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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9:13:44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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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请假制度

第一条   、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一天的,由局长批准。局副职领导请假的,由局长审批。

旅游局请假制度

第二条   、本局鼓励工作人员休年休假,每年分期分批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年休假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年休假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1991]24号)的规定执行: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七天;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年休假十天;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以上休假时间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种保险福利待遇不变。年休假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但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经领导批准,可转下年度使用。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在2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休假。

第三条   、探亲假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的规定执行:已婚职工与配偶分居两地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局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以外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节日在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第四条   、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写休假请假表报有关股室、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休假、请假前须将工作安排好。

第五条   、休假请假表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交局办公室备案。休假期满后,要及时报到上班,否则视为旷工。

第六条   、其余休假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旅游局考勤和请假制度2015-11-20 21:28 | #2楼

一、考勤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上下班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未到的,视为旷工。

2、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因工作需要必须离开岗位时,要向股室长报告。

3、局班子成员离开要向办公室通报,以便安排工作。

4、工作人员不允许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集体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能参加的要向组织活动的局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有事不能参加的,按事假处理;因局里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能参加的按出勤处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按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到值班室按要求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送值班室备案。

2、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不足1天者,填写《请假单》由股室长签字后,交值班室备案并填写外出登记表。事假2天以内的由股室长和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出2天的由股室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批准。股室长事假1天以上、科级干部事假半天以上一律要经主要领导批准。

3、局领导班子成员、股室长节假日外出须告知局办公室,并备案。如因未及时告知而耽误工作,一次扣股室1分(在年终总分中扣除),三次以上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

4、工作人员休病假,须持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假证明,按照请休假程序,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值班室办理休假手续;本人因病重不能亲自办理的,可由本股室同事代为办理。

5、婚丧假、探亲假、产假和长期病假时间、待遇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假期期满回岗位工作,需到分管领导处销假,逾期未按时返回岗位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审批,并办理续假手续;因故无法办理续假手续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三、对违纪行为的处理

1、对迟到早退者,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办法予以扣分,按照《考勤奖发放办法》扣发考勤奖。

2、对旷工者,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办法予以扣分,按照《考勤奖发放办法》扣发考勤奖;对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1、办公室每周对上班、下班和上班期间工作情况各抽查2次,抽查情况及时报主要领导。每周通报1次,半年一汇总。并将请休假情况和违规情况直接通报到个人。

2、各股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股室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本股室人员按时上下班,如实填写《请假单》。

奉化市旅游局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制度2015-11-20 11:51 | #3楼

为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特制定请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因病、因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二、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休假,半天以内向本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向分管领导请假,超出一天向局长请假,各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应向局长请假。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必需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长签批后,报办公室登记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

三、凡休婚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的,原则上按市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休假时填写请假审批表,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四、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五、机关干部须按机关规定正常值班,不得无故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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