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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时间:2024-04-09 17:00:01 偲颖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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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通用1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通用15篇)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经济普查,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第三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第五条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第六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经济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第七条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第二章经济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第八条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九条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第十条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

  (一)采矿业;

  (二)制造业;

  (三)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四)建筑业;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七)批发和零售业;

  (八)住宿和餐饮业;

  (九)金融业;

  (十)房地产业;

  (十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十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四)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十五)教育;

  (十六)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十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十八)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第十一条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第三章经济普查表式、主要内容和标准

  第十二条经济普查按照对象的不同类型,设置法人单位调查表、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表。

  第十三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第十四条经济普查采用国家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

  第四章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国务院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当地的经济普查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完成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经济普查任务。

  第十八条大型企业应当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本企业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二十条聘用人员应当由当地经济普查机构支付劳动报酬。商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统一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

  普查员负责组织指导经济普查对象填报经济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在经济普查准备阶段应当进行单位清查,准确界定经济普查表的种类。

  各级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以及其他具有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负责向同级经济普查机构提供其审批或者登记的单位资料,并共同做好单位清查工作。

  县级经济普查机构以本地区现有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单位资料,按照经济普查小区逐一核实清查,形成经济普查单位名录。

  第二十四条县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清查形成的单位名录,做好经济普查表的发放、收集、审核、录入和上报工作。

  法人单位填报法人单位调查表,并负责组织其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

  第二十五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第五章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六条经济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供各地方使用的数据处理标准和程序。

  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标准进行数据处理,并逐级上报经济普查数据。

  第二十七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结束后,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入库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并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建立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并对经济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经济普查数据的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及各地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主要依据。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对经济普查的汇总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评估。

  第六章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

  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应当经上一级经济普查机构核准。

  第三十一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项工作,并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

  第三十二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第七章表彰和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经济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

  (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2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60号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xx〕1号)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海政发〔20xx〕42号)精神,依据北京市普查办《北京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结合海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小微企业以及非公经济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和维护我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我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小微企业以及非公经济的底数为主,辅之以其他必要的内容。

  2.优化方式。核查和普查登记相结合,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以提高普查效能,减轻基层负担。

  3.统一组织。在市、区两级普查办的领导下,按照市普查办统一设计的方案,采用统一布置培训、统一实施调查、统一处理数据的方式进行,并按照市普查办的要求,区普查办对外发布数据。

  4.创新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健全普查区域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全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xx〕108号),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办法》和普查规定的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进行界定。

  为保证基本单位的不重不漏,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二)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

  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从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普查方法

  按照“块为主、条配合”的方法,对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登记。

  (一)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对所有普查对象(军队、武警系统和市直报单位除外)由普查员使用电子终端设备(PDA)进行GPS定位、普查底册信息核查和相关证照拍照。北京联网直报单位(范围见附表2)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该部分单位的报表按照原有统计工作流程布置,采用原有渠道工作模式上报。北京非联网直报单位由普查员使用PDA采集基本情况资料,北京非联网直报单位和北京联网直报单位中限额以下单位填报普查后续表(纸介质),由街道、镇的普查办收审录入。

  军队、武警系统的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的经普办负责组织实施。

  北京市直报单位普查工作由北京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统一组织。

  (二)个体经营户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由普查员使用PDA采集基本情况资料。为取得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数据,将抽取一定比例的个体经营户进行配套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方法见《海淀区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另行下发)。个体经营户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镇普查办收审录入。

  四、普查内容

  (一)北京联网直报单位的普查内容

  包括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情况、物流情况、信息化情况,中关村示范区单位生产经营、科技、人员等方面内容。

  (二)北京非联网直报单位的普查内容

  1.法人单位的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生产经营、信息化情况等方面内容。

  2.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经营性收入或非经营性支出(费用)等方面内容。

  (三)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内容

  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属性和从业人员。抽样调查内容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付给雇员的报酬、缴纳的税费等方面内容。

  五、普查基层表(由普查对象填报)

  另行下发。

  六、普查工作职责分工

  按照市普查办对北京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整体要求,区及各街道、镇普查办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普查办工作职责

  1.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淀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负责拟定海淀区普查方案和普查各阶段的工作方案;负责对各街道、镇普查办的指导;

  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普查办开展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普查动态报道工作,建立工作简报制度;

  3.负责对各街道、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向北京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海淀区普查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北京市验收的各项工作;

  6.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区级普查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归档工作,负责指导街道、镇普查办做好普查资料的归档、备查工作;

  7.负责组织各级普查办加强普查经验交流,及时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街道、镇普查办工作职责

  在区普查办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内单位的全面普查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落实普查工作人员,解决普查专用办公场所;

  2.负责本街道、镇的普查宣传工作,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做好普查工作的动态报道;

  3.负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管理,普查员的培训工作;

  4.按照市、区两级普查办的具体要求,组织普查员利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对辖区内所有单位进行GPS定位、普查底册信息核查和相关证照拍照,采集北京非联网直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

  5.负责组织普查员使用PDA采集辖区内所有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资料;按照北京市统一安排,被抽中普查区的街道、镇经普办,负责收审、录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6.负责所有北京非联网直报单位和北京联网直报单位中限额以下单位的普查后续表(纸介质)的布置、收审、录入、验收、归档、备查工作;

  7.负责指导各类普通高校、各类机关大院建立普查机构,做好高校、大院区域内单位的普查工作;

  8.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做好辖区内市统计局登记的保密单位的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

  七、普查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

  根据北京市普查办总体部署,海淀区经济普查工作拟分成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12月31日以前)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聘用普查人员、制定海淀普查实施方案及其工作细则、进行普查综合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确定单位核查底册及普查底册、进行单位核查、PDA内容加载、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及程序编制、准备普查物资、普查培训、开展宣传动员等。

  (二)普查登记验收阶段(20xx年1月-4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人员使用PDA上门定位拍照、核实相关信息,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和验收。

  (三)普查数据汇总与评估阶段(20xx年4月-6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完成全部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汇总与评估等。

  (四)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公布主要普查数据、编印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普查数据库系统、完成普查工作的总结和普查人员的表彰、普查资料整理与归档、完善地理信息系统等。

  八、普查纪律和质量控制

  (一)普查纪律

  1.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干涉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或者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普查数据。

  2.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北京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不得篡改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普查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经济普查取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位和个人身份的资料,或者将其用于经济普查以外的目的。

  3.普查对象应当按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普查数据。

  4.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普查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并由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等普查对象如存在拒绝或者妨碍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未按时提供且经催报后仍未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等行为的,由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普查质量控制

  1.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市、区普查办的统一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经济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普查业务流程,明确各级、各部门、各专业的职责任务,规范各环节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对经济普查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2.各级普查机构要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统一管理、指导和评估各级、各部门、各专业和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要建立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对经济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3.各级普查机构应建立与普查数据用户、普查对象的相互交流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分析普查各阶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带有共性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普查办公室汇报,防止出现大范围的系统性误差。

  4.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切实理解经济普查的各项专业技术要求,并能熟练操作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及时将普查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告知普查对象,指导和督促普查对象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统计台帐,做好基础数据的准备工作,保证普查现场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5.各级普查机构负责宣传、贯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普查对象的指导,督促普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提高普查对象数据填报质量。区级及以上政府统计机构负责查处普查对象的违法行为。

  6.区普查办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同时联合有关部门查处普查工作人员在经济普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九、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全区统一领导

  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海淀调查队、北京市海淀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具体负责普查的方案设计、宣传动员、培训部署、单位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和日常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部门分工协作

  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责任,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对象的查找和登记等工作;铁路、银行、保险、证券等垂直管理部门除提供本系统单位名录外,还要协助当地普查机构开展对本系统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军队、武警系统的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的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地方分级负责

  各街道、镇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成立普查小组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四)各方共同参与

  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按照市区两级普查办关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确保海淀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3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新时代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事关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规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和安排,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高质量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拟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底前)

  此阶段以普及式宣传为主。结合此次普查的特点,为后续各阶段宣传工作打好基础。配合普查各阶段工作,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1、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7月)。根据省普查办工作安排,召开全镇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统一部署普查宣传工作,协调各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2、四经普概况、各阶段工作进展等,传播普查知识,强化配合意识,提升经济普查宣传效果。

  3、以经济普查为主题举办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9月)。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的日子,深入宣传介绍经济普查,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

  4、利用LED大屏开展宣传(11月底前完成)。同时滚动播放公告与宣传标语,从不同角度反映经济普查各个阶段的不同任务,为宣传月做好充分准备,力争在“宣传月”掀起全社会动员的高潮,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5、开展宣传月系列活动(12月)。12月为普查宣传月,在此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为即将开展的现场登记提供舆论支持。号召社会支持配合。

  6、宣传普查人员,弘扬统计精神(全年)。由镇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宣传组具体组织开展,调动各地经普办宣传力量采访报道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展示普查人员求真务实、严谨专业、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

  7、加强宣传效果。发布普查动态、科普普查知识,让广大社会公众知晓经济普查,要做到普查工作“家喻户晓”。

  二、现场登记阶段(20xx年1—5月)

  此阶段以宣传普查现场登记实况为主。宣传经济普查科学严谨,普查人员敬业奉献;并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号召依法接受普查。

  1、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请有关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考察工作情况,并看望普查工作人员。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

  2、报道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报道普查中的真实事例与感人故事等。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4

  培训工作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基础之一,为了使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近期,xx县进行了经济普查清查业务知识专项培训,旨在前期系统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更好的掌握经济普查清查各项业务知识。

  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各级培训活动正在进行中,在省、市级培训开展的同时,全体人员也在同步开展自学和集中专项培训活动。

  首先,通过自学,全体人员对清查工作有了大概的认识,对各种专业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能带着问题参加集中培训活动,

  其次,认真学习了《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方案》,针对集中办公人员对统计工作和经济普查工作了解不深入的问题,着重讲解了清查对象的范围及认定,以及详细的清查工作流程。

  第三,就难点、重点问题展开讨论。针对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清查表中的疑难指标逐一探讨,寻找答案,并对清查方案中出现的专业名词进行细致的解读,就清查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集体讨论,获得最佳方案。

  通过自学和集中专项培训活动,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本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开阔了工作思路。集中办公人员都纷纷表示还应加强自我学习,积极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为下一步清查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做足准备。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5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我镇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地按时完成,经研究,决定制定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要着力在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动员的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让各界人士关心经济普查,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工作区域划分:

  1、经济普查办公室成员:

  2、经济普查工作片区划分:全镇划分为十个普查片区

  3、规模企业经济普查工作成员

  明确经济普查工作责任与任务

  1、经济普查办公室责任与任务:负责指导全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要求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中各阶段的宣传、普查工作的布置、培训、检查、指导、材料收集工作,并负责普查资料的汇总上报,信息传递工作,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2、各普查片区工作责任与任务:各片区经济普查工作必须按阶段按时间积极开展,组织好普查员参加普查工作的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普查的登记、清查等工作并准时上报各类材料。

  3、法人单位经济普查工作(规模以上企业)由企管站负责,必须严格要求,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真实反映经济全貌。

  经济普查工作经费补助方案

  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按经济普查的各阶段工作实质完成情况,安排经费给予普查员补助并对普查办公室工作中所需经费进行核拨。

  1、参加经济普查普查员培训工作的`普查员,按培训时间每天补贴100元/人。

  2、各片区普查员工资补贴按普查上报单位个数进行补贴,每个单位补贴20元。

  3、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普查办工作人员,规模企业普查工作人员另按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度进行补贴。

  4、普查工作过程中若遇其他需加班的上报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经核实后给予相应补贴工资。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6

  为确保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整体性,除国家和省普查办下发的宣传资料外,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全方位,立体式进行宣传,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当地新闻媒体实时报道重大活动。

  2.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行委)要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

  3.宣传横幅:西宁市四区每个社区不得少于10条,其余各市(州)、县(市、行委)政府所在地每个普查区5条。

  4.围挡广告:西宁市市区主要建筑物工地围挡广告每个区不少于500㎡,其余各市(州)、县(市、行委)政府所在地不少于300㎡.

  5.户外广告:西宁市四区每个社区不得少于5块,其余各市(州)、县(市、行委)不得少于2块。

  6.灯杆路旗:西宁市四区每个社区至少悬挂2公里,其余各市(州)政府所在地至少1公里,县(市、行委)政府驻地酌情选定。

  7.宣传栏:每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不得少于3期。

  8.展板及黑板报:每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不得少于3期。

  9.公交车车体广告:省普查办20辆,西宁市普查办20辆,西宁市四区三县每个区、县不得少于10辆。

  10.十字路口护栏广告:西宁市四个区每个区至少在五个十字路口设置护栏广告,其余各县(市、行委)至少在3个十字路口设置护栏广告。

  11.宣传车:西宁市要用1至2辆宣传车在宣传月期间每天1至2次在四区进行流动宣传。有条件的县要用1辆宣传车在宣传月期间每天1至2次进行流动宣传。

  12.有线电视开机广告:省、市利用有线电视开机广告进行宣传。

  13.广场大屏幕: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广场大屏幕进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

  14.其他方式:各地还要尽量利用短信、彩铃等方法,利用楼梯广告、过街天桥广告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进行宣传。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从头抓经普”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三经普的宣传工作。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明确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提高被调查单位的参与度、支持度和配合度,消除顾虑,如实申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和谐环境,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基本思路

  按照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在普查宣传上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把宣传动员贯穿普查全过程,紧贴各个阶段中心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把普查宣传做深、做细。二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影像资料的`拍摄与制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宣传资源与各种媒体宣传造势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活动。三要把握宣传重点,注重区分宣传群体,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和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作为宣传的重点和难点,多层次、分重点、有节奏地加强宣传工作。

  三、组织领导

  在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与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牵头,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具体落实全县普查宣传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乡镇、部门的经普宣传工作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普查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直接领导我县经普宣传工作,电视台、新闻网、广告牌、显示屏等县级主要媒体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普查的宣传工作,开设普查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

  四、工作原则

  普查宣传工作实行五项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及普查对象的积极性;二是普查宣传内容与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紧密结合;三是公共媒体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资源共同承担;四是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五是普查宣传与统计普法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普查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形式

  按照拓展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手段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真正做到电视有影有声、报纸有文有图、网络有言有字、户外有形有势,为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发挥优势,构筑“对内宣传”良好平台。一是在网页上设置宣传动态、活动剪影、方法制度、经普风采等栏目;二是开通工作信息交流平台,明确信息采编的途径、工作要求、考核办法及激励措施,要求全县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三是编写经普工作简报,分门别类有重点地及时宣传和反映经普工作。四是建立新闻媒体报道平台,由县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宣传和报道全县经普工作、重要会议。

  2.开展活动,营造“外部宣传”浓厚氛围。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地区宣传特点,重点安排8项宣传活动。一是拍摄宣传短片,印制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牌,悬挂横幅。二是在电视台开设经济普查专栏宣传经普活动;三是在高档宾馆、公交车的电视和大型LED屏上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短片;四是在举办经普“宣传月”启动仪式,掀起全县经普宣传高潮。五是结合12.4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连续宣传。六是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宣传,开设电话彩铃。七是采用印发《致普查对象一封信》的方式开展点对点宣传。

  3.创新模式,把握宣传节奏。要注重把握各个阶段的宣传节奏,明确宣传对象的特殊性,本着“先面上展开,后点上宣传;先政府领导,后普查对象;先面上普开,后深化细化”的原则,有步骤、有节奏、有深度、有影响地把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富有成效。要注重创新宣传模式,适当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聘请专业策划公司协助开展宣传活动。

  六、阶段安排

  根据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普查宣传工作重点抓住三个阶段,一是在前期准备的试点阶段;二是在普查实施的单位清查阶段;三是在普查登记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机构,制定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县委宣传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3.召开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

  4.确定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和广告词;

  5.组织普查试点的宣传工作;

  6.设计与印制各种宣传品、宣传手册等。

  (二)普查实施阶段(分为三个节点)

  第一节点全社会发动

  重点宣传内容: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

  1.筹划录制经济普查电视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播出;

  2.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普查单位网站进行经济普查宣传;

  3.策划印制经济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画;

  4.选择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以及经济普查通告、张贴画、横幅等,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时点。

  第二节点单位清查

  重点宣传内容:普查对象的义务。

  1.向统计调查单位印发《致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的一封信》;

  2.在电视台连续播出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3.利用公共汽车、出租小汽车车身做公益广告;户外电子大屏幕滚动字幕播发经普宣传口号;

  4.在各主要公园和广场举办经济普查展览和赠送宣传品;

  5.利用移动或联通电讯网络,以短信方式做公益广告;

  6.继续利用户外广告媒体,宣传依法参加经济普查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

  7.召开宣传工作阶段性工作会议。

  第三节点普查登记

  确定普查宣传月、普查宣传月起动日。

  1.主要新闻媒体采写、制作、刊播县委、政府领导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讲话;

  2.主要新闻媒体连续刊播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3.在主要新闻媒体刊发普查公告;

  4.清查或入户时向调查对象发送经济普查宣传材料或单页年历;

  5.宣传日在主要街道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8

  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普查宣传工作要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将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市场运作为辅的工作方法,改变为以市场运作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宣传手段。二是坚持媒体资源的整合,充分调动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公共媒体和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媒体资源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媒介宣传造势的作用。三是坚持贯穿普查的全程,紧贴普查各阶段的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努力把普查宣传做大、做强、做深和做细。

  此外,结合首都的特殊位置,在认真做好北京市普查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全国的普查宣传工作。

  二、宣传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知晓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清楚积极参与普查、准确填报普查表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提高被调查单位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积极性,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三、工作原则

  普查宣传工作实行五项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性;二是普查宣传内容与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紧密结合;三是公共媒体(包括中央媒体、地方媒体)、自有媒体共同承担;四是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五是宣传普查与宣传统计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统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领导

  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共同领导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宣传组(办公地点在市统计局宣传中心),具体负责全市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宣传组,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各街道、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普查宣传工作。各普查对象负责本单位内部的普查宣传工作。

  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应当直接参与和配合普查宣传工作,协调北京电视台、北京有线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以及市、区各新闻媒体,全力支持和配合普查的宣传工作,结合媒体自身的特点开设普查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

  五、宣传形式

  普查期间全市要充分利用社会公共媒体和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自有媒体(如杂志、网站、公告栏)及普查对象单位内部宣传窗等广泛开展普查宣传;通过拍摄普查宣传专题片、公益广告片、主要报刊开设专题栏目等方法,结合经济普查各个阶段工作的重点进行宣传;利用全国和全市在经济普查期间组织的各种大型社会商业活动,借势开展普查宣传;利用市统计局拟在北京电视台创建的统计专题栏目连续性开展普查宣传。同时,抓住在试点、清查及普查登记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利用社会公众关注的《今日话题》等电视专题栏目进行案件曝光,进一步提高普查宣传的效果。

  六、阶段安排

  根据全市经济普查各工作阶段的主要任务,20xx年11月至20xx年6月普查宣传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普查宣传机构、普查动员宣传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

  此阶段为普查准备和告知的宣传阶段。重点工作是:

  1、制定全市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

  2、建立北京市经济普查信息网站;

  3、成立市和区县经济普查宣传机构;

  4、编印经济普查宣传提纲、宣传口号;

  5、安排普查各种会议新闻报道和新闻媒体系列采访;

  6、利用社会知名网络媒介进行经济普查宣传;

  7、设计经济普查标识和各种宣传品;

  8、选择在首都机场路、高速路口、四环路、三环路、二环路、商业街,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发布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向全社会告知20xx年开展中国第一次经济普查;

  第二阶段普查试点、全社会发动宣传阶段(20xx年4月至6月)

  此阶段为普查内容的宣传阶段。重点工作是:

  1、印发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文件及实施方案;

  2、召开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

  3、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

  4、筹划拍摄经济普查公益广告片和宣传专题片,在北京电视台连续播出;

  5、筹划录制经济普查电台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在北京广播电台连续播出;

  6、主要报刊开设经济普查专题栏目;

  7、安排普查各种会议新闻报道和新闻媒体系列采访;

  8、利用社会知名网站媒介进行经济普查广告宣传;

  9、策划印制经济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画;

  10、编印经济普查宣传手册;

  11、制作经济普查各种宣传品、礼品;

  12、选择利用第一阶段大型户外广告牌以及经济普查通告、张贴画、横幅、广告路旗、公交车身广告等,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时点。

  第三阶段经济普查清查单位宣传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

  此阶段为履行普查义务的宣传阶段。重点工作是:

  1、拍摄有关领导、专家、教授介绍经济普查的专题片在北京电视台系列播出;

  2、利用北京电视台《今日话题》等专题节目,拍摄、播放经济普查专题;

  3、利用地方统计法颁发10周年机遇,组织统计法制与普查的各种宣传活动;

  4、在北京电视台连续播出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5、在北京广播电台连续播出普查公益广告;

  6、在各主要电影院电影播映前播放普查公益广告;

  7、在各主要公园和公共场所举办经济普查展览和赠送宣传品;

  8、继续利用第二阶段户外广告媒体,宣传依法参加经济普查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四阶段普查布置、登记准备宣传阶段(20xx年12月)

  此阶段为普查宣传的高潮阶段。将12月定为重点宣传月,12月份的第三周定为普查宣传周(拟定),12月18日定为普查宣传日(拟定)。重点工作是:

  1、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拍摄播放市政府领导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讲话;

  2、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连续播放普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从不同角度讲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3、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连续播放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4、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和各主要报刊全面报道经济普查登记日各级领导到登记现场的活动和采访;

  5、利用发行量大的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等夹带发送经济普查宣传材料及单页年历;

  6、印发《致全市参加经济普查单位一封信》;

  7、宣传周内拟组织一场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8、宣传日各区县在主要街道、乡镇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同时,利用前三个阶段的各种广告宣传形式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普查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连续性的宣传,将普查宣传推向高潮。

  第五阶段经济普查登记、汇总阶段(20xx年1月至6月)

  此阶段是确保经济普查全面登记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普查宣传关键阶段,重点工作是:按照第三阶段的形式和内容开展普查宣传。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以上各阶段宣传项目,还将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大型宣传项目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xx年6月份以后的宣传工作另行制定计划。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9

  根据经普办字〔20xx〕05号文件要求,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普查氛围,确保我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结合全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乡经济普查领导组统一领导,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分级落实,分工协作,整体推进,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的普查宣传工作。

  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知晓经济普查相提高经济普查对象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宣传原则

  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

  四、宣传形式

  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站、会议、宣传栏、条幅、简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政策、普查对象的责任和义务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宣传工作步骤

  1.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12月31日之前)。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以制定宣传方案、准备宣传材料、部署宣传工作为主,围绕开展经济普查的意义和作用、普查的'地点等进行普及性宣传。并重点开展单位清查摸底工作,普查的主要内容、普查对象,以及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宣传。

  2.普查登记阶段(20xx年1月—5月)。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进一步了解怎样依法配合普查,以及如何配合普查人员利用电子设备做好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和资料上报。

  六、宣传措施

  1.发放经济普查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的内容范围、被调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让普查工作深入人心(由村两委组织实施);

  2.召开经济普查动员宣传工作会,下发《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宣传工作(由乡经普办组织实施);

  3.利用网站、普查简报进行宣传。宣传上级有关精神,宣传其他乡镇先进经验,总结不足,广听民意(由乡经普办组织实施);

  4.各普查区普查员在清查过程中,积极宣传经普意义,耐心解答有关询问,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由普查员实施);

  5.书写标语、制作宣传横幅。经普办要在全乡范围书写标语不少于7条、悬挂横幅不少于7条(由乡经普办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10

  为全面检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配套软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获取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的实践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对象和时间

  内蒙古、吉林、山东、湖南、广西、贵州、新疆等七省(区)为国家综合试点省(区)。试点省(区)各选择一个经济规模适中,国民经济行业门类较齐全,统计工作基础较好的区(县),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普查数据的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

  其他各省(区、市)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综合试点的范围、对象和时间。

  二、试点内容和方法

  (一)联网直报单位。

  联网直报单位为20xx年5月底核准纳入一套表的调查单位,采用PDA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通过网络直报平台填报试点普查表。普查表式包括《调查单位表》(701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702表)和《科技活动情况》(非工业)(703表)等综合试点普查表。

  (二)非联网直报单位。

  未纳入联网直报的法人单位(金融业一级法人企业除外)、产业活动单位,采用PDA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填报《单位普查表》(711表)。

  金融系统、铁路运输业一级法人单位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填报《调查单位表》(701表)。

  (三)个体经营户。

  采用PDA进行定位、证照拍照,并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表》(712表)。

  三、试点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6月)

  1.各试点省(区、市)成立试点工作机构,确定试点地区;选聘普查员(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参见附件6)。(6月中旬前)

  2.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统一组织开发普查区绘图与管理软件、单位对比软件、PDA软件、后台管理系统、普查数据处理平台(包括综合试点联网直报数据处理平台)。(6月中下旬)

  3.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采购并配置各省(区、市)试点用PDA设备。分两批配置PDA设备,第一批国家试点省(区、市)设备配置时间为6月中旬,第二批其他各省(区、市)设备配置时间为7月上中旬。

  (二)布置与培训。(20xx年6月中下旬)

  6月中下旬召开试点工作布置会,对国家综合试点省(区、市)及其他试点省(区、市)统一进行试点业务培训。

  (三)普查区划分与绘图。(20xx年6月中旬前)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选定普查用底图,下发至县级普查机构;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县级普查机构统一组织,根据底图结合现场勘查,划分普查区(或小区,下同)边界,对普查区命名和编码;利用绘图软件,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县级普查机构合并形成县级普查区电子地图。生成核查单位底册。(20xx年6月中旬前)

  各级普查机构向同级具有单位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收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逐级分解下发至县级普查机构;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比对部门数据和名录库数据,生成核查数据库;根据5月份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库,在核查数据库中标注联网直报企业;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核查单位底册。

  (五)PDA内容加载。(20xx年6月中下旬)

  各试点省(区、市)依据相关要求负责PDA内容加载。软件加载内容包括:试点普查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品分类目录、指标解释等;普查区图加载,以乡镇为单位将普查区地图载入PDA。核查单位底册加载,以县级为单位,将核查单位底册载入PDA。

  (六)普查登记。(20xx年7月上中旬)

  登记准备。普查机构事先告知调查对象有关事项,指导和督促调查对象做好基础数据准备。

  入户登记。普查员使用PDA对所有普查对象(不含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进行入户登记,确定坐标,核实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拍摄相关证照。联网直报企业按规定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表数据,由普查员继续使用PDA采集。

  留档备查。基层普查试点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普查原始数据、资料留档备查。

  数据传输。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将普查表数据直接传输到指定服务器;PDA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

  (七)数据审核、检查验收与汇总。(20xx年7月下旬前)

  数据审核。普查试点机构在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上,对普查表数据按专业审核,发现问题逐级退回至企业或普查员修改。

  数据检查和验收。普查试点机构有重点地选择部分普查区,每个被抽中的普查区要抽选一定比例的普查表,对其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并验收。

  综合数据汇总。普查试点机构在综合试点平台上进行综合表汇总。

  (八)试点工作总结。(20xx年7月底)

  各试点省(区、市)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试点工作总结的重点应是围绕普查组织实施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普查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应对综合试点统计结果进行评估。

  四、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由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制、民政、税务、工商和质检等行政审批登记部门,要及时提供其审批登记的单位名录。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综合试点的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确保综合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省(区、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规范各环节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对经济普查试点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统一管理、指导和评估试点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成立试点工作组。试点期间,工作组分赴各试点省(区、市),与地方试点机构共同研究和处理试点中的各种问题。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11

  一、基本原则

  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经普办)的领导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即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国家经普办的统一部署,执行统一的数据处理标准,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对象:

  (一)全部单位填报的《单位普查表》。

  (二)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三上”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及其上述法人单位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以下简称联网直报单位)所执行的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或重点服务业调查制度中规定的普查表式。

  (三)个体经营户填报的《个体经营户普查表》。数据处理工作要完成上述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网上报送与接收、数据合并和备份、数据审核与查询,以及数据汇总和评估等工作。

  三、组织模式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采取普查员通过手持电子终端(以下简称PDA)“现场数据采集、定位、拍照、识别转换,通过广域或无线网络进行数据传送,进入全国统一数

  据中心,统计人员五级在线审核处理”的组织模式进行。

  具体方式:县级普查机构在完成单位比对、普查区(小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的绘制后,将单位底册数据和地图数据载入PDA。普查员携带PDA到普查现场,利用PDA中的GPS模块采集建筑物地址、名称和空间坐标信息,通过拍照“三证”或“个体工商执照”进行OCR识别和数据转换,以完成对调查对象的核实或登记。普查员采集的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广域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中。不具备网络条件的乡级普查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可通过县级普查机构代报数据。

  已实行联网直报的调查单位要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完成企业“一套表”普查制度或重点服务业普查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数据网上报送到指定节点服务器中。

  乡级、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按照各自的权限登录指定服务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四、软件部署方式

  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家经普办统一开发定制。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各地区不得擅自修改软件系统的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描述文件和操作规程。

  (一)普查数据处理系统。

  1.国家级集中在线方式:使用国家级节点的省级、地市级、县级、乡级综合用户及普查对象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权限直

  接登录到国家部署的环境,进行在线数据报送和进行所辖地区的数据处理。

  2.省级集中在线方式:在13个省级数据处理节点独立部署数据处理软件系统。由省级普查机构负责收集全省报送的数据。省及以下综合用户及普查对象可直接登录省统计局部署的环境,进行在线数据报送和所辖地区的数据处理。各省级将管理员用户权限报给国家经普办数据处理组,以监控指导各地的数据上报进度和数据质量。各省级部署的数据处理系统与国家级节点实施数据实时抓取交换。

  (二)联网直报系统。

  执行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或重点服务业调查制度的调查单位继续使用联网直报系统上报普查表。

  五、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一)乡级数据处理环境及设备配置要求。

  必须具备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具备可以通过统计内网(广域网)接入省级及国家级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的网络环境,2台以上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1-2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大容量移动硬盘以及UPS供电环境等。为普查员配备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和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现场采集、定位、拍照、识别转换功能,数量按照每150个调查单位(包括个体户)配备1台PDA。

  其中:设备配置要求:

  1.PDA

  处理器主频:1GHz;

  内存:1G以上;

  存储:16G以上;

  显示屏:5英寸以上;

  操作系统:Android4.0以上或Win8;

  摄像头:500万以上像素;

  无线连接:支持Wifi、3G和GPS。

  2.客户端

  CPU:IntelP43.0G以上;

  内存:2G以上;

  硬盘:硬盘120G;

  显卡:独立显卡;

  操作系统:WindowsXP、Windows7、Windows8;IE浏览器为6.0以上;

  安装杀毒软件;

  接口:USB2.0以上;

  网卡:100M/1000M网卡;

  光驱:DVD光驱。

  (二)县级数据处理环境及设备配置要求。

  必须具备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100MB以上局域网和2MB以上与地(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统计内网(广域网)接入的网络环境,4台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其中,客户端配置要求为:

  CPU:IntelP43.0G以上;

  内存:4G以上;

  硬盘:硬盘120G;

  显卡:独立显卡;

  操作系统:WindowsXP、Windows7、Windows8;

  IE浏览器为6.0以上;

  安装杀毒软件;

  接口:USB2.0以上;

  网卡:100M/1000M网卡;

  光驱:DVD光驱。

  (三)地市级数据处理环境及设备配置要求。

  具备100MB以上局域网和10MB以上与省级、国家级统计内网(广域网)接入的网络环境,10台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其中,客户端配置要求为:

  CPU:IntelP43.0G以上;

  内存:4G以上;

  硬盘:硬盘120G;

  显卡:独立显卡;

  操作系统:WindowsXP、Windows7、Windows8;

  IE浏览器为6.0以上;

  安装杀毒软件;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提高青年学生文明素养和创建和谐校园为重点,以推动广大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基础文明养成教育活动,以“爱护公物、举止文明、宿舍文明、就餐文明、教师文明、离校文明”为主要内容,通过新颖独特的活动,使学生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小节做起,逐步使之内化为学生的一种习惯,加强大学生文明建设,营造校园文明氛围。

  二、活动主题

  厚德端行知荣辱,文明修身树新风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干部为成员

  五、活动内容

  1、以加强基础文明行为养成,培养学生良好习惯为目的,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及其他校纪校规。

  2、重点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公共设施、勤俭节约。不故意损坏教室桌椅和宿舍应急设施,爱惜维护已坏桌椅和设施,最后离开教室、宿舍等公共环境时随手关灯、锁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公德,做文明、合格大学生。

  3、规范学生文明行为:

  (1)使学生自觉打扫教室及保持宿舍卫生清洁,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2)制止校园吸烟和上网成瘾行为;

  (3)杜绝诈骗、、打架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加强学生课余时间的管理;

  (5)师生间、同学间见面打招呼,学生之间文明用语,不说脏话。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1、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及其他校纪校规。

  2、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和网站进行大力宣传,让全院师生充分认识“厚德端行知荣辱、文明修身树新风”的重要性。

  3、各班级开展“文明伴我行”学生签名倡议活动。

  4、各辅导员、班主任摸排学生破坏公共设施原因并由此初步制定养成教育活动方案上交学工办,学工办汇总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养成教育活动方案,开展

  养成教育主题活动。摸排到的原因和活动方案于4月18日17:00前报学工办。

  5、各辅导员、班主任积极发现并于每周五前上交学院文明养成主题教育活动中的正反面事迹至学工办,集中向校团委上报学院正反面事例,并在校园广播站进行报道。

  (二)专题教育阶段(4月21日――6月30日)

  1、各班级召开文明养成教育主题班会。并于5月31日前推选一个班级参加学校主题班会评比,推选班级信息上报学生处教育科。

  2、各班级根据学院活动方案开展行之有效的主题教育活动。

  3、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和学院各阶段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校园文化活动。

  4、活动中注重毕业生的.教育,切实做到毕业生文明离校。

  5、各辅导员、班主任积极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6、学院学生会组织成立文明督察队,督察队员名单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列出。每周对学生不文明行为进行定期定点巡逻、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检查、督导、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不文明行为,督察队批评纠正后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记录;对于情节严重或情节轻微但不服管理的,督察队员要如实记入督察记录并上报,由学工办提出处理意见。学院学生组织检查结果报送至学工办备案,待学生处定期查看学院文明督察队督察情况。

  (三)总结阶段(7月上旬)

  1、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各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对此次文明养成主题教育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活动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不足,以便更好开展工作。

  2、活动效果总结。针对开展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及时总结活动效果,针对学生中存在的老问题、长期性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七、实施要求

  1、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要根据本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成立学院大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助理、学生党员及主要学生干部组成;

  2、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结合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遵章守纪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班会、主题团日等多种形式将教育活动宣传到每一个学生;

  3、精心策划、注重实效。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把大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做实做好,狠抓落实,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4、加强检查、监督。学生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深入宿舍、班级等公共场所进行定点、定期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和治理活动;

  5、学院各部门要在每个阶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提炼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整改意见,上报活动方案、通讯、总结至教育科。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xx年我院的迎新工作要以“热烈、有序、和谐、平安”为主题,充分体现出我院的“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思想,周密安排、精心准备、热情周到、文明迎新;全分院上下要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我院迎新期间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稳妥、优质高效,安全有序,使新生顺利入学开展学习生活,让学生舒心,让家长满意。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迎新工作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济管理学院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辅导员总协调:院办公室

  三、基本情况:

  (一)报到日期:8月29日、30日(接待提前报到的学生)。8月31日8:30—21:00,9月1日早7:00—21:30。

  (二)报到地点:第一教学楼120教室。

  (三)新生预计报到人数:429人

  (四)参与迎新的人员:全体辅导员及学生干部。

  四、前期准备:

  (一)协调与布置任务

  1.制定迎新工作方案:8月27日,负责部门:院办

  2.工作落实会:8月28日,负责人:刘金明根据院迎新工作方案,各责任人予以细化,精心安排,于8月30日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五、总体方案:

  (一)报到流程(略)按学院的'报到流程。

  (二)具体安排(包括负责人)

  1.8月27日中午12:30在第一教学楼402教室,新生辅导员及辅导员助理参加培训。(负责人:赵青梅)

  2.8月28日前将填写好后的新生房源分配情况统计表上交给公寓、财务及学工处三个部门。(负责人:马金佟和2013级新生辅导员助理)

  3.8月29日14:00第一教学楼南门进行熟悉迎新流程。

  4.8月30日、31日两天,参与迎新工作的辅导员全部住校。

  5.8月30日晚20:30将迎新期间使用的教室(第一教学楼120教室)布置好,同时负责迎新和入学教育期间的宣传工作,布置专业介绍大会教室。(负责人:赵青梅和学生会)

  6.制定本分院迎新工作详细方案,对迎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好新生班级辅导员的上岗培训工作,(负责人:刘金明、赵青梅)

  7.负责新生报到点至所住楼宇之间的接待引导工作(两个帐篷区)。需安排2名学生干部(党员)做好义务咨询台工作。(负责人:王凯和学生党员)

  8.做好提前或延误报到学生的接待工作,(负责人:马金佟和2013级新生辅导员助理)

  9.专业介绍工作。(负责人:李立辉及专业教师)

  10.组织教师、学生干部等在迎新期间走访学生寝室,看望新生。(负责人:刘金明)参加人:刘金明、赵青梅、王凯、周莹、马金佟和2013级新生辅导员助理、学生会干部。

  11.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信息(如报到率)。(负责人:刘金明、马金佟)

  12.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临时交办任务,(负责人:赵青梅)

  13.组织学生参加8月31日14:00、9月1日10:40在阳光大厅的家长见面会。

  14.及时参加8月31日、9月1日下午15:10教一302会议室召开的新生报到情况通报会。(负责人:刘金明)

  15.新生入学教育、师生见面会,9月2日全天。(负责人:刘金明、赵青梅、马金佟)

  16.组织新生学习整理内务,9月2日晚自习。(负责人:赵青梅、马金佟)

  17.组织新生与第八届学生会见面会、参观校园,检查内务,9月3日全天。(负责人:赵青梅、马金佟)

  18.组织学生体检,时间9月4日7:40,地点新图书馆大厅。(负责人:马金佟)

  19.开学典礼时间9月4日13:30、地点体育场。(负责人:赵青梅、马金佟)

  20.做院迎新工作人员联系卡。(负责人:赵青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院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迎新工作,相关负责教师应在迎新一线工作,要确保新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二)服务热情。根据学院领导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掌握迎新工作的“应知应会”,熟悉整个工作方案,了解各部门职责,对新生及家长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知道问题应如何解决或应该找谁解决,并有义务主动当好“引路人”,展示“华德人”的良好形象。用热诚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入微的服务,为新生上好入学教育的第一堂课;

  (三)提高警惕。在迎新期间,为了保障学院安全稳定和校园秩序,除学校统一设立的接待点外,学院要求其他地点一律不准以各种名义接待新生,更不允许在校生摆摊设点向新生兜售物品。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学生家长。迎新期间,全院迎新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和意外,尤其要防止新生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如有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处。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14

  一、风险问题分析

  1.工程劳务风险

  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在施工环节中需要大量农民工,很多建设单位虽然对这些农民工进行了相关的上岗培训、取证和考核,但是他们并不能很好的了解工程施工环境,再加上这些农民工的施工经验过低,很容易导致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是建设单位工程经济管理的主要风险之一。如果劳务团队存在失误选择情况,还会引发合同纠纷问题,从而给建设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2.物资机械的采购与管理风险

  采购材料过程中,尤其是大宗的材料采购(比如像:砂、石等),因为工程建设时的场地限制、储备的资金短缺、材料用量大以及工程建设周期长等问题的干扰,在加上材料市场的价格幅度变化值较高,但是建设单位又不能在材料便宜时一次性的将施工所需材料全部采购完毕,就会导致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材料经费短缺等问题,由于无法预判材料市场波动情况,最终导致企业采购经费始终处于紧张状态。在机械设备配置环节中,除了建设单位自备的设备外,还需要大量利用社会资源,租赁先进的大型设备,但是在施工环节中,因非建设单位因素造成的不连续工序情况会带来局部待工或停工问题,或因设备使用不当和调配不当情况的影响,致使机械的利用率始终无法满足要求。在家上施工方案变化需要提前退租会引发合同纠纷,致使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二、应对风险问题的策略

  1.提高认识

  正确处理效益和工期的内在关系,坚决摒弃轻视效益,重视进度的思想。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效益才是建设单位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效益做有利后盾,那么单位在运营时就会像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一样,无法得到更好的补充与扩展,因此,只有将效益与工期的内在关系处理好,建设单位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伟目标。其次,建设单位应强化经济管理与工程技术结合的力度,首先应解决施工方案经济比较缺失问题,然后应解决造价师不参与施工方案制定的问题,最后,应解决设计和实际操作不相符的问题。因此,建设单位要向真正提升工程经济管理水平,规避经济管理风险,就必须强化经济管理与技术管理的合作力度,从机构设立与组织规划两方面将二者结合到一起,使两者形成综合团队。最后,应树立企业员工的经济意识,在开展经济管控工作时,应使每一个员工都了解经济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经济管理工作,从而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使上述四点内容成为一个组合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从而达到省、好、快、新的管理目的。

  2.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

  2.1合同管理措施

  第一,应选择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对合同进行管理,必要时应邀请知名的法律顾问从事该项工作,认真评审合同内容,并且充分考虑合同内的各种不利条款和有利条款,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二,应多与对方开展谈判和沟通活动,争取平等条款,切实保护建设单位的法律权益,降低自身风险承担比例,以合同方式确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合同运行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艳照程序进行操作,必要时应建立相应的合同记录或档案记录,维护建设单位的法律权益。第三,应加强索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合同约定内容的差异,对相关资料进行取证和搜集,确保资料的.准确度和完整度,提供公正客观和有理有据的资料,及时把握索赔实际,保障建设单位的权益。

  2.2材料管控措施

  第一,应提前签署供货协议,将涨价的潜在风险转移给供货商。第二,建设单位应委派专业工作者对个极端材料价格涨幅情况进行整理并汇总记录,根据国内甚至是国际材料价格的走势,对原材料短期变动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如果面临材料涨价,企业应提前储备预测涨价的材料,做到提前预测,提前规划,降低材料价格风险。第三,材料一旦面临涨价问题,应通过延长施工时间或增加人手的方式加快或缩短工程施工周期,争取短期内将工程建设项目完成,降低材料涨价对工程经济的影响,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变动适度问题,应保证员工休息时间和工程建设质量,在员工同意加班的前提下才能开展该项措施。

  2.3劳务管控措施

  应严格准入机制,在建设单位招聘员工环节中,应尽可能的选择有经验和素质过硬的员工,与此同时,在把好员工素质关和个人能力关的基础上,还应对先进入单位的员工进行科学合理的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能,做好施工安全交底工作,并使员工尽快的熟悉工作场地,全面提高员工处理危机的能力,降低施工单位劳务风险。与此同时,在员工从事生产工作时,建设单位应尽量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可以定期组织一些文艺活动,减缓员工的疲劳度,从而使员工能够更加用心的完成本职工作。

  三、结语

  经济与工程有着相辅相成的联系,工程承建单位只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强化各种风险管理意识,提升管理风险问题的力度,努力转移、减轻和规避风险问题,真正凌驾于风险问题之上,从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模式转变为精细化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的集约化水平,才能确保企业具有长久的发展力,从而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经济普查人员管理办法的方案 15

  在当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有效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必须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健全新型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及创新经济发展模式中的作用,切实助推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夯实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青白江区11个乡镇(街道)中现有111个行政村(含15个涉农社区),1498个村民小组,农户8.79万户,农业人口25.74万人。2010年全区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11个,资产总额91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36万元;村级所有者权益总额65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18万元。总地说来,通过近几年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践,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拥有了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逐年略有提高。

  二、发展模式

  近年来,按照“全域成都”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有力地推动着青白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部分村社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已形成了企业主导、股份经营、托管经营等多种发展模式,为青白江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借鉴蓝本。

  第一,集体资产股份制经营模式。如红阳街道永红商贸公司,依托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厂房、铺面等经营性资产,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利益协调、分配公平”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中获得可观的、稳定的收益。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模式。如城厢万柳种植业合作社,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以股份制、合作制方式,组织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或者以家庭农场、现代农庄等形式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以提高土地单位产出率和产品质量来提高组织成员的收益。

  第三,企业主导经营模式。如龙王贡韭合作联社依托韭黄科技示范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与村社、农户联合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等主导产业的具体目标,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农户联合经营模式。如福洪四季鲜水果专业合作社,按照自愿、自治和民主管理的基本特征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由农户联合组建专业合作社,围绕农业、农村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第五,托管经营模式。如清泉明妍果蔬专业合作社,发挥种养能手、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的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托管式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粮油、水果、蔬菜、畜禽、水产、林木等生产经营进行托管,推广应用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农村生产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

  第六,劳资服务模式。如同湾农机专业合作社,整合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加快发展劳务合作社(公司)或农机合作社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劳务输出、物业管理、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服务。

  三、对策建议

  在当前加快发展的过程中,青白江区各乡镇(街道)应切实针对当前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和实际问题,通过不断完善自我发展的体制机制,从明晰产权主体、创新发展模式和规范经营管理入手,多轮驱动,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

  第一,建立健全经营体制。一是明确职能定位。按“社企分离、职责分开”的思路,重新定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其市场主体地位,加快推进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与村民自治职能的分离,进一步理顺其相互关系,恢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力。二是加快机制建立。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分配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明晰产权主体。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原村社传统意义的集体经济组织自愿改制为公司或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做好确权颁证工作,明晰产权主体,改变由于所有权不明晰造成的效率低下、市场竞争能力弱等状况,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灵活运用发展模式。一是城郊村社加快过渡。随着统筹城乡步伐的推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部分行政村建制已逐步纳入城市管理,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依法参与城镇建设和发展商贸业、乡村旅游业等,继续深化股份合作制形式,加快发展过渡到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浅丘村社深化引导。对于毗河以南的祥福、姚渡、城厢等离中心城区较近的浅丘乡镇,要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产改成果的深化运用以及集体资产的不断壮大,通过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办生态农业和旅游园区、生态畜牧养殖小区等,深化引导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发展。三是纯农村社逐步推进。对于清泉、福洪、人和等山区纯农业乡镇,应在外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自觉运用市场经济规则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度,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建设特色果蔬、花卉、生猪等特色商品基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逐步推进农户联合、企业主导、托管等经营模式的运用。

  第三,不断规范运行程序。一是加强“三资”管理。在产权明晰、股权清晰、股份量化的基础上,加大我区“两股一改”力度,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制度,有效激活农村集体“三资”经济,不断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产保值增值水平。二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收支审批,严格规范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办公经费开支,实行每月或每季度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时了解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情况。三是推进民主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其代表大会通过,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主成立监事会,对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作及财务收支情况实施监督,完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着力优化内生环境。一是加强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150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50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奖励基金,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各类服务实体的各项规费予以减免。金融机构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以信用和相互担保进行融资的方式要积极支持,为农村资源资本化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坚持合理引导。积极鼓励、引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集成运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统一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开发资源性资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及其出让收益,发展第二、三产业,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造血功能。三是支持项目建设。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力支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强化项目包装,承担城乡一体化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发展配套服务产业,把配置用地的收益主要用于促进失地农民的集中居住、非农就业和持续增收。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能够胜任的本村社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管理等项目建设,应适当降低准入门槛,以切实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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