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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

时间:2022-05-12 15:55:01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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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和规范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效能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充分发挥全体干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实效。

二、考核对象

县局各内室机构、直属单位、各司法所。

三、考核原则

年度工作绩效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公开公平、注重实绩、规范严格、简便易行的原则。绩效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领导与群众评价、平时与年终兼顾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作风效能建设、业务工作实绩、争先创优成效。(年度考核细则附后)

五、考核方式

1、实行百分制考核,按考核细则指标分值评定基本分、扣分分值、加分分值。

2、按自行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评审、领导评判四个步骤进行。

六、考核结果

根据整体考核情况,区分局机关、司法所两个层次以总分排定名次,作为年终兑现绩效管理奖励的依据;对前3名予以单项奖励,并作为评比先进、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

高淳县司法局绩效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作风效能建设(共性指标:50分)

1、完成年度信息、调研、新闻宣传指标任务,得10分。少1篇扣0.5分。

2、做好局外网责任栏目更新维护工作,平均每月不少于3条(次),得5分。少一条(次)扣0.5分。

3、严格执行局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尤其是上下班作息制度,得5分。发现并查实上班迟到、玩游戏、打牌等现象每次扣0.5分。

4、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全年无有效投诉、曝光、通报批评的,得5分。发生一次,本项不得分,并取消评先资格。

5、认真做好平安、法治创建工作,及时主动做好台账资料归集工作,完成相关定量定性约束性指标任务,得5分。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的,一项扣1分。

6、认真做好挂钩联系双向互动工作,年终开展系统内民-主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的,得5分。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7、市局条线年度考核排名不退位次(不含末位)的,得10分。每退1位扣2分。

8、年度考核时局领导班子综合评判,基本分值5分。针对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业务工作实绩(个性指标,50分)

办公室:

1、加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力度。制定出台有关考核办法、细则,做到绩效考核与奖惩兑现直接挂钩。基本分5分。

2、加大办公信息化建设力度。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坚持无纸化办公,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切实做好外网、内网管理工作,督促全系统及时维护更新外网网页栏目。基本分10分。

3、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树立“信息量等于工作量”理念,实现全局信息、调研工作在市局有突破性提高。基本分10分。

4、加大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力度。加大编制使用效率,采取招考、选调、军转等多种途径引进人才,尽快实现空编补员。加强党务工作,拓展律师党建工作,年内成立党总支。基本分10分。

5、加大计财装备后勤保障工作力度。完成局办公用房搬迁、桠溪所基建验收工作,积极做好争取省市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基本分5分。

6、进一步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工作谋划,着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创新性,切实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基本分10分

基层科(中心):

1、抓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等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基本分5分。

2、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年”以及第二届人民调解“双十佳”活动。基本分10分。

3、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水平。纠纷调处率大于等于99%,纠纷调处成功率大于等于96%。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纠纷信息录入率100%。基本分10分。

4、巩固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提高省优秀司法所创建率。基本分10分。

5、扎实推进县、镇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基本分5分。

6、牵头抓好部门平安创建工作。基本分5分。

7、积极探索调解文化建设。年内汇编《高淳纠纷调处

经典案例》。基本分5分。

社区矫正科:

1、确保社区矫正秩序安全稳定。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小于2%、1%。。基本分20分。

2、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取得突破。力争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推进社区矫正教育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力争硬件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分10分。

3、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基本分10分。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分5分。

5、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基本分5分。

宣传科:

1、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城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知晓率达96%、94%,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基本分10分。

2、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25%。基本分5分。

3、突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5+1”普法品牌建设,组织好法治文艺下乡,各镇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等建成率100%,培育并命名10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基本分10分。

4、强化法制新闻宣传报道。开展“法制好新闻”申报评比,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力争在市局考核中有所突破。基本分10分。

5、固提高法制宣传阵地。按计划办好《与法同行》

普法电视节目、《今日高淳》《普法》专版,与县依法治县办联办《法治高淳》电视宣传专栏,继续用好“法律百事通”普发短信平台,全年发送普法短信30万条以上。基本分10分。

6、抓好部门法治创建、关工委工作。基本分5分。

法律援助科:

1、狠抓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合格窗口建成率大于等于80%。基本分10分。

2、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拓展案源渠道,狠抓办案质量,案件数量保持适度增长,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基本分20分。

3、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镇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村(社区)法律援助覆盖率大于等于95%。基本分10分。

4、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法规宣传力度,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保障,确保专线便捷畅通、服务优质高效。采取多种便民措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基本分5分。

5、培育并抓好法律援助特色工作。基本分5分。

法律服务科:

1、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分10分。

2、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基本分10分。

3、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基本分20分。

4、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年内成立律师联合支部。基本分5分。

5、积极引进新型律师服务机构,大力培养青年律师拔尖人才。基本分5分。

公证处:

1、完成县财政局以及局下达的年度非税收入指标任务。(另行规定)基本分40分。

2、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协办公证工作。基本分10分。

各司法所:

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镇调委会(调处中心)直接调解成功的社会矛盾纠纷达30件以上,调解纠纷信息录入率达100%。基本分10分。

2、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不发生脱漏、脱管、重新犯罪等事件。基本分10分。

3、做好法制宣传、普法工作。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培育法治文化示范点1个。基本分10分。

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并保持适度增长。基本分5分。

5、做好协办公证工作。完成局下达指标任务。基本分5分。

6、做好司法所基本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工作。基本分5分。

7、做好其他有关工作。基本分5分。

第三部分:争先创优成效(成长指标,20分)

1、超额完成信息、调研、新闻宣传指标任务的,每篇按中央、省、市、县级加3、2、1、0.5分。得奖的按中央、省、市、县级加5、4、3、2分。同一内容稿件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2、被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各种荣誉的,按中央、省、市、县级加5、4、3、2分。同一项目内容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3、市局条线年度考核进入第一方阵的(特指单独排序前3名),加5分;与上年相比位次进位的,每进一位加2分。

4、承办市以上工作现场会(司法所承办县局以上),推广交流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的,1次加3分。接待市局以上领导驻点调研、视察工作得到肯定的,1次加2分。

5、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特别成效的,加3分。

附则:

1、第一部分扣分项实行累积记分,直至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

2、第二部分未设定扣分项,考核时依据情况酌情扣分。

3、第三部分加分项实行累计小分、总分封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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