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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
德化县教育局2014年度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
评估单位(盖章):年月日
项 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年度工作 目 标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履行职责业务实绩 70分 |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20分) | 落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措施、县域经济、项目带动、加强现代化绿色瓷都建设等情况(4分) | 对会议精神及时做好传达贯彻工作(2分),及时将贯彻落实意见上报“两办”督查室(2分) | 未贯彻落实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超时间汇报贯彻落实情况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课程改革(4分) | 营造推广新课程的良好氛围(1分),定期举行课改公开教学活动(1分)。及时了解课改实验工作进程,指导课改实验工作,推进课改工作深入发展(2分) | 未下发相关文件的扣1分,没有具体推动举措的扣1分 | |||
“双高普九”工作和素质教育(8分) | 全面实施“双高普九”工作(2分),改进教育督导办法,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2分),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1分),加强教育科研,完善基础年段教学质量监控机制(2分),大力推动信息技术教育,提供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1分) | 未建立“双高普九”工作督查制度扣0.5分。“双高普九”未能完成年度任务的扣2分。未能有效加强学生德育、教育科研和信息技术教育的每项扣0.5分 | |||
人事管理(4分) | 积极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加强教师培训与培养(1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1分)。妥善安置农村中小学富余教师,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分) | 未积极推进教师继续教育的扣0.5分,开展师德教育未有落实的扣0.5分,未建立并实行教师交流调整制度的扣0.5分 | |||
二、县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目标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5分) | 学校规划、建设(8分) | 按省定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2分);农村薄弱初(三班中学、德化五中)配套设施建设(2分),对德化一中餐厅大楼、龙浔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育英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和霞田文体园新建中学(含职教中心)进行规划、办理红线图、设计、筹集资金等前期准备(2分),扶持农村中小学(德化三中、德化六中)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2分) | 未改造省定危房扣3分,未完成三班中学、德化五中配套设施建设扣3分,未对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准备扣2分,未对农村中小学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扣2分。 | ||
招生、就学(6分) | 执行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严格按规定收取借读费(2分),扩大城区中小学办学规模,着力解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问题。(2分)落实“两免一补”制度(2分) | 未能根据群众需求改革招生办法的扣0.2分,未按规定收取借读费一例扣0.2分,未公平公正解决进城务工子女就学造成群众不满的一例扣0.1分。未落实“两免一补”制度一项扣0.2分 | |||
教育收费(6分) |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3分),加强收费管理,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3分) | 未下发收费标准扣0.5分,未实行收费公示扣0.5分,发现违规收费一例扣1分。 | |||
毕业生分配(6分) | 做好教师编制规划(2分),着力解决教师供求矛盾,积极稳妥地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工作(3分)。 | 未做好师资预测扣0.5分,未实行毕业生情况公示扣0.5分,因毕业生分配问题造成上访的扣0.5分。 | |||
招商引资工作(5分) | 按季度如实上报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1分)按照德政[2014]67号《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4分) | 未按要求上报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的每次扣0.5分。未按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合同资金任务的扣1分;未按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实际到位资金任务的扣3分。 | |||
综治创安(4分) | 将“平安校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扎实抓好学校、学生的安全(4分) | 综治创安工作先进得4分,合格得3分,基本合格得2分,不合格不得分。 | |||
三、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情况 (15分) | 办公环境(5分) | 醒目处设立机关办事服务指南,明确告知办理程序。(1分)办公环境整洁美观。(2分)佩卡上岗,文明办公。(2分) | 未设立服务指南和明确告知办理程序的一项扣1分,未做到环境优雅、整洁的扣1分。机关干部没有佩卡上岗的一人扣0.1分;用语不文明,有污言秽语出现的一人扣0.2分 | ||
服务态度(7分) |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1分),实行岗位责任制(1分),实行首问负责制(1分),实行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1分),实行否定报备制(1分),经常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努力为基层排忧解难(2分) | 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扣1分,未实行岗位责任制扣1分,未实行首问责任制扣1分,未实行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扣1分,未实行否定报备制扣1分。 | |||
服务效率(3分) | 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手段,提高办公效能。办事机制顺畅、便捷、高效。(3分) | 工作应付了事,效率低下,推进有阻力,上级任务不能完成的每例扣1分。 | |||
行政能力建设30分 | 四、科学民-主行政 (8分) |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度(4分) | 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1分),完善重要情况快速汇报和反馈机制(2分) | 发现1起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办理的事项扣1分,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1起扣3分; | |
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透明行政(4分) |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教育电子政务示范工程和网上办事系统建设,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共参与度(4分) | 未及时公开的每次扣1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存档不规范的扣0.5分。 |
行政能力建设30分 | 五、依法行政 (7分) |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2分) |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2分) | 未按照《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发现1起扣2分; | |
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合法、适当(3分) | 依法正确,及时履行行政职责,努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 | 发现一起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或程序不合法的扣2分;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败诉,以及上级监督及纠正的1件扣2分; | |||
建立和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2分) | 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1分),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1分) |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具体行政决定违反程序或实体法规定的1件扣1分。 | |||
六、勤政廉政 (15分) | 贯彻上级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1分) | 制定效能建设工作方案(0.5分),认真组织实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0.5分)。 | 未建立工作方案不得分。 | ||
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运转有章可循(2分) | 建立群众来信、投拆登记制度,建立群众意见、建议登记制度,(1分)建立办理结果反馈制度(1分)。 | 缺少一项扣1分 | |||
高效运行,各项工作限时办结(4分) | 认真对待投诉,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投诉件。(1分)对来自县效能办、家长、群众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1分)。对群众长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1分)。按时完成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领导的交办件,反馈办理结果。(1分) | 单位领导不力、工作应付了事、效率低下、推进有阻力,上级任务不能完成的扣3分,县以上领导(或有关单位)交办督办件不能完成而无正当理由的扣2分。未在办理期限内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调查落实及时给予办理的,每件扣0.5分。县以上领导交办督办无正当理由且不能按时办结的扣2分。 | |||
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8分)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分)健全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实行校长离任审计及财务审计工作。(2分)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依法进行教育经费的部门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2分)实行大宗物品公开招标采购(2分)。 | 本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发生由县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每件扣5分;属于下属单位(股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每件扣3分;下属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每件扣1分。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被县效能告诫一次扣3分;属于下属单位(股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被县效能告诫的每件扣1分,下属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被县效能告诫的一次扣0.5分。本项最高扣8分,扣完为止。由县效能办组织的平时抽查中发现存在效能问题的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根据德人〔2014〕16号文要求,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落实“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制度,未落实每项扣0.5分。 | |||
工作创新 | 勇于改革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经验被高级以上有关部门总结推广的或取得同行全省、全市领先水平每项加0.5分,最高加1分。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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