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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时间:2022-12-29 00:37:00 招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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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1、为规范公司采购招标的管理,选择合格的投标方,维护公司利益,特定立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物资采购及工程施工的招标)。

2、设立招标工作小组:由项目技术部、供应部、财务部等组成,由组长领导并对招标工作负责,招标小组进行集体决策。供应人员依据与公司合作过的企业,选出出合格的供方,并优先考虑通知。对初次与企业合作的投标方应对其严格审查或到企业考察并了解其业绩。

3、原则上项目物资价值在万元以上时,必须通过招标的办法选择合作单位,并且至少有三家以上的单位参与竞标。参标方确定后 ,供应人员通知其按时到厂参加投标(不得遗漏)。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1)项目物资价值在 3 万元以下时,供应部可选择三家以上机构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合作单位填报《供应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小组审批后即可(审批表须包含询价结果)。

(2)某些垄断项目和有社会特殊关系、背景的由总经理审阅批准。

4、遵守的原则

(1)凡符合条件的物资、工程必须全部招标。

(2)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的不允许拆分。

(3)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初选符合条件者由项目技术部技术人员与之签订初步技术协议(首先满足技术要求)。

(4)在同等情况下价低者中标,严禁暗箱操作。

(5)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的保密工作,严禁串标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5、招标过程中每人必须严格履行个人的职责。

(1)项目技术部提出招标要求并负责对招标事项解释说明,监督招标进程。

(2)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技术部提供的资料、工程进度编制招标计划和文件,选择供应商,项目总指挥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招标文件由供应部发放。供应部负责预审投标单位的资质,建立合格投标商的档案。项目技术部根据物资复杂情况负责初步技术协议沟通及签订。对于不招标的设备或材料,供应部必须由三人以上询价,招标小组安排询价后,供应部人员两日内不报询价情况的,按工作不作为处理,对其负奖励200元/次,屡教不改的调离岗位,直至开除。

(3)财务部与其他部门共同参与评标工作。

6、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必须证照齐全(按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及法人委托等),技术力量与资金实力雄厚,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 项目技术部、供应部必须对中标单位工作质量、进度、与公司的配合程度,进行走访巡查,以防中标单位不按时履约或无能力履约。

7、供应部发放标书,由招标小组开标并议标;开标工作在招标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开标时现场拆分,参与开标的全体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存档。

8、开标后进行评标、议标和定标,招标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标货比三家的原则,客观、公正的评标评出中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且是合理的最低价。

9、确立中标单位后,由供应部门在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并根据定标情况与中标单位订立合同。合同附属的最终技术协议由项目技术部签订。财务部负责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纠纷负责。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1)发现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互相串通投标。

(2)发现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向招标工作人员及工作小组成员行贿。 (3)发现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开标后发现投标单位皆不满意。

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招标的公司员工要严格遵守员工准则与职业道德,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严禁接受投标单位的贿赂,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情况,若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有隐私舞弊者公司将严厉追查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补充:大型或高技术含量设备须由项目技术部首先签订技术协议,并提交招标办。技术要求不存在疑义的前提下,由报标办确定商务标的谈判时间,最终招标办依据技术商务谈判结果综合评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供应部人员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并与其签订商务合同。

供应商考察结果呈报审批表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2017-01-16 11:17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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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 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集团文件

第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 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 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 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 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 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 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 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 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商务洽谈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前三名合格供应商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采购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 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采购部门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第八章 监察与处罚

第十八条 为保证招标采购取得预期目标,审计监察部门应在招标前及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督,避免造成损失的事后监督。对于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将责令其改正或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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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负责招标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物资招标采购实施办法。

集团采购部

2015年12月12日

货物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7-01-16 11:14 | #3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物资采购质量,加强物资管理,把住采购源头,净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防止采购业务的暗箱操作,保证公平交易,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物资队伍的廉洁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公司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由主管设备物资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设备物资科、财务会计部、经济合同办、安质部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物资部物资办。其职责是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的监督、审核、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职责是具体负责本单位所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的实施,并对小型低值零星物资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上报各种招投标文件以便备案。

第三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四条 招标采购的物资主要是指工程建设中的主要物资,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燃料、火工品、周转材料、地材、预制构件、防水材料、轨料、特种材料(橡胶支座、锚具、外加剂等)以及单项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其它物资。

上述物资的采购必须由采购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按法定的招标办法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任何人都不得绕开招标领导小组私自进行物资采购,否则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五条 对小型低值零星的物资采购,不再履行招投标程序,但招标领导小组要深入市场调查,编制指导性的物资目录价格表。采购人员要严格按ISO9000标准的采购控制程序,依据采购计划,以经单位分管物资的领导批准后,按“比质、比价、比运距、比信誉”,核算成本择优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严格监督。用料单位要有专人验收,并且推行采购和付款两条线的采购方式,严禁采购付款一人包办,付款须经单位主管签批。

第四章 招标原则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者和投标者不得相互勾结,循私舞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招标人设有的标的应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密。

第五章 对投标人的要求

第七条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资信证明,有完善的产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有相当的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满足招标单位要求的产品,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能确保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八条 对顾客指定的生产厂家,同样应当满足上述第七条的有关要求,并可以议标的形式向厂家采购。当业主指定的厂家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时,应向业主说明,协商解决。

第六章 最佳经济订购批量

第九条 招标采购的物资应根据工程需要,结合外部资源,按最佳经济订购批量采购。超量定购容易造成积压,不利于现场管理,低量定购就会增加订购次数从而增大采购费用,也不能充分享受批零差价。经济订购批量是一次采购某种物资的最佳数量,既节约采购费用又不会积压资金。经济订购批量可按下式求得:Q=2RG/CH(式中Q为一次订购数量;R为某种物资的年订购总量;G为一次订购费用;C为物资单价;H为该物资年储存费率)。

第七章 招标程序

第十条 采购单位依据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使用数量,根据施工计划进度,计算所购物资的最佳经济订购批量,确定产品型号、规格、质量要求、到货日期后编制招标采购物资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招标领导小组实施招标采购。

第十一条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招标采购计划要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了解资源,广收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在此基础上招标领导小组选择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并向其发放招标邀请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人的资格;3、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5、投标的实施时间和地点;6、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证明其资格的有关文件,招标领导小组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企业概况以及企业业绩进行简要的、真实的描述,并对招标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承诺和报价。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十四条 开标应在预定的时间公开进行,投标单位少于三个时,招标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

第十五条 开标后两天内,招标领导小组应遵守职业道德,以对单位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标书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记录,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应签名。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和各种要求的情况下,反复比较讨论,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六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领导小组应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上报上级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再发通知书,不退标书购买款,但可接受查询。

第八章 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 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必须依据《合同法》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互相信守,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对中标单位而言,投标文件做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在效能考核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将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设备物资部(物资办)负责解释。

附录:1、 招标邀请通知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标书评审一览表

附录1:

招标邀请通知书

厂(公司):

根据我公司 工程施工的需要,我公司计划购买一批工程物资,现决定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批物资进行购买。 经过对贵厂(公司)初步了解,贵厂(公司)具备我公司招标办公室确定的候选供应商资格,特向贵厂(公司)发出该批物资的招标邀请通知书,若贵厂(公司)愿意参与投标,请于 年 月 日之前复函我公司招标办公室,届时我方会通知贵厂(公司)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号: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招号。

物资名称及数量:1……;2……;3……。 规格型号: 质量要求: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招标地点:

招标时间:自 年 月 日

报送标书时间: 年 月 日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盖章) 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

年 月 日

中 标 通 知 书

厂(公司):

贵厂(公司)在参加我单位设物招【 】号投标中,经过评定,确定贵单位中标。

请贵厂(公司)接此通知后,于 年 月 日前至我公司采购招标办公室进行商务洽谈,签订购销合同。

(招标单位盖章)

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年 月 日

投标标书评比一览表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招 号 年 月 日

记录人:

评标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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