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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18 15:03:35 研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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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为了使校本研修真正成为一项教育内涵发展的基本战略,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抓手,成为教师团队文化建设的载体,破解教师全员成长的难题,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部署,依据《府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府教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特安排本年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郭兴林 姬成荣

副组长:刘万兵 胡桂林 郝永兴 苗占清 周宏魁 王 勇

成 员:张柏树 刘永林 杨胜利 白耀文 杨海龙

王旭东 王占国 贾荟华 杨 惠 边飞林 杨艳林 张秀梅 石锐杰 张春苗 谭 瑞 王巧霞 杨彩霞 郝夜芝 郝 勇 高赟

二、组划安排

第一组:刘万兵 王占国 刘永林 谭 瑞 石锐杰 认定单位:府中 三中 职教中心 二中 古城 麻镇 麻中 第二组:郝永兴 张春苗 杨胜利 张秀梅 高赟

认定单位: 二小 四小 同心路 孤山 新民 王家墩 武家庄 碛塄 特校

第三组:胡桂林 张柏树 白耀文 郝 永 郝夜芝

认定单位:一小 三小 三道沟 大昌汗 老高川 清水 海则庙 黄甫 墙头

第四组:周宏魁 杨 惠 王旭东 杨彩霞 边飞林

认定单位:高石崖 华阳 前石畔 木瓜 庙沟门 哈一 哈二 赵五湾

第五组:苗占清 王 勇 贾荟华 杨海龙 杨艳林 王巧霞

认定单位:县幼儿园 二幼 四幼 五幼 府一 府二 田家寨 石马川 各民办园

各组第一人为组长,第二人为副组长。

三、认定时间

2012年12月5日—13日。(如有变动,另行安排)

四、认定办法和注意事项

1、依据府教发【2012】14号文件两个附表,对照“评价”和“研修记录”的基本内容进行认定。

2、参与学时认定范围为校(园)全员,包括公益性岗位教师和临聘教师,各组按校(园)提供的校本研修原始材料逐一审核,做到个人认定、学校认定、原始材料三合一,真正体现校本研修的真实性、公正性。

3、学校(园)如有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提供需认定原始过程性资料,整个单位将不予认定,造成后果由学校负责,

第一责任人校长及所在单位不得评优树模、晋职晋级。

4、认定组成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认定,坚决杜绝循私舞弊。

5、每所学校学时认定结束后,填好两种表册的评审结论,组长签名,对评审认定结果负总责,对研修学时不合格者,签发限期补修通知书。以单位写出校本研修基本情况总结(每校不超1000字)。整个工作结束后,写出本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由认定组根据达标比率和认定情况,选出若干名校本研修先进单位和个人参与联评。

五、登记验印

学时认定工作结束后,由继教办适时在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验印。

附件1:《府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2年校本研修学时汇总表》

附件2:校本研修学时不合格人员限期补修通知书

府谷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河东学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2017-03-06 14:35 | #2楼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校本研修工作,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陕教师[2017]31号)、《汉滨区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汉教发[2011]76号)、《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恒口镇校本研修实施方案》(恒校发[2012]39号)、《恒口镇开展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恒镇校发[2017]6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落实国家提出的“新任教师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在职教师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的要求,坚持以新课程改革为中心,以教师为研修主体,加强校本研修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 连荣顺

副组长 :

成 员 :

三、认定对象: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四、认定内容与标准:依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校本研修每个研修单元(半天或4小时)计0.25学分。每位教师每年至少须修满10学分,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至少须修满50学分的校本研修。实际超出部分不可冲抵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学分。”每学分相当于3学时,每位教师每年校本研修至少需达到30学时。

本次校本研修工作认定时限为2011年9月至2017年12月(共计120学时,75学时为合格)。具体标准和认定办法参照《恒口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指导标准》执行(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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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培训:学校于11月25日组织召开学校校本研修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制定学校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11月26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学习《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指导标准》和《恒口镇开展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

(二)教师申请:由教师填写《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顺序整理成册。教师申请材料在12月5日前完成。

(三)学校核查:学校领导小组对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申请表和提供的原件进行核查,确定教师校本研修学时并签字。学校汇总后填写《恒口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备案表》(附件3)并报中心校。学校审查和汇总在12月10日前完成。以备中心校和教研室审定。

六、几点要求。

1、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既是推动教师校本研修,实现教师专业成长的有效手段,又关系到教师的职称晋升、教师资格审验等切身利益。每位教师要认识到校本研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各位教师在学时认定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校本研修学时,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3、本次认定事关个人利益,各位教师按《恒口镇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指导标准》准备材料,与2017年12月5日前上交材料以备查验,逾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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