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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时间:2022-05-06 04:57:05 薪酬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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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一、目的

监理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为保证监理企业的工作质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应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为员工奖励、晋升、待遇调整等提供客观依据。

二、时间

1、平时考核:考核在每月底进行,平时考核与员工每季度绩效工资挂钩。

2、中期考核:于每年6月底进行,但经公司总经理决定可予以取消。

3、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进行。

4、试用考核: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6个月(中级以上职称者3个月,中级和中级一下职务者六个月,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

三、职责权限

1、项目工程部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

2、总工办负责检查工程部的考核工作。

3、总工办随时抽查项目整理机构的考核情况,并把抽查结果反馈给工程部。

四、考核原则

1、监理企业的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为负值时,以零分计;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2、监理企业的考核层次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3、每月考核情况应当公开,如有争议,被考核人可以向工程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监理员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现场日记旁站类资料,其他,特殊考核共六项。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廉洁,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置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三项。

2、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一项。

3、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4、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工程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

2、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

3、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

4、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

5、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相关人员按罚则处理。

6、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按业主投诉类处理。

七、罚则

1、考勤

考勤上公司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以周末为主且不得连续。考勤除正常的休息、请假外的均认定为旷工。

旷工认定原则

半个小时以内的迟到早退,周累计4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半小时以上的迟到或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同一天既迟到又早退的按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由于考勤问题遭甲方投诉的;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对旷工的处理:

旷工期间劳动报酬不予发放,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每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当月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三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工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由于考勤问题遭甲方投诉的,扣半个月绩效。

2、资料

在巡查组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资料不齐的问题,要求项目负责人按总监办要求按期整改,超期未整改的或县质检站大检查中发现资料不齐的。日记旁站资料不齐全的监理员按天扣除绩效;检查中其他资料不齐全的扣除主管专监本月绩效;总监巡视资料不齐全的扣除总监按天绩效。

3、行为

以认定为不廉洁人员及其有包庇行为的人员,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总监、专监不作为原因(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当可以处理而未处理的事情)导致的投诉扣除半月绩效;导致质量、安全隐患的扣除当月绩效;导致主管机关约谈或通报批评的扣除年绩效。

对检查中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个人行为在教育的基础上按影响程度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对监理工作开展不利,受到建设单位等上级部门批评的监理组按第3条款处罚。

对在检查中多次提出并未及时整改的监理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公司将对直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由于项目组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负责人暂停其工资发放。 总公司一年度的检查对分公司进行通报的对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给予500-1000的处罚。

八、奖励措施

若项目监理部能够全勤上下班,无任何业主投诉、无任何安全质量事故且无上级主管部门约谈及通报批评的,将视情况给予该项目组组成人员总监理费的1%~3%作为奖励。

监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2016-06-26 17:23 | #2楼

(一)监理考核基本要求

1、严禁触犯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2、严禁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

3、严禁收受贿赂或贵重礼品;

4、严禁吃拿卡要和故意刁难施工单位;

5、严禁采用弄虚作假,损害业主及监理单位利益;

6、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

7、严禁工作失职;

8、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损害监理形象;

9、严禁拒不执行及敷衍项目监理部工作指令;

10、严禁接受施工单位安排的娱乐、旅游或疗养性活动;

11、严禁向施工单位报销各种费用或索要加班费、补助费等直接索贿或变相索贿;

12、按规定格式记好监理日志,认真检查施工单位资料,保证资料之间相互对应,及时准确;

13、严禁泄露工程或本公司的秘密、损害公司利益或名誉;

14、认真学习规范及设计图纸,了解、掌握施工工点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严格照图施工、照规范监理,施工工法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5、对于现场所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项目监理部;

16、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17、监理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严格督促检查施工情况,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监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施工工法正确;坚决消除“三违”行为(即:违章、违规、违标),监理人员应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坚决制止不安全的施工行为,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及拒不整改落实的应暂停报验转序,并立即向总监报告;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的主要工序、关键部位,应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检人员到位监控;严禁无计划施工,严禁违章施工,严禁野蛮施工;

17、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迅速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纠正。如施工单位不听劝告继续施工,必须果断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

施工,进行整改检查;

18、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定程序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巡视、检查、旁站和验收。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即应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经综合评价作出结论;坚持按验进行监理,不得盲目签认和验收;

19、监理人员应定时巡视工地,及时编写各类工作报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20、监理人员应定期地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变动和工地材料的进场情况,充分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21、监理人员应加强旁站、见证检验、平行检验、巡查并做好各种记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有序可控;对于现场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闭合,并做好各种记录;

22、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团结协作;

22、监理人员应坚持自学提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考核办法

1、项目监理部对本项目监理的监理行为、工作质量、安全等实施综合考核,考核按季度、年度执行。

2、项目监理部考核是依据工程项目的状态(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环保、文明施工、接口管理)、现场监理组提交的工作成果及其工作效率和效果、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工作质量等所作出的综合评价;

3、考核按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理行为、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监理纪律等项目,采取100分制法打分考核。

4、采用百分制打分法考核;得分在90~100分为优;得分在80~90(不含

90)分为良;得分在60~80(不含80)分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得分50分以下为差;

(三)考核奖惩措施

1、监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监理部要认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予以纠正,并根据对工作的影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上报监理公司,撤换或开除。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1)不履行监理职责,不按照程序进行监理,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损害监理公司信誉的;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因把关不严、该检查的不检查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抉择不当或由于失职、过错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3)利用职权非法牟取私利或权钱交易,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

2、考核成绩与监理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如下:

1)凡是考核成绩为优、良的监理人员,绩效工资按100%发放;

2)凡是考核成绩为合格的监理人员,绩效工资按80%发放;

3)凡是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绩效工资按50%发放,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将予以清退;

1)凡是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予以清退。

2)凡是连续两个年度考核成绩均在95分以上的人员,将提高其绩效工资标准。

监理公司薪酬执行办法2016-06-26 16:22 | #3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遵循效益优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按照公司和监理项目的规模确定人员编制,按岗位职责确定人员薪酬标准,按责任成本降低额计提绩效薪。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考核周期为一年,项目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签订的合同工期。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第五条 年工资总额的核定办法为:

公司管理人员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12+

绩效工资

项目监理人员工资=基本工资×4+(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

补贴)×8+绩效工资

即:现场监理人员每年有四个月休工,在此期间计发或冬休1

工资,上岗期间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计发,项目核算结束,发放绩效工资,具体上岗时间按实际计算。

第三章 岗级薪标准

第六条 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类人员按岗位和职称划分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八类岗级标准。即:

1、董事长、总经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

2、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具有高级或中级五年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资格证书并注册。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或中级三年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资格证书并注册。

4、部门经理:具有有工程或经济专业中级三年以上技术职称,并熟悉部门业务。

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高级或中级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且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6、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且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7、监理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专业技术年限三年以上,且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8、监理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实习期满,且取得监理工程2

师培训证书)。

第四章 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支付

第七条 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应根据岗级薪标准按月由财务部根据考勤造册于次月五号前发放。

第八条 工资发放时应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三金”、“一险”的个人部分、岗位工资中保留10%-30%作为风险效益工资。即:公司领导30%、总监(部门负责人或承包人)20%,其他人员10%。

第九条 现场人员风险效益工资应根据《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依据公司技术部考核结果按季兑现。

第十条 公司人员风险效益工资与年终考核挂勾,根据经营产值指标完成按比例兑现。

第十一条 大专实习期工资为每月800元,本科900元,实习期结束按岗级薪标准核发工资。

各类人员岗级薪标准

第五章 津贴、补贴发放

第十二条 此处的津贴、补贴是指交通费、工地午餐补贴等,标准详见岗级薪标准。

第十三条 津贴的发放应根据各级考勤结果,按有关财务规定造册后,经各项目总监(或承包人)签字确认,与工资同时发放。

第十四条 通讯费、交通费仅考虑岗级薪标准前3档及水电暖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两个以上专业监理项目的人员,其余各档在工地补贴中一并考虑。

第十五条 工地补贴在岗级薪标准中仅参照市区进行计算,范围指距总部70公里以内。市区以外补贴标准如下;70~150公里为12元/天,150~250公里为15元/天,250~450公里为18元/天,450~600公里以上为20元/天。发放办法为:市区另行造册,区外

按出差补贴报销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津贴的发放时间为监理现场实际工作时间,监理工作准备阶段、竣工资料整理、休假、冬休、学习等均不发放。

第十七条 通讯费的发放范围及数量:董事长、总经理300元,副总经营部经理200元、总监理工程师100元,每月按缴费凭证或其它形式报销。

第六章 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

第十八条 项目承包人完成履约责任承包合同后,由技术部依据《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监理实务、监理服务承包考核办法》进行技术考核,财务部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及技术考核结果,兑现项目承包人绩效工资。

第十九条 公司管理人员根据年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按利润分配比例兑现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考核体系中所有指标均要求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低于标准,不发放或按降低比例兑现绩效薪;如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将停止支付所有人员的绩效薪。

第二十一条 项目核算及考核应在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完成,监理工程项目应收款回收达85%以上时,方能计发该比例范围绩效薪;合同内监理费回收应在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完成,超过期限未完成部分不再计发绩效薪。

第二十二条 绩效薪以年终结算方式,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分配,由财务部造册发放。

第七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项目监理部实行《监理履约承包责任制》,项目成本(工资、费用等)总额包干。依据技术部、经营部、财务部对各项目监理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岗绩薪标准,核定计算项目部工资,费用成本总额。

第二十四条 总监理理工程师,水、电、暖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定额见下表:

工民建工程监理项目

注:1、市区以下的监理项目可在此标准上增加100元。

2、负责60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200元。 第二十五条 公司领导担任项目总监的,工程投资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每项工程增加100元补贴,但最多不能超过两个项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固定员工脱产学习、培训、探亲、事假、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二十七条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担任总监岗位,高级技术职称且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者,可享受总监代表岗位工资标准。

第二十八条 为鼓励公司员工,取得注册人员资格,凡在本

公司注册的在职人员,公司每年给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八章 冬休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冬休时间界限为每年12月份至次年3月份时间,计算期为4个月。

第三十条 发放范围、条件、标准:

1、注册监理人员,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月1000元。 2、公司固定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级以上职称,监理工程师,每月500元。

3、公司固定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级职称或公司招聘来的有大学、大专学历人员,每月300元。

4、公司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待岗人员不发放冬休工资,待岗最多不超过五个月,超过者可另行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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