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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9 00:36:49 招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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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大纲

招标代理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四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五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六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十七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十八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十九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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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二十三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五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公司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计划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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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效益。

第二十八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二十九条 现金日记账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账或帐外有账。

第三十条 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账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三十一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节 档案保管

第三十二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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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四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六十六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七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七十一条 各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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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七十二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十三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七十七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用人部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第七十八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

第四节 工资、待遇

第七十九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八十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八十二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

第八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

第八十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五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八十五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八十六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八十七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准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八十八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员工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九十条 员工必须服从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九十一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第九十二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九十三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九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章 业务质量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九十七条 为加强公司的业务质量,更好的贯彻公司“成功在于信誉”的创立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第九十八条 公司业务工作实行以项目经理制度为核心的工作制度。

第九十九条 公司业务工作质量实行以经理牵头的二级质量复核制度。

第二节 项目经理制度

第一百条 公司业务工作以项目为依托,实行项目小组制度,项目小组根据需要,可以由公司各部门人员组成。

第一百一条 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人员回归各部门。 第一百二条 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项目小组,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配合工作。

第一百三条 项目小组职责:

一, 项目经理:1,负责受理业务,核查点收委托方报送的业务资料;2,负责统筹业务的工作进度,

保证工作如期进行并圆满完成;3,负责整体把握、审核经办人员完成的业务工作质量,保证

工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4,负责业务成果的交付和业务费用的收取,保证业务成果的如期交

付和业务费用的如额收取;5,负责统筹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与档案员交接。

二, 经办人员:1,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如期、保质的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业务;2,负责承办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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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档案整备,并完整的交付给项目经理;3,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对其它经办人员完成的业

务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后的业务成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

第三节 二级复核制度

第一百四条 一级复核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经办人员复核完成后(文件名称后备注日期及时间,如:**项目12-1215:30.doc)由公司邮箱发出交付对方。

第一百五条 二级复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复核完成后由公司邮箱发出交付对方。

第六章 保密工作

第一百八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一百一十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3.招标项目的资料;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一百一十四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一百一十五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第七章 岗位职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业务部主任职责:

1.主持业务部全面工作;

2.处理公司日常业务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4.领导起草公司业务文件、报告和编制资料;

5.做好员工业务培训工作;

6.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业务工作人员职责:

1.承办具体项目的业务工作;

2.承办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和发送工作;

3.承办公司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第一百三十一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一百三十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在发放单上签字或当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并应留下底稿和两份印好的以备存档和借阅.

第一百三十六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管理细则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管理则自2015年12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2017-01-16 11:34 | #2楼

一、董事会职责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总经理职责

1、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负责公司安全运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8、依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惩、升级、加薪及辞退;

9、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

10、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有关分管工作。

三、工程部职责

1、负责公司招标代理业务的策划及运作,标书起草、标底编制、评标分析、商务谈判、合同编制等工作;

2、在招标代理时,对内负责协调沟通各专业人员、部门、总工程师及技术负责人的标底编审、商务分析等技术支持工作;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负责成立招标项目代理服务小组,包括人员配备、职责分工;

3、负责及时向公司报告有关代理项目中的重大问题;

4、审核、签署涉及招标代理项目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或报告;

5、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有关招标代理项目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

四、财务部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3、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

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四、综合部职责

1、起草并制作公司的各种行政文件;具体安排行政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公文收发,领导审阅后,及时办理、催办,并对原文存档加以管理;

3、掌管公司公章,办理对外活动的介绍信、证明等。

4、负责对公司职工出勤的统计,及经办职工请假销假手续,并做好工资报表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公司用车的安排,合理调配;

6、负责公司办公、培训用品的采购 ;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最新)招标代理机构企业管理制度2017-01-16 11:34 | #3楼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 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 忠于职守,保守秘密, 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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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 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人。

第二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二十二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三节 合同、证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都必须认真做好合同和标书文件的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本公司的合同和公司证件、人员证件:建立档案。每一份合同和公司证件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或证件包括正本、副本及附件,证件的使用记录,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人员证件集中保管,要有交件人收件人签名,使用人签名,并配合人员档案使用。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每周审核,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在每月30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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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公司用人实行项目负责制。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一人多能,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二十七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由总经理批准聘任。

第二十八条 新聘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经理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上岗。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试作期间的工资,由经理确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节 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并将月工资按实际应出勤天数折合成日工资核算。 第三十二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部门经理发放。

第三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五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再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六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员工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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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十八条 员工必须服从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九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四十条 聘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四十一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二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节 考勤

第四十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并每日将考勤结果公开。

第四十四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经理审查,并以此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第四十五条 考勤办法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实行每周6天工作日,周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周六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所有工作日中午职员应在公司用餐、休息,离开公司半小时以上视为请假并取消午餐补助。加班2小时以上按半天加班计算。

第四十六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工作时间请假2小时以上按半天,请假半天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四十七条 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四十八条 上班时间禁止外出办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事假1天处理。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但无充足理由不执行公司要求,视为事假,按加班考勤反推请假考勤。

第六节 岗位职责

第四十九条 总经理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和制定公司生产、年度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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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等计划,主持制订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2.任免和调配公司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等;

3.决定员工的奖惩、定级、升级、加薪、招工、调工(干)、雇用或解雇辞退,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等文件;

4.其他须经理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十条 项目经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工作,随时和总经理沟通项目进展情况,负责开标会的开标唱标工作,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协调公司其他职员的协办工作,带领新职工开展工作。

3.协助其他项目经理完成工作,并对其他项目的文件传阅与催办。

第五十一条 办公人员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文印、档案、资料以及公关工作;

2.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当好领导参谋,.遵守保密规定及工作制度,防止泄密和差错失误;

3.处理公司的公关事务,协助项目经理整理资料等活动,管理勤务工作和环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 保卫工作:

1.公司职员都有安全保卫职责,安全使用电器和各种工具,并对来访人员进行管理,防止偷窃和泄密事件发生。严禁非公司人员未经许可使用本公司电脑或翻阅本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2.熟悉周围环境,经常检查消防,安全设备、器材是否安全,对违反治安管理和扰乱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的人员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节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五十二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人员

第五十四条 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五十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五十六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被撤销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公司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计划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财务人员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提高效益。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审批权限如下:5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5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四十六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四十七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保管慎重,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一定有用章记录。

第五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五十一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五十三条 员工每周终要会同经理盘点一次,结算清帐目。

第五十四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发票应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六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七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节 工资及奖金

第五十八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岗位和职责的规定拟订。

第六十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经理审定。

第六章 业务质量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六十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业务质量,贯彻好公司的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二条 公司业务工作实行以项目经理制度为核心的工作制度。

第二节 业务信息管理

第六十三条 业务信息管理是企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服务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项目信息反馈是指项目办理的全过程中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和各职工,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一办事人员存在各种不良因素或手续、资料缺陷的时候,以及客户或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的该项目各种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二)新业务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非本公司办理的其他新项目或对本公司有影响的其他因素有新信息时,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三)去甲方或政府部门必须携带笔记本,把所谈情况记录以备查阅。

第六十四条 信息反馈方法、原则。

1. 各种有用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2. 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并要求紧急信息及时准确。

3.业务信息一般应包括:时间、地点、收集人、主要内容和信息评估。

第六十五条 业务信息的处理

1. 涉及本项目的信息,项目经理在接收到后要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意见或结果告知消息来源人,重大事情同时向经理汇报。

2. 新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报,等待经理处理。

第三节 项目经理制度

第六十六条 公司业务工作以项目为依托,实行项目负责制,公司人员有义务协助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 第六十七条 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

第六十八条 项目小组职责:

一, 项目经理:1,负责受理业务,核查点收委托方报送的业务资料;2,负责统筹业务的工作进度,

保证工作如期进行并圆满完成;3,负责整体把握、审核经办人员完成的业务工作质量,保证

工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4,负责业务成果的交付和业务费用的收取,保证业务成果的如期交

付和业务费用的如额收取;5,负责统筹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与档案员交接。

二, 经办人员:1,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如期、保质的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业务;2,负责承办的业

务的档案整备,并完整的交付给项目经理;3,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对其它经办人员完成的业

务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后的业务成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

第四节 三级复核制度

第六十九条 一级复核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

第七十条 二级复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经理。

第七十一条 三级复核由项目经理与政府机关完成,复核完成后,连同政府审批意见返回项目小组。 第七十二条 项目经理和协办人员若有意见分歧,报总经理决策。

第七章 保密工作

第七十三条 为客户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保密制度。 第七十四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并且是员工的基本道德要求。

第七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和其他投标公司的秘密,更不准出卖投标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六条 员工应保守的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招标项目的资料;

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5.其他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七十七条 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项目经理负责收发、传递、保管。 第七十八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七十九条 记载有各种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十条 接触秘密资料的员工,未经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严禁接触秘密资料。

第八章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第八十二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八十三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并应留下底稿和两份印好的以备存档和借阅,并有经办人和使用人签字。

第八十四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八十五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八十六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 本管理则自2015年6月14日起施行.

第八十八条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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