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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的奖励制度

时间:2022-04-12 09:03:00 薪酬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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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的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瑶族乡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充分调动全乡通讯员信息报送积极性,及时迅速地宣传报道**乡经济、社会、文化、民生等各方面的动态信息,宣传**,提升魅力,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制定本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宣传报道的奖励制度

一、信息宣传报道内容

凡与**乡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关的通讯、报道、信息稿件、理论调研文章都可。

二、奖励办法

对于各信息员上报的信息稿件及新闻报道在县、市、自治区以及国家级刊物刊登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一)新闻报道

在县广播电视台发表一篇,奖励20元。

在市级《**新闻》发表一篇奖励200元,其他频道奖励100元。

在自治区级《**新闻》发表一篇奖励500元,其他频道奖励200元。

在国家级频道发表一篇奖励1000元,

在市级《**日报》发表一篇,头版奖励100元,其他版奖励50元,其他市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日报》发表一篇,头版奖励300元,其他版奖励200元,其他自治区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500元。

(二)信息稿件和理论文章

在县级《三江信息》等刊物刊登一篇,奖励20元。

在市级各部委办局刊物上刊登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各类信息刊物刊登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各类信息刊物刊登一篇,奖励500元。

荣获县级理论调研文章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150元、100元、50元。

荣获市级理论调研文章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荣获自治区级理论调研文章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三)网络信息

在《程阳桥》《三江党建》等县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10元。

在县各部委办局等网站发表一篇,奖励5元。

在市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500元。

(四)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文章在多家刊物上发表的,按最高级别刊物的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文章由两位或两位以上信息员合写的,按一篇均分奖励。

三、奖励依据

录用稿件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个季度初各信息员统一将录用稿件(获奖证件、文件等)的复印件汇总上交至乡宣传委员处。经审核、汇总后,统一发放奖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乡信息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宣传委员担任组长。

2、健全制度。为了提高信息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每月通报一次信息宣传稿件上报及录用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流学习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业务培训会。同时,定期邀请上级信息部门的专家作培训讲座,提高信息员写作水平和整体素质。

3、工作纪律。为保证信息报道的真实性、政策性和政治性,凡涉及**乡重大事件、重要任务及负面信息的宣传报道,需上报乡主要领导审核,擅自发稿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查处;凡反映各线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的信息由宣传委员审核签发。一般性稿件,由信息员自行报送。

宣传报道的奖励制度2015-07-22 23:50 | #2楼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镇、产业富民、工业强镇”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XX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AA日报》、《当代党员》、AA电视台、AA市政府网、BB电视台、BB政府公众信息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XX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随同领导考察、调研的新闻和学术论文不属奖励范围)。

四、奖励标准

1、对在、政府《每日要情》、组织部《组工信息》、宣传部《舆情信息》上正面宣传XX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20元;凡在办、县政府等BB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对在《武陵都市报》、《BB报》、BB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5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1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200元。

3、对在《AA日报》、《当代党员》、AA市政府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1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2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400元。

4、对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4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6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800元。

五、工作要求

1、任务要求。各内设部门、各单位围绕本职业务工作和党委中心工作,对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先进做法、成功经验,每月至少必须保证向党政办交2条以上信息,信息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编写、上报,刊用的信息计入信息首报人上报信息数。

2、上报的新闻作品须经过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出。

六、兑奖办法

1、稿件(文章)或照片被采用后,请携带相关采用通知单或刊用稿的复印件,每年12月30日前到镇党政办公室办理奖励兑现手续。

2、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3、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可分别得奖。

4、党委邀请宣传部、报社等主编每年组织一次通讯员、信息员培训,对上一年表现优秀的信息员和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5、凡未完成最低报送任务的内设部门和各单位,由党政办公室提交党委,将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

七、本奖励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八、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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