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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时间:2023-03-27 09:49:02 城晴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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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精选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精选11篇)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1

  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90%计发。

  4.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机关工作人员,其病假期间的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比例计发。

  (二)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全额计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津贴补贴(含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津贴补贴总额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4.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比例,按照不高于基本工资发放比例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

  5.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工作人员,其病假期间的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基本工资发放比例计发。

  (二)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全额计发。

  2.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与特殊岗位津贴之和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4.工作人员事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

  三、执行病事假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

  (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考勤和请假、销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事假为由,长期脱岗。病假、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过批准时间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假借病事假从事其他工作,一经发现,应停止病事假期间一切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工作人员享受本规定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因工(公)致伤、致残的,在规定的休养期内其工资待遇不变。

  工作人员病愈复工后,因旧病复发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复工后因其他病请假的,病假时间重新计算。

  (三)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在执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可以提高5%,但提高后的工资待遇最高不超过原工资的100%。患有癌症等特殊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在执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可以提高5%,但提高后的工资待遇最高不超过原工资的100%。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四)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年休假未休或未休满的,不得申请事假。工作人员全年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有特殊情况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假期。

  (五)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达到规定的时限后,从次月开始起减发工资时,应报工资统发库。事业单位应结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扣发病事假工资待遇。

  上述相关规定与皖人发〔1997〕83号文件中相关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规定为准。今后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2

  一、病假期间扣发规定:

  (1)月内累计病假11天及以上或连续病假半个月及以上者,扣发当月“月奖金余额”和“其它”。

  (2)工作年限不满十年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部分,下同)的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年限满十年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4)执行职级工资制人员的基本工资为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四项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固定工资部分按比例计发后,活工资部分如何发放,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请假两个月及其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如果要发给津贴,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80%;对病假六个月及其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70%。

  (5)病假期间省定和市定职务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一起按比例计发。

  (6)当年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7)省级以上劳模,保持荣誉的,病假工资待遇可提高10%-15%。

  二、事假期间工资扣发规定:

  (1)月内事假累计ll天和连续事假半个月者,扣发当月的“月奖金全额”、“其它”。

  (2)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2l,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l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3)因私出国、出境假期待遇:事假第一个月,发给本人基本工资和职务津贴的70%;事假第二个月发给60%;事假第三个月,发给50%。事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停发本人工资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3

  一、 关于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下午:12:00—19:00。

  二、 关于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

  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下午: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出处理。

  三、 关于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返回时间,返回时需填写返回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返回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

  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

  四、 关于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 关于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4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 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视。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员工要严于律己,互相监督,确保将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领导要加强 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 2 章 工作时间 第五条 工作时间是员工依照公司的规定,在工作场所执行所指派任务的时间。

  本公司的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时间为: 8:30—12:00,14:00—17:30。

  2、周日休息。

  第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部分人员或部门的常规作息时间,应向行政总监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核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 3 章 考勤 第七条 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 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八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或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后,可算为事假或病假。

  第九条 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 1 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十条 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一条 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 完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二条 考勤标准 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工作 3~4小时为加班半天,5~8 小时为 加班1天; 请假 2~4小时按半天计算、5~8 小时按1天计算。

  第 4 章 假期 第十三条 休假和探亲假 在企业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均可按规定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 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

  1、年休假 工龄满1年但不满 10 年的员工,年休假的时间为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为 10 天;21 年以上的员工为 15 天。

  2、探亲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跨地区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假 期为 20 天;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 30 天。

  新调入员工,第二年开始 享受此待遇。

  (2)已婚员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 4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

  (3)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部门) 负担。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 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 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

  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第十四条 生育假 女员工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

  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长至 135 天。

  难产的, 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 15 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 7 天照顾假。

  第十五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工伤假。

  第十六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 3 天;旁系亲属死亡,可 给假 1 天;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 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补休 1 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1 天补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补休 1 天,2 周以上的补休 2 天。

  第十八条 员工休假和探亲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

  第十九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

  试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示相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 5 章 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 一般员工请假在 2 天以内的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 2 天以上的报行政总监审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 2 天以上(含 2 天) 的,应经行政总监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 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 补办手续。

  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

  员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

  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后方可上报。

  第 6 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全公司实行员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

  员工到岗后应及时在签到本或考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 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各部每月 2 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 表》 ,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领导应随时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

  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 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

  除定期检查、监督总

  部各部室员工的.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 对异地分支机构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 7 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遵守、执行和维护本制度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公休假没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标准给予出勤奖。

  第二十九条 迟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发 早退或溜班超过 3 次者,每次按 元;1 个月内迟到、元扣发;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个人当月工资 和奖金。

  旷工半天扣发 元,1 天扣发 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 10 天者,上报公司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条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替代人与未到人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 扣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元,并公开批评。

  第 8 章 工资的扣发 第三十二条 月内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发 元;3 天以上的,按当月工资日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发。

  第三十三条 病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

  第9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有所变更,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5

  食堂保洁工勤人员考勤按照指纹打卡、脸部识别打卡和纸质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凡未打电子考勤且无纸质考勤说明和记录的均视为旷工。凡忘记打卡又无支撑材料证明(请假条、病例等)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一、指纹打卡要求

  1、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时,指纹机显示打卡人姓名和工号并语音提示“谢谢”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听见“谢谢”就离开打卡机,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号;如打卡机出现别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显示自己的姓名为止;连续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记录,报给组长,组长每周五下午报至后勤处办公室,做好纸质考勤记载,并重新采集指纹。

  二、纸质考勤要求

  1、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采用纸质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请假,写好请假条,经过科长签字同意的;二是手指严重脱皮以及脸部无法识别,实在打不上卡的。

  2、请假人员每周携带请假条到后勤处办公室填写纸质考勤异动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纸质考勤支撑材料,事后补办的,一律无效。

  三、请假要求

  特殊情况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经科长批准后才能认可并报后勤处办公室备案。请假经批准后可请人顶班,顶班人报酬由请假人支付。因直系亲属红白喜事请假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未请假的按矿工处理。

  四、处罚规定

  1、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故迟到、早退在一个小时以内,累计两次记旷工半天,当天超过一小时记旷工半天,当天超过两小时记旷工一天。超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岗人员一律按旷工处理。

  2、每矿工一次罚款100元,每离岗、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

  3、对无视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矿工,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个月之内旷工3次,或一年旷工累计6次,或一次矿工达两天以上者学校予以辞退。

  4、上班期间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按旷工处理。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6

  一、考勤规定:

  1.全体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30时。时间变更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2.本公司全体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迟到、早退定义:

  1.公司全体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30分钟后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负责人证明者除外。

  2.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抵充,违者按旷工全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负责人证明者除外。

  3.因公司生产问题,由生产部决定上下班时间,各车间班组当天生产任务完成后,可以报生产部门,由生产部决定提前下班时间。

  三、旷工定义: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论处。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天数、事由、交接事项,经上级领导审批签字,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后方能休假;如未将签批后的请假条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而休假者,其休假天数按旷工天数论处。

  2.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包括各部门、车间正职级等以上领导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各部室全体职员、车间班组长以上负责人请假超过3天的由总经理签批。

  3.各部门工作人员请假1-3天(包括3天)由部门正级领导签批。

  4.各车间主任请假1-3天(包括3天)由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5.各生产班组组长请假1-3天(包括3天)由车间主任签批,请假3天以上者由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6.各生产班组员工请假1天由班组长签批,2-3天(包括3天)由车间主任签批,请假3天以上者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7.请假3天以上的.员工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清方能休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8.假期休完须超假期休息者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经批准后方能继续休假,假期满后回公司上班应将超假天数补办请假手续。

  9.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休息者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0.领导签过字认可的请假条应及时转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11.假期天数超过由未续补假期者,超过天数均按旷工论处。请假期未到,提前上班者,应到公司考勤管理人员处销假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未销假者按请假单天数计算。

  12.需要请假者如与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需要以电话向主管领导报知,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使员工按时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时要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2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下者,扣除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② 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20%外,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

  二、 请假:

  必须要有请假条,写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级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部核实存底,请假一天以上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报公司批准,归队后要及时销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动辞工处理,并扣发七天工资。

  ① 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② 请病假必须有医师证明,方可带薪休假;

  ③ 请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④ 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⑤ 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 重要节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五一劳动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二天,放假期间工资照付,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200%发放或安排调休。

  连续在管理处服务满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请过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亲假。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8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 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规范工作秩序,确保经营管理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建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三条 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实行其他工时制的,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行规定。

  第四条 考勤种类及办法

  1、考勤种类: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调(补)休。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3、未经批准缺勤超过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特殊情况下,单位仍需安排其继续工作的视为迟到)。

  第五条 假期种类

  假期种类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计生假、哺乳假、丧假等。(休假的具体条件及时间请查阅相关规定)

  第六条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所有假期均须员工本人书面申请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

  2、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在请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员工提出假期申请后,须经单位批准后方能休假。

  3、员工假期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2)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并报备人力资源部;请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并登记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假满后按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 监督和管理

  1、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重视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员工执行考勤制度的检查、督促。

  2、各单位须明确管理考勤工作人员,应建立员工考勤台帐,如实记载员工考勤情况并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

  第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 本规定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财务统计部工作职责

  依据《会计法》、《统计法》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为公司和上级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统计数据;负责财务统计部日常业务工作;负责银行信贷资金、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常规性统计、财务季(月)报和年报工作;公司办公设备及品的计划、采购、报批和管理。

  财务统计部经理岗位责任

  一、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领导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

  二、负责组织全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并向上级财务部门负责报告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结算。

  三、负责组织财会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全面反映给企业领导,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

  四、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等法规和旅游企业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分月、季、年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为企业发展积累资金。

  六、负责做好资金管理,组织各营业部门收银员、出纳员按规定程序、手续及时做好资金回笼,准时进帐、存款,保证日常合理开支需要的供给。

  七、负责组织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财务收支情况,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条例,加强对外汇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与财政、税务、金融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及外汇动向。

  九、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及还贷手续。

  十、遵守、维护国家的。财政纪律,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认真执行成本物资审批权限、费用报销制度。

  十一、审查各部门的开支计划,并转报总经理。

  十二、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并负责对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技术改造、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审核,及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十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围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总经理当家理财、把关和经营参谋。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门的生产指标、成本费用、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定额,尤其应做好对三大成本费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劳动费用成本,能源销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细算,确保经济效益。

  十五、督促、检查企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注意发现和处理财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关人员重视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 十七、监督采购人员做好客房、工程、办公及劳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购工作。

  十八、负责审查各项开支,密切与各部门的联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费用水平。

  十九、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并不定期抽查各业务部门、收款岗位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业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

  二十二、负责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工作,使属下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独立工作,并使各员工对本部门其他岗位的业务环节有所了解。

  二十三、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和业务会议,抓好本部门内部管理工作。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10

  一、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的范围

  1、被考勤人员: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2、考勤地点:公司办公室走廊。

  二、人脸识别考勤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脸识别考勤,具体考勤时间: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时间调整,则另行通知。

  三、人脸识别考勤规定

  1、考勤机全天固定位置开机,被考勤人员只要上班,不论迟到与否,均须录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钟内录面像考勤计为迟到,超过30分钟计为缺勤,既无面像又无请假单者计为旷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录面像考勤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负责考勤人员于每月1日上午9点前,将上月相关人员记录上报至办公室,便于汇总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办公室将上月员工上下班人脸识别考勤记录送给公司财务科,财务科按相关规定对缺勤、旷工行为进行处罚。考勤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和年终考核考评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请假、出差等情况的管理规定。

  (一)请假。凡需请假不能考勤的.,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

  1、请假半天以内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2、请假超过1天(包括1天)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须提前填写《出差审批表》。如单位正常业务出差的,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留存办公室备查;如开会或其它出差,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三)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考勤的,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并补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特殊情况包括:

  1、因公突击开会、出差、外出办理急事等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时上班的;

  3、因处理突发问题不能按规定请假的;

  4、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不能按规定请假的等)。

  五、奖惩办法

  迟到或早退的罚款10元/次,旷工罚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经批准喝酒的罚款200元/次,在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大会上检讨,并降低年终奖金系数。每月全勤的给予一定奖励。

  企业病假事假考勤制度 篇11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员工合法劳动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司《员工手册》制订此制度。

  2、适用范围:除特别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执行:公司各项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若有未详尽规定之事项,按补充条例或实施细则办理。

  二、工作时间。

  1、办公区工作时间: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7:00,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

  1.2公司实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时间、考勤规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报公司人事培训部备案。

  三、考勤相关规定。

  1、考勤方式:

  1.1全体员工采取打录指纹的方式考勤,员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须打录指纹。

  1.2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须填写《员工公出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时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写《考勤说明单》。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训部负责统计全月出勤情况,制作《月度考勤情况统计表》提交财务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2、考勤范围: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批准的执行特定工作的员工外均须考勤。

  3、迟到、早退、旷工:

  3.1迟到:上班迟到3分钟以内者,不以迟到论处,但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前三才也以迟到论处;上班迟到3分钟(含)至3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处。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钟以内者,按早退处。

  3.2.2如下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早退。

  3.3旷工:下列情况之一均属旷工

  3.3.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请假期满未续假、续假未获批准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训部备案的缺勤按旷工处理。

  3.3.2迟到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3.3早退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3.4未打录指纹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打录指纹的,须于当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训部递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考勤说明单》,过期补单视同无效;如上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旷工半日。

  4、考勤违纪处罚:

  4.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旷工半日每次罚款50元,旷工1日罚款100元。

  4.2员工连续旷工2天视同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3员工累计旷工2日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4员工累计旷工超过2日,公司做开除处理。

  4.5罚款由财务部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时间内人事培训部随时有权进行考勤抽查,如发现员工无请假外出或有正当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训部做相关登记,视同旷工1日;如每月部门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在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分内工作,一旦发生加班,公司尽量安排员工补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计算:从当日18:00起开始计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时为基数计算。

  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计算:从上班打录指纹开始考勤,至下班打录指纹为加班结束。

  5.3加班前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加班的,则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写《加班申请单》,否则不视为加班。

  6、补休:

  7.1员工发生加班,补休一般应在加班一个月内完成。

  7.2员工补休前需填写《补休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补休,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补休的,则须在补休后的'次日填写《补休申请单》,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

  7.3如补休半天或几小时,员工在到达公司上班时,仍需照常打指纹考勤。

  7.4补休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和奖金。

  7、特定部门和员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特定部门和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处理考勤,如在特定时间内连续加班的品牌策划部员工、财务部部分员工等。

  四、休假相关规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安排员工每月正常休假,如当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员工,公司将为其安排补休。

  2、法定假期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国庆、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将按法律规定计算、发放加班工资。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体健康问题不能正常工作的员工,可申请病假。

  3.1.2员工可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当天由同事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凡请病假者须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时间二十分钟内,亲自致电部门负责人,否则以旷工论处。如因重病不能亲自打电话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为请假。

  3.1.3病假一次超过两日须有区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否则以事假处。

  3.1.4病假工资扣除标准是4元/小时。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计超过15日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2婚假

  3.2.1员工可凭《结婚证》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2.2员工休婚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

  3.3生育假、流产假、陪产假

  3.3.1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者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产假,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3.2女职员流产,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3.3在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且已转正的`男员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丧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5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当日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的,可由部门办理),经副总裁以上领导认可,报人事培训部备案;工伤假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如因违章操作造成伤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处理,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6年假

  3.6.1公司员工可按在公司服务的工龄时间享受有薪年假,具体见下表:

  累计服务年限(自入职之日计算)

  有薪假天数

  满一年不满十年

  五天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员工休年假须提前五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七天将书面申请送交董事长审批;

  3.6.4休年假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经营淡季。

  3.6.5年假应在当年休完,当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计。

  3.6.6年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7事假

  3.7.1除以上几类假期外,员工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事假以部门领导批准时间为准。

  3.7.2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需得到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批准。如因突发事情不能预先申请,员工应于请假之日上班时间20分钟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请假,并于当天由同事代为填写《请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3.7.3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应超过2天,全月累计不应超过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计不应超过15天。如超过此限,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报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

  3.7.4员工请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是8元/小时。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则上应一次休完,特殊情况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将详细理由报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审批。

  5、假期的审批

  法定节假、工伤假无须申请;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请,员工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再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请假三日以上(含),应报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公司领导批准。经批准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方可执行。

  五、附则

  1、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2、职权: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训部负责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

  注:全额工资是指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和相对固定的绩效奖金(如办公区员工的绩效奖金)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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