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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1 09:45:52 加班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加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 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 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 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2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制度,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

  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

  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

  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班制度,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

  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3

  一、为了维护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门员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台开具加班单,或电话通知前台代为填写,凭加班单加班。

  三、加班单一式两份由前台填写,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时作为当天加班依据,一份留前台备案;

  四、行政主管当天指派加班临时负责人交给钥匙,临时负责人在当天加班时间内负责全部事项;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员应文明加班,保持办公区域内的卫生,不得做与所报加班内容无关的'事项。禁止在公司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六、加班人员在未经临时负责人同意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员间应团结互助,互相尊重,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保守机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

  八、加班完毕后,加班人员必须关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及门窗,临时负责人锁好大门并于次日将钥匙交还行政主管。

  九、违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并照原价赔偿。

  十、加班时间内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情况,将给予严重过失单或开除处罚。

  十一、18:30未开具加班单的员工必须离开办公区。

  十二、无加班单加班的员工给予一般过失单一张。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正,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担当掌握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帮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状况,对加班特别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根据《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方案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掌握。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支配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掌握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掌握。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大事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状况。

  2、双休日加班:即支配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支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

  下列状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与公共消遣、社会活动及款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习、参与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

  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缘由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支配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别,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大事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赐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状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照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状况统计核对,核对发觉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支配员工调休,详细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支配。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取消加班补偿。

  2、为猎取加班补偿,采纳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觉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

  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支配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

  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觉工作效率低下,严峻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加班人员、频次、时间支配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判。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加班申请表》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的在岗员工。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必须连续工作一个小时以上的情形。

  第五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加班管理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二)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每年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三)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加班申请单》和加班结算方式的最终审核,负责加班工资的计发和累积调休小时数的核定;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加班种类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

  (二)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在公司OA系统上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三)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加班工作安排,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工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二)因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参加政治、文化活动的。

  (四)员工在休息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会议或培训的;

  (五)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员工因个人的原因需要为今后连续带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六)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被安排电话值班,无需到工作场所处理事务的;

  (七)在公司规定休息时间内,非由公司安排员工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八)其它不应属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二条、员工被安排加班,公司按照下列办法给予加班员工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

  (一)项目经理级(P13)及以上员工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资,给予调休。

  (二)项目主管级(P21)及以下S级、C级员工在法定日加班可以申请加班工资,在双休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原则上必须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经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结算时间为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三)加班超过三十六小时,超过部分不计发加班工资,实行补休。

  (四)凡给予结算了加班工资的加班时间,不予以再安排员工调休。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

  (一)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的销售类员工或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二)公司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的计算

  (一)平日加班按150%支付,周六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如国家规定有变动,参照最新国家规定执行)。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之和。

  第十五条、加班调休

  (一)员工所产生的加班,符合调休规定或未予以结算加班工资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二)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

  第十六条、如发现虚报加班的,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对相关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配合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分管领导责令相关部门(下属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6

一、为统一公司请销调休假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批程序:

  (1)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三天(突发情事例外)书面提呈《请假单》申请,交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核签;

  (3)主管领导核准

  三、审批权限:假期二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五天(含)以内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领导请假,应由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四、员工办妥手续后,将《请假单》副联报行政部备案。

  五、假满回公司,通报行政部销假。

  六、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应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请遗作集中补休。加班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由主管核准,部门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符合《劳动法》规定,方能加班。

  七、各类休假标准(见附件)

  八、假期计算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请假连续在5天(含)以下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5天以上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九、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十、事先确实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迅速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一、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自20xx年x月xx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8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

  (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

  (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9

  (一)加班管理

  1、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周内累计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内(包括48小时)者,视为正常工作,不以加班计。

  2、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若上班时间未能按时完成,公司不确认为加班;只有员工在办公时间之外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或进行特别专项业务的,方可批准加班。

  3、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按计划顺利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务,不能以此作为加班处理。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5、为了加强加班管理,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提前申请办法。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加班的员工名册、加班内容及工作时间,则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6、加班审批

  (1)确因工作需要或临时额外性工作安排方可批准加班;

  (2)部门员工申请加班,首先应注明预计加班工作量及预计完成时间,报本部门经理核定,并报执行总经理批准;

  (3)各部门安排员工周六周日加班,必须在周五下班之前提交休息日值班表。经部门经理核准,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7、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周末和节假日的`加班依据休息日值班表确定,表上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除非有特殊情况,实际加班时数计划能相差太运,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二)加班程序

  1、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申请加班,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加班。

  2、员工加班开始及结束要在考勤机上打卡,加班时间的计算将按加班考勤卡和加班申请单日批准时间对照计算,无效加班时间将不享受加班费补贴,加班卡和考勤卡分开,由个人保存。

  3、每月综合管理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补贴计算

  1、平日加班。平时加班公司按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

  2、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当月日平均工资的2倍。

  3、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当月日平均工资的3倍。

  4、综合管理部司机在工作时间之外接送客人按加班计算,其享受如下补贴:送站一次补贴10元;接站一次补贴20元,具体接送时间及内容事前或事后要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填写登记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四)调休

  1、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2、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经部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审批,副经理及经理级以上人员加班须经执行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10

  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承担控制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控制。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情况。

  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下列情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加公共娱乐、社会活动及招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习、参加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安排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事件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给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安排。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现工作效率低下,严重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评。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加班申请表》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审请提前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主管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设计工作、跟进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加班认定

  1、设计部门只有在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设计工作项目,按正常设计流程无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因客户投诉创意方案及设计质量问题,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调整的反复设计和修改工作;

  ⑶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个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处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六)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七)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⑷加班补贴分餐补和加班工资:餐补为10元/餐;加班补贴工资为:10元/小时(注: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计时自每日19:00起计时,每30分钟为整数累计,每日加班时数累计不到2小时(含2小时)只计加班补贴,不享受加班餐补)

  (八)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xx年四月一日发布,自xx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13

  第1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准许员工申请加班。

  1.1 在正常工作时间完不成任务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

  1.2 临时布置的紧急任务。

  1.3 必须于班后或休息日完成的任务。

  第2条员工加班须由其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同意后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未经批准,自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第3条紧急情况下,部门主管可先获得经理的许可后直接执行加班作业,事后填具“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备案。

  第4条加班工资的计算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5条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在工作日加班的,从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后开始计算实际加班时间。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才能申报,加班四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第6条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的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6.1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以下简称: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原则上以30分钟为单位。

  6.2 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出3小时,一个月不得超出36小时。如果因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或者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司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不受本条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第7条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7.1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7.2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7.3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第8条违反加班规定的处罚

  8.1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公司加班规定的,将以旷工论处。

  8.2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论处。

  8.3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待遇。

  8.4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经核实,取消加班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下列情形属于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加班机会:

  (1)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2)虚增工作任务;

  (3)被认为属于不正当手段的其他情形。

  第9条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订和解释,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14

  一、调休

  必须提前两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提交调休单、安排好手头工作做好交接并取得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认定为正常休息,未经批准私自调休者,视为旷工。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二、病假

  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提交假单,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申请后补假单(假单必须在本人销假上班后24小时内交行政部存档),否则视为旷工。销假上班当天应将医院假条与部门主管签字的假单送行政部存档,没有医院假条的必须总经理签字。

  无医院假条或未获总经理、主管在假单上签字认可者,或行政部未收到相应文件,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三、事假

  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提交请假单并获得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申请后补请假单(请假单必须在本人销假上班后24小时内交行政部存档)。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15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

  (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

  (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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