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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6 21:10:23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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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督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加强企业员工安全、质量、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试行条例。

二、督察办公室的组织体制

1、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决定,设置督察办公室,代表总经理监查督办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各项工作。

2、督察办公室是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监督部门。不行使行政指挥权,以避免防碍部门负责人的正常工作。

3、总督察负责全公司的督察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做好对真实情况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除总经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须无条件自觉接受督察办公室的监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办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挠督察办公室的工作,一经发现故意设防、故意阻挠的将给予严肃、从重处理。

6、督察办公室成员由下属各部、处的督察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督察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安排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范围

1、督察工作是总经理对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一种监督、控制、预警的手段。对公司的资产和各时期的目标、政策,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综合分析。

2、在对各部门督察过程中,要对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和布置工作执行情况,公司各项已经颁布的规章制度及流程的实施运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追踪、反馈。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经营管理质量等。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评价服务质量、监查督办工程进度,听取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或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功能运行状况,以及经营计划、方针政策、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督察和预警。特殊情况下,可协助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重要事项。

4、做好安全生产的监查督办。

5、对公司日常营运中浮现出来的不合理,不规范之处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及纠正。

7、挖掘提炼好的员工行为,及时发现员工不好的行为倾向。

8、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对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察。

9、参与调查企业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事故 。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原则及重点

1、对公司资产负责的原则。

2、全局性的原则。应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站在公司的角度全面地分析问题。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察工作是对经营“危机”进行系统防范管理,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才能保证管理决策不被误导,才能使“危机”管理得到较好的效果。

4、坚持日常监控与阶段性预警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各部门经营管理的日常的巡察、调查、研究,进行综合性分析和预警。

5、抓重点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在关键环节或问题上找出重点、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开展。

五、督察办公室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

1、可采用电话询问、听汇报、看资料、座谈会、员工个别访谈、征求意见、现场查看、顶岗作业等形式,对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

2、总督察根据总经理意见、公司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督察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对各部门有计划地统筹安排、布置专题工作;提供各项工作保障,协助督察办公室充分发挥监查督办职能,做好检查、跟踪、反馈工作;

3、督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每次巡视督察前的准备工作。

4、在工作过程中,督察办公室要与被督察部门的负责人,加强沟通避免冲突,使他们明白检查督办是帮助他们找问题,消除危机,而不是搞阴谋诡计,拆台的,一切活动应争取他们的配合。

5、督察办公室有权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做好记录,并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及时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避免事故的发生,当事人不得以种种理由回避、阻挠督察办公室的工作,如有异议,可事后向总经理提出申诉。

6、督察办公室工作要注意效率,对公司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给总经理。

7、督察办公室要将调查情况、调查说明、分析结论、意见等,填写到《督察简报》上,报总经理。

9、督察办公室必须把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分类、整理存档。

10、《督察简报》将在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例会上,予以通报。各部门应根据《督察简报》指出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督察办公室,督察办公室将组织进行跟踪复查。

11、督察办公室应将有关部门的答复或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给总经理。

六、督察项目:

1、仪容仪表:【涉及:着装、发型、站、行、坐、立、走等】

2、卫生:【涉及:食品卫生、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设备的清洁维护、公司部门内部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等】

3、设施设备:【涉及:各公司建筑物,各公司内部装修,及各种配套的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给排水处理系统、电力设备系统、通讯设备、音响系统、供热系统等】

4、节能降耗:【涉及:公司所有设备的节能降耗】

5、工作纪律:【涉及:公司各项制度、规定要求的工作纪律】

6、安全,消防:【涉及:设备设施的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服务项目及程序逻辑是否违反安全规定,防火设施的设置和保养情况;破坏及盗窃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7、服务质量:【涉及:微笑服务、有亲和力的语气和动作以及服务主动性、服务积极性、服务效率、服务的技巧和技术。】

8、质量:涉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质量

8、工作程序:【涉及:公司公布的各类工作程序执行情况】

9、员工自律:【涉及:考勤、用餐等一切公司的员工纪律制度的行为要求。通过对员工的行为举止的约束,保障整个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12、制度、流程健全与督导:【涉及:对公司现行制度的执行力及规范化操作进行日常督导,对于不完善的制度/流程建议相关部门重新拟定,形成系统文件并以此执行。】

七、督察办公室的管理要求

1、工作要求

⑴、督察工作要贯彻公司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以增强集团凝聚力,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为根本目标,要把督察工作寓于日常的管理活动中,同时又不能干预各部门日常工作,随时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并为他们的经营管理服务好,寓监督于服务中。

⑵、督察办公室应站在公司全局高度看待、分析问题,对日常监控所取的资料、证据、数据等要做到高度保密并进行综合提炼,系统分析。

⑶、督察办公室一方面对督察结果采用内部传达等形式公开,另一方面对未定性的问题和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⑷、督察办公室在《督察简报》中,收集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不但要报喜,更要报忧;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⑸、被督察部门平时应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本部门各岗位员工的职责落实情况、员工工作的进度和完成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公司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各部门每月以小结的形式,向综合办公室书面上报自查情况。恶意不报、谎报、瞒报、缓报的视为营私舞弊,一经查出,将给予降职、调离、开除等处罚。

⑹、督察办公室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若遭到打击报复、诬陷,总督察将严办当事人。

⑺、督察办公室成员不得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参与商业活动,督察办公室应将自己的工作形成单独的述职报告呈报总经理。

2、督察办公室的素质要求

⑴、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⑵、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程序,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⑶、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勇于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敢于同破坏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

⑷、具有较强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迅速、准确地完成总经理赋予的工作任务。有较宽广的胸怀,能虚心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遇事沉着稳重,讲究工作方法和战略战术,严格遵守公司商业机密。

八、奖 惩

1、凡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为了给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因维护公司利益,而遭受委屈,仍能任劳任怨的工作,忠诚于公司事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2、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员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发放奖金依据之一。

3、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滥用督察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

九、附 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2015-05-14 8:22 | #2楼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能贯彻落实,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分公司、各部门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 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 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五)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  督查组成员  郭科岑(博昌地产)  陈雪美(东恩工业)      胡海燕(香国酒店)   

第四条  各分公司行政督查人员通过对本公司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工作计划进行清理和跟进,以《督查、督办工作进度表》形式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五条  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或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承办部门或人员报送的延期申请,分管

领导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 

第六条  督查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第七条  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  各公司行政督察组按月在公司月度经营管理列会上通报督查督办事项情况,并按月制作《督查月度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以及各分公司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和承办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 

第九条  督办督查事项的考核和奖惩 

1、 在规定期限内,对既定任务完成率在95%以上的为正常。除特殊不可控的情况除外,完成率低于90%的,属于经营管理目标事项的,每次处以其工资总额的3%的经济处罚。其他事项未完成的每项处以其工资总额的1%的经济处罚。  

2、凡在督查工作中,为了维护公司利益、让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而付出辛勤努力、工作任劳任怨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工资总额1%-3%的经济奖励; 

3、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不配合督查人员工作,对督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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