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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17:27:02 通知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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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典型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地调:

关于开展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4月中旬至5月底,按照国调中心统一部署,湖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在全省调度系统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经过各地区评选、申报、省调初评、现场复评等一系列形式,共评选出2名模范人物和2个典型案例报送国调中心。

日前,国调中心下发终审工作通知(国调传文(2012)117号),通报了终审入围名单(湖北调度系统有2名模范人物入围,见国调通知附件1),并要求省调组织所辖地、县调开展评审工作。各地调应按照国调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及所辖县调的评审组织工作,并按照国调传文(2012)117号附件2格式要求,于7月18日前将各地调评审工作情况报送省调公文邮箱。

附件:国调传文(2012)117号及其附件1、附件2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2017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17-03-14 15:24 | #2楼

各所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总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总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油人字〔2017〕72号)要求及海油发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现启动2017年度总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及海油发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

(一)申报要求

2017年总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总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提前给申报人员培训申报系统的使用,做好参评材料的审核,确保提交的参评材料真实、规格符合要求。

(二)时间安排 公司继续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天津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协

助审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评材料。各所属单位于7月7日前组织完成员工申报及所属单位审核工作,天津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于7月23日前完成参评材料复核工作,海油发展人事劳资部于7月31前完成公示并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海油发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评审范围

1. 系列范围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保留评审专业为工程、政工、新闻。

2. 人员范围

(1)海油发展(含控股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凡已参加社会考试的专业,仍按有关规定执行,系统内不再组织评审。

(二)申报条件

1.学历与资历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实习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认定;

(2)硕士研究生、双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在与所学专业相同的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3)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在与所学专业相同岗位工作四年以上。

凡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二年。

2.外语条件

取得国家人社部及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外语合格(60分以上)证书。

(1)申报工程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

(2)申报政工、新闻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

3.破格申报

对不具备规定的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破格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获国家科技成果奖或总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海油发展科技成果一等奖或两项所属单位科技成果一等奖,且为主要贡献者;

(b)能完成难度较高的生产技术、科研任务以及在改进和完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提出或创造过先进方法,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c)多次在生产一线解决疑难、关键技术问题,经主管部门和专家确认具有一定水平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d)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2)须有两名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工程专业采取网上申报,政工专业延续以前年度的申报方式,提交纸介申报材料。以下为工程专业的申报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海油发展的评审通知,由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网上注册 → 网上填写基本信息 → 等待所在单位网上预审(一般不超过二个工作日)→ 查看预审结果(看审核状态)→填写申报表及上传证明材料附件(PDF格式)→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核实→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海油发展委托评审组织单位复审→评委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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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评论文要求:为任期内独立完成的能够反映参评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专业技术论文,字数要求不低于3000字。各类规划、报告和合著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参评论文结构要求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

(3)申报注意事项:

(a)申报人应以本人真实身份证号码登录,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必须是本人真实准确的信息。

(b)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个人申报流程,逾期网络将自动关闭,无法受理。

2.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预审核。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启动后,各单位管-理-员要及时

对员工预审核的申请进行处理,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

(2)对申报人参评资格以及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对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电子材料,确保无误,并出具审核意见。

3.所属单位审核

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确保提交的电子版参评材料符合要求。

(1)资料审核注意事项

(a)各类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等不得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b)不得以学位证书替代学历证书。

(c)凡以后取学历申报的,其任职时间须自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同时需要提交学籍证明。

(d)对在职人员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脱产期间应在任职资格时间中予以扣除。

(e)申报人员的个人材料中,不得附有涉及国家、企业的保密资料和文件。

(f)计算任职年限的期限截止至当年12月31日。

(2)所属单位审核合格后,出具单位意见,从网上提交到海油发展。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单位不得上报。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海油发展组织评审

(1)公司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天津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和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两个单位具体负责组织2017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石化专业委托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其他专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天津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

(2)委托组织评审单位使用职称评审系统对各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材料进行复核,按专业进行汇总、分类。将复核合格的参评材料提交给中评委。

(3)中评委使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评审,主要对申报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排序、票决产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拟定人选。

5.评审结果审批

(1)委托组织评审单位将中评委评审结果报送海油发展人事劳资部,海油发展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单位。

(2)海油发展人事劳资部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盖章后返给申报人所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6.办理证书

各所属单位根据中级评审结果,收集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时间安排

1.工程专业员工申报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政工专业的申报截止时间将根据委托评审单位的安排另行通知。

2.各所属单位审核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3.委托组织评审单位评审的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五)费用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每人40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每人200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费统一汇至天津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费按照评审专业汇至公司指定的评审委托组织单位。

(六)各委托评审单位联系人

天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翟 阳 电话:022-25808890 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梁智妍 电话:022-26689061 海油发展人事劳资部: 王静波 电话:010-84525067 海油发展人事劳资部: 王聪丽 电话:010-84525187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总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

作的通知(海油人字〔2017〕72号)

海油发展人事劳资部

2017年5月27日

抄送:公司领导(成刚),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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