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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安全检查制度

时间:2022-04-16 14:32:1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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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安全检查制度

一、日常管理

病案室安全检查制度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四)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份(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四、编目工作制度

(一)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

(二)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病案归档制度

1、各科室出院病历,由病案室以住院工作日志为回收各科病历依据,每天派专人到各科室回收病历,并做好回收情况的登记工作。个别医生或科室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期回收者,应主动在规定时间内送病案室。

2、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允许在病区停留三个工作日(不包括出院日)。在此期间,病房各级经管医生、主任应做好病历的整理及签名工作。

3、出院病历实行三级质量管理制度,科主任负责病历质量控制,按照《河南省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整理、检查、修改住院医生完成的病历,并由科主任作最后的审阅。

4、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若发现问题,24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科室。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括通知日),相应科室须到病案室修改,或办理借出手续,并在此期限内归还,否则按未及时归档处理。

5、未能及时张贴的化验单应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病案室补张贴。

6、病案回收到病案室后,须一周内整理好,归档上架。

7、病案室定期统计各科室不能如期归档的出院病历,上报医务科,作出相应处理,并全院通报。

病历借阅制度

1、一般病历借阅期限为2周;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 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对病人出院72小时内仍在原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4、公安、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因办理案件,需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必须经过医务科批准后,才能办理复印、查阅病历。

5、病历在院内传递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

6、借阅特殊病历必须要经过医务科批准。

病案库管理制度

1、病案库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火、防晒、防腐、防害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2、指定专人管理,以保证病案的安全。

3、病案出入库应有登记及示踪系统,病案借出后一律要在病案架上使用示踪卡。

4、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员会批准决定。

5、住院病历原则上保存30年以上。

现代医院病案检查管理2015-09-16 22:49 | #2楼

1.病案管理的规范化

为完善病历质量,加强病历档案的管理,配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件》的出台,卫生部颁发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修订了住院病案首页,要求各级各类医院认真执行,将病案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按照卫生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所有在医院就诊的病人(包括门诊病人)都应建立完整的病案,每一病人在院内只能建立一份病案,病案号必须惟一,重复住院病人其病案按时间顺序装订在一起。住院病历包括现诊病历和出院病历,现诊病历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处理病情的文字记载,出院病历是指病人结账出院后交病案室的档案。但许多医院限于条件没有将门诊病人档案统一存放,而是由病人自行保管。

2.病案的编排

病案排列顺序在病人治疗期间和出院后不一样,归档时的顺序为:

1)目录页:包括诊断、手术、出入院日期等,由病案室填写,第一次出院者可以省略。

2)首页:由病案室填写,其余项目由住院医生填写。

3)X线片:按摄影日期先后顺序排列。

4)住院前的门诊病案。

5)病历;包括入院记录、病史主诉、现病史、过去史、家族史、地方史、婚姻史灰讨备检查、初步诊断、拟诊讨论。

6)病程记录:包括治疗过程、进程记录,均按日期先后排列。分下列各项:病程记录、转科记录、会诊记录、X线片报告、透视报告、超声检查报告、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后记录、心导管检查报告、磁共振报告、CT报告、脑造影报告、内镜检查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以及其他一切有关病程进展的记录。

7)治疗图表;包括整个治疗过程,如糖尿病记录表、白血病记录表、物理治疗表等。

8)治疗计划。

9)各种化验报告;按日期先后从上而下地粘贴并将结果书写于外露的右角上。

10)病理检查报告。

11)特别护理记录。

12)体温脉搏图。

13)医嘱单。

14)入院证、尸体处置单、手术签字单等。

15)护理病历、液体出入量记录。

16)随诊或追查记录。

17)来往信件、有关病人疾病治炙肖正叨书。

18)尸体病理检查报告。

3.病案管理方法

病案以编号管理比较简单易行,有利于保管和供应,也便于检索。编号管理方法有一号集中制、两号集中制、两号分开制、三号分开管理制、大排号制等,各医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采用的是两号分开制,即门诊病案和住院病案采用两个系统分开编号。

4.病案利用管理

病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有效利用,在庞大的病案库中要尽快找到所需的病案,必须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目前经常应用的有两种方法,一是按病人姓名索引,编制病人姓名索引是病案管理中最基本的工作,目的是用病人姓名查找病案。另一个方法是按疾病分类和手术分类索引,此方法是病案管理中的基本工作,是医学统计的基础工作,可为评价和反映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统计资料。国际疾病分类法已到第10版,简称ICI一10,同时病案首页已被输人电脑,简化了工作.

5.病案的保存

根据卫生部病案管理制度规定,住院病案原则上永久保存。门诊病案虽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不得低于30年。所有的病案不一定都有同等保存价值,应当进行选择性的处理淘汰。对有价值的病案,如医教研典型病案、疑难病例、典型病例、罕见病例或者终身难治的病案应长期保存;对于使用价值不大,应采用摘己表来区分,以便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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