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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时间:2022-04-15 18:11:30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日常行为,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规范的行为举止,特制定本行为规范准则。

一、八项个人修养

1、心胸开阔,能容纳不同意见;

2、谦虚好学,能及时接纳新观念;

3、平等待人,能尊重下属的个性和价值;

4、诲人不倦,能耐心教导下属;

5、心胸坦荡,行为光明磊落;

6、言行礼貌,能微笑常在;

7、敢于承担,有高度责任心;

8、克己奉公,能以大局为重。

二、八项工作规范

1、清楚自己的岗位工作标准,保证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全面履行和落实;

2、准确界定下属的工作标准,及时为下属的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3、充分理解、认同同事的工作价值,及时回应兄弟部门的工作请求和上司的工作协调安排;

4、向下沟通宣导公司决策,保证决策内容都能与下属达成基本共识;

5、向上及时汇报反馈,保证上司全面准确把握组织运行状况信息;

6、通过目标实现管理,定期量化考核下属工作,公正评价下属工作绩效;

7、定期跟踪下属工作过程,对下属的工作失误承担主要责任;

8、准确把握下属的优点和长处,及时奖励下属。

三、八大行为守则

1、不越级授权,不越级指挥;

2、不越级报告,可越级申诉;

3、不议论同事和上司的人格人品;

4、不假公济私,侵占公司的利益;

5、不说有损企业形象和同事团结的话;

6、不阳奉阴违,不做是非不分的事;

7、不传小道消息,不信小道消息;

8、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体主义。

四、八大表率

1、关爱下属,排忧解难想在前;

2、爱护公司,集体利益放在前;

3、承担责任,险事难事冲在前;

4、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行在前;

5、克勤克俭,费用投入省在前;

6、信心十足,工作愉快笑在前;

7、礼貌待人,礼貌用语说在前;

8、勤于学习,提升修养做在前。

五、八个常思考

1、上级的指示希望常思考;

2、公司赋予的责任常思考;

3、自己的工作目标常思考;

4、常用的工作方式常思考;

5、下属的困难问题常思考;

6、下属的发展需求常思考;

7、他人的不同意见常思考;

8、同事的支持帮助常思考。

以上行为规范请各级管理人员张贴在办公桌明显的位置,并把它当作一面“镜子”,时刻检视自己。同时也希望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照行为规范自律和共勉。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15-09-03 20:28 | #2楼

为规范全体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主办及从事纯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树立公司现代文明形象,培养员工现代文明品质,提高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一、仪表仪容规范 

1、按规定要求穿工装、佩戴工号牌。 

2、保持头发整洁,自然大方,不留怪异夸张发型,不染奇色头发,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头散发。 

3、保持脸面整洁,男不留胡子,女不化浓妆和奇妆。    

4、不佩戴过多饰物,不使用过浓香水。 

5、保持工装整洁,服饰端庄大方,穿外套工装不敞胸;男士应打领带,穿衬衫、T恤等工装应束于裤、裙之中;按规定可不穿工装时服饰应整洁端庄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和过露服饰。上班不得穿拖鞋和背心。   

二、行为举止规范 

1、根据上班时间提前打卡进入办公室,不迟到,不漏打卡,不代打卡。   

2、进入办公现场,必须在上班前搞好个人卫生,整理好个人物品。 

3、上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周围和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七净二无二整洁(地面净、玻璃净、台椅净、设备净、物件净、门窗净、橱柜净、无杂物乱放、无卫生死角、布置整洁、物品放置整洁)。平时注意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4、坐姿端庄,不明显躺倚,不趴台桌,不坐台桌,脚不高跷。不伸懒腰、挖鼻孔、掏耳朵、剪指甲。 

5、在工作场所不吹口哨,不哼小调,不唱歌曲。在公司范围内不吸烟。   

6、在工作场所不吃食物,不干私活,不脱岗,不扎堆聊天,不嘻笑打闹,不对客人打哈欠、打喷嚏,不看文娱书刊,不抱拿取暖物品,不玩电脑游戏等。 

7、少打和不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每次不超过3分钟),不长时间接待亲友,且不得影响工作。 

8、除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不得搞棋牌等文娱活动。  

9、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影响工作和形象。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得推诿,如不在本部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与其它部门或人员联系,并作引导。 

11、下班前应收拾好台桌和办公用品,贵重物品应放置在安全处或规定处。    

12、下班离岗前应检查卫生,搞好“三清”工作。 

13、上班参加会议和各种有组织的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14、到营业现场应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一线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三、语言规范 

1、不用绰号或单用“喂”、“哎”等称呼、招呼他人。   

2、不说粗言俗语、污言秽语。 

3、接待说普通话的客人(包括顾客)应改用普通话。 

4、第一个接听外线电话,应首先说:“您好,家电城,”第一个接听内线电话,应说:“您好,××部。” 

5、工作相约,敬语在先,事后道谢;打断别人工作应说:“对不起,打扰一下”,征得对方同意后再插入,事毕道谢。 

6、接待客人应自觉敬语招呼,接待结束应敬语相送。   

四、内外部关系处理规范 

1、尊重上级,执行上级的工作指令。与上级有不同意见可以陈述,但不争辩;不能完成或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应向上级及时汇报,不得隐瞒拖延;对上级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可以不执行但应向上级或有关部门作出说明。 

2、同事间应谦恭相让,互敬互尊,出现矛盾及时主动和解。工作中产生矛盾而影响工作时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请求协调。 

3、爱护下级,不辱骂、不训斥、不报复部下;对下级的错误和缺点应及时指出并进行帮助,对下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作考核奖惩。 

4、发现有直接危害公司财产、安全等严重不良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发现上司和同事有其它不良行为应实事求是向上级反映,不得私下扩散。 

5、对待服务对象礼貌和蔼,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服务对象解决困难。如无法解决应作出解释;发表自己意见和解释问题应心平气和,有理讲理,无理不争理。 

6、工作场所不接受他人敬烟。禁烟区内礼貌、及时制止任何人吸烟。对客人的不文明言行应礼貌制止,做到有礼有节。 

7、外出工作应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和对方的规章制度。    

五、道德规范 

1、节约用电、用水、办公物品及各种材料。文明使用和自觉维护各类公物,不私自占有公物,不私自出借公物。 

2、不侮辱、诬告、诬蔑、造谣、中伤他人,不挑拨离间,不在背后非议他人,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揭他人的生理缺陷和个人隐私。  

3、不骂人,不打架,不无理取闹,不搞流氓行为。 

4、不挪用、贪污、盗窃公共财物(包括物品、商品货款、票据等),不私自占有和偷拿他人财物。 

5、不得委托和要求业务部门、柜组和营业员等代销私人商品。 

6、不索要业务关系户的物品、钱财及宴请。接受超过规定价值的馈赠应及时上交。 

7、不欺骗、议论、奚落、刁难、侮辱、打骂顾客和业务关系单位人员。   

8、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9、不参加有损公司利益的商务活动,上班时间不准炒股。 

10、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利用职权搞个人创收或捞取利益。

六、考核、奖惩: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全体管理人员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人员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对违反本规范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和领导,对照《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九九九年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与职工双方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合同管理 

1、凡公司的在职职工,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都应当按本制度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公司对各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2、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和市劳动仲裁机构鉴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3、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以下条款:  

①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④劳动纪律; 

⑤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订; 

⑥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⑦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⑧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的签订 

①董事会成员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②职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离岗停止工作的:如病休、内退、停薪留职、外借等情况的职工,应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5、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分为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     通过招收、调动、分配等渠道新进公司的职工,均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并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复、退、转业军人和组织调动除外)。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约定起始的时间和终止的条件,不明确终止期。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期直至职工退休年龄而终止。 

距正常退休年龄10年以内并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订 

①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不得擅自更改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签订劳动合同更改协议,送市劳动仲裁部门鉴证后生效。 

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职工在医疗期内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不应终止,待上述假期满后执行终止。 

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④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职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⑥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⑧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⑨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7、法律责任 

①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与职工均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公司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管理、奖惩,职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调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②公司违反本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国家规定及合同条款,给予职工经济赔偿和支付违约金。 

③职工违反本制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条款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若职工培训学习毕业后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五年,则按比例收回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8、劳动争议处理 

①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公司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公司的劳动争议,办事机构设在工会。 

②职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从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调解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③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填写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执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从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工资管理 

1、公司在工资分配上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公司根据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按国家规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2、公司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工的工资按《常州家电城有限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3、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连续工龄按国家规定的办法计算。 

4、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工的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期间的待遇,职工患病、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等待遇,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救济金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人事管理 

1、通过招收、调动、分配等渠道新进本公司的职工,均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复、退、转业军人和组织调动除外)。待试用期满,凭行政管理部的通知,各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应的手续。 

2、应届毕业生、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企业各类新进人员工资待遇简明表》执行,起薪日期以劳动局、人事局签章的时间为准。 

3、市内工作调转进入本公司的人员,工资级别以本人工资转移介绍信上的工资等级为准,并参照本公司的起点工资标准确定,起薪日期以其工资转移介绍信上注明的调入单位起薪日期为准。 

4、异地调入本公司的人员,其工资等级参照本公司内同等条件的人员工资水平重新确定,起薪日期同上。 

5、重新就业的人员进入本公司后,工资等级以本人的工资变动情况表为准,起薪日期以劳动局劳动就业管理处鉴证日期为准。 

6、职工通过培训或自学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后,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以本人持证到行政管理部登记的日期为准。 

7、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及离开公司时有关手续的办理,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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