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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2-04-01 06:35:09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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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制止虚报出勤的有力措施。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1

  1 目的及范围

  1.1目的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勤管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公司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防止员工擅自外出或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等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生产持续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参照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

  1.2.1本办法中的员工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工人,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

  1.2.2公司考勤管理职能部门为综合办公室。各部门设立考勤记录员,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责。

  2 考勤管理

  2.1考勤分类

  2.1.1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者或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内到岗者,即为迟到;

  2.1.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30分钟以内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2.1.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2.1.4 特定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

  2.1.5 旷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未请事假;擅离职守;编造虚假原因离岗或请特定假期;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故不到岗等情况。

  2.2 工作时间

  2.2.1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2.2 因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

  3 管理内容

  3.1 病假管理

  3.1.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再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有医院诊断书或请假条,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再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1.2按照有关规定,员工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计发。

  3.1.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3.1.4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为长期假,从第七个月不计算工龄。

  3.1.5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14周岁以下子女患病时,职工可凭疾病证明享受护理假,男女双方全年累计各不超过23天,须按照程序请假审批,将证明和假条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1.6病假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3.2 事假管理

  3.2.1员工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扣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3.2.2请事假半天不超过一天者,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以上者,按照程序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2.3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24天或连续不超过15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3.2.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4天或连续事假超过15天的,超过天数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年终考核不予评为优秀。

  3.2.5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3 探亲假管理

  3.3.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3.3.2员工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3.3.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有特殊情况,当年未探亲可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3.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八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0天。

  3.3.5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假满后进行销假,对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3.3.6按劳薪字[81]号242号文有关规定:员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父母。

  3.3.7探亲假期间员工的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3.8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4 产假管理

  3.4.1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员工正常分娩,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3.4.2难产生育(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并采取节育措施者,增加20天产假。

  3.4.3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根据医院证明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女员工上环假2两天,去环假1天。流产或上环去环要有医务部门当时证明方可承认。

  3.4.4女员工产后结扎,增加产假14天。

  3.4.5无故延长产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3.4.6哺乳期间,婴儿0-周岁,女职工每天可享受哺乳期间1个小时。

  3.4.7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4.8员工超计划生育,按计划生育有关条例规定处理。

  3.5 婚假管理

  3.5.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5.2员工符合婚姻法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按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其婚假15天。

  3.5.3无故延长假期,按旷工处理,扣发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3.5.4婚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3.5.5婚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6丧假管理

  3.6.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丧亡需本人亲自料理者,可给3天丧假。

  3.6.2员工的岳父、岳母或公、婆丧亡,可给1-3天丧假。

  3.6.3员工如去外地料理丧事,可根据路程远近另加旅程假,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3.6.4丧假期间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7年休假

  3.7.1凡参加工作时间连续满五年以上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7.2下列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3.7.2.1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45天。

  3.7.2.2当年请事假超20天。

  3.7.2.3当年产假超90天。

  3.7.3凡享受年休对象,未经准假,擅自离岗,未履行手续,按旷工处理。

  3.7.4员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在年内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时间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等不同情况,一般不超过两周(双休日及节假日不计)。当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3.7.5员工在开除留用期内,解聘待岗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

  3.7.6员工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正常工资支付。

  3.8加班管理

  3.8.1加班的定义:指计划外的突发工作需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可确认为加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工作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参加公司会议、培训、教育等活动的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3.8.2加班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本部门负责人考勤,月底同考勤表一同报综合办公室。

  3.8.3按计件工时计算工资的不另计加班。

  3.8.4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按日标准工资300%支付;公休日加班,工资按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

  4 其它要求

  4.1考勤纪录员职责

  4.1.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员工出勤特殊情况(外出、事假、调休、迟到、早退等),如实反映考勤内容,以备人力资源部门核查;

  4.1.2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加班记录凭证;及时将考勤结果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4.2考勤记录统一符号

  详见:附件考勤表

  4.3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4.4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解释执行。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2

  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制止虚报出勤的有力措施,是搞好职工工资核算的一个基本单元,是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因此,我厂特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规定

  1、车间及各办要建立考勤记工台账,车间由当日值班长(各办由指定人员)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符号进行出勤登记。

  2、考勤台账登录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有空格,伤、病、事、探等缺勤必须与假条相符。

  3、严格执行公司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各类假优先使用年休假,各车间、办室做好年休假台帐的记录。

  4、井下工数考核以公司定位系统考核为准,每月由厂安全办提供工数,综合办核实上报。

  5、夜班考核:小班人员由车间按照点班出勤认真考核。车间干部值班按照当月日历天数一天一人,不得超报,厂干部值班由调度室提供,由综合办核实。

  6、各车间及各办的考勤报表要在每月24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综合办。

  二、考勤审核及考核

  1、综合办劳动工资管理员要把好出勤审核关,对各车间、各办出勤报表及各种假条手续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人力资源部考勤室。

  2、考勤台账记录不清晰、有空格或缺勤与假条不符每发现一人次扣单位20元,纳入综合专业考核。

  3、出勤报表上报要真实准确,错报一人次扣20元,纳入综合专业考核。弄虚作假多报出勤、井下、夜班者,除扣考核分外,要按所报工数折算金额的5倍对办事员和单位正职进行处罚。

  4.综合办要不定期对出勤报表进行检查。

  三、考勤管理

  (一)出勤

  出勤工数包括正常的出勤工数、公假、计划生育假、旅游、疗养假、停产工日、年休假。

  1、职工当月出勤满20个工日。(停产工日不支付岗位绩效工资)。

  2、遇法定节假日顺减出勤工数,特殊情况按临时规定执行。

  3、因休探亲假,当月出勤满11个工日,且无其它缺勤,可得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的50%。

  4、计划生育假,需持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岗位绩效工资按矿基本岗位绩效工资支付。

  5、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充分发挥额定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如遇法定节假日安排生产检修任务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3

  为严明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防止上岗人员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影响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每班的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查岗。

  二、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区队员工进行查岗考勤。

  三、安监站对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进行查岗考勤。

  四、对于下井人员,管理干部下井由调度员考勤,其他人员下井由井口检查员考勤。

  五、考勤时,对于迟到、早退在半小时、1小时内,按半班考勤,超过1小时的当缺勤考勤。

  六、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的都当作缺勤考勤。

  七、当月出勤天数达不到应出勤天数80%的,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0%,达不到应出勤天数50%,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当班不上班又无人顶班的',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因公出差、学习人员,该出差、学习天数累入出勤天数。)

  八、每月底各考勤负责人将考勤表交总工综合审核,由劳资部门执行,如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任乱考勤,多考漏考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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