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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7 04:08:20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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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企业研发人员管理制度

为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制造出用户满意的质优价廉的产品,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新产品、升级换代产品、工程(技术)项目(以下简称新产品)从市场调研到定型投产的全过程。

3.工作计划

3.1新产品年度工作计划

设计和开发项目立项后,由总工程师编制当年工作计划,经总经理批准。

3.2新产品月工作计划或阶段工作计划

由技术部编制,报总工程师批准。在发布下月(阶段)计划时,同时考核当月(或上一阶段)计划执行情况。

3.3新产品设计和开发协调会,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定期召开,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和调整计划。

4.立项(决策)

4.1立项依据:由技术部编写。

4.1.1综合市场信息和预测报告。

4.1.2以改进性能、降低成本、有利环保为目的的产品改进或升级换代。

4.2新产品设计开发项目建议书。由项目负责人编写。主要内容有:

a)立项依据的具体内容;

b)总体方案;

c)技术规范(功能、参数);

d)技术可行性(包括关键技术先行试验报告、技术先进性、结构零部件的继承性);

e)产品经济寿命期;

f)设计和生产周期;

g)经济效果(成本和利润预测)。

4.3对新产品设计和开发项目建议书进行评审,评审应根据产品特点、复杂性、成熟程度采用会议评审或负责人评审方式。

4.3.1会议评审。总工程师主持,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参加,技术部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

4.3.2负责人评审。由技术部长审定,总工程师批准。

4.3.3新产品设计和开发项目建议书评审报告由技术部编写,参评人员签字,总工程师批准。

4.4新产品设计和开发计划书(表格)。由技术部依据4.2和4.3.3填写,总工程师批准。

5.初步设计

5.1设计人员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及新产品设计和开发计划书的要求编制以下文件:

5.1.1总体方案设计(包括系列型谱、适用范围)。

5.1.2技术任务书。

5.1.3研究试验大纲、研究试验报告及试验记录(根据需要)。

5.1.4总装配图(草图)和电原理框图。

5.2初步设计评审

复杂、重要的新产品应进行会议评审;简单或一次性产品可由技术部长审定,总工程师批准。

5.2.1会议评审

5.2.1.1初步设计评审提纲由技术部编写。评审内容有:

a)满足社会和顾客要求的程度及产品标准(国际、国家、行业、企业)的符合性;

b)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原理采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c)总体结构的合理性、工艺性、可靠性、耐用性、可维修性;

d)安全性和环境相容性;

e)操作方便性、宜人性、外观及造型;

f)实现标准化的可能性;

g)符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国际标准和公共惯例的情况。

5.2.1.2总工程师主持召开评审会,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参加,技术部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

5.2.1.3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由技术部编写,参评人员签字,总工程师批准。

5.2.1.4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处置报告由设计人员编写,总工程师批准。

5.2.2技术负责人评审。必要时,在评审后应执行5.2.1.和5.2.1.4。

5.3以上技术任务书、研究试验报告及试验记录、评审会议记录、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及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处置报告均送技术档案室存档。

注:①根据新产品结构复杂性和技术含量等具体情况,新产品设计开发项目建议书评审与初步设计评审可以合并进行。②对移植的产品,可略去初步设计阶段。

6.技术设计

6.1设计人员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要求,并依据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处置报告编制以下文件:

6.1.1研究试验大纲及研究试验报告(根据需要)。

6.1.2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6.1.3设计计算书或设计计算说明书。

6.1.4绘制主要零、部件图,编写特殊外购件、特殊材料明细表。

6.2技术设计评审

6.2.1一次性产品、简单新产品或现有产品的改进,由总工程师(或技术)对技术任务书和设计图纸进行设计评审、签字。

6.2.2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应召开技术设计评审会。

6.2.3技术设计评审提纲由技术部编写。评审内容有:

a)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处置报告落实情况;

b)设计计算的正确性;

c)主要零部件结构的继承性、经济性、工艺性、合理性;

d)特殊材料和外购件的采购可能性,特殊零部件外协的可行性;

e)设计的工艺性、安全性、可装配性、装配精度的合理性、主要参数的可检查性及可试验性;

f)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对可能发生故障的分析和预防措施;

g)产品标准化综合要求的执行情况。

6.3总工程师主持召开评审会,相关部门及设计人员参加,对6.1内容进行评审,技术部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

6.3.1技术设计评审报告。由技术部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要求编写,参评人员签字,总工程师批准。

6.3.2技术设计评审意见处置报告。由设计人员编写,总工程师批准。

6.4以上试验报告及试验记录、技术经济分析报告、设计计算书或设计计算说明书、评审会议记录、技术设计评审报告及技术设计评审意见处置报告均送技术档案室存档。

注:根据产品结构复杂性和技术含量等具体情况,初步设计评审可以合并进行。

7.设计全部图样和编写技术文件

7.1设计人员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Q/FM 102《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Q/FM 103《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格式》要求,并依据技术设计评审意见处置报告设计图样和编制文件。

7.2工艺人员填写工艺会审反馈单,送设计人员填写修改意见。

7.3标准化组对图样和文件颁发代号,并按Q/FM 106《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标准化审查》填写标准化审查记录单,送设计人员填修改意见。

7.4对修改后的图样和文件,按设计(编写)——校核——工艺——标准化——审定——批准程序进行会签、批准。其中部件图、总装图和总图由总工程师审定;总装配图和总图由总经理批准。

7.5底图和文件(连同备份光盘)交技术档案室保管、复制、发放。

8.样机试制

8.1技术部负责样试全过程。

8.2样试工艺文件:

8.2.1工艺方案(草图)。由工艺人员根据产品设计要求、生产类型和企业生产能力编制,经技术部长审批。

主要内容有:专用、关键设备的购买,改装,设计意见;关键工装设计和特殊采购的工、刃、量具;关键件的工艺试验。

8.2.2关键和重要零部件的加工工艺。由工艺人员编写,技术部长审批。

8.2.3必需的专用工艺装备。由工艺人员填写工艺装备设计任务书,技术部长审批后,交工装设计人员设计。

8.2.4校验规程。由工艺人员编写,校验中心技术人员会签,技术部长审批。

8.3原材料、外购件及外协件由技术部委托供应部和生产部采购、外协。

8.4专用工艺装备,零、部件加工,整机装配,校验。由技术部委托生产部安排生产或外协。

8.5试制全过程,技术人员应到现场技术服务,并对图样修改、质量问题及所采取措施、调试检验的情况做好原始记录。

8.6型式试验

8.6.1新产品型式试验由技术部填写产品检验委托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送质检部。主要内容有:型号名称,规格(通径、压力)及台数,实验依据(企业标准和校验规程)。

8.6.2质检部依据委托书组织型式试验(本公司无条件进行的项目可委托外单位),并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要求编写型式试验报告。

8.6.3试用。由技术部联系试用单位,并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编写试用报告。

8.6.4试制总结。由设计人员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编写,经总工程师批准。

8.7样试鉴定

8.7.1技术部负责鉴定工作并编写试制鉴定大纲。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要求准备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和设计文件。

8.7.2总工程师主持样试鉴定会。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员参加,技术部负责会议记录、整理。

8.7.3样机试制鉴定证书。由技术部编写,参评人员签字,总工程师批准。

8.8以上8.7.1规定的图样和设计文件、试制鉴定大纲、样试鉴定会议记录、样机试制鉴定证书均送技术档案室存档。

注:对移植的产品,样、批试可合二为一。

9.最终设计评审

9.1产品设计人员依据样试鉴定会议意见,提出设计改进方案。

9.2总工程师对设计改进方案进行评审、签字,必要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评审会,明确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可以定型以及是否可以转入批试。技术部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写最终设计评审报告,经总工程师批准。

9.3产品设计人员依据最终设计评审报告修改图样和文件。批试产品的图样由档案室在标记栏填写批试标记“A”。

10.编写小批试制工艺

10.1批试工艺方案。由产品工艺人员编写,技术部长审批。主要内容有:

10.1.1编写依据:

a)产品图样及有关设计文件和生产大纲(生产类型);

b)总工程师的指示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c)工艺资料(设备能力、精度,工人技术水平等);

d)同类产品的国内外工艺信息。

10.1.2编写内容:

a)根据生产类型确定工艺文件的种类;

b)专用设备、关键设备的购买,改装,设计;

c)关键工装的设计和特殊工、刃、量具的购买;

d)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

e)关键零、部件的工艺试验方案及经济分析;

f)主要外购、外协件;

g)装配方案:装配方式、场地、检验的工艺支持;

h)关键零、部件生产周期及生产组织、生产路线的调整;

i)对材料和毛坯的特殊要求;

j)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

10.2工艺方案评审

10.2.1技术部长主持评审会,对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正确性、经济性进行评审,技术部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和编写工艺方案评审报告,经技术部长批准。

10.2.2工艺方案评审意见处置报告。由工艺人员编写,技术部长审批。

10.3编制工艺文件。由工艺人员编制各种文件,按编写——校核——批准次序签字,由技术部长批准。

10.4作业指导书。由工艺人员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写,经技术部长审批。

10.5专用工艺装备设计任务书。由工艺人员填写,技术部长审批后,安排工装设计人员设计。

10.6产品调试、校验规程。由工艺人员编写,技术部长审批。

10.7底图和文件(连同备份光盘)交技术档案室保管、复制、发放。

11.小批试生产样机

11.1生产全过程(生产准备、加工、装配、调试、校验)由生产部负责,技术部提供技术服务。

11.2质检部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质量控制点活动。

12.型式试验

12.1由技术部填写产品检验委托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送质检部。主要内容有:型号名称、规格(通径、压力)及台数、试验依据(企业标准和校验规程)。

12.2质管部负责组织型式试验(见8.6.2条)。并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要求编写型式试验报告。

12.3试制总结。由工艺人员按Q/FM 104《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要求编写,总工程师批准。

13.小批试制鉴定

13.1技术部负责鉴定工作,编写批试鉴定大纲。准备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和工艺文件如下:

13.1.1批试鉴定大纲。

13.1.2批试工艺方案。

13.1.3全部工艺文件(包括工序质量控制点的作业指导书)。

13.1.4产品图样(有标记A)。

13.1.5产品标准。

13.1.6批试标准化审查报告,由标准化组编写。

13.1.7型式试验报告。

13.1.8工艺及专用工装验证报告。

13.1.9批试工艺总结。

13.2总工程师主持批试鉴定会,相关部门及产品技术人员参加,技术部负责会议记录、整理。

13.3小批试制鉴定证书。由技术部编写,参评人员签字,总工程师批准。

13.4以上13.1规定的图样和工艺文件及批试鉴定会议记录、批试鉴定证书均送技术档案室存档。

14.设计及工艺文件定型

14.1工艺和设计人员按批试鉴定会议意见和试用报告所反馈信息,分别对工艺文件和产品图样进行完善和修改。

14.2技术档案室在产品图样底图的标记栏填写批量生产用图标记“B”。

15.设计和开发文件的管理

按《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16.相关/支持性文件

16.1 Q/FM 104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完整性》

16.2 Q/FM 102 《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

16.3 Q/FM 103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格式》

16.4 Q/FM 106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标准化审查》

16.5 《技术文件的管理规定》

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正确归集研发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富马仪表有限公司。

3.职责

技术部是研究开发项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制造部门配合实施。

4.开发项目管理及费用核算的内容

①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预算、申报;

②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③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规定;

④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核算;

⑤研究开发项目的验收与总结。

5.过程要求

5.1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预算、申报

5.1.1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企业自行或委托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项目。技术部负责经费预算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提供及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部负责经费预算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提供。

5.1.2研究开发项目应立足于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品质,从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竞争力。

5.1.3公司内立项:技术部每年书面申报年度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须有详细的项目立项书、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研发计划、项目经费预算、项目人员,由技术审查并经副总批准立项。对于大型重点研究开发项目,项目由副总提出,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人员,项目组对项目进行调研、可行性分析,制订项目研发计划、项目经费预算并形成书面报告,经技术审查、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项目立项。

5.1.4项目立项申报:对公司准予立项的项目,由技术部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预期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析,并依据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创新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筛选后,将项目立项书、经费预算及其他相关资料送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将研究开发项目按要求上报科技、经发等局申请立项。

5.1.5项目立项确认:综合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科技、经发等局对研究开发项目的审核,在立项并取得上级下达的相关的确认文件后,把文件及相关信息和资料抄送公司相关部门。

5.1.6在取得经发局《项目确认书》后,财务部办税员凭上级下达的确认文件、立项书、技术开发费预算、研发机构编制情况及专业研发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及时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申请,并取得主管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准予立项加计扣除的书面批复。

5.2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5.2.1项目研发人员负责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调查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对产品的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进行分析,确定项目的主要研究开发内容、预期目标(明确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同时根据公司现有研究基础和条件,制订实施方案(包括技术路线、研究开发进度安排等)、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等,最后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经审批程序后立项。

5.2.2项目组必须严格按项目研发计划推进研发工作,各相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好。

5.2.3技术部落实专人负责根据项目研发计划定期检查各项目的实施进程,督促各项目按时完成,以达到预期目标。

5.3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规定:

研究开发费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项目: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应当与研究开发项目相对应。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企业自行或委托研发试制的费用。

(1)公司为再创新引进先进装备样机的折旧,可列入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2)公司委托非关联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凭技术研究开发委托书和真实、合法、有效凭据,可作为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3)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聘请属于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定,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用,可作为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5.4.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核算

5.4.1财务部成本会计在核算研究开发费支出时,应按财政、税务、统计的有磁规定,对研究开发项目实行以项目为单位的财务核算制度在管理费用等财务科目下,设置研究开发费支出二级科目,建立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管理台帐,对研究开发活动进行准确归集、核算。

在研究开发费支出二级科目下,可视需要设置研发人员工资、直接投入、研发与中试设备折旧、新产品试验失败损失、设计费用、技术工艺规程资料费用、设备调整费、研究人员技术交流差旅费、中间试验费、科研试验委外费用、研发测试关键设备仪器摊销费、研究开发人员培训费、科研用无形资产摊销和其他费用等三级科目。

5.4.2在实际支出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时,由相关人员注明实际项目名称并经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将原始发票、凭证及明细清单提交技术核实、确认、后,提交财务部成本会计审核、财务审批后予以入帐,按对应项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设备调整费、中间实验费、中试设备折旧等还须提交技术发展部查核确认。

(1)研发人员工资:各部门需严格区分研究开发费中列支工资与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两者不得混淆。按实际参与项目研发人员、实际进行研究开发的工作天数、项目工资等清单,经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报技术部、行政部核实,由行政部在工资发放造册时将研究开发费中列支工资分项目进行造册,经审批后发放。财务部成本会计对研发人员工资进行审核无误后,提交财务经理审批后按对应项目进行核算。研发人员工资,不论是否在研究开发费用中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均须按计税工资予以纳税调整。

(2)原辅材料投入:各相关部门领用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原辅材料时,应在领料单上注明项目及用途,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审批后交项目负责人、技术部核实并盖章确认(加盖研究开发费列到章),必要时提交副总审批后方可领用。上述范围的领料单由各部门或仓库单独建帐汇总,月末报财务部,由财务部材料会计、成本会计审核无误后提交财务经理审批后按对应项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3)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边角料收入及其他收入须全额冲抵研究开发费支出。

(4)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零星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样品,予以入库,其销售收入须全额冲抵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5)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部分,不得计入研究开发费支出。

(6)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成功后,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相应的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不得再计入研究开发费支出。

5.4.3项目组及相关部门作为项目开发的直接实施单位,必须对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进行准确统计归集、上报;须严格划分为研究技术开发项目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支出与为生产销售发生的生产费用、管理费用支出,两者不得混淆;不得违反规定将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范围以外的费用在研究开发费用中支出。

(1)项目负责人应对为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严格把好关,负好责,不属于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一律拒绝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对项目研究开发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财务部落实专人负责对各项费用是否符合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范围进行鉴别、查核、对各项研究开发费用作好登记。

(3)财务部成本会计应严格审核区分为研究开发项目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支出与为生产销售发生的生产费用、管理费用支出,两者不得混淆;不属于研究开发费支出范围的费用不得列入,该冲减研究开发费支出的销售收入应予以冲减。同时对应每项研究开发项目分别列出研究开发费有明细帐,并能从会计科目中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4)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自主创新,科技进步,严格按照规定列支研究开发费用。如有违反规定列支的(将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范围以外的费用列入),技术发展部除令其纠正外,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处罚,如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4.4为确保研究开发费支出符合税收法规规定,必要时年度末聘请具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研究开发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研究开发费专项审计鉴定报告。

5.5研究开发项目的验收与总结

5.5.1已开发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组对项目研究开发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技术发展部,由技术发展部组织进行验收评审。

5.5.2技术部根据项目的性质在一周内召集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并进行项目评定验收。小组一般由技术、质量、市场、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5.5.3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由财务部成本会计将当年研究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据整理、审核后,提交财务部办税员。

财务部办税员汇总整理好以下资料:a、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和项目确认书;b、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经费预算表;c、企业研发机构的编制情况和项目研究人员名单;d、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情况表(明细表);f、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它材料。并提交技术部经理、财务审核后报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最后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研究开发费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6.本制度有未明确事项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为准。

7.附则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研发机构情况介绍

浙江富马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立于2015年,为浙江省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富马流量仪表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富马仪表研发中心涉及流量仪表及其校验成套设备的研发。

自2015年被认定为龙湾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15年先后被认定为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来,累计投入573万元。现拥有人员21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人数5人,占地面积250平方米,拥有立式加工中心、无气喷涂机、计算机等设备30余台套,仪器设备原值214万元。

近3年来,我们主要进行了FLLY腰轮流量计、蓄能式体积管流量校准装置等重大项目的研究开发,累计研究开发了14项新产品、新工艺,并全部产业化,新产品的贡献率达到75%以上,产品为中石油、中石化、燃气公司等首选,性能优越,具有很广阔的市场前景。

附:1.仪器及设备清单

2.温州市级研究开发中心合同

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月   

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专利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公司专利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员工发明创造,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技术部设有专利管理科,由公司技术顾问直接负责领导,专利管理科负责专利的一切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专利方面的工作开展。

专利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由公司技术顾问直接负责公司专利工作的管理和审定。

第五条   在公司技术部下设专利管理科,负责公司内所有的专利申请、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专利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企业专利发展战略;

(二)负责办理企业员工的专利申请、授权、维权等专利事务,依法确定职务发明和发明设计人;

(三)保护本企业的专利权和防止外单位侵权,负责办理企业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等事务;

(四)配合生产部门组织专利技术实施;

(五)管理专利资产和专利实施许可贸易(合同),做好专利技术备案工作;负责专利权转让、专利权质押、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广告审查等事项;

(六)搜集、整理、利用与本企业有关的专利技术信息,为企业科研、生产、贸易、经营提供服务;

(七)负责对本企业专利或专利申请,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和专利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

(八)充分利用专利技术信息,掌握与本企业相关的国内外专利申请动向,对有损于本企业权益且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他人专利,及时提出撤消专利权请求或提出宣告无效请求,维护自主知识产权;

(九)为本企业申报国家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时,提供同类技术的专利检索情况报告,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十)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

专利申请

第七条   专利申请的提出:

1、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向专利管理科提出申请;

2、专利管理科经过检索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提出意见,提交至技术顾问审定;

3、技术顾问根据技术含量及保密要求确定是否申报专利,并交专利管理科办理。

第八条   专利申请的办理

1、专利管理科会同发明人或设计人根据专利申请的要求,提供专利产品图纸、照片,专利技术结构书以及检索到的申请日前的相近技术资料等;

2、由专利管理科会同发明人、设计人,斟酌确定“权利要求书”,负责填好专利申请文件;

3、对外观设计、使用新型等认为比较简单的专利应由专利管理科负责申请,对技术难度大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等重要专利可由专利管理科委托专利事务所代理。

专利产权与奖励

第九条  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公司物资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

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发明人是指为该专利发明做了创造性的研发设计工作的主要人员。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第十条  公司员工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研制,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进行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都可申请专利,以维护企业的权益。

第十一条  我公司如其它企业或个人共同研制和开发时,应在签订开发协议时,明确规定出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及相关技术秘密的归属或专利收益的分享办法和比例。

第十二条  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作为企业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将给予重大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可作为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专利在具体实施中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将以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根据效益的多少给予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一定的报酬。

第十四条  由专利管理科对为专利工作做出贡献的员工负责推荐奖励。

第十五条  属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专利保护

第十六条  在专利申请日后未公开以前,发明人、设计人以及涉及该技术专利的相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十七条  侵犯我公司专利权的行为包括:

1、未经专利人(我公司)许可,制造、销售、使用。与我公司专利技术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2、未经专利人(我公司)许可,将专利号或专利标记印在产品上进行销售。

3、其它未经专利人(我公司)许可,使用我公司专利技术进行经济赢利活动的。

第十八条  所有员工均有保护公司专利权的义务,发现有侵权我公司专利权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司专利管理科,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专利主管领导认为应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公司专利管理科负责请求调解专利的纠纷和进行专利诉讼,必要时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办理。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若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专利管理科负责解释并宣贯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以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科技开发管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进步,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效益,加快经济增长速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科技管理内容包括:1)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参照《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执行);2)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与总结;3)科技攻关项目责任书的实施程序;4)科技成果的评定及奖励、推广应用等;5)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  科技管理由技术部归口负责。

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与总结

第一条  科技攻关项目的设立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品质,从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并提高企业竞争力,以确保公司最大限度地拓展市场。

第二条  各相关小组应在每年年底前向技术部书面申报下年度的科技攻关项目计划,日常各相关部门发现一个可填报一个,由技术部归口审查,并经公司领导批准立项实施,项目一经提出,经副总审核,实行公司内招标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定,并签订项目承包责任书后实施。

第三条  对申报的项目,技术设备部根据其技术水平,预期经济效益、发展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列入公司科技计划项目或推荐申报列入国家、省、市、区级项目计划。

第四条  已立项的项目,属公司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每月总结一次,由技术部汇总后报副总,一般项目每月由项目负责人总结一次交技术部汇总,技术部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定期检查各项的实施进程,督促各项目按时完成,以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条  科技攻关作为知识和经验的积累过程,各项目组成员有责任保存攻关过程产生的各类原始数据和资料。

第六条  通过实施已完成的项目,项目申报部门或负责人应在完成后一周内按规定格式对项目进行总结,并报技术部(附攻关过程产生的各类原始数据和资料),进行预验收。

第七条  对已完成并上报到技术设备部的项目,由技术设备部会同项目验收小组成员(验收小组成员为:副总、技术、质管、科技管理负责人),对项目的组织评定验收。项目验收必须凭项目完成的有效证据(证据由业务相关部门提供,相关部门对证据的真实性负责),项目通过验收后,每季度对通过后的项目进行复查,以检查项目的推行情况。

第八条  对项目难度较小,但具有创新性,并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各部门日常发现一个可申报一个,技术部视项目情况会同验收小组成员按月或季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在所有材料归档后予以通报并奖励。

第九条  投资款做到专款专用,财务部建立专门帐户,凡涉及科技项目资金使用,需经技术设备部核对,项目负责人会签,经技质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公司审批程序规定报批并入账。

第十条  技术部每季度应对已完成的攻关项目所取得的效益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按企业技术进步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

科技攻关项目责任书的实施程序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科技进步,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本着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技术中心下发的《富马仪表科技项目人员绩效挂钩分配及奖励实施细则》,项目组与技术中心签订科技项目责任书。

第二条  凡已列入公司级的科技攻关项目,由项目组提出,报技术副总审批,按《富马仪表科技项目人员绩效挂钩分配及奖励实施细则》内容,项目组与技术中心签订项目责任书。

第三条  项目责任书签订前,由技术设备部组织完成对各项目工资的评定,具体执行参照《科技攻关项目工资评定办法》,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完成项目责任书的签订。

第四条  项目责任书签订后,项目组严格按责任书条款内容实施工作,项目完成以后一个月内报技术中心组织验收(或委托企业研究所组织进行),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按《富马仪表科技项目人员绩效挂钩分配及奖励实施细则》,享受项目工资。

科技成果的评定、奖励、推广应用

第一条  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科技计划项目和开发新产品等技术创新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根据经财务部核准测算的创造效益多少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条  由技术设备部组织对完成项目按季度或年度进行综合评审、验收、奖励。

第三条  科技项目验收时,项目评审小组必须讨论确定该项目的可推广范围,并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单位),并通过各部门上报推行完成时间进度,相应的责任人由部门经理承担,并列入年度创新管理工作考核。

第四条  项目立项批准的一般性项目都必须按时间完成,未按时完成的,每延期一个月扣项目小组相应项目工资的10%,公司级重点项目扣项目小组相应项目工资的20%,直至完成。同时,需填写项目续延申请报告1份,经技术设备部审定报技质副总批准延续,若延期后仍完不成,到期日将加倍执行上述考核制度。技术设备部每月须对攻关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未通报扣考核分1分。

奖励原则

一、凡是已签订科技攻关项目责任书者按项目责任书相应条款规定享受项目工资。已签《项目责任书》的项目按责任书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另行奖励,但特殊情况可另行奖(a、项目比预想完成出色。b、具有明显经济效益,比预期的高50%以上。c、技术、工艺工装、装备等充分为批产稳定质量作出了贡献。)奖励额度可为项目工资的100%-200%以内。该批项目如不另行奖励,仍可按科技成果评定,给予荣誉奖励。

二、凡具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企业确实创造经济效益的均可列入公司级科技成果的评定。

三、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公司先进加工技术或设备,并进行创新设计,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对国内外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其应用范围和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各种技术工作,组织协调在生产或管理中获得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基础理论和管理科学的研究成果,包括科学调查、计量、标准等经过实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奖励等级及评审标准

一、具体执行参照《科技攻关项目工资评定办法》及项目责任书的相应验收指标。

二、凡获上级主管部门科技成果奖的项目亦可直接参加评奖,凡被评为公司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项目,经初步鉴定后均需报公司负责人组织审核确认,并由公司推荐申报集团科技成果将的评比。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一条  为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保证项目的有效执行及取得项目预期效果,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的作用,特对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权利加以明确。

第二条  项目负责人作为攻关项目的整体策划及主要实施人员,对项目全权负责,应经到一下职责:

1负责项目按计划实施,每月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2)负责对项目攻关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保存及汇总上报直至最后完整归档工作。

3)负责项目完成后按时上报总结报告,并提供评价需要的相关数据。

4)对项目总结时的报告负责,若以后运行中发现有虚假的,则应按情节处以该项目工作的20%-100%的处罚。同时应对项目完成后应用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持续改进负责。

5)如项目不能按期完成,须及时上报项目的延期,撤销申请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组织及协调实施项目所需配备的资源。

2)有权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及监督其工作按计划要求开展,并对各自进展情况予以考核。

3)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组成员对项目所作的贡献大小,有权对其实施分配。

企业研发人员管理制度2015-05-18 15:51 | #2楼

1总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和“1234”战略工程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思想理念

3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集团产品研发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集团所属各公司

4术语和定义

4.1新产品开发

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新型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改动量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4.2产品改进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等原因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通过改动其一个或一个以上零部件(改动量不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4.3产品研发

本制度中所指的产品研发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5职责

5.1集团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XX集团年度产品研发计划协调处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集团公司出面解决的问题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5.2各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产品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设计、生产准备、试制、鉴定、认证、专利申报

5.3销售部门: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产品研发项目建议

5.4人力资源部:负责产品研发人员的合理配置

5.5产品研发部门:负责提出产品研发项目;负责产品研发项目的设计、试验、试制、评审

5.6工艺部门:负责产品研发项目的工艺性审查、工艺文件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工艺验证

5.7生产部门:负责产品试制的生产计划制定和生产的组织

5.8采购部门:负责产品试制所涉及到的采购工作

5.9工装和设备部门:负责产品试制所涉及到的工艺装备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5.10检测和计量部门:负责产品试制的检测和记录工作

5.11各分厂:负责按试制计划组织完成本单位的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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