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反思报告>合作协议>《商业合作保密协议合同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合同

时间:2022-05-08 15:29:56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合同

甲方: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合同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保密协议。

第二条 定义

以下凡出现————均指甲方;凡出现****均指乙方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协议定义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以下两点:

3.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历史电费单、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设备使用情况表等一切资产上、费用开资上的商业保密数据。

3.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能源审计手段及能源审计结果(能源审计报告)。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第三条商业秘密的范围所规定的一切数据及其技术都遵守严格守信的保密态度。

如果甲乙双方若一方违约,对方可中断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第五条 不视为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的情况

凡不被包含在本协议第三条商业秘密的范围之内的所有事项,均不被视为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

第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履行完毕商业秘密的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一切资料、数据、技术双方都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补充或作废该保密协议。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后五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一方违约,视情况而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提供人民币十万元到人民币一百万元的赔偿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若协商不能解决,则适用有关法律,按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第十条 生效条款

10.1.本协议的签定日期为 年 月 日 ,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和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2016-08-11 9:35 | #2楼

1、本范本适用于正在谈判或合作的双方对各自可能获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约定。

2、用户可根据页面提示或列举完成本范本填写,但本范本仅供参考,请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3、提示: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并用正楷签名,尽量避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签名纸张;

4、要求用a4纸、可双面打印;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声明:1、生成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下载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米律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米律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米律就在线生成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范围

1.1  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2  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第二条 双方保密责任

2.1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双方只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2.1.1  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2.1.2  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2.2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3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2.4  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5  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2.6  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2.7  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构成对保密资料的转让或许可。

2.8  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第三条  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

3.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3.1.1  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3.1.2  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3.1.3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3.1.4  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第四条  涉密行为的应急处置

4.1  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4.2  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等保护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5.2  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

5.2.1  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5.2.2  依照5.2.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5.2.3  因调查涉密事宜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5.2.4  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5.2.5  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保密期限

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   年。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生效及其他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8.3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8.4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8.5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应保持全部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2016-08-11 22:23 | #3楼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样本2016-08-11 16:42 | #4楼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合同】相关文章: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05-08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07-13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范本02-15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7篇02-16

商业技术合作保密协议12-10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03-21

商业保密协议06-14

商业保密协议【精选】07-11

商业保密协议[精选]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