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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绩效考核办法

时间:2022-05-18 17:54:30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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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绩效考核办法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局)、大茅山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局,各股室、下属二级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去年绩效考核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局2012年工作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国土所(分局))。

二、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60%,奖励绩效工资占4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月发放。

三、基础绩效工资标准

1、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基础绩效工资按其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所对应的职务(岗位)工资执行(详见德府办发[2011]3号文附表)。

2、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生病住院期间,基础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四、奖励绩效工资考核

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工作纪律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和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三部分。

(一)工作纪律考核。主要是考核每月的出勤纪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遵守情况。

1、局上班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奖励绩效工资10元,当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扣发当月50%奖励绩效工资(局里召开会议参照执行)。

2、旷工半天,扣奖励绩效工资25元,旷工一天,扣奖励绩效工资50元。当月旷工超过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奖励绩效工资。

3、对长年不上班的事业编制人员,扣除全年的奖励绩效工资,并不得享受任何福利。

4、对年龄在55周岁以上并且工龄在30年以上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不上班,但不享受任何福利。

5、休完公休假再请事假的,每请一天扣除一天奖励绩效工资。

6、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玩游戏、逛街的。考评小组督查发现的,第一次扣50元奖励绩效工资,公开做检查,第二次扣发当月全部奖励绩效工资,以后每发现一次扣发2个月的奖励绩效工资。被上级暗访或督查曝光的,扣发2个月全部奖励绩效工资,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6、对违反《德兴市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若干规定(试行)》的按规定执行。

(二)工作业绩考核。主要考核每月工作的完成情况。

1、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当月工作任务的(含临时上级交办任务,扣奖励绩效工资50%。完成工作任务不符合要求的,扣奖励绩效工资25%。

2、工作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对前来办事人员没有礼貌,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的,扣奖励绩效工资100元。

3、承办的业务,被上级部门或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0元绩效工资。

4、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按对应规定执行。

5、每月由局里安排科室长以上人员进行土地管理相关业务知识授课,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的扣奖励绩效工资25元并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不参加的也一视同仁,请假出差的例外)。

6、每月抽查学习笔记和日常工作记录本,学习笔记每月不得少于1500字。达不到要求的扣奖励绩效工资25元。

7、国土所(分局)长由局考核小组考核、国土所人员监督。国土所(分局)工作人员由国土所(分局)长考核,每月30日前把考核结果报局考核领导小组。

8、国土所(分局)除按以上规定考核外,还将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局有关科室布置安排的工作,局召开的会议参会情况等列入考核。未按时完成布置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扣国土所(分局)长奖励绩效工资25元,重大工作失职,造成影响的扣国土所(分局)长当月全部奖励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按时参加局有关会议的扣奖励绩效工资25元,没有参加局有关会议的扣奖励绩效工资50元,并向局领导书面说明原因。

9、办理业务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现一次扣除50%绩效工资。一次业务都没有办的,下乡补助不予发放。

五、奖励绩效工资考核程序

1、为加强方案执行力度,成立局奖励绩效工资考评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学珍任组长,由纪检组长余作新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叶根发、副局长江少俊、党组成员夏樟成、副局长赵小娟、总规划师黄建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考评小组具体负责考评工作,余作新同志任组长,办公室、监察室、人教科、财务室负责人为考评小组成员。

2、每月初由考评小组组织考核上月的情况,通过考评、审定当月考核表,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布。

3、考评。由考评小组进行考核。根据实际,采取实地抽查、听取汇报和检查相关台帐资料的办法进行。

4、审定。将每个人的考评情况由考评小组汇总后报局考评领导组组长审定,确定最后考核结果。

六、奖励绩效工资兑现

1、奖励绩效工资的按月兑现,以组长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为准。具体由局财务室根据办公室抄告单列入下月工资发放。

2、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奖励绩效工资纳入年表彰经费。

七、本考核方案如有不妥之处,经局会议研究进行完善。

八、本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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