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17 01:30:59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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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值班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乡镇值班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值班工作组由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组成,每组当班一个星期,除遇国庆节、春节放假调休另行安排值班外,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值班按镇《年度值班安排表》执行。

三、值班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在下班后负责锁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

2.检查镇政府办公楼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

4.负责下班后的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值班情况。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四、值班纪律

1.必须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凡值班时间内发现缺位人员,必须严格按旷工论处,每旷工1天扣其工资100元。

3.主要领导一个星期需驻镇2天以上,带班领导没有特殊情况的也要亲自到位,与值班人员一起住镇值班,如有特殊情况不

能住镇值班的,需自行与其他班子领导协商代其带班,并事先与党委书记或镇长说明情况。

4.值班联系领导和带班领导如值班时遇到紧急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亲自赶到现场(从接到电话时间算起),否则视为工作渎职,并按旷工论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

5.如遇紧急情况,接到报告后,值班人员要有详细值班记录、上报和处理结果,并在事后10分钟内及时准确地向带班领导和值班联系领导汇报,凡迟报1次扣其工资50元,凡有事不报的扣其工资100元,并进行组织处理。

6.值班期间,要求联系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如在值班时间内手机不开通或不接电话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并按旷工论处。

五、接听值班电话注意事项

1.接听电话应主动通报单位名称,如对方未通报单位名称,应客气地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并做好记录。

4.对打听事情、咨询事项的电话,要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六、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八、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乡镇干部轮流值班制度2015-09-23 10:26 | #2楼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使群众来信来访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彻底解决干部遇事互相推诿扯皮、等、靠的依赖思想,逐步树立“务实、高效”的机关政府新形象,特制定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一、全体领导及干部遵循轮流值班制度,乡上副职领导每人带一组,每组值一天,按序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三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四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五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六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三、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期内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等一般日常事务,负责传递有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值班领导未能做出处理意见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反映情况。

四、严格执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值班领导为值班期内的第一责任人,对值班期的工作负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服从值班领导调配。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并记旷工。一经发现擅自离岗一天罚款100元,擅自离岗三天或三天以上者,落聘待岗,全年旷工满25天者,年度考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六、其他非值班人员要认真完成各自本职工作,非休息日要正常上班,及时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如遇紧急工作要服从临时调配。要按时参加乡上的各类集体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制度2015-09-23 19:56 | #3楼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乡镇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015-09-23 16:40 | #4楼

一、为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行乡镇领导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制度。

二、乡镇领导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中心情况,跟踪督导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决问题。

三、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一般每月应安排一天到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分管中心工作的乡镇领导每天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其他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保证每天有一位乡镇领导干部在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四、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访公示制度。每月末对下一月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日进行安排,在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

五、参加带班值班接访日的领导干部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上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责任和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六、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由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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