。禁止使用软磁盘作为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载体。

  第十四条 对于具有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的单位具体要求:

  1、电子档案应存放于指定的计算机服务器上,服务器必须采取磁盘镜像、双机容错等备份措施。

  2、内部局域网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系统设备更新时必须制定严格的数据转换办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能在新系统中运行。

  第十五条 电子档案的保管要求除应具备纸质档案的一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存储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载体应直立存放,作到防尘、防变形,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2、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20℃,相对湿度选定范围:35%--45%。

  3、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远离热源。

  第十六条 电子文件存储时必须检查病毒及其他危害计算机的隐患,对于不能清除隐患的电子文件不得存储。

  第十七条 存储电子档案的光盘应放入盒中存放,A、B两套电子档案应分开保管。

  第十八条 电子档案的有效性保证:

  (一)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发展,存储载体或电子档案数据会出现兼容性问题。

  1、存储载体出现兼容性问题时应更换先进、可靠的存储载体进行复制。

  2、电子档案数据出现兼容性问题时应对电子档案进行升级转换并进行复制。

  3、复制后旧版存储载体应至少保留四年。

  (二)刻录光盘时采用整盘刻录(disk-at-once recording)方式,不得使用多段刻录(multiseion recording)等方式。推荐使用的刻录软件为: NERO BURNING6、WINONCD6以上版本。

  (三)对磁性载体每2年、光盘每4年进行一次有效性、安全性检查,对存储载体的寿命、存储载体的兼容性、电子档案的兼容性等问题进行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30%,发现问题要及时补救。

  (四)存储在磁带上的电子档案,每年应倒带一次,五年转存一次。

  (五)检查、拷贝、转换等情况要做好登记。

档案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编制格式

  1.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使公司人事档案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浙江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浙江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是记载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任用员工的重要依据,是本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公司的人事档案工作任务:

  1、保管员工人事档案;

  2、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4、通过人事档案了解熟悉员工,为人事工作提供情况;

  5、逐步实现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四条本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公司综合服务部负责。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五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是公司综合服务部与其他各部门的共同任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互相配合,认真做好。

  第六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严格按照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求执行。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内容:

  1、员工登记表(含照片)。

  2、个人简历。

  3、考核材料(如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见习期满考核鉴定以及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记录、素质测试记录等)。

  4、各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包括:①学历证书复印件;②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职务聘免复印件;⑤体检表、干部身份表;⑥其它等)。

  5、奖惩材料。

  6、兼职情况(包括出任董监事情况<原件或复印件>、担任社会职务情况<原件或复印件>等)。

  7、承诺书、劳动合同(应做到文本齐全完整,时间连续及时)、各类因公出国协议或培训协议、担保书等。

  8、各类审批材料(复印件,包括⑴应聘材料;⑵面试材料;⑶录用审批材料;⑷职务聘免审批材料;⑸调整工资审批表;⑹因公出国审批材料;⑺用工性质晋升审批表;⑻离职审批表<原件>,辞职批复;⑼离退休审批表;⑽调令单、分配单;⑾其它)。

  9、其它可供参考材料(如近三年内的员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各类培训总结、培训成绩、出国培训总结等)。

  第七条收集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文字、内容清楚完整,印章手续完备,且办理完毕的正式审核、审批、签署、落款文字材料。

  第八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九条形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负责按要求把应归档的材料送交综合服务部归档。

  第十条公司综合服务部发现送交的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第十一条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来源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材料。同时,要熟悉收集归档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收集到的材料,认真鉴别,严格把关,及时入卷归档。

  第十二条形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向公司综合服务部送递材料时,如其他档案管理部门也需要收集归档,则材料形成部门要事先考虑制作材料的数量,必要时协商联系,以防造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短缺。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服务部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第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应存入保险柜,有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档案逐一登记编号,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防止错放或丢失。发现丢失或问题,应及时查找并采取措施,以保证档傅耐暾桶踩

  第十五条档案移交要填写清单,交接双方应共同清点并签字留据。

  第十六条严格防止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造成泄密或其它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制度,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去。

  第十八条建立坚固、安全的库房,配置符合要求的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六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查阅人员须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二十条逐步实现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查阅或借阅人事档案,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总经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或借阅本人人事档案。

  第二十二条外单位人员凭介绍信等证件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员工档案;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写明原因并经执行总裁批准同意方可。

  第二十三条查阅或借用员工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员工阅档后摘录的`材料应由档案工作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和时间,并加盖公司公章。严禁对档案进行圈划、涂改、拆换员工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员工档案内容,违犯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转递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办理档案转递过程上,要认真细致,有条有理,切不可匆忙、马虎,防止出现丝毫的差错。

  第二十五条人员内部调动,档案转递要做到'档随人走',公司综合服务部应将其档案密封转到新的归口单位。

  第二十六条档案转递必须填写《员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转递或由档案管理员专程送取,严禁个人携带。对个人携带档案的,公司综合服务部应拒绝接收。

  第二十七条转递的档案必须是经过鉴别、清理、整理的档案。转递档案必须一次转出,不能分批转出。

  第二十八条对转进的档案在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员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6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

  二、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三、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四、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更换零件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

  五、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维修中心负责人批准同意。

  六、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档案管理制度7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续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财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三)归档材料应统一使用规定纸装订。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

  (四)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五)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学位、学衔,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传递

  (一)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三)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管理制度8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9

  一、 总则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三、立卷归档要求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6)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四、 档案保管期限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确定集团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五、档案保密级别

  1、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二级。档案的密级由档案提交人提议, 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定密级。

  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3、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4、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六、档案的借阅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有密级的档案调阅、复制时均需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电脑档案的管理

  1、 所有员工使用的电脑必须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在指定存放区域里设定工作人员专用文件夹,使用电脑工作人员将各类文件、资料在该文件夹中设定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八、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集团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九、罚则

  1、集团各分子公司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集团内通报批评。

  2、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制度第六条第4项,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3、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6项,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7项,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5、档案管理员丢失、规范档案调阅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十、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附件: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存档及备案范围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供应精确、牢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详细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治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育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治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准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名目,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需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依据实际需要打算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依据需要自行打算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准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常校长室、教育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完毕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需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工程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前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认真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前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干净、枯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治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认真学习与档案工作有关的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收文、发文登记工作,健全业务档案,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和归类整理工作。

  三、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严禁外单位复印与借出,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退管工作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上级相关领导部门以及学校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退管工作和对该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由校长亲自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的退管工作档案资料由学校档案员管理。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留存。

  三、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相关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档案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保护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及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系统涉及机密信息,所有管理人员应保密操作,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第五条 公司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收集、整理、保存、归档、销毁及汇报等过程,所有员工应按规定操作,不得私自处理档案。

  第六条 档案管理小组应逐年评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效果,对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章 档案收集

  第七条 公司所有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的相关档案,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

  第八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初步分类和整理,保证信息的清晰明了。

  第九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对文件、合同等文件进行编号,以便归档和查找。所有文件应标注日期、文件编号、起草人及审核人等信息。

  第三章 档案保存

  第十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按照档案保存期限进行归档,各类档案保存期限如下:

  1. 经济合同:10年

  2. 财务凭证:15年

  3.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永久保存

  4. 职工档案:在职员工保存至离职之后,离职员工保存至退休或死亡等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后。

  第十一条 归档前应将档案进行层层审核,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所有档案应标注归档时间、档案号、保存期限等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保存应采用专门的归档柜,柜内根据档案编号进行分类。

  第四章 档案销毁

  第十三条 档案销毁应经过评估、审核、报批、执行等程序,并由档案管理员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归档时间已满的档案应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公司档案管理小组进行记录,保留销毁记录30天。

  第十五条 涉及机密信息的档案应采用特殊的方式进行销毁,确保安全。

  第五章 档案管理流程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小组由企业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档案管理评估、监督、调整、改进等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部门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档案维护和更新,并定期报告档案管理小组。

  第六章 违规责任与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操作,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规责任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此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此前已发生的档案管理事项,适用本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和维护,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和丢失。

  编制人:xx公司人力资源部

  审批人:xx公司管理层

  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档案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过程,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模式,从而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为人事运用提供有效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佳兆业物业管理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分公司。

  3、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确保档案的齐整性和保密性;

  4、职责

  4.1本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4.1.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本部员工档案、备案下属分公司经理助理级(含)以上员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助理)秩序维护主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4.1.2负责所保管的员工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4.1.3监督各下属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2各下属分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4.2.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各公司/服务中心A系列员工的人事档案。

  4.2.2负责人事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4.2.3监督各物业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3各物业服务中心

  4.3.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各服务中心B系列员工的人事档案。

  4.3.2负责B系列员工人事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5、内容

  5.1人事档案管理流程

  5.2职位申请表、个人简历、员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署声明、体检表、身份证、学历和专业资质证书、验证证明、离职证明、规章制度培训确认、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奖惩记录及各种签批的人事异动、薪资、培训等文件。

  5.3档案编码

  5.3.1档案编码按服务中心、部门、员工工号进行编码。

  5.3.2 E—HR系统中的员工工号为档案编码号,假如水岸新都一秩序维护员员工工号为A。00012,则此员工档案编码号为:“水岸新都秩序A00012”。

  5.4档案查阅权限

  5.4.1物业公司总经理、本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档案管理员可查阅所有员工的档案。

  5.4.2各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档案管理员可查阅分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

  5.4.3各服务中心负责人可查阅其下属B系列员工的档案。

  5.4.4其余员工或管理人员不得查阅员工人事档案。

  5.5人事档案借阅手续

  由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分公司(服务中心)负责人核准并备案。

  5.6档案调动

  跨公司调动,在接到有关通知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由该员工原所在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将该员工的档案原件装袋、贴好封条、并由封袋人签名,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传递至被调住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签收,并返还一份由原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备存。

  5.7离职员工档案

  5.7.1离职员工档案与在职员工档案分开管理,按月整理统一存放,离职员工档案保存期为该员工离职后2年,并确保资料完整无缺,离职人员档案不得取回。

  5.7.2离职员工档案满2年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呈报《档案销毁审批表》,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分管高管——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粉碎处理。

  5.8严格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及保存,保持机密,档案应由人事管理员/主管保管。如出现档案信息外泄,将追究人事档案管理员及人事负责人、分管高管的责任。

  5.9各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员收到其他公司/服务中心移交的档案后,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按《档案移交清单》进行清点再存档。

  5.10人事档案的保管应严格按照统一的归档标准分类,按服务中心、部门、工号分类存档,目录清楚、编列有序、装订规范。

  6、附则

  6.1本制度由物业公司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修订,解释权归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2附件

  人事档案资料封面

  人事档案存档目录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

  人事档案移交清单人事档案销毁审批表(B系列员工)

  佳兆业物业管理公司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二○○九年八月四日

档案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HT〗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材料。

  第壹拾伍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壹拾陆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HT〗

  第二十三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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