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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交接-班制度

时间:2022-04-22 11:27:11 交接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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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交接-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发电厂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运行管理,保证设备连续、稳定、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两电站各运行生产岗位。

第二章 交接-班规定

第三条 交-班前20分钟值班员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状况,交-班值必须对本班的工作情况作详细记录,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清扫。

第四条 交接-班应正点交接(每日0:00、8:00、16:00),不得无故拖延,在未办理交接手续之前,交接-班班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条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现场,按岗位进行口对口-交接,查阅运行记录,询问情况,重点检查了解下列情况:

(一)系统、设备运行方式;

(二)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

(四)当班时间内设备故障及设备异动情况;

(五)检查安全工器具、钥匙、备品情况及规程、图纸

漳泽电厂发电运行部交接-班管理制度312015-12-13 15:47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是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有效措施。发电运行部全体员工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地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发电运行部全体员工。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三条 运行人员应按规定的轮值表和时间进行交接-班,未经值长、单元长同意不准私自替换班。交接时间为后夜班:2:oo,白班8:oo,中班14:oo,前夜班20:o。

上述时间均以单元控制室时钟为准。后夜班值长必须于7:30与中调对表,每月28日白班由值长对三个单元控制室、网控及综合运行班组的时钟按北京时间进行对表。

第四条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带奸岗位标志牌,戴好安全帽,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班前第一次碰头会:单元长按规定下达整队、报数口令,洁点人数,检查接-班人员精神;状态等事宜;由发电运行部值班、值长简明扼要地介绍机组运行工况及当班工作安排后、单元长布置检查重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全体值班人员成纵行列队进入检查地点,对设备、系统全面检查,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检查、了解完毕后到控制室指定处参加第二次碰头无法会。

第五条 根据电力生产连续性和组织严密性的特点,如发生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相应机组、相应岗位的交-班人员应继续值班,并向发电运行部值班汇报,直至有人接-班时,方可离开岗位。

第六条 各岗位应建立值班日志,实行岗位对口-交接,如该岗位有多人值班时,值班日志应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并负责交接。

第七条 各专业在交接-班时必须有单元长(班长)命令,方可接-班和交-班。交接双方如有异议不能交接时,应向各自单元长(班长)汇报不能交接的理由,由双方单元长(班长)、值长协商决定,仍有分歧时报发电运行部值班裁定。

第八条 学习人员在未获批准前或未取得上岗证前不准独立值班,更不准独自负责岗位的交接-班。

第九条 离岗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运行人员重新上岗时,应用不少于两天的时间了解本岗怔设备、系统、操作变动情况,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值长、单元长、班长由发电运行部负责考核)。

第十条 交接-班前后30分钟原则上不安排较大项目的操作,特别是电气操作,原则上

不接收、办理工作票,一个操作任务未完成之前不得进行交接-班。

第十一条 设备如有重大缺陷或异常运行情况时,交接-班双方应共同到现场,待情况了解请楚后经值长批准,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十二条 在重要操作过程中或发生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可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操作,持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且接-班人员已将运行情况了解清楚后,经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十三条 发电运行部副值班负责协助一单元交接-班,值长负责协助二单元交接-班,值长助理负责协助三单元交接-班,发电运行部主值班负责协调各值之间

的交接-班。

第十四条 交-班人员要根据各自岗位查、试验、切换操作任务和工作票受理、登记工作。

2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分别记入各种记录本内。

3核实运行日志、表报、m[5系统记录、dc5参数应正确无误。

4检查本岗位的工器具、仪表、仪器、钥匙、备品图纸资料、表报等完整齐全地放在指定值置,并按规范化和定置管理要求擦拭干净、摆放整齐。 5各种运行小指标己计算无误并按规定填、报表。

6做好现场卫生的请洁工作(包括南北两侧的门窗、过道内的消防器材等)。 7采用仿宋体填写值班日志,检查内容无遗漏。填写的内容有:交-班运行方式、当班期间内的重要操作过程和设备启、停情况及设备异常情况;发现和消除的设备缺陷,以及对未消除的缺陷所采取的措施;接到上级工作安排、试验计划、工作票安全措施、检修交待情况;交-班时的运行方式和上级安排下一班的重要工作以及注意事项。

8交-班记录一般应在交-班前30分钟内填写完毕。

9交-班前30分钟将各自的安全帽整齐划一地摆放在茶几上。非监盘交-班人员于交-班前5分钟成横队排列在茶几前,接到交-班命令后统一戴上安全帽,列队走向交-班碰头会地点。

第十五条 文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应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问题,并虚心听取接-班人员提出朗意见,热情帮助接-班人员了解当前运行工况和设备、操作等可能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应与接-班人员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 第十六条 交-班者对不符合交接-班要求的工作,应主动加以改进,积极为下班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条件。

第十七条 接-班人员接-班前应休息好,如因故不能上班,应提前六个小时汇报发电运行部总值长、主任助理或单元长(班长)(急诊病例、急事需有有效的相关证明,后夜班应提前十小时),以便发电运行部合理安排替班人员,否则按旷工考核。

第十八条 严禁上班前和班中饮酒,交-班人员发现接-班者饮酒或精神萎靡不振时应拒绝交-班,并汇报单元长、值长,同时坚守岗位,等待上级另行安排接-班人员再履行正常交接手

第十九条 接-班人员在正点接-班前20分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着装符合生产要求,女同志:将长发盘在安全帽内,每班员工必须按要求携带手电简、听针等巡检工具,开完班前第一次碰头会后,应仔细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1详细查阅值班日志、各种记录簿,工作票等情况。

2检查工具、用品、备品、钥匙、仪表仪器、图纸资料完整齐全,如有丢失损坏,必须当即向交-班人员提出,并要求记入值班日志。

3检查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和系统运行方式。了解设备异常、操作变更及上级工作安排和有关注意事项。掌握异常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检查crt画面显示设备运行情况,查看控制盘的主要表计和主要自动控制装置状态是否正常。 4检查所管辖区城照明是否完好,卫生是否符合交-班要求。

5对于本岗位的重大设备缺陷,必须亲临现场察看,了解并补充运行人员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随时掌握其发展态势。

6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听、看、镁、嗅等手段掌握设备情况,光线不足的部件必须开启手电筒,检查转机时必须使用听针,噪音过大的地方必须戴好耳塞。为保证人身安全,巡捡时要精力集中,不做与检查无关的事,禁止将手插入口袋内。

第二十条 交、接-班过程中不得在盘前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严禁在盘前聊天、大声喧哗。

第二十一条 接-班前10分钟,交接-班双方抄表人员共同到现场核对、抄录交-班方发电星、厂用电量底码。

第二十二条 单元长(班长)在接-班前5分钟组织第二次碰头会,列队完毕后,由交-班单元长简要介绍上班生产情况,然后由接-班单元长根据具体情况向全班简要布置本班的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和应做的事故预想,传达上级有关命令和指示。

第二十三条 交接-班以文字记录为准,在交接过程中,必须达到下达要求:运行系统洁、设备变动洁、安全措施洁、运行参数洁、设备缺陷请、交-班日志请,由于交待不清楚或有意隐瞒发生问题时,由交-班者负责。

第二十四条 在交洁接明的基础上,交接双方单元长(班长)于整点按接、交顺序先后在运行日志上签字,持各岗位就怔后接-班单元长(班长)下令接-班,各交接-班主岗同样按照接、交顺序在本专业记录本上签字,交-班单元长(班长)下令交-班。

第二十五条 交-班后各单元长(班长)应召开班后会,总结当班运行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效评不良倾向,并讨论分析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止措施,交-班人员召开班后碰头会后,列队离开生产现场。

第二十六条 接-班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由接-班人员填写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接-班后单元长及时联系处理。

第二十七条 接-班单元长(水源泵、闭式循环、空压机、油库值班员,除灰、燃料、化学班长)在接-班后十分钟内向值长汇报各系统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设备存在的重大缺陷;主要赖助设备的运行和备用情况;正在进行的检修情况,并接受值长安排的工作任务。单元长、班长)根据要求进一步调整或详细安排当班工作,针对待殊运行方式、异常运行设备强调注意事项。

第二十八条 做好值班期间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运行人员做到对待设备要认真;对待信号要敏感;对待记录要认真;对待隔离措施要慎重;对待技术规范要严肃;对待不良工作习惯要坚决纠正。

第二十九条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发现接-班人员木按时到岗,应马上报告单元长(班长),等接-班者或发电运行部安排的替班人员到岗并履行交接手续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2请妇卫生工作不合格时,可以拒绝接-班,必须由交-班人员重新请妇卫生并合格后方可接-班。如遇持殊情况,双方单元长(班长)协商解决。

3无特殊原因机组主要参数、指标严重不合格时。

4非设备原因造成交-班粉佐、油伍等严重偏低,影响安全运行时。

5由于设备原因使机组参数指示不正常、显示不明确,至使接-班者暂时无法掌握其运行趋势时。

6因其它原因且有值长明确命令暂不交接-班时。

第四章职 责

第三十条 交接-班管理制度职责分工

1制度负责人:自发电运行部主任助理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2制度执行人:由发电运行部值长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3交-班人员职责:

3.1交-班人员应在30分钟前做奸本岗位所辖设备的检查、试验、倒换、清洁卫生等工作,符合有关制度的标准,使设备运行情况处于正常状态。

3.2将运行日志、表单、各项记录填写青楚、整理有序,运行日志填写应包括以下内容:运行方式、设备缺陷和检修情况,设备倒换和定期工作情况、试验情况、主要操作和异常情况,并:陪各种材料工具清点完好,整理齐全。

3.3交-班人员有义务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洁本班的运行情况,发生的各种异常及其初步分析和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对重要的设备变动或设备缺陷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认真听取接-班者对本班工作的各种意见和根据所提出的问题做好工作。

3.4重要的异常情况应向值长汇报。

3.5履行交接手续。

3.6交-班后参加班后碰头会,向值长助理汇报本班工作,总结本班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4接-班人员职责:

4.1察看运行日志、表报、记录、掌握运行方式,观察表盘各表计指示,各主要参数是否正常。了解前几个班异常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设备缺陷、检修情况及安全隔绝措施,按管辖设备检查路线、检查设备及卫生情况,根据气候条件及运行薄弱环节做好本班事故预想。

4.2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包括要求到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员在接-班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交-班人员联系并向值长、单元长汇报,重要的异常情况应向发电运行部值班人员汇报。

4.3履行交接手续。

第四章反 馈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的情况,应及时反馈至发电运行部主任、主任助理,以便及时修改、补充。

第五章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漳泽发电厂发电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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