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勤制度

时间:2022-04-13 10:49:34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关于人事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关于人事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人事 考勤 管理 ,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望全体员工 提高认识,自觉的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 资源部负责实施,各个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负有监督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年终考评的一项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 勤 范 围

第五条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在考勤范围之内。

第六条 如特殊员工无法正常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工 作 制

第七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即早8晚5制,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 、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上班制的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 考勤种类设置及奖惩办法

第十条本公司考勤种类分为迟到、早退,矿工,请假,加班 及法定节假日(详见附件) 附一,日常考勤及惩处办法

附二,请假种类、流程及处理办法

附三,加班流程、补偿规定

附一,日常考勤及惩处办法

1、迟到、早退及惩处办法

1.1迟到1分钟至30分钟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2早退1分钟至30分钟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3迟到、早退时间1~5分钟内(含5分钟),10元/次;5~30分钟内(含30分钟上),2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扣发当月满勤奖。累计4~5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加罚100元。累计5~10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加罚200元。累计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

2、矿工及惩处办法 不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的视为旷工。

2.1旷工0.5天者,扣发1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2旷工1天者,扣发2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3旷工2天者,扣发5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4一个月内旷工2天以上者,予以辞职。

附二,请假种类、规定、流程及处理办法

请假种类分为:

事假、病假、婚嫁、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规定 :

公司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需由总经理批准。公司请假制严格遵守事前请假制。如事出紧急需电话或口头通知相关领导及人资部。事后及时填补假条。未经批准休假或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流程:

1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员工如因合理原因要申请事假,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矿工处理。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确实无法提前提出请假申请的,需要电话通知本部门相关领导,事后补填请假申请单。事假发生后,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本月满勤奖。

2病假 员工休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为依据。假条上的病假时限应以诊断书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仍不能上班的,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不批准的,则视为事假处理,如公司不批准的员工进入医疗期,超过15天以上的,公司按其社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待合同 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发放基本工资的60%。

3婚假 婚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3.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3.2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5婚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过期不补。

3.6提出婚假申请的需带结婚登记证作为请假证明。

4产假 产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4.1员工妊娠期间每月享受半天假日以供月检。

4.2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3晚婚晚育(24周岁以后)者产假为150天,难产或剖腹产者产假延长15天。

4.4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4.5男职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3天的陪产假。如附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享受15天的带薪陪产假。

5丧假 丧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5.1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丧假为3天

5.2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的,丧假为2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给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员工休工伤假期间享受全薪待遇。

7年休假 年休假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节假日基础上增设假期,此假期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1职工工作满1年,年假为3天;

7.2 职工工作满2年,年休假4天;

7.3职工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5天;

(自期满后,一个自然年度的元月开始开始休年假)

一年内如事假累计满20天或当年迟到次数累计满36次 ,停休当年的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另行安排。

附三,加班流程、补偿规定

加班是指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公司提倡员工高效优质完成分内工作,不允许因个人低效或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而自行安排加班。加班需由岗位负责人报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加班分为加日、加点两种。 流程:

1工作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与小时的计算方法实行。

2周六、周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的200%兑付。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的300%兑付。

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相关负责人核实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一条 考勤管理

1、考勤相关资料由人资部门统一管理,考勤资料包括考勤表及申请单,各个部门设置兼职考勤员,次月1~3号将上月考勤表及相关申请单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类资源部统一汇总上报。部门领导及兼职考勤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勤,严谨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漏报、虚报出勤记录,必严惩。

第十二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上班制的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2015-08-05 10:42 | #2楼

一、人事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 天以内的(含1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 分钟至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 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 次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 次以上、5 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 次以上、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七条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 天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 天及以下者,扣发10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 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 天以上、6 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 天以上者(含6 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 天处理;当月累计2 次的,按旷工2 天处理;当月累计3 次的,按旷工3 天处理。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 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10 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 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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