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 法官

时间:2022-05-07 10:52:44 三严三实 我要投稿

三严三实 法官

根据市、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安排,7月10日,周至法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教育会。院长刘群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紧扣“严”和“实”两大主题,以“践行‘三严三实’,做合格法官”为题,为全院干警讲了一堂思想深刻、内容生动的专题党课。“三严三实”第一检查指导组副组长曹阳到会指导。

三严三实 法官

刘群院长首先阐释了“三严三实”的提出背景、本真内涵、具体要求,并指出深刻认识和践行“三严三实”是我们正心修身的重要守则,是当好法官的人生基本坐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对我们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周至、法治周至具有重大意义。

刘群院长指出,“严以修身”严在理想信念,是法官成就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其关键在自觉(坚定理想信仰)、自律(遵守道德修养)、自信(提升文化素质)、自主(增强业务能力)。“严以用权”严在规范规矩,是法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其关键在精准运用法官裁判权,严守程序、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在领导干部合法、科学、人性化的管理好法院队伍。“严以律己”严在慎欲慎行,是法官清正廉洁、法院风清气正的基础,关键是清晰认识自律和他律重在自律、律己和律人重在律己这两组关系,珍惜岗位和平台,时刻自省,防微杜渐。“谋事要实”实在思想路线,对我们而言主要解决的是微观层面问题,就是面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要遵守司法规律和科学精神,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谋划部署、安排工作。“创业要实”实在干事作风,对我们而言主要解决的是宏观层面问题,就是要把审判工作作为毕生事业,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把全部心思和才华都用在公正行使审判权上。“做人要实”实在道德品行,是最核心的问题,对我们而言主要解决的是内心层面问题,就是正确处理实与虚的关系,对同事、对朋友、对上级、对当事人,都要做到公道正派、实实在在。

刘群院长强调,要深刻认识、正确看待不“严”不“实”问题,并列举了我们存在的八方面差距。一是守旧例,固步自封;凭经验,粗枝大叶。二是怕担责,但求自保;不管事,粉-饰-太-平。三是不学习、满足现状;遇难事,缺乏办法。四是爱面子,不能批评;一摊子,水泼不进。五是讲人情,忘记原则;占小利,忘记身份。六是好飘凉,坐井观天;标准低,妄自菲薄。七是讲条件,按部就班;不主动,得过且过。八是不遵纪,我行我素;太任性,无视制度。这八方面问题,严重侵蚀着我们的工作成绩,阻碍着我们建设一流法院的宏伟目标。

针对存在的问题,刘群院长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二是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正衣冠照镜子;三是要加强人生修养,提升廉洁自律能力;四是要洗洗澡治治病,争做践行“三严三实”好法官;五是做到“三严三实”,健全完善制度;六是打造过硬队伍,发挥好人民监督作用,为完成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最后刘群院长勉励大家:我们应以法律为信仰,并愿为实现其精神而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应视审判为毕生追求之事业,即使未能成就一番事业,亦要将其作为崇高职业来对待,如此方能,恪尽职守。

按照“三严三实”要求 塑造优良法官形象2016-07-22 14:55 | #2楼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内涵。将“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就是要牢固确立“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思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推进审判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作风建设,夯实打造法官形象的基础

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其专门职业,其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法官是正义的化身,公平的象征,法律尊严的维护者。法官的良好形象是诸多良好行为的集合,如文明、廉洁、高效等。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三方面的素质: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优秀的职业道德操守。职业道德是法官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通过言谈举止的外在表现就是个人的作风以及给人们的形象。一支职业化法官队伍必须具备优良的法官形象,这是因为一个法官如果没有优良的作风,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官形象。因此,打造作风优良的法官形象,其目的就是要在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中,切实转变法官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不断培养法官的职业气质,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树立严谨、刚直、廉洁、文明的职业形象,使法官成为社会上受信任和尊重的人,从而使每一位法官能够自觉地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保持清正廉洁,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充分展示作为一名法官的职业形象。这种形象要靠良好的作风作铺垫,没有好的作风,即使法官学识渊博,技能娴熟,也不是我们所要达到的目标,法官的形象在社会上、在群众中也难以树立。

近年来,四川法院为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树立法官形象和司法权威,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也不容置疑,由于社会不正之风和法官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个别法官宗旨意识淡薄,在工作中作风粗暴、态度蛮横,使群众对法官的审判、工作作风有意见,认为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结果造成个别案件的欠拖不结、不执,也使一些当事人“怕打官司”、“难打官司”、“白打官司”。这种现象虽然只是个别法官所为,但也降低了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权威,影响了法官队伍的形象。因此,要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紧紧围绕法官队伍职业化,把总体要求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教育,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四川法院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打好基础,适应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优秀法官队伍。

二、加强班子建设,抓住打造法官形象的关键

法院的领导干部是法院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也是法院工作的参与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信仰、信念和信心,在相当程度上会影响到法官队伍的信仰、信念和信心,并影响法院各项事业的成败。法院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关系到法院能否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关系到法官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能否顺利实施。因此,法院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法官队伍的作风,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

在作风建设中,法院领导干部首先要有奋发有为之志,常思进取之心,永葆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认真制定正确的工作思路,抓工作带作风,搞好法院的作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其位、谋其政,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同时,法院领导干部还要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法院队伍形成良好的风气。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发展的观点,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搞改革,都要从“三严三实”出发,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工作中,要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着力点,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勇于探索,引导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要以公仆的姿态、服务的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自觉地践行“三严三实”,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法院领导干部还要有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和务实精神,做实事求是的表率、联系群众的表率、遵守纪律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公正司法的表率,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领导水平,当好人民公仆,踏踏实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用好的作风带动法院作风建设,用良好的形象影响每一位法官。

三、加强基层建设,选准打造法官形象的着力点

法院的大部分法官,工作在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他们长期工作在基层,生活在群众中,处在与人民群众接触的最前沿,工作在第一线,时时刻刻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群众评价法院和法官,往往就是通过他们身边的法官的一言一行来认识、观察法官的作风和形象。

因此,要塑造优良的法官形象,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基层,做到心往基层想、劲往基层使。在向基层选派法官时,要坚持选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法官充实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让他们带出一方正气。在选人用人上,要把法官的作风作为选拔和任用法官的一项重要内容,造就一支身在基层、热爱基层,能够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的基层法官队伍。要教育法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人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司法为民,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自觉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司法活动中,法官要自觉地紧密联系群众,形成诚心诚意为民办实事的好风尚;要始终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当作工作的出发点,把服务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求助的事情抓在手上,做到心中装着人民、感觉贴近人民、司法服务人民、改革为了人民。要把公正司法放在首位,把人民满意作为目标,强化司法护民职责,通过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维民权、保民安、排民难、解民忧。要立足实际,着力构建适应审判工作、满足群众需要的便民诉讼体系,真正把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把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与保护当事人利益一致起来,使公正司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庄重威严与良好形象相协调,增强法官的公信度,让人民群众感到法官既可敬又可亲。

四、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打造法官形象的保证

法官的职业形象是法官内在素质的外观。诚于中方可秀于外。法官要有优良的作风,必须具备完善的政治品质,丰富的知识积累,高尚的道德品行。

政治品质上必须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道德品行上,法官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做个高尚的人,能够严于律己。要下大力气培养法官完善的个人品质,使其具有出污泥而不染的禀性,增加免疫力,增强自抗力,做到在任何情况和任何条件下都能用正确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来评判是非,分清善恶,以自身的人格力量维护司法的权威。要提倡理性研究,更新司法理念,树立司法公正和效率意识、司法廉洁意识、司法文明和自尊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独立审判和中立、平等意识,处理堂堂正正,办案公正公平。

法官以司法和维护-法律尊严为天职,秉公办案,公正高效是对这一职业的起码要求。而优良的作风是确保实现公正与效率必不可少的。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职业信念,忠于职守,在各种考验面前,做到“四个不为”,即不唯权、不唯利、不为权势所屈;不为亲情、友情、恩情所干扰;不为金钱所收买;不为美色所俘虏,能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惩恶,勇于扬善。树立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要从制度上规范法官的行为,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激励机制,力求从小处着眼,从细微处入手,使法官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都能有章可循,进而把法官的“工作圈”、“社交圈”、“娱乐圈”情况纳入管理的范围内,通过教育引志、环境熏陶、制度约束、严格管理等多种措施和途径,营造培育法官形象的良好氛围。

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更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形象工程,我们在抓好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塑造作风优良的法官形象的同时,还要全面加强法官所必须的法律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建设,敢于创新、善于突破,用我们的辛勤工作,树立“司法公正,执行有力,工作高效,队伍廉洁”的法院形象,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官落实“三严三实”心得体会2016-07-22 22:49 | #3楼

“三严三实”是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官司法办案及日常修行的行为准则。作为法官,一定要“严”字当头,“实”处入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使司法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如此才能更好地提高司法公信,树立起司法权威。

严以修身,身正为范。修身是人生的起点,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的情操,自觉远离和抵制低级趣味与歪风邪气,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和积极进取的态度来对待法律人生和司法事业;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审判基本技能,切实解决好矛盾纠纷。

严以用权,权为民用。用权为人民,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手执司法权的人民法官,一定要对司法的人民性有清醒地认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要尊重司法审判规律,严格按事实和法律来居中裁判案件;要自觉把司法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遵守相关规定,依法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律己,遵纪守法。法官因为手中掌握着有关他人生杀予夺、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司法大权,而时常成为“攻关”的对象。一些法官,包括一些身居高位的法官,禁不住名利和美色的诱-惑,利用自己手中的司法权大搞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身败名裂的下场。前车之鉴,警钟长鸣。作为居中裁决的人民法官,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醒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慎独慎微、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为民司法。

谋事要实,依法审判。做到“谋事要实”,就是要努力使自己的审判工作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尊重司法应有的审判规律。一方面要实事求是,从案件的基本事实出发,坚持以事实为根据,通过证据努力还原案件事实真-相,通过审判全力平衡已经受损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天平;另一方面要尊重司法审判规律,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公正处理案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赢得司法公信,达到“谋事要实”的效果。

创业要实,敢于担当。面对转型期多发且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人民法院一定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直面矛盾、敢于担当责任、善于解决问题,坚持司法为民,通过司法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领社会风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做人要实,公道正派。拥有良好的人品与人格,是干事创业成功的重要保障。要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忠于宪法法律,如此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服务的人民属性。作为法官,要想裁判得到当事人认可,使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就必须要做到公道正派,对当事人要做到不偏不倚,对纠纷的处理要讲良心、讲事实、讲原则、讲-法律。

践行“三严三实” 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好法官2016-07-22 9:38 | #4楼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在谈到作风建设问题时,提出了“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对法院来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在锐意创新中实现新突破,在奋发进取中取得新成绩,就是落实“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

一、明确价值追求,以“三严”标准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

严以修身,是对法官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具体要求。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当在审判席上公正不阿、客观中立、细致冷静、审慎决断,在生活中也应该保持谨言慎行、廉洁奉公,不能随心所欲、奢侈腐化。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只有具备让人敬佩和尊重的品德,法官的裁判才能获得社会的公信和认可,才会彰显法律的威严和神圣。

严以用权,是对法官规范用权和权责统一的具体要求。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必须心怀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敬畏,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生、维护民权,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权力才能被约束、权利才会受尊重、利益才能有保障、公平正义才能实现,司法公信才能得以树立。必须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合理划分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职权,明确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管理权的权限、范围、行使方式,完善错案界定和问责程序,建立权力明晰、权责一致的规范“权力清单”,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

严以律己,是对法官优良作风和廉洁操守的具体要求。“公则明,廉生威”,法官如果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为人情、名利、美色等世俗诱-惑所累,则必然判案不公、说理不明,法律的权威受到损害。法官要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时刻注意廉洁自律,经常反省自己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对待群众是否热情、执法办案是否出于公心、业外生活是否做到慎独慎微,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人、无愧于心、无愧于头顶的国徽和胸前的天平,才能使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良心的推敲,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牢记为民宗旨,以“三实”作风弘扬焦裕禄精神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工作要求,落实在法院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法院存在的“四风”问题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要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紧紧围绕“三严三实”要求,对照检查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找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既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又要有利于人民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要以创建优秀诉讼服务中心为抓手,增强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对涉及老人、儿童、妇女和其他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司法民-主权利,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强化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广泛吸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的公平正义。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

敢于担当是一种政治责任,是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内化为心灵、自觉于行动的责任心。常言道,“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学识、才华、能力固然重要,但责任心更重要。责任不仅仅体现在大事上,更体现在一件件的小事上。正如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所说,“小案子,大事情”,“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作为法官,要从一开始就学会对自己接待的每一个当事人、每一次答疑解惑负责,对自己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件纠纷负责,对自己撰写的每一篇裁判文书甚至每一个法律字眼负责。法官只有心怀担当、胸怀责任,去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敬畏法律,秉公办案,才能履行好法官职责,不辜负人民的信任。

敢于担当是一种司法能力。大事难事看担当。困难面前,往往是检验一个人是否敢于担当的一面镜子、一把标尺。作为法官,在遇见疑难复杂的案件、遇到纠缠不清的当事人时,如果“难”字当头、“退”字当先,在处理问题上畏之如虎,将矛盾上推下交,就很难把案件办好、把矛盾消弭。只有事不避难,敢于担当,才能够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的矛盾,才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塑造优秀法官品格2016-07-22 22:52 | #5楼

“三严三实”是新常态下共-产-党人优秀品格的新内涵、新发展,也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具有高度的理论价值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法官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在法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既是落实中央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现实问题,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水平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为此,我们要根据中央要求和上级部署,扎实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塑造忠诚为民、清正廉洁、公正高效的优秀法官品格,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一、加强学习教育,塑造忠诚为民的高尚情怀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应当通过不断学习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

学习党的宗旨路线,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每一位法官都要认真思考手中的权力来自谁、为了谁,自觉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要明辨是非,坚持讲党性、讲理想、讲信念,提高政治定力,始终和党保持高度一致。要牢固树立为民宗旨和群众观念,提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的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六难三案”问题。

学习典型先进,提高个人修养。当前,要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学习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学习他公正为民、爱岗敬业的职业情怀,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同时,身处和平年代,要学习革命时期仁人志士为革命事业和人民福祉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牺牲精神,自觉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还要学习古圣先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家国情怀,看重对审判事业的奉献,看淡个人的进退得失。

学习国情社情,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当前我国经济总体稳中向好,但问题和困难也不少,人民法院应当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要求,加强对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学习,自觉将服务“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驾护航。同时,当前还存在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个别领域情况甚至还比较复杂严峻,广大-法官要保持清醒头脑,加强对我国国情和社会形势的学习研判,排除各种错误思维的干扰,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权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为平安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制度建设,塑造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只有建立完备管用的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防止“有权任性”,以规范法官行为,塑造清正廉洁的优秀法官品质。

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和审判管理之中,针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根据权力大小和重要程度,通过司法巡查、案件评查、审务督查等方式排查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实施预警处置。通过量刑规范化等方式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失控。积极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覆盖程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制度+科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廉政风险环节分成三个方面、九大类,并设置了45个风险提示点,积极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信息化监督防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加强法官业外活动管理监督机制建设。要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指引,将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延伸到“八小时”外,引导法官谨慎交友,不利用职务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近年来,温州中院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指引,要求法官申报婚丧嫁娶、购房购车等个人重大事项,防止在关键节点上把持不住“摔跟头”;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法官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业外交往,做到互相尊重、互相监督,确保廉洁司法。

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法院是否“严”和“实”,关键看法官是否清廉、务实。要加强法院组织人事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用人,让公正清廉、扎实肯干、勤勉无私的法官脱颖而出,让那些浮夸作秀,只注重“接天线”,不注意“接地气”的人改弦更张,通过选人用人导向,引导法官做老实人、干实在事。近年来,温州中院开展办案能手评比活动,规定审判执行部门法官凡是提任职级职务的,办案数、调撤率、平均审理期限等质效指标均应在所属部门平均线以上,达不到其中任何一项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该项制度成效显著,我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等指标均居全省中级法院前列,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三、加强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塑造公正高效的良好作风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就要出实招、见实效。当前,应不断提高司法公开和审判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司法公开的全面性和实质化程度,提高审判质效,方便群众办事,以公正高效的良好作风赢得群众信任和信赖。

强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司法公开方式,丰富法院微博、微信、app等公开手段,在网络上“晒出”法院权力清单,接受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倒逼司法公正。

建设“智慧法院”,方便群众办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建好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信访等举措,切实提高诉讼便利化程度,确保当事人和群众顺利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温州中院加强与律协等单位协调,试行法律文书电子化送达,有效减轻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诉累;大力推进12368司法热线建设,接通率、满意度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审判质效提高。审判质效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司法管理,运用大数据为司法决策服务,提高决策科学程度和实效化水平,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推广审判执行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存储和网上利用,实现法院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服务法官办案,减轻工作压力,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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