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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团队管理方法

时间:2023-10-31 08:35:20 志杰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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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团队管理方法

  为加强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完善我校教学团队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推进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接下来是学校教学团队管理方法。

学校教学团队管理方法

  学校教学团队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十二五”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团队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建设旨在强化教学基层组织(课程组)建设,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及考核和激励制度,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争取获得教育教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起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教学团队组建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结合,职称、学历结构相对合理,在教学建设和改革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具有可持续建设和发展的潜力。教学团队以课程组为基础,一般要有5人及以上的教师(含实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教学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制。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团队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承担本团队的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是课程群首席主讲教师,负责本团队所属专业或课程群的建设、改革和实施,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等工作。

  第五条 教学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与本团队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工作;积极参加团队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承担团队负责的相关课程的教学和实践指导工作。

  三、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

  第六条 承担本团队所属课程群的课程建设、课程改革和教学实施。整合教学内容,推进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方式改革,着力推动大班讲课、小班研讨、小组实验实践的现代大学教学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功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 承担教学研究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项目研究,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八条 通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创新教学的内容,推进实践性、研究性和创新性教学,提高教师学术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

  四、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

  第九条 校级教学团队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内教学团队除完成基本职责要求外,应完成以下3个及以上目标:

  1.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创新团队荣誉称号;

  2.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名),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坛新秀奖;

  4.获国家级教改项目(排名前4名)或省部级重大教改项目(排名前2名)或主持省部级一般教改项目1项;

  5.主持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

  6.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7.主编出版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教材或出版教学研究专著;

  8.至少主持省级及以上课程教学改革项目2项;

  9.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10.指导学生获得A类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5项或一等奖2项或国家级奖1项(指导学生参加体育比赛、艺术作品获奖等可根据其等级和主办单位级别做相应认定)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创新项目2项;

  11.指导学生在核心期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0项)。

  五、教学团队的建设目标、遴选和管理

  第十条 学校在“十二五”期间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围绕思想政治、人文素质、科学基础、实践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等核心类课程群以及学科专业方向特色类课程群的建设和改革要求,重点建设50个左右的校级教学团队,培育一批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校级教学团队每2年遴选1次,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申报,原则上从校级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

  第十一条 学校鼓励各学院(部、中心)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由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校级教学团队的遴选优先向院级教学团队倾斜。

  第十二条 教学团队申报与遴选程序

  1.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核心类、特色类课程群建设与改革要求,以课程组建设为基础,组织开展教学团队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2.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的团队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团队进行综合考察和评议,形成建议意见。

  3.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教学团队进行评审,遴选产生校级教学团队。

  第十三条 学校在教学经费中设立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教学团队的建设,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为10万元,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经费根据上级要求执行。团队建设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为启动经费,在立项后划拨总经费的60%;余下的经费在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

  第十四条 教学团队考核工作与学校岗位考核同时进行。校级及以上的教学团队负责人,直接申报聘任为校聘岗,团队考核主要针对立项时申报建设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学团队,学校取消其享受的优惠待遇,终止团队建设费。

  六、附 则

  第十五条 校级教学团队的成员变更事宜,由团队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后,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批。

  学校教学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5]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5]2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5]1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15]2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职业院校优秀教学团队是以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教学工作为主线,以学院教学名师以及行业企业的知名技术专家作为带头人,以学院教师以及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作为骨干教师,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研究、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队伍。

  第三条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和组织模式,有利于形成和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激发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团队建设既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教学改革的广阔平台和凝聚专兼职教师向心力的良好载体。

  第四条教学团队按照院级进行构建,重点围绕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基地去组织建设。

  第二章建设目标、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 建设目标

  用5年的时间建设5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力争有一批团队成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具体目标为:

  (一)“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教学团队的职称、知识、素质、能力结构和专兼比例合理。团队带头人具备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引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方向,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学生授课;在本行业的技术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具有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的经历;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能力强,着眼大局、善于合作、甘于奉献。教学团队有相应的专业依托和支撑,专兼结合,梯次合理,结构优化。

  (二)鲜明的团队精神。通过创新合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创造宽松而严谨的教学、技术研发与服务的环境,凝聚团队力量,激发创新能力,增加协同效益。

  (三)明确的发展目标。以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建设能力为核心,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中,设定明确可行的教学改革目标和教学研究目标。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实效。

  (四)显著的建设成效。通过不断地培育和建设,促进团队形成良好的教学建设基础,积累丰富的教学改革经验,取得标志性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能够有效利用行业企业优势资源,实现校企共育高技能人才。能够将相关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成果引入教学领域,有效促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六条 建设原则

  (一)校企合作共同建设的原则。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激励教学水平高、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高的优秀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同时聘用企业生产一线的技术专家、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充分发挥他们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依托教学基本建设的原则。紧密结合专业、课程和实训基地建设组建团队。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围绕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实训基地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好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三)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原则。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习能力、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注重师德建设的原则。团队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五)加强资源整合的原则。鼓励跨专业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充分利用校内外、区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改革实践。

  (六)团队水平整体提升的原则。加强教学团队的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与科研水平,发挥好示范和带头作用。

  第七条 建设内容

  (一)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决定着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专业建设应当作为教学团队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成为团队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课程建设。包括课程体系的建设及精品课程建设。通过团队建设,促进形成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的示范性课程,有效发挥精品课的引导、辐射作用。

  (三)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共同进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优势资源共享,为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有效实现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重要的平台。

  (四)教育教学研究。通过开展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教学研究与应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双师”结构队伍建设。“双师”结构教师的培养是教学团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特别重视在企业一线培育由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要特别重视对团队内青年教师的职教理论和职业能力的培养,通过企业实践锻炼、建立“老、中、青”传、帮、带等途径,整体提高团队教学水平。

  (六)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研发与服务,不断提高团队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第三章 申报与评选

  第八条 基本条件

  (一)“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院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二)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院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院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完成的机制。

  (三)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四)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院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五)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九条 结构要求 教学团队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设置团队带头人2名,一名为学院教学专家,一名为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团队中具5年以上企业经历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不少于3名。

  第十条 申报审批程序

  (一)教学团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时由申报组建教学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推荐表》。

  (二)教学团队的评审采取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教务处根据申请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申报材料送不少于5人的校内外专家评审。校内外专家评审之后,教务处根据评审意见,分学科类别(各专业学科、基础学科)邀请不少于5人的相关学科校内外专家组成答辩小组接受教学团队申请者的公开答辩。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列席教学团队申请者公开答辩会,在听取申请者答辩的基础上,结合申报材料、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和答辩报告情况,对教学团队申请者进行审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候选团队名单。候选团队获得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获得正式提名;报党委会决定,并予以公示。获得资助的教学团队应与学校签订工作任务书。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对教学团队实施目标管理。教学团队建设所在系(部)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5年。

  第十二条教学团队建设实行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可在团队成员内部自主调配教学安排。

  第十三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教学团队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总结报告》,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助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学院将在院级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自治区级教学团队。

  第五章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教学团队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一)站在专业发展建设的高度,对专业、课程建设等进行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协助组织、研究本专业或课程的建设,包括特色专业、精品课申报、评估检查等。

  (二)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开展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和现代教学手段等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

  (三)发挥团队优势组织开发高水平的多媒体课件,研究探索本专业教学实践环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四)制定本团队青年教师(至少2名)的培养计划,在业务知识、教学水平、职业要求、个人发展上给予帮助和指导。

  (五)密切跟踪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人才发展状况,每年就本专业领域的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学术研究、科技成果、物质保障等方面向学院提交一份专题研究报告或综合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团队带头人任期

  (一)每届任期五年;

  (二)在聘期内若不能履行岗位基本职责,教学指导委员会有权提请学院中止对团队带头人的继续聘用。

  第十八条学院每年给予教学团队2万元经费资助,主要用于教学团队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术交流、建设人员科研津贴和奖励津贴。其中,用于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经费为总经费的50%。建设人员科研津贴和奖励津贴待建设期末考核完成后发放。教学团队津贴参照校内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教学团队的建设周期为5年,建设期间,教学团队每年末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未交年度进展报告的教学团队将暂停资助。建设周期末,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学团队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评价教学团队的标志性成果,每个教学团队在建设周期内要完成2项与教学团队研究方向相符的标志性成果。

  第二十条学院对教学团队实行期末考核制度,并公布考核结果。对建设期末考核达到第十九条要求的,足额发放建设人员岗位津贴和奖励津贴。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大,合作氛围好的教学团队继续给予新一轮资助。每个教学团队接受资助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六年;期末考核未达到第十九条要求的,停止资助,不发放建设人员津贴,且团队带头人两年内不得申请组建教学团队。

  第二十一条建设期内,教学团队带头人因故不能继续执行建设计划的,应及时向教务处通报,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学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团队建设,规范教学团队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团队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目标引领下,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课程(群)、课题组为平台组建的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的教学活动组织。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

  第三条团队主要职责与任务:

  (一)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完善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做好教学梯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育人能力,提升教学水平,培育教学能手以及教学名师。

  (二)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将教学改革创新和教育教学紧密结合,及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积极申报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做好优秀教学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三)课程建设。加大案例库、项目库、试题库等课程资源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做好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培育。

  (四)教材建设。加强教材研究与建设,积极组织编写反映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新成果的高质量本科教材,培育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

  (五)人才培养。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指导学生进课题组、进实验室,以成果为导向,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及创新创业能力。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校级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理的梯队结构,规模适度,鼓励以教研室、教学实验室、教学研究中心及课程(群)、学科团队等为依托组建团队,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缘结构、专业发展方向等结构合理。团队规模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团队人数的30%,至少有1名35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

  第五条每个团队设负责人1名。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5年以上,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思维。

  (二)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

  (三)熟悉所在团队各教学环节,特别是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工作。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完成人。

  2.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

  3.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

  4.省级及以上课程类项目负责人。

  5.省级及以上教材项目负责人。

  6.省级及以上科研团队负责人。

  第六条团队成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要求:

  (一)从事与申报团队相关的课程教学、实验或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二)具有较丰富的教研教改经验,原则上近3年参与(前3位)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指导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不少于1项/篇/人次。

  (三)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具备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第四章申报与评审程序

  第七条申报与评审程序为:

  (一)团队申报。填写《临沂大学教学团队申报书》,提交团队带头人所在教学单位。

  (二)单位审核。教学单位对所申报团队进行论证、修订后,签署推荐意见,报送教务处。

  (三)答辩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以现场答辩和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评审。申报团队须对其组建基础、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教研优势等作出陈述与展示。

  (四)结果公布。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正式下达建设计划。

  第五章建设管理

  第八条校级教学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制。

  第九条校级教学团队考核周期一般为3年。按照建设任务书要求,立项第二年实施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考核验收。教学团队业务上由教务处负责指导,具体工作由所在学院(校区)归口管理。

  第十条团队资助经费按照《临沂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临大校办发〔2022〕9号)执行。

  第六章考核与验收

  第十一条考核期满后,团队需提交总结报告,学校组织考核验收。团队应完成目标任务和标志性成果不少于以下3项:

  (一)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2项。

  (二)获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重点1项或面上2项。

  (三)获批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课程项目2门或国家级1门;出版教材获省级优秀教材奖或入选国家规划教材。

  (四)有2门课程实施研究性教学模式改革,完成不少于3个案例/人的非标准答案考试案例集。

  (五)团队成员在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教学比赛、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教师基本功大赛等赛事中获三等奖及以上2项;或获评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1人。

  (六)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且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人均1篇。

  (七)指导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团队成员;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项;或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3项等。

  第十二条若团队在建设期内以临沂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及以上,经认定可视同完成团队建设任务。

  第十三条用于团队考核的成果须是团队带头人或成员以第一作者产出且署名第一单位为临沂大学。进入团队前和离开团队后的成果不能作为团队考核的成果使用。同一人在不同团队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将继续资助,滚动支持,未能按期通过验收的,取消团队资格并终止经费资助。

  第十五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教学团队立项资格:

  (一)团队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团队建设工作停滞。

  (二)出现学术不端、失信等问题,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三)半数以上成员离开教学团队或团队成员不足5人。

  (四)其他经认定的情况。

  第十六条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的推荐申报原则上从学校建设成效突出的优秀教学团队中产生。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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