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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绩效考核内容

时间:2022-05-19 17:48:08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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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绩效考核内容

岗位薪酬表

薪酬项目

技能薪

岗位薪

评定

标准

最低

标准

最高

标准

级差

说  明

(二)岗位薪酬的考核发放:

实得月薪=技能薪+岗位薪×单位效益浮动比例(以100%为限)-考勤、考绩扣款;

各单位效益指标超额完成后的岗位薪上浮比例和奖金,参照职员职位薪酬办法执行;考勤扣款按公司的考勤制度执行;考绩扣款办法由各单位制定,报公司人力部审批后实施。

(三)薪酬的增减

1、每年根据工人年度考核结果,由分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可按优良工人的一定比例,晋升一级技能薪,达到辅助岗位工人技能薪最高级的不再晋升;

2、工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降低一级技能薪;

3、工人调动工作,按新岗位要求重新评定岗位薪酬;

4、因年度评价为优良获得晋升薪酬档次的,在其后连续两年年度评价中均未达到优良的,回降一档薪酬,直至该岗位原评定的薪酬档次。

(四)实行劳务代理、不能定量考核劳动成果的工人薪酬,比照岗位薪酬制执行。

第十条 承包考核薪酬制:

公司各单位、各专业岗位承包工人,均依据承包合同,实行承包考核薪酬。

(一)承包考核薪酬=所有合法的显、隐性收入-上交的承包金-代缴代扣费用,由承包人在承包合同期内自行支付,其他福利待遇按承包合同约定办理;

(二)发包单位每月对承包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对违约、违纪者,按情节对照承包合同条款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三)公司缴纳的承包人社会保险费,按承包人贡献大小分档确定:即依据承包人的承包金中企业净收益、聘用企业员工数、累计承包时间等,由发包单位按公司规定,分档确定承包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运输单位在进行承包车辆运输成本分解时,以此作为应进成本工资的分解数额),依据承包合同期限内的安全与履约情况增减档次;具体办法由人力部另定;

(四)各专业岗位的承包合同文本均应报公司人力部、财务部和法律事务主任审查。

第三章 员工奖金

第十一条  年度(或季度、月度)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或当期专项工作完成较好,或其他特殊原因,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总经理可向董事会提出年(或季、月)度奖金、特殊员工奖金的发放计划,经批准后实施。特殊的员工奖金发放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另定。

第十二条  员工奖金发放的计划编制和发放原则:

(一)员工月度病假超过五天或有事假、旷工的,不参加月度奖金评定和分配;员工年度病假超过十天、或事假超过七天、或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累计旷工超过五天的,不参加年终(度)奖金评定和分配;

(二)员工全年薪酬、奖金总额应与社会劳动力报酬水平相适应,且增长水平不高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水平,并确保股东年终收益目标的实现;

(三)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各单位奖金分配必须拉开档次,不得平均分配;对特殊贡献的员工,必须给予重奖;

(四)员工奖金分为团体奖金和个人奖金:团体奖金占各单位奖金基数的比例由总经理办公会临时确定,并按应奖员工数平均发放;个人奖金按第十三条规定发放;

(五)各单位员工的奖金基数,由公司按经营管理考核规定确定;各单位通过计件、评定等方式分配员工个人奖金;

(六)个人奖金实行计件方式分配时,按员工实际劳动成果计算奖金;个人奖金实行评定方式分配时,由员工直接上级按员工实绩发放。

第十三条  员工奖金发放的方式:

(一)公司按一定比例确定各职位年薪制职员、计件薪酬制工人、各职位薪酬制职员、岗位薪酬制工人、承包考核薪酬制工人和其他员工在奖金总额中的分配数额,分别确定各类人员的人均发放数,具体比例及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临时确定

经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可以为季(月)度有突出贡献的个别员工颁发特殊奖金。

(二)各分公司(或三级单位、或班组)奖金基数,一律与经营管理考核结果挂钩,由公司(或分公司、或三级单位)组织考核:

单位奖金基数=【{各职位年薪制人数×各职级人均发放数}之和+计件薪酬制人数×人均发放数+{各职(岗)位薪酬制职员人数×各职级人均发放数}之和+岗位薪酬制人数×人均发放数+承包薪酬制人数×人均发放数+其他员工×人均发放数】×各项任务和目标计划完成水平×经营管理考核得分百分比

经总经理批准,分公司行政正职可以为月度有突出贡献的个别员工颁发特殊奖金。

(三)员工个人奖金的具体发放:

1、年薪制职员,按公司(或分公司、三级单位)任务和目标计划完成水平、经营管理考核计发奖金:

个人奖金=年薪制职员奖金人均数×各项任务和目标计划完成水平×经营管理考核得分百分比

2、计件薪酬制工人,按个人实际产量计发奖金:

个人奖金=(计件工人奖金总基数÷奖金期总产量)×个人产量

产量类型应充分反映工人对公司的贡献量,能货币化的应尽量货币化。

3、承包考核薪酬制工人,按承包履约考核情况计发奖金:

个人奖金=(承包工人奖金总基数÷承包工人实得总评分)×个人得分

评分实行三分制,即优良—3分、履约—2分、违约—1分,由承包管理小组无记名书面评分,优良级不得超过20%。

4、职位薪酬制职员、岗位薪酬制工人和其他员工,由直接上级按员工实绩评定计发个人奖金:

(1)直接所属员工的个人奖金差距不得超过三倍;

(2)承担效益指标员工的个人奖金:超额完成指标时应获得最高数;完成指标时不得少于平均数;未完成指标时不得多于平均数。

5、有突出贡献员工的特殊奖金,从月度奖金总基数中优先支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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