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奖惩制度>《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制度

时间:2022-05-08 19:05:30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制度

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杜绝违法生育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上水平,根据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制度

一、考核范围及考核方法

考核范围为全镇10个管理区党总支、63个村、计生办、所有镇直单位、属地管理单位。考核实行千分制。

二、 考核方式

1、镇计生委负责村的计划生育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三种方式进行。同时,对平时掌握的情况一并纳入本年度的考核。

2、镇阶段性或特殊性重点工作按照镇党委要求随时计入考核。

三、村级奖惩措施

1、实行计划生育单项考核千分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农村岗位目标综合考核。对村级责任人实行绩酬挂钩,村计生主任享受支部书记工资的85%,计生服务员工资不少于支部书记工资的80%。根据各村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实发工资数。

2、实行位次管理。按考核得分多少对村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后6位的村纳入镇重点管理。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农村工作综合考核。

3、对本年度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无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年度内无社会抚养费尾欠,且得分在900分以上的村,授予“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称号,奖励现金5000元;对本年度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且得分在800分以上的村授予“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对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无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三年内无社会抚养费尾欠的单位,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贡献奖”,给予10000元奖励(以上奖金村主职干部、计生主任、其他成员各占30%、30%、40%)。

4、凡出现违法生育人员未经把关私自落户的村,取消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切奖励。

5、年度内出现违法生育的村,出现一例扣村干部工资20%,2例扣40%,依次类推进行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分。

6、对重点管理的村,限期一年整改,限期内取消有关计划生育的一切奖励,支部书记(或村负责人)和村计生专职主任发50%的工资;连续两年重点管理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要负责人)和村计生专职主任除扣发年度工资外,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计生专职人员予以解聘。对纳入重点管理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所在村的包点干部年终绩效工资扣罚50%,如果当年度转出的,年终绩效工资加奖50%。

四、管理区奖惩措施。

对管理区的考核为所辖各村考核分数的平均值,对管理区实行分类管理,考核分900分以上(含900分)的管理区为一等奖,奖现金3000元,得分800分以上(含800分)的管理区为二等奖,奖现金2000元,800分以下的管理区,罚现金2000元。得800以下且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管理区总支书记予以降职使用,并扣发当年度该管理区工作人员的年终奖金。

五、计生办奖惩措施。

年内县考核成绩达到16名,奖5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1000元,低于16名,每下降一个名次罚1000元并取消计生专职补贴。荣获一等奖,加奖10000元。

加强计生服务人员的管理,若出现徇私舞弊,导致违法怀孕的,每有一例,罚当事人5000元,调离工作岗位,停发工资,待岗处理,并责令限期找回整改,是临时工的予以辞退。其他机关干部参照该处理办法

六、镇直单位、属地管理单位参照农村进行考核。

七、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镇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浮来山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二○一二年二月

浮来山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合法生育率(350分)。

年内查实(含往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一胎、二胎、三胎以上的,分别扣80分、100分、150分。人民来信来访查实的按照胎次加扣30分、40分、60分。

(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100分)。

根据“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要求,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截止镇考核时点内出现一例应放环未放环的扣10分(生育后一孩60天内放环),应落实结扎手术未落实的每有一例扣50分(生育二孩后80天内结扎)。

(三)计划统计工作(100分)。

1、计划:生育计划管理规范,及时为符合政策的夫妇申办生育计划,严禁卡压和弄虚作假,每出现一例卡压或因不及时安排计划被投诉的扣20分,每出现一例错批生育计划扣30分。

2、孕情:凡持生育计划人员怀孕后当月上报孕情,每2个月一次来镇服务站孕期保健一次,禁止私自流引产。每发现一例孕情上报不及时扣20分、发现一例私自流引产扣50分,并按照规定一胎三年内不安排计划、二胎收回生育证终生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3、统计:出生、婚姻、避孕节育措施、死亡漏报一例扣30分,错报一例扣10分;报表不及时一次扣10分;漏管一名已婚育龄妇女扣20分(包括未经登记就举行结婚仪式的)。

(四)流动人口管理(100分)。

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每查实一例扣20分,未婚成年女青年流出未持《婚育证明》每查实一例扣5分(除在校学生)。流入地信息通报单每少一人扣3分,流出育龄妇女年内网上回函不少于两次,无回函的视为进站尾子扣分(回函以镇流动办出具的数据为准)。

2、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管理率达到100%,每少建档1人扣10分,管理不到位每人扣10分。每发现一人违法怀孕未终止妊娠扣50分,每发现一人违法生育一胎扣30分、二胎50分、三胎以上80分。

(五)工作保障指标(150分)。

1、计生队伍健全、有力,作用发挥好。只要有利于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论性别、年龄均可聘用。1500口人以下的村配备1名计生工作人员,1500口人以上的村配备2名计生工作人员(1名计生主任,1名服务员),不按要求配备到位的村扣10分。

2、会议考勤。按时参加计生例会,每旷会1人次扣10分。

3、阵地设施达到县局验收标准,设施齐全,适应工作需要,阵地、设施达不到要求扣20分。

4、宣传教育。村有图文并茂的婚育文化一条街,达不到要求扣30分;人口学校设施设备齐全,年内开课4次,每少1次扣10分,村有宣传品5种以上,户有宣传品3种以上,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0分。

5、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并发放到户,修订不及时扣30分,章程入户率不足95%的扣10分,村民自治协议签订率达不到98%以上的扣10分。

6、凡出现到省、市、县的信访案件,每出现一例分别扣50分、30分、20分。

7、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不及时扣10分,无公开栏扣20分。

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年内完成应征额的80%以上记3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9、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每有一例处理不到位的扣20分。

(六)进站普查(200分)。

年内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普查,镇计生委将根据县里要求安排进站时间和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进站任务的,每有一例尾子扣50分。对进站尾子,各村要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对本户进行处罚,凡不落实处罚措施的,每有一户扣村10分。

(七)以上考核项均实行倒扣分制。

计划生育奖励制度2016-08-14 17:41 | #2楼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唐山市计划生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职工工都要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三条 凡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合同制职工(下同),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婚、育带薪假。

第四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在被公司聘用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进公司之日起随工资每月发放十元奖金;被公司聘用后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证之月起,随工资每月发放十元奖金。独生子女奖金发放到子女十八周岁止。

第五条 公司职工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时,依法享受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省、市惩罚制度处罚。

第七条 此制度由管理部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制度2016-08-14 15:33 | #3楼

为了充分调动两委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切实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计生中心工作以及其他常规工作。经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制定如下工作责任奖惩制度。

一、每轮双查对象(按镇计生服务所数据为准,当轮结束月后半个月结婚的双查对象不计在内。)

1、当月到位率达99%奖励责任人每个双查对象5元。低于99%扣罚200元。当月100%到位加奖500元。(当轮结束)。

2、当轮第二个月到位率达99.2%奖励责任人每人双查对象3元,低于99.2%扣罚200元。当轮100%到位加奖300元。(当轮结束)

3、当轮结束月到位率达99.5%奖励责任人每个双查对象2元,低于99.5%扣罚200元,当轮100%到位加奖200元。以上双查对象奖励责任人一次,第二个月结束月不再重奖。

4、认真核实外查单,不能弄虚作假。若被上级查出假单还原该月实际到位率。

5、全年四轮双查当月全部到位,加奖责任人500元。全年双查第二个月全部到位的加奖300元。全年结束月全部到位的加奖100元。

二、节育措施落实。

1、上环对象按规定三个月内剖腹7个月内上环,奖励责任人30元。上环脱环对象应提供有效不宜上环证明,否则拖欠对象每例(含脱环)每月扣罚20元,直至落实节育措施。

2、结扎对象(不含二女扎)按规定2个月内、剖腹7个月内落实结扎,奖励责任人每例50元,若有特殊情况应提供有效缓扎证明。否则拖欠对象每例每月扣30元,直至落实节育措施。

3、二女结扎对象按规定2个月内、剖腹7个月内。(特殊情况应提供有效缓扎证明外)落实结扎。奖励责任人每例200元。拖欠每例每月扣罚100元,直至落实结扎。

三、其他常规工作。

1、完成当月应办独生证对象,奖励责任人每例20元,当月应办证对象超三个月未办证每例扣罚20元。

2、被市检查出出生漏报、错报、虚报、计生簿卡信息差错等。每例扣罚责任人100元。

3、当年度政策外生育,申报政策外多孩,补报往政策外生育者,按镇计生办处罚责任人为准。(责任人自付)

4、做好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1)安排上午值日制度(八点),迟到一次处罚10元。

(2)每周两委议事会(星期二)迟到一次处罚20元。

(3)日常笔记漏记一次处罚20元。

5、各人按两委分工各负其责,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未能按时完成每次处罚100元。

四、书记、主任取各责任人的奖惩平均数奖励。

五、本奖惩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以上措施根据镇2011年7月计生工作奖惩制度。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奖计生工作。常规工作责任制,希望大家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力促我村工作上新台阶。

附注说明(有关统计口径)

一、(1)双查到位率以服务所提供的数据为准,截止至每月5日。

(2)每项比率统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制计算。

(3)双查统计扣除出境、旅游、劳工、外省女外逃两年以上为超期对象。

(4)节育到位情况以上报计生办报表数据为准。

(5)寄回的南安市以外绝育证明,须经驻村工作队、计生挂钩人员核实,兑现奖励。

(6)申报政策外出生按当月报表为准,年度结束时一并兑现。

二、责任人签字

书记:            主任:

第一责任人:             组别:

第二责任人:             组别:

第三责任人:             组别:

第四责任人:             组别:

第五责任人:             组别:

第六责任人:             组别:

党支部

中共埔心村

村委会

2011年8月28日

【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计划生育奖惩制度05-08

镇村计划生育奖惩制度05-08

环保工作奖惩制度_环保工作奖惩制度范文04-02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_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条例04-04

综治工作奖惩制度_综治工作奖惩制度规定04-04

工作纪律与奖惩制度_工作纪律与奖惩制度规定04-03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_消防工作奖惩制度范文04-01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07-06

综治工作奖惩制度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