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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证管理规定

时间:2022-03-29 02:05:55 停车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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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证管理规定

各学院、各处级单位: 

应广大师生员工要求,落实教代会提案,进一步减少中关村校区机动车进出、停放数量,保障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实现校园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环境优美的目标,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决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学校委托北京金地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进出和停放中关村校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并收取停车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 

1.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字〔2002〕194号),办理中关村校区机动车长期停车证、通行卡的停车收费低于北京市标准:小型车辆(七座及七座以下客车)月证每月100元、年证每年1000元,大型车辆(七座以上客车及货车)月证每月200元、年证每年2400元,另收取停车证工本费10元,远程射频通行卡工本费90元。 其中,2014年的停车、通行卡使用日期自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停车证工本费10元,银行卡90元,小型车辆停车费500元,大型车辆停车费1000元。停车证原则上每年更换一次,通行卡数据刷新后可长期使用。 

2.未办理停车证和通行卡的车辆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字〔2002〕194号)规定收费标准计时收费(如遇北京市调整停车费标准,则执行新的停车费标准)。 小型车辆(七座及七座以下客车)7:00—21:00以半时为单位收费,每半小时收费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按一小时收费;21:00—次日7:00以小时为单位收费,每一小时收费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超过一小时不足二小时按二小时收费。 大型车辆(七座以上客车及货车)7:00—21:00以半小时为单位收费,每半小时收费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按一小时收费;21:00—次日7:00以小时为单位收费,每一小时收费2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超过一小时不足二小时按二小时收费。 

3.学校接待上级检查、应邀公务来访、承办上级单位相关活动、会议的车辆(含大客车),经学校办公室确认并通知停车管理公司(由车辆单位制作标注日期的停车证即可),或学校办公室派专人接送,不收取停车费。此类车辆一般不在校园过夜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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