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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月考核标准

时间:2022-05-06 21:47:06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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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月考核标准

为了严肃认真的做好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甘州区人事局、教育局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月考核标准

一、组织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副校长担任,成员有校委会部分成员(指定与选举产生)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考核对象

1.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2.当年参加工作的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1.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当年被、市政府以上行政单位评为先进集体后,优秀比例可提高到百分之十五(去尾法)。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采取量化考核为主,民-主测评为辅的办法。

2.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1

(2)根据各处室及校长办提供的材料、证件和考核对象提供的有效材料、证件等,由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逐项赋分;

(3)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小组逐人审议,将所有人员的积分累计排队,结合民-主测评,初步推出各个等次;

(5)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上报考核结果。

考核办法

1.平时考核(按平时考核累计分)占40%,年终考核占60%。(年终考核得分=政治思想得分×15%+考核领导小组打分×60%+民-主测评得分×15%+加分项×10%)

2.计算方法:年度考核得分=平时考核×40+年终考核×60%

3.平时考核以一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为准。

考核领导小组打分(10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师德修养: (20分)

评价标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

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5-10分:

1.在工作中,言行有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者;

2.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影响团结,造成同志间矛盾,打架、吵架者;

3.散布消极言论,工作消极,搬弄是非,影响学校声誉者 ;

4.不按规定收费,乱收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 2

偿补课,索要家长财物者;

5.因工作不当,家长、学生反映强烈,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者;

6.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

7.教师穿着不得体,举止不文明,言行不检点,反映强烈者;

8.把学生赶出课堂,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留惩罚性作业者;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者;

10.违反《信访条例》,参加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者;

11.集体财产受损而熟视无睹的扣1分,任意损坏校产或损公利己的扣1-2分。

(二) 工作态度(10分)

评价标准:服从组织,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扣1-10分:

1.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干私活、串岗、打游戏, 参与赌博、打牌,外出不请假者;

2.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应付差事者;

3.在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者;

4.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或会议中违反纪律者;

5.对学校或年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推脱或不完成的;

6.“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严格履行安全责任,护导不及时、 3

不到岗、造成学生伤害者;

7.班级发生安全事故,情节轻者扣1-2分,情节严重者扣2-10分。并承担部分经济赔偿;

8. 酒后进课堂,在教室吸烟、接打手机、非特殊情况坐着上课者; 对情节严重或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则视情节轻重加以扣罚。

(三)、 常规检查(20分)

评价标准:认真执行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按要求完成任务得满分30分.

有如下情况扣分:

1.不及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扣1分。

2.不执行教学计划、进度,随意调课扣1-2分。

3.教案编写不认真不按要求,内容简单扣1-3分。

4.教学中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分

5.不按要求布置作业扣1分。

6.对学生要求不严,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学生自批,不全收全批全改,或马虎或经常漏批)经检查每次扣1-2分。作文缺1篇,扣1分。

7.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前准备不充分,上课迟到,每次扣1分。不按时下课拖堂超过五分钟检查发现每次扣1分.提前下课扣1分。

8.不经同意擅自调课每次扣1分,上课时中途脱堂,每次扣2分。

9.中途随便离开教室、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扣5-25分;

10.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课堂纪律混乱的,

一次扣2分。

11.不按计划上早自习,下午自习,特长辅导者一次扣1分。

12.在各类考试中, 违反考试规定出现重大失误,或泄露考试内容或怂恿学生作弊者发现一次扣2-10分。

13.不开展双困生帮辅工作扣1分。

14.不按要求家访,粗暴对待家长的每次扣2分。

(四)创新能力(10分)

评价标准

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有对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

1.无故不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集体备课、评课、业务学习)每缺1次扣1分。

2.教师学期累计听公开课不得少于规定节数,每少1节扣0.5分。学校领导按要求听课评课,每少1节扣1分。

(五)教学质量(20分)

1.以两学期考试成绩计算;达到规定目标成绩者得满分。

2、将两学期成绩按优秀率、优良率、及格率相加然后排队,按人数划分三个等次,前五名得满分,中间五名得18分,以后名次依

次从18分扣0.5分。

3、不担任考试科目的教师本项得16分。

(六)出勤10分

评价标准:

出满勤记10分。

有下列情况减分:

1.无故旷工一天扣5分。

2.旷工半天扣3分。

3.旷课、漏课,一节扣1分。

4.病事假3天以内1天0.1分(国家规定的假日除外)。4-6天每天扣0.2分,7-10天,每天扣0.3分。

5.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0.05分。

(八)工作量满记10分

1.教师任课达到基本任课班数为满工作量,得10分;

2.超出基本工作量每1节加0.5分,不足工作量每1节扣0.25分。

政治思想分由校级领导打分求平均分得出。

民-主测评由所有教职工测评得出。甲等票数*100%+乙等票数*90%+丙等票数*80%+丁等票数*70%。

二、加分项目

1.当年被评为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的,校级5分,局级8分,区级11分,市级14分,省级17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得分)

2.当年被评为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区级加5分,市级加8分。

3.培养学生在各级比赛中获奖的,局级2分,区级3分,市级4分,省级5分。

4.制作课件获奖的,区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

4.论文在区级以上发表、交流的,区级5分,市级8分,省级12分。

5.课题、优质课评选获奖的。校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9、8、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1、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3、12、10分。

6、一学期出满勤者加10分。

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1.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1分。

2.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成绩显著,宣传学校工作,形成良好影响的教师,视其影响程度,加1分。

3.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加1分。

4.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加1分。

5.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学生、家长

评议好加1分。(有材料可查)

6.任课班级学生数超过45人,加2分;

7.担任年级组长及教研组长加1分,担任中层以上干部加2分。(不累加)

8.校级领导加3分。

十二、以上考核细则按学科教师和工作岗位分别执行标准分值;管理及工勤人员按岗位职责细则考核。

考核有违上级教育部门管理制度的,按上级管理制度执行,有特殊情况或情节重大的由支委会和考核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或上报区教育局等部门做相应处理。

十三、教师年度考核“优”级指标评定办法。原则上三年内不重复得“优”,其它条件具备,当年急需评聘高一级职务者且无“优”者可酌情考虑评优。

十四、本细则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十五、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细则2016-07-12 8:57 | #2楼

一、考核对象

凡在本校受聘的教职工均应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部分。

(一)德(15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下列情况在基础分内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政治业务学习(请假不能参加的每次扣0.1分)或校内集体活动每次扣0.5分。

2、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1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5分。

3、不按程序进行上访或在校内外及网络媒体等制造谣言或传播谣言的每次扣2分。

4、班上出现安全或其它重大事故责任人不积极处理的扣2—5分。

5、乱收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2分。

(二)、能(20分)

1、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学年内完成规定学时的教育任务加2分。每少一个学时扣0.2分。

2、听课满10节以上记2.0分,少一节倒扣0.2分。分配指导实习生一人加记0.5分。

3、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等,获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计0.6、1、2、4、6分,二、三等奖相应级差分别少0.2分、0.3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4、承担教研教改实验课题的主研人员,每期有实验课题计划、总结,按校、街道、区、市、国家分别计1、2、3、4、5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课 1

题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的分值。

5、教育教学经验论文,交流发表获奖,校、街道、区、市、国家级一等奖分别计1、2、3、4、5分,二、三等奖相应分别减0.2、0.5分。娱乐性报刊发表不计分。以上各项均取考核年限内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6、教师个人获荣誉奖(含教师参加非赛课类竞赛获奖),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记1、2、3、4、5分,二、三等奖相应减少0.3、0.5分。统计考核年限最高一级,未设奖级的按一等奖计,设奖级则按对应奖级计算。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7、集体荣誉称号: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记1、2、3、4、5分主要负责人与主要业绩教师记分比例为2.5:1.5。

(三)、勤(20分)

1、全勤的加1分。病假从累计第5天起,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3分,哺乳假每天扣0.1分(法定假期不扣分)。旷课一节扣5.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不超过10分。

2、法定假期内提前回校上班的,每一天加记0.1分,最高加记1.0分。

3、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四)、绩(45分)

1、备课笔记检查评比,获学校一等奖的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的加每人每次0.8分(累加分值不得超过3分)。

作业(含家庭作业)不批改的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极不认真的一次扣 0.2分。

2、班内每出现一个流失生,班主任扣2.0分,科任教师扣1.0分。

3、班内转出学生或学生家长对所任语数教师进行等级评定,一个优秀加0.4分,合格不加也不扣分,不合格一个扣0.4分,考核年限内累计。

4、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或活动取得一、二、三等奖分别计:校级0.5、0.3、0.1分;街道级0.7、0.5、0.3分;区级1、0.8、0.5 2

分;市级2、1.5、1分;国家级4、3、2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同等奖的分值。

5、教学效果(35分,其中平均分占20分,及格率占15分。),考核年限内计平均数。

教管中心及以上组织的考试科目,平均分和及格率达到上一年同年级同学科全教管中心的80%视为达标。

平均分得分,本学科与上学年对应学期年级学期学科比较,达到全教管中心平均分的80%得满基数分,平均分超出在15.0分以内,每分加0.2;平均分超出在15.0—18.0分以内的,每分加0.25;平均分超出在18.0—20.0分以内的,每分加0.3分;平均分超出在20.0分及以上的每分加0.35分。平均分得分总加分部分不得超过7.5分。

及格率得分,本学科与上学年对应学期年级学期学科比较,达到全教管中心及格率的80%得满基数分,平均分超出在15.0%分以内,每个百分点加0.15;及格率超出在15.0—18.0分以内的,每个百分点加0.2;及格率超出18.0—20.0分以内的,每个百分点加0.25分;及格率超出在20.0及以上的每个百分点加0.35分。及格率为100%直接加5.0分。及格率得分总加分部分不得超过5.0分。

6、下列情况在考核总分内扣分:

党、政警告处分的扣20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1)、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德”的考核得分低于百分之六十的;

(3)、教学五认真的考核得分低于百分之六十的;

(4)、旷工二天以上的;

(5)、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况之一的;

(6)、其它规定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考核办法

考核按百分制计分,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助的办法进行。

1、指标分配

语数老师所占优秀名额为学校优秀总名额的60%,非语数老师所占优秀名额为学校优秀总名额的40%。(名额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语数老师名额中班主任和非班主任各占50%。(名额单数时向班主任老师倾斜)

2、自查自评

教职工对照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填报《考核自评表》。

3、校评

本职工作和工作效果由学校年度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全面检查,量化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的依据。

2015年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细则2016-07-12 16:50 | #3楼

教师年度考核分为:思想政治和教育教学业务两部分。思想政治由学校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工作纪律要求,由学校党支部制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以“印江自治县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评估量化细则”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教师年度考核总分100分,思想政治占15%(以完成学校工作任务,上交各种资料等台账记录以及教研组、学校各行政办公室测评分为量化依据),教育教学业务总分105分,占85%。“优秀”按下发指标数,由学校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推荐。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量化细则(总分105分)

一、知识水平及运用能力13分

1.(3分)中小学教师分别达到专科及相应学历记3分;每降一个学历档次减1分。

2.(2分)普通话水平达到黔教语发[2015]324号文件规定标准记2分;每降一个等次减0.5分。(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其它学科教师为二级乙等;考核当年40岁及以上教师降低一个标准,以招考时报考学科为准。今年以2015年12月以后考试的为准)

3.(4分)积极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学习,有学习情况记载,经考核获合格等次记4分。缺席1次扣0.5分,迟到1次扣0.1分。事假1次扣0.2分。

4.(4分)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严格要求、循循善诱,记4分;体罚学生在学校范围造成影响的扣1分,造成社会影响的扣2分。

二、教育能力及实绩16分

1.(5分)经常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着力抓好学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将德育、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活动之中,记3分;课堂纪律好、所任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或重大意外事故发生记2分。学校内学生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和违法犯罪的,校长、分管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相关责任教师等酌情扣1—2分。

2.(2分)关心学困生,做到对学困生不排斥,不讽刺、不体罚、不挖苦记2分。

3.(2分)两学期计划和总结按时上交且合格的记2分,返回重写的,一次扣0.5分。

4.(3分)积极承担学校少年宫项目辅导任务的教师、联系指导项目的学校管理人员,在年度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的记3分,被评为合格的记2分,不合格的不记分。

5.(2分)本年度在校园网、校园报发表文章(题材、长短不限,不准网上下载),每篇记0.2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印江网上发表通讯一篇加0.4分,在其他网站或报刊发表通讯一篇加0.2分,加满2分为止。

6.(2分)教师被评为国家、省、市、县、校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员、工会妇委会或被聘为国家、省、市、县专任辅导员等荣誉称号,或班级被评为国家、省、市、县、校先进集体分别记1.2、1、0.8、0.6、0.5分,实行累计加分,加满2分为止。

三、教学能力及实绩46分

1.(3分)任教学科有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备课达到规定节数记3分,每缺一节扣0.2分,扣完为止。

2.(5分)课堂教学体现课改要求、教师角色转变好、学生主体地位落实好(1分),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教法适当(1分),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生参与率高、教学效果好(2分),被评为省、市、县骨干教师、名师且当年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分别记1分、0.8分、0.6分(获多级骨干教师、名师的,以最高级别记分。)

3.(3分)书面作业适量、批改认真、及时,质量能达到语言文字示范校规定标准记2分,实践性、研究性、作业有安排、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记1分。

4.教学效果:(满分35分,基础分33分)

①各年级与各年级比,获教学质量一等奖记35分,二等奖记34分,三等奖记33分(等次排名比例按教学质量奖励办法执行)。考试成绩以上期期末为准,第五批教师以原校成绩最好一科计算,按照

考试成绩全县分类排名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记35、34、33分,(分等次时用比较对象数来除以3,依照排名情况来定等次)。

②上有两门以上统考科目或两个班级及以上的教师,按成绩较好的学科或班级进行计算,如有一科或一班的成绩排在全县后3名的只记基础分且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③上学期上非统考学科的教师教学成绩以上学期学校组织的考核结果为准。优秀记35分,良好记34分,合格记33分。

四、辅导能力及实绩10分

1.(1分)学校安排承担校外公开课或送教到校及点评任务的教师分别记1分、0.5分,承担校内公开课及点评任务的教师分别记0.8分、0.4分,其他参与的教师记0.2分(同一课题以最高级别加分;不同课题累计加分,加满1分为止。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以证书为准,每次加0.5分,加满1分为止)。

2.(2分)听课记录每期达到12节记2分,缺1次扣0.2分,扣完为止,听课记录造假的发现一次扣2分。

3.(2分)参加优质课(教案、课件)或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自制教玩具及计算机教学软件或学校安排教师个人参加上级比赛,获国家、省、市、县、校等级奖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主管刊物公开发表的分别记1、0.8、0.6、0.4、0.2分,累计加分,加满2分为止(文章在校级获奖的加到一等奖)。

4.(3分)每周至少1次利用早读、晚自习等课余时间到班上督促、辅导学生或承担学校其它辅导任务的记3分。其余教师记2分。

5.(2分)辅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学生在国家、省、市、县、校获等级奖的分别记1、0.8、0.6、0.4、0.2分,累计加分,加满2分为止(县级以上的辅导奖加到三等奖,校级辅导奖以一等奖为准,如学校安排参加获得上述等级奖的,上级没有发辅导奖证的,由安排部门签出证实说明方可加分)。

五、工作量、出勤10分

1.(4分)工作量达到学校学科标准工作量记3分,积极接受工作,且完成效果较好的记1分。不积极接受或拒不完成减1分。

2.(6分)出满勤记6分,旷工一节扣2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一次扣0.2分,早退一次扣0.3分,未签到一次扣0.1分,各项均实行累计扣分扣完为止。累计旷工3节,事假10天,病假20天,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年度优秀个人。(病假指住院及住院过后的康复期视为病假,住院期间的病假扣完1分为止,康复假扣满6分为止,当年允许8次未签到不扣分。)

六、奖励加分10分

1.(4分)当年担任学校校长、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管理人员)记2分、每连续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满4分为止;当年任班主任记1分,每连续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满3分为止;当年任教研组长、副组长、办公室室长、图书室管理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党小组组长、微机室管理人员记1分,每连续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满2分为止;非班主任、管理人员参与当年值班值周一次加0.2分,加满

2分为止(护校队5天按1次计算)。以上职务任半年的记一半的分,任多个职务的可累计加分,总计加满4分为止。

2.(2分)任现任职称资格(已聘资格)每增加一年加0.2分,加满2分为止,中途落聘的减去已聘年限。

3.(2分)教师参与小课题研究按国家、省、市、县(校)分别加1、0.8、0.6、0.4分,课题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分别再加0.5、0.4、0.3、0.2分,结题后研究成果分别获相应等级奖励的按参与的2倍加分,课题成果在校级或校级以上推广的参与人员分别再加0.5分,加满2分为止。

4.(1分)在现任学校任职期内主管、主抓、牵头工作,学校或集体被国家、省、市、县、校评为先进集体或示范校(学校教研组评比的只加到一等奖),按部门和工作责任人分别记1、0.9、0.8、0.7分,累计加分,加满1分为止。

5.半年满勤加0.5分,加满1分为止。

七、结果运用

此考核结果同时运用于教师中、高级职称评、聘、续聘、流动聘任以及年终奖金分配。

印江自治县实验学校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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