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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时间:2023-03-09 10:55:31 秀雯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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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精选1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精选11篇)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1

  一、根据学校《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每学期末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的诸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教师工资津贴部分原则上实行按等级发放,获得一等奖的教师个人有申请报学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资格,对优秀教师学校要给予奖励。优秀教师分学期或学年奖。

  二、依据《班主任考核及奖励办法》每月、每学期末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分为三个等级,按等级发放班主任津贴或奖励。

  三、每学年毕业班,根据绩效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长实行奖罚。

  1、单科平均成绩和合格率的奖罚(以班级为单位,原则上以应届生为标准)。

  2、升入重点中学的学生(指一中成绩达到录取线),学校每学年给各班下达指标,完成指标者对班级任课教师集体奖励,起点300元,每超一名该班任课教师(不包括班主任)加奖200元(单科均分或及格率受处罚者不奖励),班主任另外奖100元。教务主任、校长另加50元。对完不成指标者,对班级任课教师集体处罚,起点100元,每缺一名加罚50元(单科成绩平均分、合格率与全县水平持平或高出者不处罚)。

  3、班级合格率高出全县平均线,对班级任课教师、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长集体奖励,起点500元。高一个百分点加100元。

  4、升入重点本科和普通本科(二本)的学生,学校每学年给各班下达指标,完成指标者对班级任课教师集体奖励,重点本科起点500元,普通本科400元。每超一名该班任课教师(不包括班主任)加奖200元(单科均分受处罚者不奖励),班主任另外奖100元。教务主任、校长另加50元。对完不成指标者,对班级任课教师、班主任集体处罚,起点300元,每缺一名加罚100元(单科成绩平均分与全县水平持平或高出者不处罚)

  四、对全县统测的年级,单科成绩在评比中获得前两名的教师分别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300元,200元,获倒数一名的教师给予处罚,罚200元。

  对合格率在全县评比中前5名的班级任课教师给予集体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200元,获得倒数一,二名的班级任课教师集体处罚,倒数第一名罚200元,倒数第二名罚100元(单科合格率高于全县平均线者不罚)。

  五、学校考试, 根据《教师考核》,期中期末平均成绩和学生评教的优秀率评比办法,评出各学科第一名者奖200元,第二名者150元,第三名者100元,倒数第一者罚100元,倒数第二罚50元。

  六、活动奖(包括运动会,文艺演出,学科竞赛等)

  1、县级举行的活动按等级(或名次)排名,一等奖(第一名)300名,二等奖(第二名)200元,三等奖(第三名)100元。

  2、学校组织的活动按活动组织的规模及效果临时决定。

  3、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辅导材料的'教师在考核中按考核制度加分;辅导学生发表各类稿件或获奖者,辅导教师也按考核制度加分。

  七、任班主任期间本学期没有辍学学生的班主任给予奖励200元,对本学期辍学率超过二十分之一的班主任给予处罚。超出一名罚100元。通过校委会开除的学生不计。

  八、学校根据情况可按有特殊贡献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教师。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2

  第一条、计算奖励的方法:分值=平均分+及格率+优分率。

  第二条、计算奖惩的方法:把所有学科按照一类学科和二类学科进行奖惩,一类学科包括:七、八、九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九年级政治、历史。二类科目包括:七、八年级的政治、历史、生物和地理。其中二类学科受奖分值要按照三分之二进行折算后再加入学校的受奖总分值。单个教师的教学奖=(20000元+罚金)/全校受奖分值总和(含一类学科受奖分值+二类学科受奖分值×2/3)×单个教师受奖分值;二类学科受惩分值要按照三分之二进行折算后再加入学校的受惩总分值。单个教师的罚金=全校被惩罚教师数×200元/全校受惩分值总和(含一类学科受惩分值+二类学科受惩分值×2/3)×单个教师受惩分值。三类学科包括九年级体育,中考成绩达到48分(含48分)以上,不到50分的每个学生奖励5元,50分的每个学生奖励10元。

  第三条、任课教师为原任的,任教同级同科教师不分班进行计算,跨级或跨科的分班级进行计算。超过全县同级同科平均分值的分值为受奖分值,低于全县同级同科平均分值的分值为受惩分值。

  第四条、中途接课的教师,如果原任教师的分值超过全县分值,接任教师视为原任教师,根据第三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原任教师低于全县同级同科分值,接任教师上一学期岗位满岗的,所接任的班级在教学奖惩中,不影响原任班级的成绩。如果接任班级为同级多班的,以多班总分值与全县对比,接任班级当期分值低于县平均分值的,所接班级的成绩奖惩计算方法为:以原任教师最后一期的实际分值与县平均分值的差距为原差值,如果同级原任教师接同级同科的,按原任教师(含现任教师)的综合总分值与县平均分值的差距为原差值。接任教师按全县平均分值再降低相应的原差值为奖惩分数界限。接任教师的实际分值超过这个奖惩界限的分值为受奖分值,低于这个奖惩界限的分值为受惩分值。接任教师各期的分值与县平均分的差距为新差值,接任教师每个学期的教学奖惩均以当期的县平均分值减去此前接任教师各期新差值和原差值当中最小差值为奖惩界限。如果接任教师最近一学期的分值已经超过了县平均分值的,之后每学期遵照第三条执行。

  第六条、接任教师原来不满岗的,根据第三条实行奖惩(2015—2015年第一学期中途接任的班级不执行此条款,今后接任班级实行此条款)。此前已经接任的班级教师,新开科目(如八年级物理和九年级化学)不执行第四、五条。原有科目执行第四、五条。

  第七条、其他奖惩:在期末考试中,分值超过全县平均分值的教师继续担任原班教师。担任同级同科多班或单班的教师,如果分值低于县同级同科平均分值太多,经学校研究后,决定是否暂时取缔下一学期担任本科目的资格,被取消者将自己寻找岗位,同时担任接任该班的教师的助教,并承担原所任班级教辅工作(包括协助接任教师的作业、试卷的批改、课外辅导),以及随接任教师听课并协助课堂辅导。接任教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学期后,学校再确定该

  教师是否重获任教该学科的'资格。在此期间,该教师的教辅工作不计入工作量,接任教师课时量和常规工作量照算。接任教师的教学奖惩按第五、六条执行。如果原任教师没有任教其他科目的,绩效考核中原任教师没有效果分。在绩效考核中的加分方法,接任教师所接任班级另外按照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第八条、班主任奖励:以全县同一年级的校平均总分值(所有统考学科的分值和)为参考值,本校同一年级各班所有科目的总分值超过参考值的得奖。低于参考值的受惩。班主任奖金=(5000元+罚金)/所有受奖班级的受奖总分值×受奖班级的受奖分值。班主任罚金=受惩班级数×200元/所有受惩班级受惩总分值×受惩班级的受奖分值。中途接班的班主任,原来超过参考值的班级奖惩方法不变。原低于参考值的班级,以原班主任最后一学期低于参考值的差值为准,在次年的评比中,同样减去这个差值,分数差大于这个差值就惩,分值差小于这个差值的得奖,该差值以接任教师各期差值以及原任教师当中的最小差值为准。接任教师的分值已经超过县平均分的,今后按原任教师处理。

  第九条、各年级按年度允许辍学的人数为:七年级每班1人,八年级每班2人、九年级每班3人。初中阶段各班累积辍学人数控制在6人以内。由于此规定本期出台,对现任九年级另有特殊规定,即现在的八年级允许累计辍学人数为4人,九年级允许累计辍学人数为(未定)人。此规定实施后,2015——2016年度的八年级累计可以辍学的名额为3人,九年级为(未定)人。

  第十条、非中考学期的应考人数计算方法:非中考学期应考人数=七年级报表人数+中途转入人数—允许累计辍学的人数—有中途有接收证明转出人数。其中九年级中考成绩的应考人数计算方法:就读职业高中的人数以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确定各班就读职业高中的人数和名单。应考人数=七年级报表人数+中途转入人数–允许累计辍学人数–在名单之内的成功就读职业高中的人数–中途有接收证明的转出人数。中途转入的人数不能与已辍学人数相抵消。

  第十一条、指导的学生参加县级比赛(片区赛)获奖的,集体项目(三人以上含三人)按名次计算,第一名(或一等奖)10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8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500元,鼓励奖无奖金,个人项目(含双人)按县级第一名(或一等奖)3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25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200元,州级是县级的2倍。省级或国家级是县级的3倍。此条款适用于任何学科。

  第十二条、学校在外派参加培训学习的项目中,优先考虑上一期末考试成绩较为优秀的教师。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3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予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反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级里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30元。

  4、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5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100元。

  6、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7、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30元。

  8、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

  10、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扣工资5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4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制度,创造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谐有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奖按40元/天扣除。

  三、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护理假、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扣完为止;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五、旷工:旷工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有关规定扣罚。

  六、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不影响上课的`,不扣考勤奖;不能正常上课或上班的,按病假处理,课时津贴按实扣除。

  七、学校同意的公出,不影响考勤。

  八、严格学校请假制度,请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在办公室、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中途外出实行登记制;当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时以内)5次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次类推;若中途外出未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教工政治学习、升国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未请假缺席的,考勤奖按20元/次扣除,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5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处理办法:月度考核奖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计算,从当月的月考奖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津补贴中扣除,超过半年(6个月)则从基本工资及职务岗位津贴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2、婚、丧、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人流假等,在规定时间内按病假方法处理。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实际,在工作中确有实际情况,有突、急事情发生,故学校规定有事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不到半天)。且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出勤单,每月交校务办。

  4、工作期间无故不到岗,按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行政作出决定,给予旷工或擅自离岗处理,旷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1)子女入幼入托,一个月中允许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时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职工可享受每天1小时(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哺乳时间。

  五、学校提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克服困难,敬业奉献。

  六、本制度自首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6

  为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对教师实施教学常规情况的检查与管理,使全体教师自觉按学校管理目标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并请全体教师执行。

  1、行政人员请假半天按1.5节记,全天按3节记(不含兼课)。

  2、全体教职工(含行改人员)因故缺岗,必须请假,所有请假须提前一天呈交假条及罚金,获准后将假条转呈教导处后方可离岗。

  3、学校考勤由值周人员和教导处具体负责,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呈交假条,经校长或副校长批准后方能离岗,电话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5、事假每次节扣款10元,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确须请假,由当事人自行安排本班科任教师无偿代课,学校不发给代课报酬,否则按旷课论处。

  6、迟到或早退:2-4分钟,一次扣5元;5-9分钟,一次扣10元;10-20分钟,一次扣15元;20分钟以上,一次扣按旷课计扣;全节课或会未到,一次扣40元;上课时走出教室逗留超过一分钟以上按早退计;体育课未组织学生活动中放任学生自行游动或提前下课按早退计;开会、培训等以5-10分钟记为最低档记扣,提前离开按时记入早退。

  7、旷课:每节次扣30元,以后每次在次基础上上翻30元。上课铃响后2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计,开会、培训、集会等10分钟以后到视为旷课(超50分钟的'会议等按50分钟一节课累计计算节次)。早读课以1节课记。

  8、公假:不扣款,不扣分。因公外出须经校长或副校长核准,并在值周人员处登记备案。

  9、特殊假:不扣款,不扣分,但不计发超工作量津贴,节假日不除外。

  (1)婚假:7-13天

  (2)产假:90-180天

  (3)节育假:流产准7天,上环准2天,取环准2天,男扎10天,女扎21天。

  (4)护理假:晚育夫妇,准男方护理假3天。

  (5)丧假:亲生父母去世,自亡故之日起至安葬之日止,并延长3天,男教师的岳父母或女教师的公公、婆婆不超过15天,其余直系亲属视其情况经校委会议研究可准1-5天。

  (6)考试假:在校备案记录清楚,凭有关证明准予考试及旅途时间假。

  (7)自然灾害假:据实情处理。

  10、病假

  (1)特殊长病假:经教育局批准的,不扣款,不扣分,年度考核以最低分记(但可合格)。

  (2)生病请假住院治疗,先呈交假条,经行政会议讨论,凭住院治疗证明、住院医药治疗发票的准病假,每天扣0.5分,未获准的作旷课处理。

  (3)一般病情:仅打针、输液或上药的请自己安排时间,调节好,不准病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4)父母或子女生病住院治疗确须护理,凭相关依据,经行政会议研究获准的,按本人病假处理。

  (5)自己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伤残住院治疗的,按事假处。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 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 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 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 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 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 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8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形成本请假制度。

  1、请假程序:领取请假单→填写→部门领导审核→分管校长审批→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

  2、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请假半天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须经校长批准;班主任请假须经政教处审批;行政人员请假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3、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返校后一天内及时补办。

  4、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续假。

  5、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7、教职工例会上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8、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9、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公假。外出前须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11、教职工在离校期间须保证手机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含半天)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2、教职工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规定时间后进场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职,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9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阅毕放回原处。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3、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2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4、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6、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7、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8、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9、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10

  一、凡借阅学校档案者,必须按规定进行书面登记。

  二、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允许在档案室内进行。

  三、阅档者须承担所借阅档案的安全、保密责任,自觉、仔细地保护好档案,维护档案的'本来面貌,不得涂改、勾划、裁剪、拆散、抽页、调换或擅自复印、转借他人,对损坏档案者,学校依据档案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复印档案,须经档案室同意,复印证件、绝密文件、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五、借阅人员退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案卷有无损坏,文件是否齐全,交接完毕后借阅人员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立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内人员借阅:

  1、学校各处室或人员查阅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档案可直接到档案室调阅,非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的档案查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

  2、原则上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校外人员借阅:

  1、持单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档案;

  2、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档案复印件。

  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 篇11

  一、考勤项目:

  到离校、办公、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或活动。

  二、考勤时间:

  上午第一节课到第四节课

  下午第六节课到第八节课

  三、考勤要求:

  1.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无故迟到、不早退。早上凡迟于8:00进入学校、上班期间外出办事的教师一定要履行签名手续。

  2.教师办公期间要勤勉敬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参与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

  3.严格执行上课制度,无特殊原因不能迟进课室上课,不提前下课或途中离开教室,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课堂,不在教室抽烟。

  4.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时(如教研活动)需准时参加,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监考期间必须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教师不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需遵循请假制度。半天之内的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并作好记载,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批准。凡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执行。请假人自行调课,如调课有困难,可申请教导处代为安排调课,假满回校后到教导处销假。

  四、考勤管理办法:

  1.上下班迟到、早退、外出办事的考勤有门卫监督,当天值日行政记录。

  2.教师上课、办公纪律考勤主要由教务处每天组织巡课检查,另外每周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教师是否在岗进行一次大检查。

  3.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4.教研活动考勤由教研组长负责。

  5.学校其他集体活动的考勤由组织者负责。

  6.对教职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的统计每月一次,学期汇总存档。

  五、考勤管理奖惩:

  1.教职工不履行签到手续或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理。

  2.办公期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的发现2次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考勤奖20元。

  3.严重违反上课制度(如出现空堂现象等)按旷课处理,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1/3。

  4.无故旷会一次扣考勤奖5元,不准时参加会议或活动超过3次算旷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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