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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31 12:20:07 秀雯 治庸问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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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通用10篇)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1

  为进一步深化问责问效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全市财政系统开展治庸问责行动实施方案》(松财发【20xx】163号)的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从10月开始,利用15个月的时间,在全所深入开展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工作,并制订我所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提升能力、提高效率、转变作风、增强活力的治庸问责工作,着力查找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增强财政干部责任意识,转变财政干部的工作作风,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干部的执行力,在全所形成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落实各项财政工作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1、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所财政干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不作为、乱作为、庸碌无为、有责不负的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形成奋勇争先,蓬勃向上、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2、服务态度大幅提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荣、效率优先的观念,不断改进工作态度和服务方式、好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部门、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3、治庸提能成效显著。建立健全庸下能上、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庸人、懒人、逍遥人得到治理,敢负责、能干事的人才获得重用,全所财政干部执行力显著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4、风清气正氛围形成。逐步树立尽责为荣、失职为耻的责任道德,干事创业、奋发有为得到尊重,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形成风尚,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成为财政系统干部的自觉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坚决整治庸懒散软,结合实际,重点解决6个方面的问题。

  1、对下达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全局中心工作落实不力。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执行不到位,影响全局工作。

  2、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办事拖拉,办事效率低下,以财神爷自居,影响财政形象。

  3、创新能力不够。片面强调原则,习惯于照框框办事,思想观念僵化怕担风险,工作落实守旧追求短平快。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现象普遍存在。

  4、工作作风不实。精神不振,工作懈怠,不愿担当,得过且过。工作不深入,工作不主动。软弱无力怕苦畏难,推诿效能低下,不能有效地履岗尽责,业绩平庸,甚至失职渎职。

  5、组织纪律性不严。不讲团结,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争位子、争待遇、争福利。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窜岗、打牌、下棋、玩游戏、看影视、炒股票、打毛衣等。

  6、廉洁自律要求不高。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抺牌赌博,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公费钓鱼。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相互吃请,中午无特殊情况饮酒等。

  (二)深入开展三满意创建活动,确保全市财政系统获得企业满意机关、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口碑奖。

  全所财政干部要按照市财政局和财政所年初工作规划,扎实开展工作,要将创先争优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活动做得更加完整,要求每名财政所干部要做到一是要终坚持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积极争做学习型干部;二是牢固树立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三是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四是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四、方法步骤

  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民主评议、媒体曝光等方式,全过程监督、全方位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行为,坚决实施最严格的问责,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千方百计保证治庸工作取得实效。

  (一)宣传发动(10月17日—10月21日)

  1、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传达治庸问责动员大会精神,所长作动员报告,并对我所治庸工作作统一部署。

  2、制定工作方案。财政所治庸问责领导小组制定治庸问责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出台工作措施。

  (二)自查整改(10月21日——11月21日)

  对照《全市财政系统开展治庸问责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全方位开展自我剖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

  1、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自查。重点对照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问题排查:一是查学习。查找是否存在学习平庸,不读书、不看报、不学习文件、不做笔记、不了解财政重大方针政策等问题。二是查理财观念。查找是否注意理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问题。三是查能力。查找是否存在能力平庸、业务不熟、不能干事、不会干事、效率不高、质量不优、工作推进不力、长期打不开局面等问题。四是查责任心。查找工作中是否存在不履职、不负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用心、不用力等问题。五是查作风。查找是否存在作风松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等问题。六是查纪律。查找是否存在纪律松懈、遵章守记意识不强、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窜岗、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等问题。七是查担当精神。查找是否存在遇事推诿、不履职、不尽责,不敢抓、不敢管、不原则等问题。八是查制度建设。查找制度设计问题和执行难的问题。

  2、组织群众帮查和社会调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上级领导机关、业务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服务大局、服务工业园建设、服务民生为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提升能力、提高效率、转变作风、增强活力为内容,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根据自查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开展双联双评双促进活动。促进财政所在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服务理念、监督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着重解决化解矛盾,分析优势,打造亮点。树立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群众认可的正面典型。

  4、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查找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党务政务服务公开栏等多处方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将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基层人群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干部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承诺和民主测评。

  (三)督查问责(11月21日——活动结束)

  采取严格定责、失责必究、责任连带、分类追责、依法问责等方式,对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开展治庸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针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做到严肃处理。

  1、坚持严格定责。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确定责任,被上级通报批评的问题,根据通报直接认定。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核查和认定,对集中督查与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直接认定。

  2、坚持失责必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情节和影响程度较轻的,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情况较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岗位调整、降职或免职等处理;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一个内不得提拔重用;受到岗位调整、降职或免职等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凡单位或干部职工违纪被追责一次,主要领导被追责的,取消本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3、坚持责任连带。出现重大问题要层层追责,相关负责人要负连带责任,形成正确的责任导向,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事件,相关负责人要负主要责任。

  4、坚持分类追责。需要追究责任的,由局纪检监察室报请局党组处理。相关负责人被追责,需要诫勉谈话的,由局党组谈话,需要给予岗位调整、降职或免职等人事处理的,由人事科按照相关权限和程序,提请局党组研究决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人员的追责,由局治庸问责工作专班按规定程序处理。

  5、坚持依法问责。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办事,确保客观严谨,事实清楚,处理得当。

  (四)总结提高(——活动结束)

  1、建立完善制度。要认真总结推广治庸问责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着力加强干部岗位职责、绩效考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奖罚等制度建设,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争一流。

  2、通报表彰先进。所治庸问责工作结束后,评选表彰一至三名优秀个人。并与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结合。通过检查追责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软的人和事,树立一批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在全所干部队伍中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推动广大财政干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治庸问责工作作为当前加强作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全所干部职工与当前五个一(即每旬一学习、每月一自查、每季一考核、半年一结帐、一年一总结)活动和作出公开承诺内容相合,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所成立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任玲珑同志任组长,张华忠、姜治勇、魏华、谭宏玉为副组长,杜锡超等10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玲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华忠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三楼会议室。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开承诺,活动总结等重要材料的起草,治庸问责工作简报,负责强化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明察暗访,对明显失职失责人员予以严肃查处,进行问责和纪律追究,对各阶段检查的问题进行汇总,对突出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负责承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及情况收集汇总,通过开展治庸问责,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健全完善履职问责和责任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个别不称职的干部提出行政处理措施等。

  (二)营造宣传氛围。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治庸问责,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衡量财政治庸问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治庸问责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一批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对各类庸懒散软问题大胆曝光,营造治庸问责提能、增效、正气、强魄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实施治庸方案与深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效能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结合起来,与防范廉政风险,推进财政改革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绩效工作目标结合起来,确保治庸工作与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坚持科学谋划治庸工作,既抓住重点阶段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又加强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四)巩固活动成果。集中开展的活动结束以后,要根据职能分工,继续做好各项工作。治庸办要结合排查的问题,根据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综合协调和督办力度,把整改方案确定的措施意见进行责任分解并督促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明晰职责,搞好岗位设置、制定岗位职责,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切实保证全面正确的履行职能,服务我办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2

  一、活动背景与目标

  在当前乡镇治理工作中,为有效解决“庸懒散”现象,提高乡镇干部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决定开展一次治庸问责专项活动。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奖惩并举等方式,全面提振乡镇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提升乡镇政府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实施内容与步骤

  宣传教育阶段:对全体乡镇干部进行治庸问责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

  自查自纠阶段:要求每位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和个人行为规范,深入自我剖析,查找存在的“庸懒散”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监督检查阶段:成立由纪委、组织人事部门等组成的`专项督查组,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对乡镇干部的工作状态、服务态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整改落实阶段: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定期公开通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考核评价阶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治庸问责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直至纪律处分。

  长效机制建设:总结提炼本次活动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优化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形成长效的治庸问责制度。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仅为初步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乡镇实际,灵活调整和完善,以达到预期效果。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3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村点长带队深入各村,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4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1、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

  2、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

  3、建设施工领域。

  4、其他各行业(领域)立足实际,确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治理资料与分工

  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领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状况,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隐患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类运输车辆特别是营运客车、旅游车、校车安全状况等。(镇公路站、镇农机站、平川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镇安监站、平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牵头)

  3、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牵头)

  4、其他各行业(领域):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各村(居)委会、镇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排查

  1、动员部署。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

  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进行排查,结合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状况,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类与管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各自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填报,并报镇政府和镇直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如实报告镇政府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治理到位,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按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2、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主管部门结合各单位自查和排查状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各企业事业单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由镇实行挂牌督办。对解决难度较大,涉及县直部门或跨部门、跨乡镇的重大隐患,由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安办,县安办将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提交县政府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视状况确定一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资料,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掉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职责。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镇直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本次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时间精力全力抓好辖区内、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家底”。

  (二)明确分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三)注重方法。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排查工作要认真、全面、系统,不仅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职责和制度落实状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状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状况。

  (四)严格职责。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向镇政府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表》,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状况进行通报。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5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按照《xx省水利厅关于开展xx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河湖〔20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厅关于河道非法采砂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集中利用半年时间,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挖和铲除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及“保护伞”,全面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有效整治非法采砂乱象和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积极构建规划科学、开采有序、监管有效、整治有力的采砂管理新秩序,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坚决打赢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攻坚战。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彻查非法采砂问题。

  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以沿沙河、唐河乡镇(街道)为单元(附件1),持续开展排查,逐河逐段明确排查责任人,全面查清非法采砂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无遗漏。

  1、持续深入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河长牵头,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抽调专门力量,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采取拉网式排查、不间断暗访、常态化巡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从河源到河口,从入境到出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问题。

  2、突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未经许可非法采砂问题;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问题;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采砂问题;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处置工程弃砂问题;以“蚂蚁搬家”形式实施小散乱式偷采问题;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土问题。同时,结合采砂管理工作实际,对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3、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治台账(附件2),逐个问题明确整治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经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报省水利厅。市河长办、农业农村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问题排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排查不到位、漏查漏报、故意瞒报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排查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在全面持续排查非法采砂问题的同时,依法严厉查处、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对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查处的非法采砂问题,在参考第三方技术单位专业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依法立案查处。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修复河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10万元(含)以上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查处非法采砂过程中,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2、强化生态损害赔偿。对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按照《xx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河道非法采砂量在100立方米以下的,可委托专家评估并出具专家意见,也可根据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监测报告等资料综合作出生态环境损害认定。对河道非法采砂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要成立调查组,对生态环境受损范围、受损程度开展调查,其中非法采砂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经调查符合索赔条件的,尽快组织磋商,磋商不成的,及时提起诉讼向违法行为人进行索赔,修复受损河道,案件办理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报省水利厅和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规范采砂管理秩序。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既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又要完善监管措施,全面规范合法采砂管理秩序,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强监管,事后严验收。

  1、加强采砂现场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治河采砂现场信息公示制度,按要求公示采砂许可证、监督举报电话、监管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管、车辆计重、视频监控、登记统计等制度;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执法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对不按要求治河采砂、堆砂场设置不符合规定、环保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理。

  2、严格治河采砂验收。年度禁采期前,市农业农村局要督促企业将治河采砂机具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及时平整修复河道。依据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对治河采砂河段进行验收。

  (四)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河道采砂监管、执法责任机制,构建集约开采监管新模式,推进河道采砂长效长治。

  1、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县乡村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确保有砂河道每段都有人看、有人管,实现无缝衔接;加强“四个责任人”监督管理,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培训、检查、考核等制度,督促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非法采砂问题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人的同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河长统一领导,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打击效果。

  3、完善砂石集约开采机制。坚持疏堵结合,统筹砂石供给,综合考虑区域河道治理需求和砂石资源条件,完善集约化、规模化统一开采管理机制,全面取缔小散乱采砂,将河道治理与河砂开采相结合,以砂石资源换取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对河道疏浚、水库清淤等工程产生的弃砂,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工程弃砂综合利用方案,进行统一处置,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机制砂,缓解建设用砂供需矛盾。

  三、推进步骤

  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定州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

  (二)攻坚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月31日)。各乡镇(街道)依据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排查非法采砂问题,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及时移交涉恶线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xx年11月起,各乡镇(街道)每月1日前按要求填报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治台账和整治专报(附件3);20xx年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水利厅。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31日)。各乡镇(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成果、亮点、不足,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于20xx年3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水利厅。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非法采砂整治常态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日常调度,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健全市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河长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牵头组织问题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做好查处工作,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定州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协调联动,集中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手段。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采砂问题,结合全省河湖视频监控系统,对有砂河道实行全覆盖、全天候、全智能监控,在重点河段、问题多发区域沿岸主要交通路口及河道治理采砂现场加密布设监控系统,做到第一时间预警报告、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劝导制止、第一时间打击处理,不断提升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河长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予以通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对非法采砂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在河长制考核中予以减分处理;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走过场、采砂秩序混乱的地方,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活用宣传载体,通过报刊、宣传册、移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临街显示屏等形式,普及河道保护和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法律法规知识。设立河道非法采砂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充分运用媒体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河道保护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的良好氛围,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创造有利条件。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巡查员、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将污染物投放至指定地点,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等污染物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7

  为了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现象,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工作,根据县统一部署安排,于6月至12月将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整治清零行动,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完成全镇粮食生产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进一步排查全镇耕地抛荒情况,全面落实复垦种植措施,建立健全耕地抛荒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宜水稻则水稻、宜旱粮则旱粮、宜经作则经作”,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20xx年全镇粮食播面稳定在1.6万亩左右、粮食产量保持6789吨以上。

  二、工作措施

  1.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抛荒地利用。根据立地条件,发展 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抛荒地,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抛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2.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抛荒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农民复耕抛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连续抛荒2年以上(含2年)停止发放补贴的,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抛荒地种粮的给予补助。完善保险政策,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加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抛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政策支持.

  3.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抛荒地耕种条件。改善耕作条件,积极将具备条件的抛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増施有 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抛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釆取奖补措施,引导农民对抛荒地开展地力培肥。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引进、备利用,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4.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抛荒地规模经营。对长期外出务工、 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 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 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 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抛荒; 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抛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

  5.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相关 和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 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对抛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釆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

  6.全面开展排查,坚决清理整治复耕。在全镇开展拉网式、 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 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集整理耕地抛荒相关档案信息, 找出问题节点,追查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耕地抛荒现象, 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治提供依据。对发现的耕地抛荒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确保12月底前整治到位。

  三、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摸底。从6月上旬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耕地农业生产全面排查。主要调查了解耕地种植情况和耕地抛荒 情况。各村要尽快组织力量,以村为单位抓紧时间对耕地抛荒情况入村入组现场核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抛荒耕地台账,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 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

  2.同步整治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 促各乡镇,组织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

  3.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耕地抛荒督查 力度,完善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对各村的耕地抛荒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 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

  4.构建长效机制。构建耕地抛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耕地抛荒问题回潮反弹。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对落实种植计划的要及时销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责任,层层明确责任方法,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压实机制。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抓,确保工作落实,确保精准精细。

  3.强化宣传引导。要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 恵农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要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要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整治典型地区和案例,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8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中发〔20xx〕34号)、《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xx〕14号)和《中共祁东县委祁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祁发〔20xx〕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我镇城乡治理标准化创建工作,打造美丽、富裕、宜居、宜业的新城镇、新农村,现结合我镇城乡建设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我镇农村新发展阶段,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原则,用标准化理念和方略提高城乡品质、容量、效益,逐步解决推进"宜居、宜游、宜业"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问题,用标准化推进城乡治理走出新路子。

  二、主要内容

  全镇的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一)城乡治理标准化。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标准,巩固拓展"三清三建"(清违建、清垃圾、清管线,建路、建院、建绿)成果。完善公共卫生间、绿色照明、供排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精准制定城乡道路清扫养护标准、园林绿化维护保养标准、背街小巷保洁整治标准、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标准、建筑施工管理标准,制定宜居小区建设标准,提升城乡亮化、美化、绿化、净化、序化水平。

  (二)乡村治理标准化。全面推进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加快"三改三清"("三改"即改水、改厕、改路;"三清"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进程。制定集镇管理标准、乡村环境卫生标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标准、农房及农业生产用房管理标准,推进民生实事暖心工程、安心工程、舒心工程、顺心工程、开心工程,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进更高质量、更好水平城乡一体化。

  (三)交通治理标准化。与县直相关部门积极衔接,全面提升全镇交通路网设计、建设标准,提高停靠点、路口、交通信号与标识标线设置标准,提高镇出入口管理标准,优化车辆停放和公交车临时停车点管理标准。从严治理驾驶员违规操作和货运车辆"三超两乱"行为,不断提高道路畅通度和承载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四)市场经营治理标准化。完善城乡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全面加强以"门前三包"为基础的`临街店面、"五小"门店和夜市管理标准,规范广告牌设置标准,不断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公共安全治理标准化。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镇网格化管理,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制定完善社会治安管理标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准、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标准、防溺水管理标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白地市。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多形式宣传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和参与,加强城乡治理标准化的正面舆论引导,推动全镇群众了解标准、掌握标准、实践标准,积极营造自觉对标用标的良好氛围,力争在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中涌现出可供全县乃至全市其他兄弟乡镇借鉴的"白地市经验"。

  (二)注重办点示范。选择白地市、柏松亭、流泉町村作为示范点,对标查找差距,出台可操作性强的落地办法,锻长项补短板,打造高标准样板,以现场会的形式组织全体乡村干部观摩学习,提升标准化理念和意识,明白标准化内涵和要求。

  (三)分类有序推进。各村要结合本辖区的屋场恳谈会及标准宣传册等为载体,做实做细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参与主动性。村、组要细化网格化管理,逐户逐院落逐地段对标查找整改事项,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坚持常态化督促,在农户习惯养成上下绣花功夫。

  (四)建立常态机制。乡村两级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有"机制,进一步健全专班人马,充实队伍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合力攻坚的局面。

  (五)强化督查考评。镇里将出台城乡治理标准化考核细则,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长效机制、治理成效等方面,细化打分项,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考评,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与农村环境整治、城乡治理标准化专项工作经费挂钩。镇本级也将配套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出台全镇城乡治理标准化考核细则,设白地市、柏松亭、流泉町3个村作为全镇城乡治理标准化示范村,发挥其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力争20xx年10月底前基本达标,杨田、万福岭、乌山冲、黄花场4个村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达标。

  五、组织领导

  成立白地市镇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龙能腾任指导员,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俊军任组长,xx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务办、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政务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财政所、白地市派出所、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教育管理中心、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县第二人民医院、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简称镇标准化办)、一个宣传报道组和两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镇党政办,具体负责全镇城乡治理标准化实施方案的拟定、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定期的督查考核。宣传报道组负责全镇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的全程报道,积极向社会宣传我镇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各项工作成效。两个工作专班(集镇治理专班和乡村治理专班)负责本专班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和规范制定工作日程,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按时落实好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9

  根据中共凤冈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20xx年全县公共安全或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龙泉镇三坝社区、天桥镇石桥社区予以挂牌督办(通报整治)的通知》凤政法通〔20xx〕56号,我镇石桥社区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列为“县级通报整治单位”单位,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石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促进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以“发展是主题、平安是基础、稳定是责任”的工作思路,建设平安天桥为目标,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深入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重点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2.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3.突出治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宣教,完善机制,专项整治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石桥社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

  (二)针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1.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行政调解,有行政诉讼的,行政领导应出庭应诉,完成社会法律顾问的聘请。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有宣传措施、宣传重点和具体的宣传内容,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开展治安防范的意识普遍增强。严格执行每季度一轮群众会议,加大平安建设的宣传,尤其是非法集资、高利放贷、反邪、禁种铲毒等作为宣传重点。

  (三)针对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1.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每月一次对本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每月由政法委书记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分析研究维稳形势和应对策略;对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向,研究制定调处方案;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的解决措施。

  2.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加大民生投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定期分析排查信访线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每逢街天由一名领导带队到集镇接访,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问题现场解决,需要多部门现场解决的由镇综治办书面交办,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站所,限时解决。

  (四)针对突出治安问题。

  1.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10类重点,紧盯干扰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破坏经营秩序、利用职权垄断农村资源的黑村官,利用职务或者恶名扰乱社会秩序的坏恶人,恃强凌弱、横行霸道的乡村霸,操控组织枪、拐、黄、赌、毒、骗的场所进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在人员聚集等重点地区纠集团伙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的'地痞流氓,以非法放贷、从事“职业化”非法闹事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的涉恶刑事犯罪等8类群体,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严惩;坚持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相结合,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相结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传输网络、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安全管理应用等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牵头作用,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监控视频资源,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整改行动,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严格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确保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责任到人,整改小组领导要深入村组,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严格督查落实。整改过程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将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x委办〔x〕x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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