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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2-05-05 00:57:52 责任状 我要投稿

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安全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期安全责任状:

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

1、学校、教师、家长、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安全负责,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的事,按时上学,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放学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爬在楼道栏杆上向上或向下张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拉,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教师不承担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街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追车、不爬车。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否则出现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学生玩火和在教室内点蜡烛、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准乱接乱拉电线线路,如出现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不准攀登高空和爬树木,不准坐在走廊凉台上,不到危险地段玩耍。不准在走廊栏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准在旗杆下玩耍。否则,造成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到沟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溺水活动,家长和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自我防范和应变能力的教育;要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122”、医疗急救“120”(没事别乱打否则属违法,要严肃处理)。

17、不吃“三无”产品(即无产家地址电话、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腐烂变质的水果、食物。不到农家田地和果园偷摘果实吃。否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18、教师组织班级开展各项娱乐活动首先要考虑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则就不准开展,不听劝阻擅自开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该班教师负责。

19、师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员扰乱校园、冲击校园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值班老师、学校领导及派出所。

20、不准坐无证或证件不全的车、船或农用车、报废车船,不听劝阻擅自搭车,造成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1、本责任状自双方签字后执行,时效至本学期结束为止。

2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城关二小(盖章) 家 长(签字):

班 主 任(签字): 学 生(签字):

2016年9月2日

小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2016-06-03 9:12 | #2楼

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3、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4、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5、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在没有教师的指导下,不到各种器械上活动;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7、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否则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8、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课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0、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等不适宜的场所,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11、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骑自行车、乘做三无车辆上学,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12、学生禁止在校门外买小食品,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5、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6、严禁学生玩火、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8、本责任书学生、家长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 主 任(签字):___________

学生姓名(签字):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__

冷口中心校郭堡小学

2015年3月2日

小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12016-06-03 10:56 | #3楼

为开展学校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强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岗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二、工作目标

1、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校具(门、窗、楼梯扶手、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电源插座等)。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护导工作,值日教师及时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3、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饮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私带学生外出,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

4、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5、教师应严格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合法载客的车辆,严禁不满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6、放学护送教师必须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将学生安全护送出校门。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师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严禁提前放学,一切责任由违反规定者自负。

7、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本班学生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教师工作职责

1、做好一切课前准备工作,按时进教室上课,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按时下课;

2、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教室,不与无关人员拉呱攀谈家常;

3、杜绝讽刺、挖苦、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调课的,因故要变动授课时间的需经学校批准。

5、因教学要求需带学生外出的,必须经校长室批准,认真、周全考虑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以及解决补救的办法;

学校签字(盖章) 班主任(签名)

2015年3月

小学教师安全责任状2016-06-03 15:13 | #4楼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要求,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白土中心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积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不酗酒、不参与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二、维护学生安全工作职责

1、学校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交通、消防、防震、饮食卫生、预防疾病、自救自护等)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远离网吧。

2、学校每位教师不管在什么地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隐患,能自己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都要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3、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4、教师每节课上课时必须提前3分钟到教室,上晚自习的教师须提前5分钟到教室,维护管理学生的纪律安全。学前班的正副班主任上、下午上完课后要轮流监管学前班内宿生在校的纪律安全至放学。

5、任课教师上课前和上晚自习前要清点班级人数,并做好记录,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值日领导,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妥善处理。凡学生到校后,任何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让学生离校。

6、任何教师不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擅自调课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行调课的老师承担。任课老师凡上课时间就为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包括活动课),必须尽到教师的职责。教师不准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8、任课教师利用学科的教学适时都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体育课和使用教具、学具的教师(比如剪纸课用剪刀、科学课用酒精灯等)授课前必须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9、凡不在本班教室上课,学生的带队组织及安全问题由相应的任课教师负全责,如需要出校活动的必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示。

10、课间操、中午、晚放学时,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要认真组织好学生排队、带队,随同学生到指定地点。任何班级在往操场上带队的过程中,都不准从别的班级队伍中穿过,必须等前一个班级走完或者从另外地方带到自己班级的位置。

11、做早操时和升国旗时,正副班主任要共同加强学生的管理,组织学生认真规范地做好广播操和升国旗仪式,不能随便离开班级队伍。组织好学生做操时的纪律、安全,在学生做操的过程中,教师中途不能离开队伍,上午第二节课后,任课教师要及时组织学生跟随广播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禁止耽误学生做眼保健操的时间。

12、凡在放学时间遇雨雪天不能到操场排路队时,没有课的教师必须提前回到自己班级,任课教师在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到达所在班级后要迅速赶回自己班级组织好学生,正副班主任要

按学校要求有秩序地带领各路队学生出到学校路口安全地点,整个过程中,教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学生大声说话或吵闹。

13、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教学楼内禁止跑闹、大声喧哗,上下楼时自觉靠右行走。学生进出楼必须要靠右边行走,不准拥挤、抢行。进出厕所也必须讲究秩序,一律靠右边。

14、每位教师要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如离岗或失职造成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

15、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16、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值日领导汇报。

17、教师要严格执行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遇到突发事件,严禁私自离开,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

18、学生在校其间生病时,任课教师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如因故有学生亲属到校接学生,任课教师必须认真进行询问(包括用电话等形式问学生家长或班主任),待落实清楚无误后才能让学生跟其亲属离开。

19、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禁止接收校内外人员的一切宣传材料,更不准私自把材料放在办公室、教室或发到学生手中。任何教师未经学校允许不准做任何外界宣传,否则追究教师个人责任。

20、凡是集体外出,分管班级的教师必须按时到位,认真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而带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1、要把防火安全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班主任、负责专用教室的教师要对危险线路、漏电插座、可燃气体、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最后离开各活动室、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此室的门窗,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22、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责任人不等、不拖,立刻通知学校领导,并积极实施救护。责任人要在医院陪同,不得随意离开。对推委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3、在实行紧急疏散时,各教师要按学校疏散预案中的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楼梯口组织学生下楼梯、教室内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出教室、到达操场后及时组织学生,清点人员、汇报情况等。

24、凡是在教师会上规定要求教师做到的都作为安全责任状的补充内容。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目标责任

1、学校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零。2、学校师生责任事故伤亡率为零。

三、奖励与处罚

对校园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发生校园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2、 取消年终评优资格。3、追究安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辰光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120份2016-06-03 14:22 | #5楼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校园,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责任:

(一)班主任、寝管服务人员为学生安全工作第一目标责任人,其他人员应积极协助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二)各班级、各宿舍、餐饮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开展安全知识和警示教育,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三)班主任应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不相互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栏杆,不爬围墙、树木和高大的建筑物,不在升旗台上玩耍,上下楼梯不拥挤,自觉靠右行,不从扶手上往下滑,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四)班主任应加强教室电路及门窗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进行维修。 (五)班主任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班级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内容要全面具体,应针对年龄特点贯穿到教学全过程,渗透到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如教育学生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跟陌生人外出;教育学生不吃零食,更不能将零食带出宿舍;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鞭炮、不玩尖刀利器。各班级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同时要有安全教育内容的工作记录。 (六)班主任和寝管服务人员应加强预防流行疾病知识教育,发现病情及时向学校报告。平时要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患病或有其它意外事故发生时,要采取相应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

(七)教师要加强课间学生的安全管理,上课和入寝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通知家长,弄清缺席原因并告知学校。

(八)学校各个部门组织学生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要制定活动的安全防范预案。全体教职员工应加强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会时的安全管理,随时跟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九)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加强教师的管理及师德修养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学生人格。

(十)学校政教处要加强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电线和违章使用

电器设备。 (十一)政教处应加强校产及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防火、防盗、排水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排除。 (十二)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大扫除等各项活动,保证教师在场。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十三)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排查,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定期检查各校舍,教师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 二、教职工自身安全责任

(一)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职员工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三)外出时,要维护辰小教职员工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四)在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后勤服务操作工作中做到规范、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器材,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五)在正常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在校内更不能酗酒、赌博。

(六)上班期间,若非工作原因,无辜不请假外出,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三、具体考核

(一)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经学校考评委员会认定后一律取消年评优、评先及工资晋级的资格。

(二)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致死、致残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的当事人责任。

本承诺书有效期:

自签订日起即刻生效,直至离开本校岗位为止。

学校签字(盖章) 岗位责任人(签名):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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