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方案策划>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时间:2023-12-30 09:08:0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

  一、扑救原则

  (一)基本原则:及时发现,迅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就近及时组织力量扑救,以镇、村、社或驻林区单位自救为主,外乡镇、村、社和外地支援为辅;村自为战,社自为战,及时扑救,不酿成灾。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抓住早晚风小、火弱、湿度大等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与扑救,不得拒绝和拖延。

  (五)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六)根据火场情况,注意应付各种突发事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火情监测和火情报告

  (一)火情监测类型

  1、各村、镇直机关建立火情嘹望台、哨、卡监测。

  2、各村、社森林管护员、巡山护林员监测。

  3、当地干部和林区群众监测。

  4、毗邻地区监测。

  (二)火情报告接受单位为镇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及时将火情发生地点和有关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边组织力量扑救,边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扑救情况等。

  三、重点防范区域、单位

  (一)加油站、大觉寺寺庙、顺济庙等附近林区。

  (二)各村成片林区。

  四、重点防范时期

  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和12月1日至31日,是全镇的森林防火重点期;2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镇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每年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和庙会等重点节假日其期间,为全镇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必须对林区的.重点部位实行专人守护、严防死守。

  五、扑火力量

  (一)各村在重点防范区域组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二)村、社以民兵、青壮年为骨干力量组建义务森林消防队。

  (三)在本地扑救力量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请求上级、毗邻村援助。

  六、物资准备

  (一)通讯工具:充实和加强通讯力量,健全通讯网络。全镇的固定、移动电话要保持完好状态,一旦森林火情发生,保持24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二)运输消防工具:各村、各单位的森林消防设备保护状况良好,平时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投入指挥、运输,并由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统一调度。

  七、指挥部各领导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协调指挥和领导成员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关系,督促各成员单位实施本预案,协调处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2、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及林业部门:协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指挥各村、各单位扑救森林火灾,依法查处森林火案;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充实森林防火力量;做好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用好、管好森林防火专用经费;负责设施设备建设的具体实施;当好参谋和做好领导成员单位联络工作。

  3、镇武装部:发动民兵参与森林防火,把防火、扑火作为民兵重要科目,做到一旦有火情能迅速投入战斗,把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4、派出所:参与防火、扑火工作,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火场秩序,加强对林区盲流人员管理,制止不法分子纵火,协助镇指挥办公室和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5、镇财政工作办:按镇政府批准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规划,安排有关财政预算开支,并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在财政预算中列支森林防火、扑火费用。

  6、镇广播电视站:按镇政府和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的要求,认真搞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7、各学校: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抓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杜绝学生在林区玩火现象发生。

  8、镇社会事务办: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提倡文明祭祖行为,并负责火灾区人民的救济、安抚工作,妥善安置灾民。

  9、镇卫生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一有森林火情,按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要求,组织医务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抢救、医治受伤人员,并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林区单位和当地群众,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报、见火就扑,力争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二)荒火和森林火警由镇、村、社和驻林区单位组织扑救,由镇或所在村、单位领导担任火场指挥,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给予支援。

  (三)一般森林火灾由镇防火指挥办公室和村组织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报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

  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第三条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第五条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第七条森林火灾控制指标和案件查处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第八条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适用范围和年限

  (一)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政策法规,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计生办、安监站、综治维稳中心、40个村委。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xxx兼任。成员:xxxx。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工作组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工作组办公室设于镇政府,值班电话: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火场指挥组由分管副镇长负责,由镇工作组工作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由派出所、镇综治维稳办工作人员和各村治安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后勤保障组镇人大主席负责,由镇计生办、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组成。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扑救组由镇人武部长负责,由民兵人员组成。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医疗救助组由卫生院院长负责,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区、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财务管理组由财政所所长负责,由财政所全体人员组成。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铁锹、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区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x镇位于xx省xx县东北x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x亩,天然保护林x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3、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x镇森林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镇位于X省X县东北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亩,天然保护林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3、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镇森林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6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生命财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除城市市区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省长、市长(专员)、县(市、区)长、乡(镇)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到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分解到林片、地块。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公安消防部门对森林防火负有监督检查和积极扑救的责任。

  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都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一切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省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森林防火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有关森林防火法规的实施,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指导各市(地)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有关市(地)和部门扑救重大森林火灾。

  (三)协调市(地)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森林火灾案件。

  (四)决定全省森林防火其他重大问题。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各地区行署,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建立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和联防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未设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林区的村、国营和集体林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都应成立护林防火组织,负责本单位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区各单位都应将青壮年村民、职工组织起来,或以民兵为主建立一支与资源情况相适应的季节性扑火队伍。国营林场可根据需要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区行署和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在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协调下建立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本着“自防为主,积极联防,保护森林”的原则,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组织、检查、督促联防

  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工矿企业、驻军的林区,应建立工农联防、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条有林的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护林员。护林员的职责是:巡山护林,监视、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并积极参加扑救;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和毁林案件。

  护林员应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林区,是指国营、集体和个人的林地经营区,以及林内、林缘的居民区和其他设施。全省按照山系分布,划分为济南林区、泰莱林区、蒙山林区、沂山林区、尼山林区、鲁山林区、五莲山林区、昆嵛山林区、崂山林区和牙山林区。

  平原地区的`林区,由各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划定。面积一公顷以上的成片林地按林区对待。

  林区的边缘由所在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划定;行政区交界的林区的边缘,由有关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协商划定,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是指直接经营管理森林的单位,和不直接经营管理森林但对森林防火负有责任的单位。

  第十三条每年十二月至翌年五月为森林防火期;二月至四月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四条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在防火期内应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昼夜值班制度和扑火队伍战备值班制度。

  (二)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森林防火工作的制度。

  (三)森林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五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各级护林防火组织,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广泛深入地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单位和个人签订护林防火公约,共同遵守。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对青少年加强护林防火教育。

  (二)国营和集体林场、林区的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都应根据需要设立固定了望哨,并可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设立控制火种检查站。

  (三)在林区、林缘,严禁擅自野外用火,如燃放鞭炮、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等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因烧荒、烧灰积肥、烧地堰、烧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必须有护林员或本单位领导人在场;必须组织好足够的人力;必须打好安全防火线;必须没有三级以上的风;必须通知毗连单位。

  (四)在林区使用汽油、柴油机械和电动机械,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五)在林区内修理车辆机械,应征得护林防火人员的同意,并具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事先征得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林分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造林技术规程》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设施。林业主管部门应对森林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施工单位对批准施工的图纸不得擅自改动。工程竣工后,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森林防火规划,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包括设置火情了望台;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修筑防火道路;配备防火通讯、交通设备和灭火工具。

  护林防火经费应列入政府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在森林火险天气和高火险天气,气象、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做好监测、预报、报警工作。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森林火灾,都应迅速向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讲清起火地点和火情。起火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

  第二十条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领导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必要时,可请求联防区内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或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给予援助。联防区内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或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请求援助的火灾报警后,应立即

  组织力量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

  第二十一条各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对以下七种火灾应立即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三)有蔓延扩大趋势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六)省、市(地)行政区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七)需要省里救援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二条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商业、粮食、物资、卫生、铁路、交通、民航、邮电、民政、公安等部门应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清除余火,并留下足够人员巡逻监守,严防复燃,经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准许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四条扑火期间所需的医疗、抚恤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由《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负担,有关费用标准由各市(地)自行制订,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有关森林防火的奖励与处罚,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森林火灾的,应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7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包村镇领导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镇领导实行森林防火包村责任制,并成立扑火应急队。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统一调度。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副指挥长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协调、指挥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镇副科级以上领导森林防火职责

  (1)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所挂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尤其在重点防火期,由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织责任区有关单位分别对村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年督促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督查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镇分管领导,同时报告挂村镇领导,镇分管领导和镇挂村领导获悉火情后,要密切关注火灾发展势态,凡是未在2个小时内扑灭的森林火灾,挂村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协调当地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火灾扑灭后,镇分管领导和挂村镇副科级以上领导要积极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事后查处工作,并对查处追踪到底,确保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肇事者查处到位。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对全镇森林防火应急工作负总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镇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指挥、调度扑救力量和物资,发布禁火令,划定戒严区域,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防火值班、情况上报、扑救森林火灾和火场指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应急工作的检查、监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本乡镇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负有组织、指挥扑救本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制定扑火预案、组织实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等职责。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本区域内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4、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对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村组护林防火员以及其他兼职、专职防火员职责是制止违章用火、管理野外用火,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时报告火情并组织当地群众扑救森林火灾。

  三、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遇有下列情况时,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处置,组织动员事发地干部群众及时控制火势,同时立即将处置情况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应职责,由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扑救力量和物资供应。下列情况紧急时,可授权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1、发生森林火灾3小时未扑灭、火场面积100亩以上,可能酿成或已经酿成重大森林火灾的;

  2、跨县、乡镇行政界的森林火灾或者国有林场、站发生的森林火灾;

  3、发生危及居民住宅或者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处置总体要求

  1、严格值班制度和纪律,在森林重点防火期内,镇防火办和各村委会,森林重点防火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火情后,立即按程序逐级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森林重点防火期间,镇半专业扑火队、各村扑火应急分队要作好充分的扑火准备,保持扑火机具良好,专、兼职扑救队员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3、森林重点防火期间,各森林防火人员及相关领导,不得关闭通信工具,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手持对讲机,保障与火场内部、各扑火队指挥员及所在乡镇场的相互联系。

  4、森林重点防火期,各专业、兼职护林防火员认真履行职责,观测、瞭望和报告火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各村委会、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巡查,加强火源管理和火情监测。

  (三)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领导和应急扑火分队配备

  森林火灾扑救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应按行政区域管辖,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接到火灾报告,应启动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亲临现场或委托成员现场指挥扑救。火场扑救工作由参与扑救各方领导组成前线指挥小组全权负责。

  (四)火灾上报程序及处理程序

  1、镇防火办在重点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值班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

  2、镇防火办要保持与火场联系,各行政村书记、主任要了解信息来源,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有所分工,制定扑火方案,密切注意火场发展趋势。

  3、根据现有扑火队伍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本镇的应急扑火队(包括镇半专业扑火队、村、组和当地的其他单位人员组成的应急扑火队伍),一般火灾应组织本镇的扑火队伍扑救。第二梯队为县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发生较大火灾时,请求县专业扑火队应迅速出动,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扑救。第三梯队为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和武警、消防官兵,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发生重大火灾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成员单位干部职工、相邻乡镇场半专业扑火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消防官兵等扑救力量前去协助扑救。

  4、森林火灾的扑救,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优先保障人员的安全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5、在扑救森林火灾时,遇有危及公民生命、居民住宅、林区内重要设施安全时,应优先解除危险或者及时向119报告,与森林扑救联动。

  6、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少年儿童和孕妇上山扑救,已上山扑救的,立即动员其下山避让。

  7、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火场面积在100亩以上)而又无法扑灭的`森林火灾,应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派出增援队伍前来扑救。

  (五)扑火机具的调集

  扑火机具就地调集,不足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从县扑火物资储备中调拨,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扑火物资紧急援助。

  (六)后勤保障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立即通知其做好救护、物资、运输、安置等保障工作的准备,各有关镇直部门应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立即开展准备工作,不得延误。

  (七)应急结束

  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善后工作

  (一)总结评估。重大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

  (二)善后处理。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对受害群众的救济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负责。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三)应急处置经费由镇财政解决。

  五、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一)发生森林火灾,镇、村应协同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和驻地林业工作站赶赴现场,调查起火时间、地点、原因及当事人,并将调查情况以书面材料在三天内上报县防火办。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当事人,由县林业局和授权委托单位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凡发生森林火灾的行政村,除应负担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增援扑火人员发生的交通费、购置物品经费等费用外,还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火灾扑救由本村组织力量及时扑灭的村,扣转移支付1000元;对由镇非专业扑火队和兄弟村支援扑灭的村,扣转移支付20xx元;对由县扑火专业队和兄弟乡镇支援扑灭的火灾发生村,扣村转移支付3000元;发生几次火灾扣几次。发现野外用火一次扣500元,直至扣完3000元县下拨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为止。

  (三)对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严重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的所在村委会或被县里纳入森林防火重点管理的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发生火灾3起以上的村,该村书记、主任必须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取消该村评先、评优资格。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1-20

乡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11-22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演练预案范文12-24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4篇)03-02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篇03-02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4篇11-20

乡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11篇12-04

乡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11篇)12-04

2022年乡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11-22

乡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精选21篇)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