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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时间:2023-06-17 09:50:43 振濠 薪酬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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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奖励制度(精选1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干部奖励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精选15篇)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会各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肃学生会考核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此制度适用于我学生会全体干部及干事成员,评定时须严格遵循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以之作为奖惩依据。

  第三条 设奖惩监督小组,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及部员的考核及评定工作,此小组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及各部代表(可为部长之外成员)一名组成。

  第四条 每学期末,奖惩监督小组依据相应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及部员作出最终奖惩决定,公布奖惩结果并由各在开例会时向其部员传达,奖惩名单最终交由办公室存档留底。

  第五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如对个别获奖部门或部员有任何异议,可于奖惩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交给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及时上交奖惩监督小组,经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给予该部门或部员原定的奖惩。监督小组须召开讨论会决定是否保留对其原有的惩罚。奖惩监督小组同时受到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及学校各领导部门的监督,务必做到公平公正。

  第六条 此奖惩制度为积分制,内容分为两部分:部门奖惩制度和个人奖惩制度。

  第二章 积分制

  第七条 积分分为基础考核分和工作评估分两部分,基础考核即每月进行考核,工作评估则是根据各部、各人工作过程中的不同情况予以相应的奖励或者扣分。

  第八条 每一学年有办公室结算一次,并由奖惩监督小组监督。

  第九条 积分计算为两部分的代数累加,予以说明的是考核分为优(总分的90%)的总评加20 ,良(总分的80% )则加10,及格加5。

  第十条 积分的奖励与扣除都需说明情况,最后由监督小组或部长例会审核。

  第三章 部门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 为提高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与凝聚力,充分发挥各部成员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奖励在各项工作中表现最出色部门,特制定此部门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特设“优秀部门奖”共二个,经审定分为一等和二等,分别给予这两个部门相应的物资奖励。

  第十三条 优秀部门评比于每学期末在校学生会各部间展开。具体考核评定工作由奖惩监督小组负责。

  第十四条部门奖惩积分:

  基础考核按《部门考核条例》每月进行一次,由主席团及各评定,在部长例会上上交,由监督小组在小组会议上公开汇总。

  工作考核由主席团在每个部门各项重要工作之后根据完成情况给予积分奖励。由监督小组在月末审核。

  部门成员违反学生会各项制度时部门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

  第十五条 获“优秀部门奖”的部门,在期末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时,可酌情增加1-2个名额

  第十六条 对犯严重错误的部门将取消其学期“优秀部门奖”的.评比资格。

  第四章 个人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为我学生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鼓励与表彰,同时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做出对我学生会利益有损之事的个人进行批评与惩罚,特制定此个人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特设“优秀学生会干事”奖项,该奖项适用于各部部员。“优秀学生会部长”奖项,适用于各部长。

  第十九条 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条件须依循《材料学院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只有基础考核及格者才有资格参与评比。

  第二十条为了让学生会成员不耽误学业,本制度规定所有成员中试读者都给予停职处理,挂科两门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一条“优秀学生会干部”是由各提名推荐上交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交由奖惩监督小组评定,由团委老师审核后公布最终名单。

  第二十二条个人奖惩积分:

  干事基础考核按《干事考核条例》每月进行一次,在部门例会公示,部长基础考核按《部长考核条例》每月进行一次,在部长例会公示,所有考核在月底的部长例会之前上交办公室。办公室予以汇总,监督小组监督,并在公邮博客上公示。

  工作考核由主席团(各部长)在每个各项重要工作之后根据完成情况给予积分奖励。由监督小组在月末审核。

  成员违反学生会各项制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我学生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由学生会授予相应的证书及奖品,以资鼓励。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只适用于日常一般工作需要,特殊处分详见其他制度,严重或突发情况的奖惩由团委及主席团商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权属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六条 此制度自颁发之日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2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订如下奖励制度。

  一、荣誉和信心是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最大动力,对学生应该以表扬、鼓励为主,所以要经常对学生的优点、成绩给予肯定和奖励。

  二、奖励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物质表扬三种。学校设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校园十佳”、“升旗手”、“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员”、“班级之星”等荣誉称号。学校和根据需要另设特种奖、单项奖。

  三、奖励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升旗手”、“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三好学生”、“班级之星”、“校园十佳”等评选,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一期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同时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是团员(少先队员)的,有资格参加“优秀团员(少先队员)”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品德优秀,操行银行分处于班级前三分之二;学习成绩优秀,小学科平90分以上,每科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5分以上,每科80分以上(100分制);身体好,体育达良好级以上,每期评1次。

  2、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敢于挑重担,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着,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任干部一期以上,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每期评2次。

  3、礼仪标兵:思想表现好,严格遵守《文新学生校园礼仪行为规范》、《家庭礼仪规范》、《学生社交礼仪规范》,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学习好,学科文化成绩综合评价必须进入班级前2/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合格以上标准。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学习的榜样,每期评2次。

  4、成绩优胜者:段考、期考各评选一次,要求小学科平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0分以上(100分制);。

  5、进步奖:凡在学习上、思想表现上进步较大者,被同学们认同,可获进步奖,每期评2次。

  6、升旗手:凡在一周内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担任升旗手。

  7、文明学生:在思想表现方面优秀,被同学们认同,是学习的'榜样。操行分在120分以上和有一张以上贷分单。

  8、优秀学员:参加各科兴趣小姐,表现突出,由各科任教师进行评选,一般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

  9、校园十佳:思想表现好:

  ①在家表现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娇气,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②在社会表现好。邻里反映好,遵守社会公德;

  ③在校表现好。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曾获过“三好学生”。在班级中操行评定为优秀;

  ④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好。

  学习好:

  ①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

  ②讲究学习方法,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强,善学、乐学;

  ③学习成绩优秀。

  身心健康:

  ①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体育活动;

  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好,体育成绩为优秀;

  ③心理健康,情绪乐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信、坚定。

  个性特长发挥好:

  ①爱好广泛,关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好,关于合作交流。

  ②个性特长发挥好。在学校中有一项或几项能力强,是此方面的佼佼者,每2年评选1次。

  10、专项奖励:对在某一方面有特长的予以奖励。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和“成绩优胜者”、只要条件符合均评选,其余奖项比例和名额由学校分配,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评选和奖励。

  2、师生评议,学校审查,张榜公布。

  3、出席上级的优秀个人在当年优秀人员中择优产生。

  4、团内评优由团委会根据《团章》另外评选。

  5、“校园十佳”的评选要经过班级推荐、师生评议、才艺展示、评选小组评议等过程。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3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投诉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选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成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收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投诉后,备案编号,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置;应当由其它部门立案的传唤有关部门处置;应当由上级部门处置的及时转交上级部门;传唤、转交的投诉材料必须严苛办理更替相关手续。

  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关键性、应急、线索确切的投诉必须急事便民利民,可以轻易查处或指令科室限期核验。牵涉多个科室的投诉案件,有关部门联手办理。对上级部门信访部门的投诉案件必须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投诉案件的过程中,严苛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背有关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从严追责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介绍不全面而出现误告、错告等举发不实的,不适宜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二、安全隐患事故举报奖励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

  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

  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

  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通常事故或通常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与精神鼓励。

  3、对重大事故或关键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提5分后,年度考核尽职尽责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投诉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4

  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省空间资源,提高教师们操作、使用学校空间资源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 学校为老师们提供了学校空间网络资源(课堂实录视频、优秀论文、“教师个人成长空间”)和校外网络资源(“中央电教馆信息资源库”、“基础教育知识仓库” “省资源平台”),旨在拓宽教师视野,提高教育水平、为教师搭建一个资源共享和互动交流的平台,为新课标更好的实施服务。

  二、 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每月教师应访问学校空间资源10次以上,校外资源5次以上。

  三、 鼓励教师浏览、下载和上传教育相关资源,实行“网络积分制”(学校空间资源:每登录一次积分2分,每在学校空间上发表文章一篇积分2分,传一个资源积2分。校外资源:每浏览论文一次,积1分,每下载论文/视频一篇/次,积2分,发表教育资源一次,积5分,被选为“推荐资源”,再积2分。)

  四、每学期对教师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并选出前10名,评为“校级十佳学习型教师”,将名单公布在学校空间上,并予以奖励。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5

  为进一步提高校本教研的效益,营造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的氛围,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常规考核中予以加分;在教师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在师德规范考核中予以加分。

  2、根据活动开展范围大小决定加分分值,分校级、联校级、市级及其以上不同档次,分别加不同分数。

  3、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骨干教师、模范教师评选时予以优先。

  4、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予以优先。

  5、对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有贡献的教研组和个人,学校将给予奖励。

  6、对无故不参加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各项考核中,采用一票否决制。

  7、建立校本教研、校本培训考核与评估机制,将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估的`范畴,纳入到各村小校长的目标管理中。教师参训的情况与教师评优、评先挂钩,做到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对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工作中的先进学校、先进学年组及先进个人每学年表彰一次。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6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原出处所有。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五、教师违反规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导致安全事故,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7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8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积分考评,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省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班子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

  2、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

  3、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4、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体局上报;由教体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9

  1、凡在校本教研活动中,主动积极,资料积累充足,教学效果提高明显的科任教师,予以表扬,并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2、承担课题的'骨干人员,就本组课题研究方面,每学期有一定质量的总结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学期奖励40元。每学年按时结题,并有较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市级课题结题奖励200元,县级结题奖励100元,课题组负责人市级奖励200元,县级奖励100元。同时结合其教学成绩可推荐这镇级骨干教师,和县级教学能手或县级骨干教师的优秀人选。

  3、教研组在校本教研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果明显,按照教研组考核实施办法,可评为优秀教研组,教研组长评为优秀教研组长,按考核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并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4、凡今后在评优树模等方面,课题研究没有成果或没有论文将降低一个档次入选。

  5、在日常教研活动中参与不积极,笔记资料等不齐全,达不到教研常规要求的,不评选,不评先进,并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及时向教导处和校长反映。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10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予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反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级里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30元。

  4、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5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100元。

  6、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7、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30元。

  8、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

  10、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扣工资5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11

  学校教师的结构工资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学校设月份奖、半年奖、年终奖及特殊贡献奖四项奖励,以奖金为主。

  一、月份奖金

  (一)师德奖(10元)

  1、教工在当月中能做到师德规范“十不准”各项规定的发给奖金5元,如违反一条的不得此项奖金。

  2、在当月中,教工工作职能范围内无不安全事故发生,发给安全奖5元;如有不安全事故发生,则不发安全奖;如因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除不得安全奖外,还得追究其责任。

  (二)出勤奖(20元)

  3、教工当月内无病事假,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现象,发给精勤奖2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四小时,发给满勤奖15元;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超三天者不发给出勤奖;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者取消出勤奖;病事假超过一周者,取消当月月份奖励。

  (三)教育教学质量奖(20元)

  4、按时完成当月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给奖金20元;如教案缺项,不够进度,书写不规范,学生本簿不够次数,批改不及时,错批、漏批,讲课出现知识性错误,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出现一次少得奖金10元。教学质量抽测“三率”,有“一率”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5、学校领导、后勤人员此项奖励,比照一线教师。

  (四)其它奖励

  6、按班级人数,奖励班主任教育管理费每生每月0。5元,另奖班主任每月班级活动管理费30元(其中10元为责任区奖励),月活动少参加一次者扣10元。

  7、科任教师按要求完成副班主任及卫生责任区工作奖励10元,经检查不符要求者一次扣2元。

  8、教导主任岗位奖励60元,校级领导岗位奖励90元。

  9、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最佳成绩者及撰写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予以大会表扬,并作为评优选先时优先的参考依据。

  10、学年(学科)组长月奖励10元;科研室组长每月奖励10元。

  11、专科教师值周工作认真、负责、时间上无缺漏者,一周奖励10元。

  12、专任教师教学课时标准为16——18课时,超过18课时者,每节奖励2元;代课一节,奖励2元。

  13、学校设纪律、卫生红旗,中队获纪律、卫生红旗一面,奖励一元;连续获双红旗4次者,另奖励10元,连续4次未获一面红旗者,扣教育管理费5元。

  14、每月奖励文明办公室,每次奖励科室每人2元。

  二、半年奖励

  1、教工出勤半年内达精勤者,发给奖金60元;满勤者,发给奖金4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三天奖金无。

  2、学期中师德“十不准”,教案、学生作业、安全、各项活动无差错,班主任三率达标者,发给奖金100元,校级领导、教导主任依照班主任。专科教师及后勤人员发给奖金80元。如有一项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3、半年内按时参加师培活动,并能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被评为优秀者,发给奖金50元,合格者奖金30元,及格者奖金10元。

  三、年终奖励

  1、全年精勤者发给奖金80元,满勤奖6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六天奖金无。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

  2、教育教学质量(按学年度计算)、教案、学生作业、安全无差错,三率达标、班级管理无“三生”,班主任发给奖金100元。校领导、教导主任依照班主任。专科、后勤人员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发给奖金70元,如有一次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3、全年内按时参加师培活动,并能完成任务,被评为优秀者,发给奖金50元,合格者发给奖金30元,及格者发给奖金20元。

  四、特殊贡献奖

  1、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经实践效果好的,一项发给奖金30元。

  2、除本职工作外,优质完成学校交给的特殊任务的,发给奖金100元。

  3、在市、区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中为学校取得最佳名次的,受到重大奖励的发给奖金100元,单项发给30元。

  说明:

  1、教工奖惩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按期进行评估(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少先队、后勤)。

  2、此项奖惩制度不包括教师福利待遇,学校福利待遇不低于700元(包括教师节)。

  3、教师奖惩情况作为年度评优选先、晋升职称和教师聘任的重要参考。

  4、此奖励制度中的奖励数额为暂行规定,随学校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12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13

  一、考核

  控烟办公室在学校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本文所述科室指学校各处室、年级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 (处罚10元)

  2、室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2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10元)

  4、科室成员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1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所辖教师及员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所辖教师及员工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1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工戒烟记录(处罚10元)

  8、学校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1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10元/次罚款,从科室活动经费中扣除。

  10、全体教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在室外吸烟区面对学生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开始罚款(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依次累计,从当年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学校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学校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学校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2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成员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教职工,给予表彰。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教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学校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学校教职工给予200元奖励,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14

  一、分管负责人:

  1、分管负责人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分管负责人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日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日记录》上记录。

  二、各年级负责人:

  1、各年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各年级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各年级负责人要针对年级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及安全教育,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三、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总结,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有记录。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

  3、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4、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 5、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四、学科教师:

  1、值周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学校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的。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五、重大责任事故奖惩

  学校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内容之一。作为评优的依据,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15

  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意见》、《关于明确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保证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总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导主任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于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长;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x、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x、做操的纪律。学校x、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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