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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8:03:01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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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体教职工工作意识、时间意识、责任意识,形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塑造实小教师新形象,特制订我校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如下:

实验小学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探亲时间在寒、暑假进行,不得占用上班时间。

二、旷课一节扣奖励性绩效工资30元,旷工每天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三、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超过一小时以上扣20元。

四、一学年内病假未达3个月,病假每月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其中,一学年内45岁以下教师病假在3天以内、45岁以上的教师病假在7天以内不扣减;如果超出3天和7天又未达1个月(22天以上),超出的天数每天扣减代课费用(以校平均课时扣减)。并且履行相应手续(出示请假条、药发票或医院证明等)。

五、丧假时间3天,范围是教师夫妻双方的父母,如果是夫妻双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丧假为1天。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之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含寒假和暑假),其中产假休假15天,产后75天。晚育、难产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教师产假、病假、事假期满后,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回校上班,否则计为旷工;如果学校工作暂不需要,经协商可继续请假。学校同意超假的教师,如学校工作临时需要上班,必须回校上班,在上班期间,学校可适当给一部分工作补贴,补贴的多少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请事假,以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一学年内,事假在1天以内不扣减。1天以上,又未达1个月的,每天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5%。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请事假的,半天以上向值周行政请假,1天以上向校长请假。

八、考勤时间。

1.要求负责早读的教师每天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进行辅导,其余各类人员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表执行。

2.保证上课时间,除体育课提前1—3分钟集合小结下课外,其余课堂不得提前下课,否则以早退论处。

九、所有请假必须做到先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再离校,离校前必须做好代课等交接工作,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栾川县第四实验小学寄宿班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9 15:32 | #2楼

1.凡有特殊事情需要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生活老师)请假的学生,需提前提出申请,取得允许后方可请假,无特殊原因杜绝电话请假。

2.请假时学生要认真填写三联单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离校日期时间、返校日期时间,经班主任、生活老师、门卫值班三者签字准许后,方可离校。

3.学生请假时须将请假条第一联交-班主任老师,第二联交生活老师,第三联交门卫值班。

4.学生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按时返校消假,对不请假也不到校学习的学生按违纪严厉处罚。

烈山区第二实验小学请假制度042015-11-19 22:50 | #3楼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的管理,保证我校工作正常进行,根据《烈山区教职工请假制度、审批权限及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烈教假)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教职工请假制度、审批权限及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 事假

第一条 教职工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到校长室进行请假。末经批准私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教职工请事假一次不能连续超过7天,一年请事假累计不能超过一个月。

第三条 (一)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的,按20元/天扣发。

(二)超过三天的,按《烈教假》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

第二章 病假

第四条 教职工请假必需侍有县级医院审核的请假证明方可准假,因故不按时提供请假证明者,急症必须在三天以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一)请病假三天以内者,按15元/天扣发。

(二)超过三天的,按《烈教假》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

第三章 婚假、产假、丧假

第六条 婚假、产假、丧假按《烈教假》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

第四章 矿工

第七条 凡我校教职工都应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八条 每位教职工除完成教学任务外,必须参加学校例会及教研室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按10元/次扣发。

第九条 教职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既没有上班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

第十条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凭县级医院的病休证明,无病休证明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一)教职工旷工按30元/天扣发,无故缺课者按20元/节扣发。

(二)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按《烈教假》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 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十二条 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教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业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由学校签暑意见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七天以上由本人到区教育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第六章 销假制度

第十三条 假期届漨,必须按时返校销假,恢复工作或接受新的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 超过时间不回校上班者,作旷工处理。如确需要续假,由本人向学校申请,按正常手续办理延假。

第七章 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凡我校教职工都要执行签到制度。杜绝替签行为,一旦发现替签者和被签者一律视为旷工。

第十六条 签到时间:上午以早操铃响的时间为准;下午以上班预备铃响的时间为准。在铃声响后,30分钟内到达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

第十七条 上班期间有事者,需要向当天值班人员领取《烈山区第二实验小学出门条》方可出校办事。回来时及时进行销假。

第十八条 如不交《烈山区第二实验小学出门条》者,经当天值班人员巡视发现,视为旷工。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岗者,一次按5元扣发。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解决。

扶余市实验小学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9 9:52 | #4楼

为加强学生在校管理工作,规范学生的请假、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

1.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上课、自习、劳动、课外活动和集会等均实行考勤。

2.学生考勤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每天早午第一节课上课前,必须对班级学生出席情况进行考勤,发现无故缺席的学生要马上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3.各学科教师在每节课上课前要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同班主任联系。

二、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学生个人或学生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上课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3.学生请假一般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可由学生本人亲自履行,但要与家长或监护人及时沟通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门卫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室存档;第三联请假学生销假联,学生暂时保存,返校后交与班主任,班主任及时给其销假(在请假条上写明返校时间,销假条订在请假条后面)。

请假条包括:学生姓名、请假理由、请假时间及返校时间。学生请假要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销假时间也要准确到某时某分。

离校放行联需要认真填写学生请假情况,班主任要准假签字,接领家长要签字,放行人要签字并填写放行时间。

学生请假销假条需填写学生的班级、姓名及返校时间。

以上三联单由本人办理手续。本人不能办理的,班主任应帮助办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需请假回家者,必须填好请假条。经班主任同意,在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学生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门卫不见到放行条坚决不能放人。

3.学生因病、因事来不及事先当面请假者,应由家长通过在校登记的手机以电话和短信方式亲自向班主任请假,经同意学生上学后补办请假手续。班主任要做好手机短信和电话记录存档,相关内容记录在学生请假统计表“备注“一栏中。

四、学生返校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按时到班主任处销假。请假期满未归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询问家长,如需续假,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事由,并办理续假手续,班主任做好备案。

班主任每月统计一次学生请假情况,及时完善本班学生请假情况统计表,月末以组为单位上交政教处。班主任、门卫、政教处定期核对学生请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每学期做一次学生考勤工作的专项总结。

五、安全责任

1.学生请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2.学生无故不到校上学,经学校与家长及学生本人联系而不主动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或用常用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家长和学生,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3.学生在放学后和假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15年3月2日起执行。

某县实验小学地狱请假制度2015-11-19 15:56 | #5楼

一、请假处理:  

1、5月12日以前请假的按1天10元扣除工资,5月12日(含5月12日)以后请假的每天扣除15元。  

2、连续请假10天以上的不除去节假日。  

3、本人住院的不扣工资。  

4、从5月12日起,请假超过一星期的需提前经教育局批准,没批准而超过一星期的扣除全部工资。  

5、长期请假需到教育局请假。  

二、请假程序:  

1、因公因私半天(含半天)以上都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扣40元)  

2、请假时先到年纪部审批,再到分管校长审批,然后校长审批,最后交到张爱慈主任。  

3、因公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坚守工作岗位  

只要不到退休年龄,必须在职在岗,否则停发工资。  

针对以上的制度,我们有以下疑问:  

1、请假一天扣除的钱花在哪儿了?扣除了工资为什么回来还要把请假当天的课补上?为什么不把钱发给替课的班主任老师呢?  

2、本人住院的不扣工资,那如果是父母或子女呢?你们的父母还健在吗?你还老吗,你也不需要子女尽孝吗?  

3、此制度只针对我们一线的普通老师,那么校级干部给谁请过假,你们就没点私人的事吗?  

4、到教育局请假,经教育局批准,教育局的哪个部门科室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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