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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时间:2022-04-11 15:20:53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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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级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零”指标,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各级负责人:

1、分管部门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分管级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3、24小时值班巡查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在《值日记录》上记录。其中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手册》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①攀爬学校围墙;②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③下楼滑行;④打架;⑤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⑥带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四、学科教师:

1、值班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日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职务晋升,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师生进京进杭上访、罢课及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4、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5、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七、说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计,学校根据考核予以奖励。

下桥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2015-07-12 16:15 | #2楼

安全工作关系到全镇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县教体局、镇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对全镇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校长对安全负总责,教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运行高效的安全网络,签订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中心学校校长——村小校长,村小校长——班主任,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三、根据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成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四、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教师。

五、考核内容为《学校与班主任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指标。

六、考核奖惩办法

1、突破事故控制指标、发生因安全责任死亡事故或损失一万元以上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长埠中心学校《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之规定,未突破安全工作控制指标,每项考核指标应得分值为满分,经过考核保持满分,奖励50元,成绩突出的进行工作表彰。

3、未突破安全工作控制指标,但工作指标经考核低于N值的,每降低1分,扣减抵押金50元。

4、学校全体教师,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100—200元现金。

七、安全工作责任人变动时,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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