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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7:53:24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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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考勤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减少和避免学生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大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条 所有在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所有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劳动、军训、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在假期期满后,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的,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节假日期满不能返校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请假首先应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事假者必须有家长的证明,病假者必须有校医院证明)。请假条须先经辅导员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学生交辅导员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请假期满,学生应持经辅导员签字(证明返校时间)后的《请假条》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 学生请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须经校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病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必须在7天内补办相关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请假条》前,须让其家长与辅导员联系并说明情况,销假时在《请假条》上要有学生家长的签名。

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其辅导员并说明原因,得到同意后,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请假和续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本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学生请假地如不在学校,应让其家长联系辅导员且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请假手续。

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先休假再补假。

第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离校应当请假。请病假应当有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应当有家长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系主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批准;两周以上的,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第五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

(2)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3)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4)假满后不销假者;

(5)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6)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7)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

(8)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且持有有效证明经系领导同意者除外);

(9)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第六条 学生在双休日若班级、院系无集体活动,须向辅导员请假后,方可离校。但星期日晚自习前必须返校。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5年4月28日起执行。 

山西大同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2015-11-19 18:28 | #2楼

一、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劳动、军训、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二、学生在寒暑假假期期满后,必须按规定的开学日期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的,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请假类型:

1. 事假:学生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应从严掌握,事假率不得超过班上实有人数的5%,且一学期一个学生只能准事假一次。

2. 病假:学生请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须经医院或医务室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病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四、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首先应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请病假者必须有校医院以上证明)。请假条须先经班主任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学生交本班班长并告知班主任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请假期满,学生应持经班主任签字(证明返校时间)后的请假条到审批者处办理销假手续。请假3天以上者(包括3天)须报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在上课时,学生如需请假,应经任课教师批准。事后应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五、准假权限:

1、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三天以上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学生处备案。

3、考试期间,如因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意外情况,或因自己患重病不能参加考试,可提出请假并必须附有关说明。考试期间请假,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须经院系领导签字,学生处批准并送教务处备查。

4、学生在外实习或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请假,由领队教师批准。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领队教师须将考勤情况报学生所在院系、班。

5、严禁将请假批准权交给学生。

六、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

(2)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大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9 9:48 | #3楼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 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呆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的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 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3. 考试期间及特别通知的重要事件,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二. 请假流程

4. 请假条由考评班长负责管理,每月最多领取8张请假条。

5. 请假的同学首先要征得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老师的同意,然后领取并按要求填写请假条。不填请假条的口头请假、自己手写请假条一般无效。

6. 每月8张请假条用完后,还需请假的同学请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学工办老师、辅导员请假,并填写请假条,院里盖章才有效。【上课、重大活动请假,仅有此两种方式,其它如自己手写请假条一律无效】

7. 请假获批准后,假条由考评班长负责保管,并做好考勤表的记载。

8. 晚自习期间请假的同学,可以不填写学校下发的正式请假条,但必须填写班级内部请假条(附后)。晚自习学生会和各种社团有活动的,一般要注明参加活动时间、地点和活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让活动负责人签字【详见样表】。

三. 补充说明

9. 学生上课和重大活动期间请假只有【两种方式】,一是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等同意后,到考评班长处领取并填写正式请假条;二是到院学生办公室找辅导员老师请假并填写假条、盖章【或到参加活动的部门写证明、签名、盖章。盖章了才算数】。其余情况,一律视为旷课。

10. 每张正式请假条最多能【两人】同时请假用。

11. 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辅导员等,然后在一天内自己或让同学帮忙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

12. 学生在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需亲自打电话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解释原因,获批方行。

13. 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14. 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若发现编造理由,将由班主任、辅导员等按学校考勤制度严格处理。

15. 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16. 一人一学年请假次数请参照新生手册上学校管理规定,达到一定次数将予以休学。

大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9 22:49 | #4楼

一、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专业教育、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四、请事假必须本人向班主任报告,并由班主任签字;5天以内,由系部领导批准;6-30天由学生处批准;30天以上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五、病假须出具医疗单位证明。其中在校内请病假须出具校医务所的病假证明,在校外请病假需出具医院假条、药费发票、处方单等方可补假。

六、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七、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并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每2周1次汇总上报系部;系部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班出勤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八、学生每学期累计缺课(含请假、旷课)超过20节,扣分超过40分,取消其各类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就业不予以推荐。

九、学生累计不及格科目(含考试、考查、选修、实训、实习)超过3门,取消其各类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延迟推荐就业,直至取消其被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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