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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保密制度

时间:2022-04-22 15:00:45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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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和利用者,不得随意谈论所保管档案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档案保管人员不准私自开柜找卷或翻阅档案材料。

老干部局保密制度

2、档案资料的接受、借阅、移出应严格履行手续,做到出入档案、资料都有记载,手续清楚。

3、不准将所借档案随意提供他人。不准将档案带到家里或公共场所。

4、档案室箱柜及时加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领导干部保密制度2015-12-15 15:58 | #2楼

一、认真执行《保密法》及有关规定,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二、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八、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九、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十、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方面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同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

十一、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方面举报。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度2015-12-15 15:46 | #3楼

为使市所干部党员切实履行保密工作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及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督促并落实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责任。

二、保密工作的关键在领导。市所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要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批示、决定,每年要研究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并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对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

三、各科领导要把保密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同布置、同检查落实。

四、各科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牧。

五、各科要把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凡是发生严重失泄密事件的单位,一把手、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当年不能评为先进。

六、领导干部要经常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七、积极支持保密科室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及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问题。

八、要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经常对身边的工作人员及亲属进行保密教育。

九、本责任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领导干部保密制度2015-12-15 8:49 | #4楼

第一条 总则

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为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维护保障公司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秘密的范围

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下达的秘密事项。

2、公司组织、劳资、财务、审计、安全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3、《“秘书工作”*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党发[1999]24号)中的秘密事项。

4、《“秘书工作”*公司关于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规定》( *党发[xx]5号)中的秘密事项。

5、不属于国家秘密范畴,但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经济技术合作中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6、由公司保密办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条 保密要求

1、领导干部要增强保密观念,学习保密知识,能够识别秘密的标识和保密期限,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杜绝失泄密。

2、妥善保管密级文件,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文件柜内,阅办后及时退交机要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回家阅办、外出。

3、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密级文件、资料,要及时交有关部门登记,需要时在履行借阅手续。公司内部会议内容涉密的,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4、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各种秘密事项。不准在普通电话、私人通信、网络邮件中涉及秘密事项。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保密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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