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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6 07:25:3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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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

  1、实施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3、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应坚持每日督促了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4、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直接组织实施;学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后勤处要主动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

  5、学校对各部门和年级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与各部门和年级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要求实施过程管理和年终考核。

  6、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切实搞好本部门和年级的安全工作。

  7、学校对安全工作实施专项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绩的部门或年级负责人将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估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8、校对执行安全工作制度较差的部门和年级责任人要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对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门和年级,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对部门和年级及其负责人的一切奖励。对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的将作酌情扣分或降档处理。

  10、学校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增强防止事故发生的综合实力。

  二、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通报小结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要将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纳入校长办公会、行政会和教职工会议、学生大会的经常性内容,通过会议,让全体师生员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明确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觉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3、门卫室、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例会内容,并由各处室主任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4、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总结全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门、年级和个人,安排下年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管理水平。

  2、坚持每学期5节安全教育课,严禁任何部门、年级和个人挤占安全教育课时间。

  3、将安全检查教育纳入晨会、班会、国旗下讲话的主要教育内容;在体育、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学中广泛渗透安全教育内容。

  4、学校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一封《公开信》,提出保障学生安全的有关规则和要求,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配合和支持。

  5、学校将安全常识与学生安全保护作为学生家长学校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家长对子女安全教育的能力。

  6、坚持与武警消防支队、军分区等部门开展共建活动,传授学生安全知识。

  7、结合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集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8、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推动安全知识的普及。

  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进一步深化对“隐患重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隐患排查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要有记载)。

  3、隐患排查要既要坚持“拉网式”检查的原则,又要突出重点,用电线路、消防通道、设备、防盗设施、体育活动设施等隐患发生的环节和部位的检查。加强节假日安全工作,做好节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假日值班等项目工作。

  2、值班期间要作好来客登记,报刊杂志收发,谢绝外来人员进校闲荡、晨练、照相、借打电话,借用校园场地和财产。

  3、上级的重要通知、文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

  5、值班人员须在传达室上岗,管好门卫,保卫学校。非经学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

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3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食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应急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组长:XX;副组长:吴XX组员:XX及各班主任,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处、室、年级、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年级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食堂、小卖店等与供货单位签定饮食卫生安全协议,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和食堂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计入食堂和在小商店内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投影仪等教学仪器。教务处、年级处每月检查各处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单双杠、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冰溜子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学生就寝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传达人员工作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安全隐患检查结果处理

  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带队,检查后须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安全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优化校风、学风,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集会、游行等活动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师生员工对有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向学校和当地政府反映。所有人员举行集会(指非学校、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组织的正常的学生或学术活动,下同)、游行必须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校园内禁止书写、张贴大小字报。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外国留学生如需在圣诞节等带宗教色彩的节日举行活动,需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办公室批准,且只能在外国留学生范围内举行。

  第五条: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批;涉及校外人士的`讲座、报告等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核。申请中应写明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场地的安全措施情况。学校主管部门应至迟在举行时间4小时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第六条:各单位组织的活动,安全问题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并应就活动安全措施报保卫处备案。

  第七条:全校师生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破坏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安排进行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其它活动。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的,学校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组织者以及其他当事人立即停止活动。对组织者、策划者和不听劝阻的参加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法犯罪者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损害国家财产的,学校有关部门可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三章治安安全规定

  第九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有学生一律不准佩带和私藏管制刀具。

  第十条:所有师生员工应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校园内禁止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违反第九条、第十条者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对偷盗公私财产者,除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外,是本校临时工的,还要追究临时工的负责人和担保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国内新闻记者人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经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方能在校采访。

  第十四条: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及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进入学校采访或进行其他活动,必须持省、市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征得学校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意后方能按指定对象进行采访。

  第十五条:校园内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不得采用违反安全措施的方法进行操作和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校园内禁止乱接电源、私拉电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用电用火。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擅自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及设施。

  违反第十五、十六、十七条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治安处罚。

  第四章校园秩序管理

  第十八条:所有人员应爱护校内公共设施,禁止践踏草坪、攀摘花枝、在校园内遛狗等行为;人人都有义务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九条:在校内使用计算机网络,应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虚假和有害信息。

  第二十条:车辆驶人学校,必须按校内交通标志行驶,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并遵守学校关于车辆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需在校园内从事宣传活动、摆摊设点,须经学校办公室同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保卫处指定地点方可进行。未经允许禁止在校内从事宣传活动、摆摊设点,一经发现,学校有关部门有权取缔。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

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5

  1、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必须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2、严守交通规则,注意路上安全,不在路上追逐玩耍,不骑快车,不耍车技,交通要道骑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逆行,靠右走,不与机动车抢道,横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做到“一停,二望,三通过”。

  3、禁止在校内骑自行车。

  4、上学、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绝对禁止到河流里游泳,在家中要游泳时必须要在家长的许可和带领。不准擅自野炊。

  5、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学生不能在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机火柴到校,严禁吸烟和玩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注意用电安全,不能故意损坏用电设备。

  7、禁止爬上阳台护栏、铁门、围墙、天棚等建筑物,不准爬窗口出入,禁止在走廊追逐打闹,上落楼梯要有序,不得争先恐后。

  8、严禁拿棍棒、沙石、刀具等危险物追逐闹玩,严禁高空掷物,以免伤人,禁止从楼上往下倒水。

  9、体育课、活动课及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劳动、上课或活动结束时,当班教师要集中总结和检查人数。

  10、实验室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危险迹象应及时报告教师处理。

  11、遇恶劣天气,要注意处所安全,不在危墙高树下站立。因天气骤变、狂风暴雨不能回校上课,允许事后补假。

  12、在校内发现危险情况要立即向教师报告。遇上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要沉着镇静,自觉听从领导指挥。

  13、不准聚众打架斗殴,不准邀社会青年来校寻畔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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