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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管理处罚制度

时间:2022-04-16 23:14:41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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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管理处罚制度

第一条     为了惩治质量低劣和质量违规行为人,以处罚为手段,促进质量进步,达到如期实现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争创精品工程的目的,特制定本质量处罚规定。

安全员管理处罚制度

第二条     项目未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目标(计划)的处罚规定:

1.项目部未完成公司下达的“品牌工程质量指标”(如四川省“优质结构”、和“天府杯”优质工程、成都市“芙蓉杯”、国家鲁班奖),则按“项目承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2.安装分公司、专业公司和其他分公司质量处罚金比照本条“1”款执行。

3.以上“1--2”项处罚金计入项目成本,由质安部根据工程项目部质量目标的计划和实现情况,提出处罚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各类管理人员质量行为违规处罚规定

本处罚是对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质量行为人进行内部质量处罚,由质量员和质安部经理执行。本处罚金交财务部扣款,公司集中使用,质量处罚金用于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奖励质量先进的班组和管理人员。凡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政府执法机关另行处理。个人质量行为处罚如下:

(一)     总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未建立和体系或不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独立、公正、有效地运行,罚400元/次。

2.     因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配置不合理,发生重大结构质量事故,罚400元/次。

3.     未及时送培管理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委任无证人员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或特种作业人员,罚200元/人次

(二)     生产副总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在施工生产中执行规范、标准、质量文件不力,造成重大结构质量隐患或事故,罚400元/次。

2.           审查生产要素(人、设备、材料)不严,违反质量标准,造成重大结构质量隐患或事故,罚款300元/次。

3.           材料采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影响施工生产,罚款200元/次。

(三)     总工程师有下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分公司或项目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7日内未予审批,严重影响施工生产的,罚款200元/次。

2.     经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技术措施问题,罚款400元/次。

3.     通过内部验收的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存在重大结构质量隐患,罚款300元/次。

(四)          质安部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的质量事故未及时发现纠正,罚300元/次。

2.     已通过内部验收的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罚200元/次。

3.     对严重违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行为人不敢秉公执法的,罚款200元/次。

(五)          工程部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贯彻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性条文不力,造成后果的,罚300元/次。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主要项目无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技术措施,罚200元/次。

3.     未及时组织审批项目部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致严重影响公司施工生产的,罚200元/次。

4.     技术措施不力或无针对性,造成重大结构隐患或质量事故,罚200元/次。

(六)          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贯彻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力,后果明显影响较大的,罚300—500元/次。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另给予行政处分,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未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或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的,罚300元/次。

3.     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或特种作业的,罚100元/人次。

4.     发生1000-5000元的质量事故,罚100—500元/次。隐瞒质量事故不上报的,加倍处罚。

5.     对施工质量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造成影响时罚200元/次。

6.     按项目部管理人员被处罚金总额的10%罚项目经理。

(七)          项目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对施工图纸中违反国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作法提出技术核定的,罚300元/次。后果严重的,另给予行政处分,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未及时编制送审,影响工程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3.     未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罚100元/次。

4.     未及时组织竣工资料,规范立卷,影响竣工验收的,罚200元/次。

(八)        项目现场经理(责任工长)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违反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按施工图纸指挥协调施工,罚300元/次。后果严重的,另给予行政处分,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未参与各专业工长和栋号工长的技术交底,以及在过程中未及时检查并保持记录,罚款100元/次。

3.对项目部自查、公司检查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次。

4.因施工组织协调影响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罚款200元/次。

(九)          施工员(工长)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违反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按施工图纸指挥施工,罚200元/次。后果严重的,另给予行政处分,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不按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技术变更单等指挥施工,罚100元/次。

3.     未对施工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或指挥工人违章作业的,罚100元/次。

4.     未认真组织检验批质量验收评定及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或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不认真填写《隐蔽工程记录》,罚50元/次。

5.     《施工日志》和其也质量记录填写不及时或内容不齐全的,罚50元/次。

6.     发生1000—5000元的质量事故,罚100元—500元/次,隐瞒质量事故的加倍处罚。

(十)          质量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主制性条文的质量事实未及时发现、纠正,罚200元/次。后果严重的,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未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变更单等施工的质量事实未及时发现、纠正,罚50元/次。

3.     对严重违反质量规定的质量行为人不敢秉公执法的,罚100元/次。

4.     未按时填办、上报各种质量记录(含报表)的,罚50元/次。

5.     协同隐瞒质量事故不上报的,罚200元/次。

(十)取样、试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漏取试件、试块,罚200元/次。

2.     重复取样和质量记录试验取料台帐填写不及时,罚50元/次。

3.     现场计量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的,罚200元/次。

(十一)材料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1.     采购不合格材料,蓄意以次充好的或采购不合格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罚400元/次。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未及时通知取样或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罚100元/次。

3.     材料台帐与实物消耗及库存严重不符合的,影响质量事故追溯的,罚100元/次。

第四条     班组质量低劣的处罚规定:

1.     分项工程虽经一次验收合格,但个别处质量极差(目测或实测),除责令班组无条件返工外,按该分项工程人工费的2—5%罚班组并承担造成的材料和其他所有损失费用。

2.     分项工程质量低劣,一次验收不合格,造成局部返工损失的,按损失赔偿总额的10—20%罚班组并承担造成材料和其他所有损失的费用。

3.     工程质量极差,构成质量事故的,按损失总额的30%罚班组并承担造成的材料和其他所有损失的费用。

4.     本处罚由项目质检员执行。

第五条    政府行政处罚和建设单位处罚金由项目支付,同时按处罚金总额的 10%罚项目经理,10%罚责任工长,其他责任人按第二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奖罚规定2015-09-21 12:40 | #2楼

针对教职工办公室和学生教室在下班和放学后经常出现门窗不关、空调、电灯等电器不关,造成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定通知如下:

一、奖励

1、物业保安检查人员在检查时能够及时发现没锁的门窗和没关的电源,及时报告带班干部进行核实后,每次奖励检查人20元;

2、带班干部要经常对各办公室、教室在物业保安锁楼门后进行复查,查出物业保安没有检查出的隐患并让物业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每次奖励40元。

3、其他师生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二、处罚

1、学校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办公室和管辖的教室、训练场所安全负责,学校对没按要求关好门窗和电器者,要追究相关责任,每次罚款100元。能够找出具体责任人的办公室,由具体责任人承担;没有具体责任人的办公室,该办公室全体人员集体承担,相关年级主任每次罚款10元。

2、安排了安全员或排好了安全值班表的办公室,要把安全员名单或值班表及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报到保卫科,要求相关责任人在承担安全责任期间,电话畅通。安全检查人员在发现安全漏洞后,能够随时找到相关责任人的话,就减免80%罚款(只罚20元)。各办公室的安全值班表要注明楼层和房间编号,请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在3月21号前发送保卫科,收到保卫科确认回复的正式生效。

保卫科邮箱:jnyzh_http://www.ahsrst.cn

3、发现学生教室门窗不关,追究该班班主任、年级主任、包级校长的责任,罚款金额对班主任是每次40元,年级主任每次20,包级校长每次10元。

4、物业检查人员疏忽大意没能查出以上安全隐患,每次罚款40元。

5、由于门窗电源没关致使学校财产受到损失,按照经济损失金额的一半对该办公室人员(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对负责检查该办公室安全的物业检查人员罚款损失金额的四分之一,对当日带班干部罚款损失金额的八分之一。同时,按直接责任人的罚款数额的二分之一层层向上追究该部位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三、执行程序

1、物业保安人员每天将检查结果报到保卫科,由保卫科按照以上条款兑现奖惩。

2、学校值班干部将复查结果反馈到保卫科,由保卫科按照以上条款兑现奖惩。

3、保卫科负责记录和落实奖惩,保管罚款金额,每月公示奖惩记录。多余的罚款在年底列出奖惩方案,报学校领导,在全校范围内(包括物业公司和其他校内劳务团体)奖励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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