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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施工方案

时间:2022-05-18 12:14:59 危房改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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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施工方案

一、现场地质概况

危房改造施工方案

(1)杂质填土层:灰黄色松散状态,主要成份为粘性土含建筑垃圾、植物根等,厚度0.4-2.6m不等;

(2)层粘土地 层淤泥质土:灰黄色可塑状态,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为1.5-1.8mpa;

(3)1层粘土地:灰黄色,硬塑状态,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为2.7-3.5mpa,平均为3.1mpa;

(3)2层粘土:此次为钻穿,根据附近地质资料,该层厚度大于30m,褐黄到灰黄色,硬塑-坚硬状态,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为4.2-5.55mpa,平均为5.27mpa;

二、施工前准备

1、组织合理的施工人员进场,搭设临时设施,备足各种需要的机具及设备。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查明基坑周围的各种地下管线、管道。

3、在基坑周围设置宽30cm深度为50cm的排水沟,因东端地势较低,排水方向应由东向西。

4、因本工程现场场地较小土方无法堆放,挖出土方全部外运故在施工入口设冲洗台及沉淀池以便车辆进出冲洗,保证文明施工。

5、配足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具和排水设备,以便保证夜间基坑开挖时的照明及排水需要。

7、备足防突发事件的各种材料,如:彩条布、草袋、黄砂等材料,以防下雨及塌方等以外施工事故发生能及时做好围护工作。

三、基坑支护方案及施工工序

1、基础为独立基础,因上层段土质较差,按1:0.33放坡。基坑周边严禁堆土,坑底采用集水井排水,防止塌方。

2、基坑支护:基坑内沿采用5cm厚木板挡坡,自坑底每50cm设置支撑。

3、临边围护,临边一律采用钢管护栏围护,并设标志。搅拌机应离坑距离不得小于5m,人员上下设专用通道。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土方开挖:按设计方案作业,不得超挖。

危房改造施工方案2017-01-08 11:36 | #2楼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十二五”期间我县农村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的意见》(皖政

[2011]59号文)精神,结合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的《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财社[2011]1157号文)下达给我镇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具体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县级指导、乡镇落实的基本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从根本上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201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的范围是:镇规划区外的农村。

(二)目标任务

县下达我镇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175户,结合我镇实际,按村农业人口数所占镇农业人口总数的比例将任务分解至各村。(见附表一)

三、改造对象和改造方式、标准

(一)改造对象

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分为新建翻建或修缮加固两种。

(三)改造标准

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要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的标准建设,危房改造可按户单独建设或整体建设,各镇要组织引导,防止出现超标建房的问题,改造好的房屋必须具备最基本的居住安全条件。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的《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1136号文)精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贫困残疾人家庭、 2

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户均8000元,镇可按照改造方式的具体情况进行测算,制定具体的补助方案,不足部分由镇组织有关村委会和困难户,采取投工投料,利用现有闲置资源等方法解决。

(二)资金管理

中央、省、市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后,县财政局设立专户,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镇政府统筹使用。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

五、申报程序和档案管理

(一)申报程序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应向所在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困难情况证明(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及其他困难证明)、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村委评议。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报所在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政府审查并核准。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改造方式,并及时由镇张榜公布。

(二)档案管理 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镇、村委分别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镇、村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意见、协议等,具体如下:

1.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镇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情况表》

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由镇填写)

3.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

4.相关公示材料

5.危房改造户籍材料

6.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复印件,其他困难户相关部门的证明)

7.危房照片(包括改造前、改造后两张,需提供电子版)

8.集中连片建设项目村(社区)应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连同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和信息系统培训阶段(2011年8月30日—2011年8月31日)镇召开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动员大会安排工作,布置任务,进行信息系统培训。(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10日)。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户,对无房户、因灾倒房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帐。

(三)确定对象阶段(2011年9月11日—2011年9月18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将任务落实到村、户。由村(社区)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确保能在今年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9日—2011年11月20日)。各村(社区)要按照分配的任务,确定对象,迅速落实,制定方案,层层动员,明确责任,筹集资金,准备材料,指导、帮助、督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2月21日)。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对照标准进行逐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拍照存档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悬挂统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牌;同时,镇、村两级应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迎接省、市、县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及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指导、协调,搞好督促检查,及时反馈情况、解决问题,系统录入、竣工验收、资料汇总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各村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对象核实等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监督。

国土资源所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土地审批工作。

财政分局要做好本级危房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拨付,会同镇纪委做好解困资金使用的监督。

八、监督管理

(一)认真审查把关。拟定改造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

导组办公室年终要对各村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开展工作,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资金管理。补助资金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要核算到户,逐级拨付。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格控制新建、改建的面积,对不按标准建房的农户,视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补助。

(三)确保工程进度。每月3日前村(社区)要将本辖区危房改造工作进度上报镇建设办,以便上报县住建局和县民生办。

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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