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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澳大利亚培训考察的报告

时间:2023-03-23 06:35:51 考察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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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澳大利亚培训考察的报告

为了解澳大利亚环境保护发展情况,学习澳大利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践经验,经省林业局批准,2017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7日,我参加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保培训团,在澳大利亚进行了21天的学习培训。通过考察学习,达到了了解情况、学习经验、开拓视野、加强交流的目的。

关于赴澳大利亚培训考察的报告

一、澳大利亚的环境状况

澳大利亚全称澳大利亚联邦,地处南半球的大洋洲,国土面积769.2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36735公里,沙漠和半沙漠占全国面积的35%,平均海拔350米,是世界上地表起伏最缓和的大陆,全国分为东部山地、中部平原、西部高原3个地区,北部属热带,大部分属温带,全境降水年平均仅470毫米,是世界上降水量最少的大陆。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国家之一。其生态环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水环境:澳大利亚是个严重缺少水资源的国家,他们在尽量节水的基础上,加大了水环境的治理与管理,境内所有河流和海洋的水都是清彻碧蓝的,即使在城区河里的水都十分干净。堪培拉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处理后的水COD小于5,BOD小于1。

二是大气环境:在澳大利亚的所到之处无不是空气新鲜,蓝天白云,远处的高大建筑清晰可见,一点都没有灰蒙感觉。

三是城镇和乡村环境:在澳大利亚几乎分不清城市和乡村,城市高楼不多,到处是整洁的街道,漂亮有序的别墅,花、草、树协调规划,错落有致,公路、街道、门店前见不到一处白色污染和乱堆乱放的柴草、碎砖,车辆停放自觉、规范,没有侵街占道现象,给人一种洁净、舒畅的感觉。

四是公路交通环境:澳大利亚的公路比较通畅,道路两侧多是各种形状的树木和整齐的花草绿地,路过居民区有隔音板,坐车观光两旁的景色也是一种旅游的享受。

五是生态环境:澳大利亚的热带雨林,植物公园,人工栽种的花、草、树木都保持了植物物种的多样性和持续性,为保护生态,澳大利亚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在澳大利亚,头顶上似乎永远是湛蓝如洗的天空和轻盈飘动的白云,大地上到处是如荫的绿草和片片野花,空气清新得令人心醉,街道上见不到垃圾和尘土,更见不到烟囱排放的浓烟、工厂排放的废水。走在堪培拉、悉尼、墨尔本等城市的街道、广场、校园,经常会有白鹤、鸽子、野鸭等鸟儿落到你眼前,旁若无人地散步、觅食,“胜似闲庭信步”。这里,人与自然得到了和-谐发展。

二、澳大利亚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做法

澳大利亚有如此好的生态环境,从客观上看,地广人稀,环境自净能力很强,环境容量很大,是一个重要原因。从主观上看,政府、企业、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很高,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机构,制定了法规政策规划,合理布局生产力,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加大环保宣教力度,鼓励公众参与。

1、政府高度重视并主导环境保护工作。澳大利亚生态环境建设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一是机构体系健全。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设立政府环保部门的国家之一。早在1970年,维多利亚州就成立了环境保护局。目前,澳大利亚在联邦政府(Commonwealth Government)、州政府(State Government)、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三个层次都设有专门的环保机构。联邦政府设有环境与遗产部。州一级的环保机构较为复杂。以维多利亚州为例,政府设立了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下设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局和生态再循环局。为应对温室气体效应问题,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专门成立了温室气体效应办公室。健全的机构体系为澳大利亚政府主导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是人力和资金投入充足。澳大利亚联邦环境与遗产部有500名工作人员,各州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在1000人以上。近年来,澳大利亚每年的环境保护投资都超过85亿美元,约占GDP的1.6%。维多利亚州环保局每年的经费预算为3200多万美元,其中大部分来源于州政府拨款,一部分来源于排污收费。充足的人力和资金投入为澳大利亚政府主导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条件。

三是政府直接统筹环保工作。澳大利亚实行联邦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主要通过协商和合作方式来实现国家环境发展规划,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则主要采取直接干预方式使州环境规划得以实施。各级政府都直接主导相应层次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实际运行,绝大部分环保工作由政府直接参与完成。统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际运行是澳大利亚政府主导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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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因地制宜,分区管理。澳大利亚根据资源生态环境特征,把国土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因区施策。维多利亚州把全州分为4个区域,州环保局在每个区域都设立一个办事处。昆士兰州把全州划分为北部、中部和南部3个地区,州环保局内设的地区办公室常年在各自的地区办公。因地制宜、分区管理是澳大利亚政府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做法。

2、严格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澳大利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工作。

一是法制健全。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出台环境保护-法律的国家之一。早在1970年,维多利亚州就制定和颁布了“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 Protection Act 1970)。目前,在联邦层次,环境保护立法已有50多个,有综合立法,如“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持法”;也有专项立法,如“大堡礁海洋公园法”;还有20多个行政法规,如“清洁空气法规”、“辐射控制法规”等。在州层次,各州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律法规都多达百余个。

二是环保法律法规的条款很细,可操作性很强。维多利亚州的“环保收费法规”,条款多达百余条,从收费的种类、标准、单位、计算公式到最大排污允许量、交费流程、费用减免等,都规定得十分详细。仅垃圾填埋就按照废物种类和数量列出了16个层次的收费水平,每个层次收取若干个“费单位”。“费单位”的个数,由垃圾填埋成本确定。每个“费单位”的具体金额,由当年物价水平确定。这样的规定,可操作性很强,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摩擦。

三是环保执法十分严格。在澳大利亚,不论是个人、企业,还是政府机构,只要违反了环保法律法规,都要受到严肃查处。在著名的大堡礁绿岛公园,游客不许带走任何自然物体(包括贝壳),违者处以高额罚款。在昆士兰州北部地区,有俩人曾因砍伐20多棵树而被判十多年徒刑。在维多利亚州,环保局每年都要向法院起诉40~50起损害环境的案件。澳大利亚是一个缺水型的国家,许多城市都出台了严厉的节水措施,在时间上严格限制洗车、浇草坪等耗水性活动,任何人违反,都要受到处罚。

四是环保执法权威性大。澳大利亚各州都组建了“环保警-察”(SEPP)。环保警-察隶属环保局领导,是环保局的一个内设机构。环保警-察的人数不少,维多利亚州就有120名,占环保局总人数的1/3,该州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多数具有当环保警-察的经历。环保警-察身着统一制服,佩带鲜明臂章,专司环境执法工作,具有很大权威。

3、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工作。澳大利亚政府十分重视环保工作的综合协调。

一是综合协调环保有关部门的行动。在澳大利亚,三级政府都有好几个部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事务,为了避免推诿,减少摩擦,各级政府通过法律和跨部门机构来协调。在维多利亚州的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由厅长办公室对下属的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和生态再循环局进行协调。

二是综合协调公众的环境行为。在公众场合尤其是旅游胜地,导游都要向游客介绍政府的环保规定,提醒游客严格执行,做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杂物,什么都不带走”。在著名的企鹅岛,政府规定在观看企鹅归巢时,不许大声喧哗、使用闪光灯照相,数以千计的游客在持续两、三小时的观看中,无人违反规定。

三是把环保事业融入发展之中。这也是澳大利亚政府综合协调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功经验。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有很多。如:湿地建设方面。澳大利亚把湿地建设与水源净化结合起来,与候鸟繁栖地的培育结合起来,与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墨尔本市水利部门与房地产开发商在该市远郊的一个地方联合建造人工湿地,使当地的环境显著改善,房地产价格上升了10倍,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又如:在凯恩斯的库连达热带雨林要修建当时世界第一、长达7.5千米的索道,因为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问题,环保局压了7年,最后业主交了

100万美元保证金,并承诺不修公路、不破坏生态,用直升飞机运送建材,环保局才予批准,结果一年就建成,但花了上亿美元。

4、发动全民参与推进环保事业。澳大利亚政府十分重视通过公众引导国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示范作用。堪培拉“无垃圾城市”计划的推进,就是建立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的基础上的。它的目标,是在2017年不再填埋垃圾,实现全部垃圾的回收和利用。在计划实施的每一个阶段,政府有关机构都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讲座等形式,告诉居民应该如何做。环保部门还开办了“无垃圾城市”计划教育中心,为居民免费提供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知识和技术,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参加到这项计划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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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鼓励企业参与环保产业的开发。澳大利亚政府对从事环保事业的企业在税收、设施等方面给以优惠,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环保产业。堪培拉市有70~80家企业从事垃圾收集、分类和填埋工作,每年创造1000多万美元的产值。政府还与商业企业合作,推出了“生态商业”计划,鼓励商业企业减少水、电、汽等资源的使用。

三是鼓励公民对环境法律制定的参与。澳大利亚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采取全民参与的方式,面向社会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竞标,由中标者负责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散发广大公民,广泛征求意见。这样做,既提高了公民对环保事业的参与度,拉近了公民与法律和政府的距离,增强了公民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又保证了法律法规条款的完善和对现实生活的贴近。

四是广大居民具有很强的生态环境意识。居民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如:自觉参与植树、清理垃圾、拯救动物等活动;房屋前后的花园和草坪,都按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划和要求,由居民负责栽植和管护。全民的广泛参与,真正实现了国民环境行为与政府环境导向的统一。

三、澳大利亚之行给我们的启示

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做法,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综合使用为环保“开路” 。 从总体上看,澳大利亚实行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并用,直接和间接相结合的环境管理方式。

2、利用经济杠杆实施环境管理。一是实行排污超额阶梯付费制度,通过对排污企业实行累进阶梯计费,促使企业千方百计减少污染排放,从而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具体做法是:政府通过排污许可确定企业的排污限额,在限额内,排污费随排污量的增加以较小比例增加;超过该限额,排污费则随排污量增加以较大比例增加,其付费具有“惩罚”属性。二是排污权交易,具体做法是:先由政府部门根据环境容量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进而计算出最大允许排污量,然后再将其分解成若干允许的排放量,即排污权。政府通过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或无偿分配等手段,使排污权得以转让和买卖,排污者根据污染程度,决定买入或卖出相应数量的排污权。排污权交易实际上是通过模拟市场来建立排污许可的交易制度,它的主体是污染者,客体是排放减少信用(即剩余的排放许可)。

3、环保从娃娃抓起。上世纪中期,澳大利亚曾有过因土地使用不当,造成大面积沙化的沉痛教训。70年代初,澳大利亚政府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提出了“人人环保,打扫澳大利亚”的口号,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一是加强环保教育,目前,澳洲不仅中学、大学设有环保课程,连小学也开设环保课,环保教育做到了“从娃娃抓起”。二是大力推行社区环保行为。比如,政府鼓励家庭自觉行动起来,以社区为单位,向每个家庭提供一个可循环使用的多层垃圾袋,将生活垃圾分类送到指定地点,有条件的家庭还将生活垃圾在自家后院用蚯蚓处理。据联邦环境与遗产部的统计,参与社区环保行为的家庭达到家庭总数的90%。三是注重从日常小事做起,让民众切实体会到环保的意义和好处。例如,联邦政府向家庭和游客免费发放《如何减少家庭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指导》小册子,介绍如何购买省电冰箱、合理配置灯泡,如何充分利用自然光等。

四、加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已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十分短缺的国家,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我们一定要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确立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做得好,一条重要经验是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坚持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在著名旅游城市凯恩斯,有一个发展商申请在风景区建造7.5公里长的空中索道,市政府要求其不得毁坏热带雨林,发展商不得不用直升飞机运送建筑材料,修建索道支架。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往往成为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点是牢固确立环境优先的现代发展理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立资源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和协调管理机制。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增长,都不能以眼前发展去损害长远利益,更不能用局部发展去损害全局利益,决不能走“先开发、后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

2、加强生态环保法制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具有长远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特点,需要建立长期稳定起作用的法律保障机制。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推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十分必要。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消除在生态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立法空白。其次,要完善法律法规条款。通过修改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再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违法,都应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最后,应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环境法律法规建设。环境法律法规正式颁布前,应向全社会公布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3、加强政府生态环保职能。各级政府应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基本职能进行合理明确的分工,中央政府的环保职能应主要定位在国家利益层次,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具体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环境职能情况的监督和考核。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为全面加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职能创造条件。应逐步改变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分工

过于分散的局面,建立一个相对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管理机构。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地区,应打破行政区划,按照自然区划建立有权威的机构。国家财政应适当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预算,增加环境事业基本建设投入,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

4、强化全民环境意识。公民的环境意识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重要基础,应该把环境教育纳入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工作的轨道。环境意识的培育要从娃娃抓起,应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持久的生态环境教育,逐步把生态环境知识列为中小学的一门课程。加强环保宣传和示范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爱护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的氛围。强化环境制约措施,用法律法规严格约束每个人的环境行为,以此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责任。

二○○八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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