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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教师考核方案

时间:2022-05-02 07:33:09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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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教师考核方案

岚县中小学交流支教教师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工作的规范管理和考核,提高支教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根据《岚县推行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支教工作的意见》,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交流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测评(10分)

(1)校级领导满意度测评(5分)。

(2)同年段(相近学段)教师、所教学生满意度测评(5分)。

对每位交流支教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取参加测评人员平均分。以上两项测评得满意的各5分、基本满意的各4分、不满意的不得分。接收交流支教人员的学校对交流支教人员的民-主测评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2、出勤和工作量考核(30分)

(1)达到所在学校平均工作量得10分;不达所在学校平均工作量,依照交流支教人员实际工作量所占份额(实际承担工作量与学校平均工作量之比×10)量分。

(2)全年满勤和年内请假不超过(含)五个工作日得20分;全年请假在六至十个工作日得15分;连续请假超过两周但未满四周或累计请假未超过四周计10分;年内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不得分(经县教育局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3、常规教学考核(20分)

交流支教人员精细化完成常规教学各个环节得20分;教案、作业批改、自习辅导等常规教学环节,在学校或上级督查检查中,不论何种常规教学环节,凡有一次认定为不符合

学校规定和常规教学要求则扣除1分,直至20分完全扣除。

4、教学质量考核(30分)

教学质量测评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档。优得30分,良得24分,合格得18分,不合格不得分。

测评依据为学年末统考成绩,由支教人员所在学校与县教研室核实无误后评定量分。

优:科均分、及格率、优生率指标均高于同类校同年级(本中心同年级同科目)平均线。

良:科均分、及格率、优生率指标有一项高于同类校同年级(本中心同年级同科目)平均线的。

合格:科均分不低于同类校同年级(本中心同年级同科目)均分5-8分、及格率、优生率不低于同类校同年级(本中心同年级同科目)平均线15%。

不合格:成绩严重低于同类校同年级(本中心同年级同科目)或在原有基础上呈现明显退步的。

5、带动指导工作(10分)

(1)每学期执教4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得6分。

(2)与所在支教学校教师结对帮扶,做好相互听课、评课、研课工作,每周至少1次,有听课、评课、研课笔记或相关记录,得4分。

以上两项考核由具体实施考核学校根据平时考核客观公正量分。

二、考核办法和时间

1、考核办法。考核工作由交流支教人员所在学校具体负责实施,教育体育科技局监督。交流支教人员所在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涉及学校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考核

领导组,真实有效地做好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客观。

2、考核时间。除“教学质量考核”项目外其它项目在学校放暑假(每年7月份上旬)前完成。“教学质量考核”在学年末统考成绩计算完毕后由所在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与教研室联系核定,据本办法规定要求评定量分。

3、每年7月底8月初,考核结果加盖公章后上报教育体育科技局局人事股备案。

三、考核等级与结果运用

1、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9分为良好、60—74.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等级。

⑴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⑵教学质量测评为不合格的;

⑶每学年度事假累计达30天以上(经县教育局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或旷职达一周以上者。

3、考核结果的运用。

⑴考核为优秀等级者,优先评选年度模范教师。

⑵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交流支教工作特点,把交流支教任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统一,即交流支教任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任期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竟聘上岗和评聘高一级职务。

⑶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者,评聘分离,取消因交流支教而聘用的高一级技术职务,并继续留在支教所在学校支教一

年。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者,依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严肃考核纪律 对交流支教工作的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具体实施考核学校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当年度千分制考核中直接扣除一定分值;第一责任人当年的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岚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岚县教育体育科技局

二O一三年二月

教师考核方案2016-04-28 14:56 | #2楼

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素质,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选优、晋升工资、奖励工资提供真实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杜广银

组 员: 韩国华 李雪峰 赵中海 邹中阳

二、范围对象

在籍在岗的教职工,均属本次考核对象。本学年内连续四个月、累计六个月(法定假除外)不在岗人员不能参加考核,借调到外单位人员,由借用单位进行考核(但考核成绩只作为晋升工资的依据),校长由教育局党委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为前提,以绩为重点。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和遵守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成国及社会效益。

(一)学历(满分3分)

所有工作人员中专以上视为合格学历,取得中专学历者得基础分2分,取得本科学历者加1分,专科学历这加0.5分。学历不合格者不得分。

(二)考勤(满分12分)

全学年出满勤基础分为10分,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4分,漏岗一次扣1分,旷职1天扣2分,连续旷职7天以上,全年累计旷职25天以上,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一学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另外2分为出勤奖励分,全年出满勤加1分,一学期出满勤加0.5分;因工作需要,由领导安排休息日出勤者,酌情加分,每天加0.2分,加满1分为止。

(三)政治思想(满分8分,A等8分,B等6分,C等4分) 根据教职员工在工作中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教育事业心等方面的表现,有考核小组考核评定。

6分为基础分,出现以下问题者从基础分中扣除。

1、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扣0.2分——1分,严重违纪者、有违法行为者即为考核不合格。

2、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视情节轻重扣0.2分——1分,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者扣2分。

3、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者,或怠慢应付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者,或疏于对学生的管理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者,或不服从组织的合理安排者,每次扣1分,直至扣满8分。

4、事业心不强,工作状态达不到正常要求者扣0.5——1分。 2分为奖励分,此分奖励给按要求参加教师太极拳习练活动和教师读书活动者,每参加一项并且不影响学校整体成绩者奖励1分。

综合评定得分在7分以上者即为一等,得分在5—6.9分者即为二等,低于5分者为三等。

(四)工作量(满分18分)

1、基础工作量(满分10分)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将我校教职员工的工作量划分为A、B、C、D四等。中层以上领导、班主任及周授课节数20他以上的科任教师工作量为A等,周授课节数在15—20节之间的科任教师及其他行政人员、正常休产假人员的工作量为B等,周授课节数在10—15节的科任教师工作量为C等,周授课节数在10节以下,还没有其他兼职人员的工作量为D等。A等10分,B等9分,C等8分,D等7分。

2、其他工作量(满分8)

(1)可折合成课时的工作量:

a、双休日值班每天折合4课时。

b、值周教师按要求履行职责者每周折合4课时,一天不合格扣除1课时;班主任组织晨扫、午扫、晚扫每周折合3课时,行政值班,按要求完成任务者,每周折合4课时。

c、体育教师组织间操每周折合4课时。

d、教研组长按要求组织活动并完成相应材料者每周折合1课时。 e、由于工作需要,满工作量后有其他兼职者,视工作量及屡行职责情况,每项每学期加2—10课时。

f、因工作需要,放弃应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班主任每天折合5课时,科任每天折合4课时。

g、因工作需要,被教导处安排代班者,同一天既不误学科教学,又完成代班任务者,每天按实际课时加2课时计算;因代班而误本科教学者每天按实际授课节数加1课时计算。其它学科代课按实际代课节数计算课时。

H 、学校开办的特长、兴趣小组,有辅导任务的教师按着人数、活动的次数、活动参与的级别等分别加分。具体规定:三十人以下,每周活动一次的校级活动,按实际活动的课时计算;三十人以上,每周活动一次的校级活动,每超10人,每次活动多加0.2课时;为参加上级比赛而组织的辅导训练班(队),视具体情况、根据人数及训练频率折合课时。同等情况下,比校级活动每次多加0.2课时;10—20人每天活动一次,每次活动时间能保证40分钟以上的,每周折合4课时.

基础工作量不足者可以用折合课时的工作量补充,超出基础工作量部分,每五课时比照休息日出勤一天的标准加分,即:每天加0.2分。如果工作量加满18分仍有超出的工作量,每五课时计为一天,每天补贴8元钱,学年末一次性发放。

(2)奖励加分的工作量

a、教育信息:被国家、省、市、县等刊物采用,每篇加2、1、0.6、0.3、0.1。加满2分为止。

b、学生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按要求参加的班级酌情加分0.5—1分,参加上级比赛,视比赛成绩给指导教师奖励0.5—2分。

c、教师活动:代表学校参加教育局举行的各种活动,获得名次的奖励0.5—2分。

d、男教工工龄超过30年,女教工工龄超过25年的教职工,以本人当年考核累计得分为基数,工龄每超过1年,考核总分增加一个百分点,作为该人超工作量加分。

e、有晋中级资格却因名额有限未能晋级的教师,以本人当年考核分为基数,每延后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计入考核总分。

(五)工作过程(满分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师

1、备课(2分)

按要求完成常规备课任务者即得备课的基础分1.8分,完不成备课任务者酌情扣分,形成自己特色的备课者奖励0.2分。

2、上课(满分4分)

(1)授课质量(满分2分)

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达到常规要求者即得基础分1.8分,打不到常规要求者酌情扣分。被评为年度优质课的教师另外奖励0.2分。

(2)常规要求(满分2分,扣至0分为止)

经过教学巡查,出现了一下违规现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别是:不备课就上课,或不按教学进度授课;不按时上、下课,随意离开课堂;不经过允许就私自窜课;上课期间接待外人,接打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课堂纪律乱、教学秩序差,教师不加管理;没有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浪费学生的学习时间或者教师坐着讲课等。无故漏课一次扣1分,学期教学任务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业批改(满分2分)

符合作业批改要求者得基础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业批改有创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奖励0.2分。

4、辅导(满分2分)

有批改任务的教师,按要求制定辅导计划,坚持帮困补差,辅导效果明显,并认真记好记录者得分此分,完不成任务者酌情扣0.2——0.5分。

没有批改、辅导任务的教师根据学生对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情况按照优加1.8分,良加1.5分,一般加1分,差不加分。

5.考试、考查。(满分1分)

班主任。

按照要求做好考试考查工作者得1分,完不成任务酌情扣0.2分——0.5分。

科任教师。

平时做好平时的检测(一学期两次),平时工作要有记录,有评价单,期末检测有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况分析,完成任务者得1分,否者酌情扣0.2分——0.5分。

6.教研、科研。(满分4分)

基础分2.5分:(1)按要求参加教研、科研活动者得1.5分

(2)承担科研项目并积极开展实验研究者加0.5——1分,课

题主持人另加0.5分。

奖励分1.5分:利用网络建立个人的教育博客,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1分,或坚持每周写一篇教育日记,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同样奖励1分;每学年完成两本教育剪报者奖励0.5分,四十五周岁以上的老教师每学年完成6本剪报者奖励1.5分。

7.学生管理。(满分5分)此项考核依据是政教处的平时检查和行政值周平时巡查情况。

班主任:

(1)按要求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班风正,学风浓(1分)。

(2)按时、按要求召开晨会、班队会,有计划、有记录(1分)。

(3)认真管理班级物品,没有丢失、损坏现象发生,记好各项班级管理记录。(1分)

(4)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少先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1分)。

(5)积极开展大课间活动,支持学校专项队的训练(1分)。 科任:

(1)对学生进行正面的引导、师生关系融洽、获得学生的信赖(2分)。师生关系紧张、失去学生的信赖不得分。

(2)组织能力较强,课堂秩序好(1分)。课堂上出现混乱无序的现象不得分。

(3)了解学生的年龄特点,用正确的方法处理课堂上发生的突发事件(1分)。经常把课堂上出现的问题推给班主任解决不得分。

(4)严格要求学生,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1分)。不能组织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不得分。

第二部分:中层以上领导。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满分10分)

(1)有计划(2分)。开学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具体开展每项工作前要拟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项工作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按计划有序地开展主体工作。

(3)有检查(2分)。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检查、有督促、并认真填写有关的检查记录。

(4)有总结(2分)。注意总结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汇报,每月小结,每学期做一次工作述职并写出详实的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质量分析会。(每学期期中、期末各组织召开一次部门工作质量分析会)。不能及时总结工作,使工作出现被动局面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担的工作每学期都有新进展,在上级组织的评比中呈上升趋势。工作没有新的突破,在各级评比中成绩不佳,该项不得分。

2.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5分)

深刻领会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者不得分。

(2)加强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坚持每周至少自学两次,并做好学习笔记(1分)。不能坚持学习的不得分。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并能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1分)。不参加培训不得分。

(4)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恰当,工作流程顺畅(1分)。因方法不当而使工作停滞不前或耗时低效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不得分。

(5)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按要求上课、听评课(1分)。有丢课现象、上课不认真、听评课没达到要求等有一项出现问题就不得分。

3.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洁身自好,秉公办事,不被利益所诱-惑(1分)。

(2)组织观念强,说话做事顾全大局,讲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1分)。如果有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发生不得分。

(3)部门之间互相协作,彼此之间相互扶持,充分发扬团队精神(1分)。本位主义强,不协助他人或妒贤忌才,故意拆台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及时处理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情问题,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个部门必须主动积极地处理且及时向校长汇报(1分)。如果因知情的领导没有及时处理而造成不该有的后果,将视其失职,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10分。如后果严重将被定为考核不合格。同时要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5)摆正位置,服从领导;多讲奉献,少讲索取;不以权压人,而以人格魅力带动人(1分)。以上三点如有一点做得不够好,则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岗位纪律(10分)。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有违纪行为扣1—10分。

2.服从学校分配,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积极想办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主人翁意识,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学校行政、工勤人员的工作过程分别由教导主任和后勤主任负责检查,并及时记录,凡出现严重责任事故者,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工作过程采取平时记载,按月通报存在的工作质量问题及已经明确的增减的分数。

(六)工作效果。(满分15分)

班主任

1、教学效果。(12分)

按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评价依据,方法是:

(1)与平行班成绩比:单科四项指标统计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项指标均高于年部平均线的班级每科加0.5分。

(2)与本班前一学期成绩比: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每项1分:根据公式“(本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上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正值’加1分,=‘0’加0.7分,=‘负值’给基础分0.5分。”标准差比前一学期减小每减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级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语文、数学均有提高的班级另加1分。

2.育人效果(满分3分)

讲文明、懂礼貌(1分)

守纪律、秩序好(1分)

讲卫生、习惯好(1分)

育人效果评价的依据就是“星级班级”的评比结果,三方面都做的比较好的加三分,有两项做得好的加2分,一项做得好的加1分,三项都做得不好的不加分。

学校领导

根据各岗位职责履行的情况赋分(优15分,良14分,一般13分)。另见具体的考评细则。

科任教师

(1)完成教学任务得基础分6分,学科知识技能有60%的学生达标加2分,每增加10%加0.5分,达不到60%只得基础分(每学期期末验收一次)。

(2)关注学生发展,深得学生爱戴加3分(每学期期末由学生测评一次)。

机关、工勤人员

视具体工作效果评分:优:12分,良11分,一般9分。

工作效果每学期评价一次,累计积分至学年末,求出两个学期的平均分即一学年的工作效果分。

(七)学额巩固率(满分3分)

学额巩固率达到省、市教育局规定的标准可得满分,低于标准1%扣中层领导和班主任0.3分,扣其它任课教师0.1分,扣至0分为止。

(八)继续教育(满分2分)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并成绩合格者可得满分(不在培训范围内人员可得满分)。

(九)奖励(满分8分)

1、个人综合奖: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指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师节表奖的模范、优秀、先进、师德标兵)。

2、个人单项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下属单位表奖的先进、优秀、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等,按综合奖标准降一个级别加分,县级单项奖按同级综合奖一半加分(须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大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按同级别个人单项奖加分(按发证时间只加一次分)。

4、优秀课: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5、优秀论文:国家及1分、省级0.5分、市级0.3分、县级0.1分(市教育局、教师学校推荐呈报、教育研究学会发证的)。

6、由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的各项活动,所获证书,其加分标准与同级优秀论文相同。

7、其它非教育部门(、市政府之外的群团组织及其它各部、委、办、局)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量和组织的各项活动(须有下发的正式文件通知),所获奖励证书,其加分标准与同级优秀论文相同。

上述证书范围之外的各种奖励证书,不予以加分。

同类证书每年只加一次最高分,加分以发证时间为准(当年未发证的可顺延下年),奖励项加分不得超过8分。

(十)领导评价、群众评议(满分12分)

领导评价、群众评议各占6分,采取全员投票制,对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去掉5%的最高分、5%的最低分,取剩余部分的平均值。

(十一)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教师:

(1)在全市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者。

(2)违反上级有关规定,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材料、非法经营或因酗酒、赌博、工作失职造成很坏影响者。

(3)打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很坏影响的责任者。

(4)经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三、考核办法

(一)学历:以当年的人事统计报表为依据。

(二)考勤:平时记载,按月公开,年终统计。

(三)政治思想:平时考察、自评、互评、综合评定。

(四)工作量:平时累计,年终统计。

(五)工作过程:常规检查、专项评定,数据统计等。

(六)工作效果:数据统计、量化考核。

(七)学额巩固:数据统计。

(八)继续教育:考查验收。

(九)奖励:成果评定。

(十)领导、群众评价:民-主评议。

(十一)处罚:常规检查,社会反馈。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不超过考核人员的20%。

2、年度考核优秀者,可作为教师评先选优、奖励工资的必要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缓晋一档职务工资。

3、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教学教研工作考评方案2016-04-28 20:11 | #3楼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教科处承担学校日常教研、校本交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培训等工作。为了更好更扎实开展学校教研工作,让教师在教研活动中得到更快的成长和更多的收获,现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拟定学校教科处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教科研考评

本项主要针对学校各项教研活动制定,基础分100分,主要实行扣分制。

一、校本培训:(30分)

校本继续教育培训按学校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培训者提供计划、教案、签到册、总结;受训者提供笔记、作业、心得体会总结。外出受训教师回校后对本学科教师进行二级培训,培训者提供计划、教案、签到册、总结;受训者提供笔记、作业、心得体会总结。尤其是普通话和计算机培训,既不愿参加又考试不合格的教师扣10分。

1、参加会议(10分),迟到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已向学校请假者不扣分。

2、会议发言(10分),不发言者扣1分,积极发言得10分,见活动记录,主要发言人或有特别贡献的加2分。

3、上交材料(10分),迟交一次扣1分,不交一次扣2分,。已向学校请假者补交后不扣分。

二、学科培训:(2分)

按照县教育局的文件要求选派教师参加培训。接受培训教师按要求接受培训。受学校委派外出学习的教师返校后,两天之内需上交学结或简报(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根据学习情况对本校相关教师进行再培训。不按时完成扣2分,完成效果好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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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远程培训:(1分)

参加国培活动,按相关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国培活动的,根据其参加效果酌情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分),参加国培不服从安排或培训不合格者的则倒扣1分。

四、研讨课(含公开课、示范课、探讨课等)(20分)

1、出课(5分),按时出课5分,推迟一次扣1分,不出课记0分。

2、教案、说课提交(3分),不交扣1分,迟交扣0.5分。

3、听课(7分),每学期教师完成听课8节以上,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要求听课12节以上。项目填写齐全,书写工整规范,记录内容详实,有听后收获与体会,评语客观、公正。公开课大教研组要求各级组的同科教师必须听,小教研组人人听,每少一节扣1分,不达标、不认真者每项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4、评课(5分),参与集体评课得5分,迟到一次扣0.2分,不到记0分。

五、送课下乡与校际交流示范课(2分)

受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委托,参加县送课下乡或交际交流上示范课的教师,加2分,指导教师加1分。

六、教研成果(10分)

每学期上交优秀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点滴,优秀试题、课件、录像课等;不得抄袭并及时发到公共邮箱可获满分,凡被学校采用的每一项另加2分。

七、积极开展传帮带工作(15分)

1、计划(3分),教师在学期初根据教研组的传帮带方案制定切合自己的个人计划,包括指导教师与指导成员,指导方法和内容,即将达到的效果。

2、传帮带资料(8分),必须实事求是。如:听课记录、学习笔记等。

3、传帮带总结(4分)

按质按量完成记满分,弄虚作假记0分,效果特别好的加2分。

八、教研教改和教科研获奖(20分)

2

1、教师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主动承担各种观摩课、优质课评比活动,参加活动授课教师完成资料后加0.5分。若在活动中获奖,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2、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科课题研讨,承担课题研究,在课题研讨中获奖按以下标准执行:

3、教师应积极撰写教学科研或课题论文,其论文在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其加分标准如下:(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不加分)

4、教师应积极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其课件或课堂实录获奖,

其加分参照以下标准:

5、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分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小制作、小发明等活动,获奖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6、经教育主管部门的评比考核,教师当年获教学能手、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校级奖加2分,县级奖加4分,地级奖加6分,省级奖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以上奖项,均根据证书上的发证日期和发证机关的行政级别分等次记入教师考核中。相同内容的教科研成果一律按最高等级和等次进行加分;不同内容的教科研成果分别按最高等级和等次计分,累加后记入考核;以上所列项目的教科研成果,若是级别中分等次的,每个等次均按0.5分在等级分值的范围内递增或递减。

天长中学交流教师考核办法2016-04-28 16:32 | #4楼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需要,确定选聘教师的人数及科类,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凡进入我校的教师,要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全部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热爱学校,遵纪守法,业务水平高,服从安排,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考核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原始本科学历或原始大专学历,后取得任教学科本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女42周岁,含)以下。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3、具有高三教学经历。

二、教学业绩:(30%)

1、高考、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取得天长市同类学校学科人均分前三名,分别加5、4、3分。取得滁州市前三名,分别加10、8、6分。按最高名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2、教学评优获天长市前三名,分别加5、4、3分;获滁州市前三名,分别加10、8、6分。按最高名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3、教育教学论文获省、地、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奖项,分别加5、4、3分。按最高名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4、获得党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类荣誉称号,按省、地、市分别加5、4、3分。按最高名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三、教学考核(70%)

凡进入我校的教师,必须参加我校举行的教师说课或上课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入围。

1、考核方法(说课)

先抽课题,给一个小时时间准备,然后说课。由校长室在校名师库中随机抽取5-7名校内知名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有: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程序、教师素质、总评等(见考核表)。经考核组评议排序。如上课,分值也是70%。

2、考核表(附后)

三、考核结果

根据资历和教学考核的情况,由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选调-教师的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

天 长 中 学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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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中学交流教师说课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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